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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1 01:13:14瀏覽1563|回應0|推薦13 | |
演化(evolution)的概念剛被提出時---非常類似現在台灣廢除死刑的主張,不能被絕大多數人民接受的社會情況---許多實證歸納出來的”草蛇灰線的證據”必須面對千年來根深蒂固形而上的宗教威權主張,再加上無所不在的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進行思想的禁錮,是經過許多世代人的努力,才能逐步的被多數人接受。 摧殘性的三十年戰爭(The Thirty Years' War)在1648年結束後,達成了各封建領主有權選擇該領地信仰---注意 : 這不等於個人的宗教信仰自由及政教分離,這是由1789年法國大革命開始,一直到俾斯麥(Otto Eduard Leopold von Bismarck)統一德意志後,於1871~1878年實施文化革命(the Kulturkampf)----採取反天主教會及驅逐耶蘇會(the Jesuits),才逐步的達成的。 這種過程的本身就是一種演化---社會的演化!! 歐洲社會這段期間理性及科學發展的演化,有必要宏觀的概略說明,瞭解觀念變化的關鍵,才能比較正確的全面掌握演化概念的意涵。 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主張的實證歸納方法(the Baconian method),是邏輯概念的一個飛躍性的關鍵發展,從而走出希臘古典形而上演繹邏輯的泥沼---終能使歐洲的科學(Science)走出不同於中國”格物致知”發展的道路。 經過了兩代人的時光~~~~1687年,牛頓﹙Sir Isaac Newton,1643年1月4日-1727年3月31日﹚出版了“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Philosophiæ Naturalis Principia Mathematica),建立了古典力學體系,這是不得了的成就,當然,這也是”站在巨人們肩上”(standing on the shoulders of giants)完成的----這些巨人是 : 哥白尼﹙Nicolaus Copernicus,1473年2月19日~1543年5月24日﹚、開普勒﹙Johannes Kepler ,1571年12月27日~1630年11月15日﹚、伽利略﹙Galileo Galilei,1564年2月15日~1642年1月8日﹚。 在這以後的十八世紀,人們運用實證歸納法則,逐步的相信理性及科學(belief in rationality and science)產生了許多思想家,後來的歷史學家歸納(Inductive reasoning)為啟蒙時代(The Age of Enlightenment)。 卡爾·林奈(Carl Linnaeus)畫像 卡爾·林奈(Carl Linnaeus,1707年5月23日~1778年1月10日) 瑞典自然學者,大航海世紀(The Age of Discovery)啟動後,他面對由世界各地帶回來許多未見過的動、植物,進行歸納分析建立了現代生物學分類命名的規則----在歸納過程中,按神的形像創造的人類(the Bible says that man was created in the image of God)就必須要在諸多的物種中”找個適合的位置”,這是許多人不能接受的”事實”。 面對各種的責難,他只能這樣”婉轉”的說明 : “It does not please [you] that I've placed Man among the Antropomorpha, but man learns to know himself. Let's not quibble over words. It will be the same to me whatever name we apply. But I seek from you and from the whole world a generic difference between man and simian that [follows] from the principles of Natural History. I absolutely know of none. If only someone might tell me a single one! If I would have called man a simian or vice versa, I would have brought together all the theologians against me. Perhaps I ought to have by virtue of the law of the discipline.”----三百年後的今日,還是有不接受者----這一段,就不翻譯了,自行閱讀辯證。 喬治-路易·勒克萊爾·布封伯爵(Georges-Louis Leclerc, Comte de Buffon)畫像 同時期百科全書派(The encyclopédistes)編寫了各種的百科全書----其中有關博物百科全書最有名的作者就是喬治-路易·勒克萊爾,布封伯爵(Georges-Louis Leclerc, Comte de Buffon,1707年9月7日~1788年4月16日)。 他對地球生物學 (geobiology)有很豐富的著作,由1749年到1788年,陸續的出版了四開三十六冊的”自然歷史”(Histoire naturelle)。 被尊稱為:“真正是十八世紀下半,自然歷史學的奠基者。” 布封留意到人類和類人猿間的相似,但,最終拒絕了兩者間有共同起源的可能性。(Buffon considered the similarities between humans and apes, but ultimately rejected the possibility of a common descent.) 智者如布封的,尚且如此,就更無論一般的普羅大眾(The proletariat)了!! 拉馬克(Jean-Baptiste Lamarck)畫像 布封出版”自然歷史”後兩個世代~~~~1809年,法國的讓巴普蒂斯特拉馬克(Jean-Baptiste Lamarck,1744年8月1日~1829年12月18日)出版了生態哲學(Philosophie Zoologique),描述動物自然的歷史揭露了演化(evolution)的概念。 拉馬克的演化理論---提出”用進廢退”(Use and disuse – Individuals lose characteristics they do not require (or use) and develop characteristics that are useful.)及” 獲得性遺傳” (heritability of acquired characteristics)。 他的”用進廢退”演化學說被達爾文的自然選擇(natural selection)演化取代;” 獲得性遺傳”學說被孟德爾遺傳學(Mendelian genetics)所取代了。 但是,這個概念可應用於社會文化和觀念的演化---1976年,柯林頓·理察·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出版的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首先創造出“瀰”(Memetics)這個新字,就是應用拉馬克的演化概念,這本書天下文化出版社有翻譯印行。 拉馬克的演化理論---受到很有名望,小他二十五歲的喬治·居維葉(Georges Cuvier)的反對---在他的有生之年演化都不是”主流的思想”。 但是,社會的認知終究會”量變而質變”的趨於正確!! 艾蒂安·若弗魯瓦·聖伊萊爾(Étienne Geoffroy Saint-Hilaire)畫像 艾蒂安·若弗魯瓦·聖伊萊爾(Geoffroy Saint-Hilaire,1772年4月15日~1844年6月19日)法國的博物學家,被選為隨拿破崙埃及遠征軍科學考察隊的一名成員。 他認為,在生物體的基礎結構,有可能會發生物種突變(Transmutation of species)。 他收集證據,通過比較解剖學,古生物學和胚胎學的研究,支持拉馬克的演化理論。 喬治·居維葉(Georges Cuvier)畫像 喬治·居維葉(Georges Cuvier,1769年8月23日~1832年5月13日) 對許多現存動物與化石進行比較,建立了比較解剖學(comparative anatomy)與古生物學(paleontology)。 他提出了滅絕(extinction)的概念,在當時是非常有名望的學者。 因為他由採石場收集了許多的化石進行了廣泛的比較,他發現新的化石”幾乎”是突然出現的;又比較了拿破崙由埃及搬回來數千年以前的動物木乃伊和現存的生物在結構上”似乎沒有什麼不同”----反覆強調他豐富比對資料----支持神創說,強烈反對拉馬克及聖伊萊爾所贊同的演化(evolution) 概念。 他的名望及”粗糙具有煽動性”的言詞,是在當時社會的科學界佔有主導的優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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