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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1 09:51:20瀏覽895|回應0|推薦25 | |
引用文章行政院的組織概造方案持續追蹤 B 為立法院拍拍手,這一陣子,我們立法院終於做了一件重要的,有意義的事!! 呂學樟說 :“希望相關法案能在這會期結束前完成三讀。” 另外一個攸關台灣永續發展的法案”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也送進立法院了,那麼,也就一起加油吧!! *************** 【中央社╱台北31日電】 2009.12.31 08:43 pm 立法院朝野今天對行政院組織再造達成初步共識,未來行政院部會將由37個減為27個,成為14部、8會、3獨立機關、1行、1院,機關總員額總數上限由22萬人減為17.3萬人。 馬政府上台以來力推政府組織再造,立院朝野黨團今天協商政府再造三法(行政院組織法、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草案、中央政府組織基準法),達初步共識。 行政院組織方面,朝野共識為設立14部、8會、3獨立機關。 14部包括內政、外交、國防、財政、教育、法務、經濟、交通及建設、勞動、農業、衛生福利、環資能源、文化、科技,其中科技部、文化部、環資能源部及衛生福利部為新增。 8個委員會包括國家發展、大陸、金融監督管理、海洋、僑務、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原住民族、客家。現行的行政院研考會將轉型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另新設海洋委員會,現行體育委員會、國家科學委員會、青年輔導委員會、蒙藏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將走入歷史。 3個獨立機關為中選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行為中央銀行,1院為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總員額總數上限部分,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呂學樟表示,現在散佈在各組織法的機關員額上限加總有22萬人,未來修法後,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總數上限將定為17.3萬人,減少4萬多人。 呂學樟指出,行政院組織再造創新處在於,國科會、原能會將轉型為科技部;為因應節能減及環境保護,新設環資能源部;獨立機關部分定義明確,不同以往的是,未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將不再為獨立機關,改隸屬於行政院。 他說,即使目前機關總員額總數上限共識為17.3萬人,但不代表行政院實際上一定要補滿這些員額,且立院也會通過決議,不只要精簡組織,也會要求行政機關簡化行政程序,提升行政效率,希望相關法案能在這會期結束前完成三讀。
【2009/12/31 中央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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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