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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 聯合報報導〈王昊之死/法抵不過情?誰敢不判死…〉SCF評論
2013/02/05 19:08:50瀏覽390|回應4|推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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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樓 SCFtw2 發言於2013-02-02 23:45:35

"法"因人民而存在,為人民而存在。

"法"的擁有者是人民。在根源處,立法之權與司法之權都出自人民。

法條複雜,所以人民委託專職的立法代理人 -- 也就是各級議員 -- 來制定。判案費時費心,所以人民委託專職的司法代理人 -- 也就是各級法官 -- 來主持。說好聽一點是"委託",說難聽一點就是"僱用",這些高薪受委者/受僱者當然不能在僱主面前耍弄專業傲慢,更不能違逆僱主的強烈意願行事。

國家機器因人民的需要而存在,這是緣起。國家機器為人民的福祉而存在,這是目的。國家機器的擁有者是人民。在根源處,行政之權、立法之權、與司法之權都出自人民。

當行政者或立法者或司法者不能與人民同呼吸,甚至表現為違逆絕大多數人民長期的強烈意願,這就是人民解僱這些高薪僱員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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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樓 SCFtw2 發言於2013-02-03 00:47:49

180 樓 fooddragon 發言於2013-02-03 00:12:49
法條的確是死的,但是按照人的主觀不照慣例或是法條的系統判生死更恐怖。大家聽到「毒犯」、「兒童」就想要嫌犯被判死,好像應該法律跟著當事人的行為身份而轉彎,那這樣大家還需要立法以及法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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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隻好吃到腦子含脂肪太多的恐龍真是個典範!

問題是被這樣惡意處置的兩三歲小孩幸而不死者幾希!

問題是這樣的虐殺過程由你來禁受的話,你受虐而死的靈魂(假定有)答不答應衹判那個殺你的人三十年然後他坐牢十年就出獄?

如果是裁判慣例有問題,那麼就廢了這個裁判慣例!

如果是法條的系統有問題,那麼就修法!

你懂什麼叫"平等"嗎?你懂什麼叫"道義"嗎?

你連最根本的東西都不懂,你這種庸愚冷血之人就是那些恐龍法官的同路人!可惡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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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樓 SCFtw2 發言於2013-02-03 01:01:20

滯於法條,卻違背常理,違背常情,違背常識,這不是法條有問題就是法官有問題。

然而一審判死,所以不是法條問題。

三個問題法官在這裡現世,竟然有人指責腦子正常的絕大多數網民,真是阻撓社會進步的絆腳石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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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樓 SCFtw2 發言於2013-02-03 01:22:32

這則新聞的標題不管怎麼說都是個渾帳標題。

這標題一開頭就是"法抵不過情?"。五個漢字加一個問號。

三個渾蛋法官的裁決違背常理,也違背常情,還違背常識。

法條還好,問題出在法官。

那麼在這件事裡什麼叫做"法抵不過情?"??????

真是沒程度。毫無思考。不用大腦。

不是記者差勁就是編輯差勁。當值的總編輯或副總編輯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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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樓 SCFtw2 發言於2013-02-03 03:56:59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WTpBaJXz_0

上面是李濤的節目。王薇君與沈富雄對陣。

這幾年來我一直很欣賞沈富雄,聰明,高明,敏銳。

但是現在看到他對王薇君說的那些話~~~唉~~~那是一頭狼啊~~~一隻下流的狼~~~一種"棍子"~~~~~~這是我的幻滅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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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樓 SCFtw2 發言於2013-02-03 17:28:18

213 樓 alskdjfhg10 真是典型的詞窮發飆。

"那麼厲害 不如你去考司法官 當上法官 要怎麼判隨你 好不好呀?"
--- 一審判死,一審法官難道沒通過司法官考試嗎?
--- "法"是公器,法庭的判決面對整個社會,都得接受同僚公評、法律界公評、和人民公評,怎麼能說"要怎麼判隨你"呢?

"在妳的庭都是情理法 不 只要有情就好 島內的法都廢了吧"
--- 二審法官的思維脫離了常理常情常識,鑽弄法條,解認事況和選用法條都有利於加害者,離進步社會努力保護兒童的法律精神很遠,而且無視於法律和法務"因民而存,為民而在"的本旨,激怒了社會大眾,才被網民幹譙,你對網民發什麼飆呢?

"司法官特考就比誰 最有愛心 誰最忌惡如仇 誰是最有正義感的鄉民"
"誰最懂鄉民的正義 鄉民說的算來判 鬼 島萬歲!!! LoL"
--- 網民支持一審法官,痛駁二審法官,你有本事就痛駁一審法官,痛駁網民,不過你實在是無能,你衹會罵街,大家都看到了。你就是一塊阻擋社會進步的絆腳石,等到陪審制度發揮作用之後或者人民罷斥不適任法官的立法成功之後,你這種愚昧冥頑的擋路石就會被粉碎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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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樓 SCFtw2 發言於2013-02-04 00:02:28

恐龍法官天天伸頭露尾,司法改革改成這個樣子,人民氣壞了,那個逢迎歐盟、雅好人權、以簽兩公約為重要政績的公僕首領馬英九無咎乎?

『吳王好劍客,百姓多創瘢。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馬桶好廢死,法官多恐龍。』

馬英九忮求於自己的歷史定位,他為什麼自己不知道這幾句古人之言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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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678821.shtml
王昊之死/法抵不過情?誰敢不判死…
【2013/02/02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劉峻谷/台北報導】 2013.02.02 03:18 am

高院審判長楊力進、受命法官王世華及陪席法官林怡秀審理王昊案,被外界批評冷血。楊力進昨天感慨說,外界的抗議當然會對法官造成壓力,今後是否對類似案子都要判死刑?有誰還敢判有期徒刑?

楊力進表示,主嫌劉金龍等人對王昊注射毒品,有「傷害致死」的犯意,但沒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才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刑。

據了解,高院當初審理王昊案,想聽聽王昊父母對四名毒蟲害死兒子的看法,但王母是毒品通緝犯、屢傳不到,因毒品案坐牢的王父不表達意見,僅說「不要再提(訊)我」,委由王昊的姑姑代理訴訟。王昊的身世,令人同情。

楊力進說,他看到王昊被凌虐的照片,覺得怎會有人這麼殘忍?他能體諒被害家屬的心情,但法官必須就事論法;王昊的死因經鑑定是注射毒品休克死亡,他被鐵鎚痛打、拔指甲、燙皮肉的外傷,並不是致死原因。

劉金龍為王昊注射毒品時,曾問同夥鄭盛峰,注射那麼多會不會死亡?鄭回答「不會」,劉相信鄭的話。後來同夥打電話說王昊身體有異狀,劉要求立刻送醫,同夥卻延遲送醫,導致劉輕忽王昊的狀況;可見,劉並沒有殺害王昊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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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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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7 聯合報記者袁志豪/台北報導〈9成1民眾反對廢死 創歷史新高〉
2013/02/07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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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689810.shtml
9成1民眾反對廢死 創歷史新高
【2013/02/07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袁志豪/台北報導】 2013.02.07 02:38 am

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昨天公布去年下半年治安及施政滿意度,七成二受訪民眾對司法官抱持質疑態度,八成贊成持續提高酒駕刑罰,高達九成一反對廢除死刑,反對廢死的民意創歷史新高。

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楊士隆分析,去年相繼發生司法官威嚇書記官、對被告有歧視的言論、指導被告否認犯罪,或是上網找判決書複製貼上寄給當事人、查詢他人個資等離譜的行徑;導致此次調查有高達七成二、七成六的民眾分別不信任檢察官的偵辦與法官的審判。

酒駕肇事致死案一再發生,除了富少案、英商撞死人肇逃還落跑國外案,連警察都酒駕撞死人逃逸,因此有八成的民眾贊同提高酒駕刑罰。

新北市發生男童遭鐵鎚敲鼻梁、尖嘴鉗拔指甲,灌酒餵毒、注射海洛因虐死案;台南市發生男童慘遭割喉案,兩起案件均引起全國民眾激憤,期盼將凶手處以死刑。本次調查即有高達九成一的民眾反對廢除死刑。

此外,有六成八民眾表示治安狀況不好;七成對於政府改善治安表現不滿意。楊士隆表示,因油電雙漲、高官貪腐頻傳、軍公教退休與二代健保等事件引發爭議,影響民眾對未來治安信心。

本次調查還顯示,五成民眾對警察維護治安感到滿意,對住家或社區附近的治安狀況則有七成九感到安全,顯示民眾逐漸認同警方在犯罪偵查與預防的努力;另有六成三民眾認為政府成立廉政署對整頓貪汙沒有幫助。

中正大學上個月從撥通的五千八百七十五通電話中,完成一千九百五十二個有效樣本,在百分之九十五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百分之二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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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方姓學童被割喉命案】瀆職部長曾某2012-12-5代表府中主子出面繼續強姦長期穩定的八成民意,宣稱「廢除死刑是終極目標」
2013/02/07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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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樓 SCFtw2 發言於2012-12-06 21:19:15

"曾勇夫說,法務部曾調查,有7成7的台灣民眾認為死刑有存在的必要,在這樣的民意下,法務部短期內不會廢除死刑," ---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知道反廢死民意長期高達八成,這個狗官竟然還敢大模大樣地接著說"法務部短期內不會廢除死刑",誰給了他這樣抗拒民意的權力和膽子?馬桶嗎?無恥丫無恥丫無恥丫~~~再說,區區法務部有廢除死刑的立法權嗎?豬丫~~~納稅人養你幹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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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546946.shtml
死刑廢不廢? 曾勇夫:短期不會
【2012/12/06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陳家倫/花蓮報導】 2012.12.06 02:34 am

殺害10歲小男童,只為吃牢飯!台灣社會再掀起死刑存廢討論。法務部長曾勇夫回應,根據調查,近8成的台灣民眾認為還是要有死刑存在,短期內不會廢除死刑,但「廢除死刑是終極目標」、「已判決的也一定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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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31] 法條和判決為人民存在,不為法官存在。
2013/02/07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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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樓 SCFtw2 發言於2013-01-31 16:40:26

一、法條和判決為人民存在,不為法官存在。

二、這些豬頭法官顯然不適任,但人民無權解他們的職,這個情況是不對的。

三、我支持"人民有罷免不適任法官之權"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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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674126.shtml
改判30年! 王昊家屬PO受虐遺照 討公道
【2013/01/31 聯合新聞網】【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2013.01.31 01:40 pm

毒販劉金龍虐童致死案,前天二審改判30年徒刑,死者王昊的姑姑王薇君難過不平,前天深夜將男童傷痕累累的遺照,貼到臉書上,希望社會大眾公評,照片一PO出,網友群起憤慨,不過因為照片實在太過驚心,臉書官方昨天傍晚已經將照片撤下。

王薇君今天出面仍是淚流滿面,傷心的說「是不是殺了人只要有送去醫院就是良心沒有泯滅?」,對於法官判決氣憤難解為什麼法官不能感同身受,「我想請問法官,如果這些傷在你的身上,你覺得你會不會死亡?」,王薇君決定發起了「為台灣的孩子請命」活動集結到司法院抗議,替王昊討一個公道。

照片上的小男童趴在病床上,背部全裸,全身傷痕累累,紫黑瘀青,全身幾乎無一倖免;王昊的姑姑王薇君傷心的說,因為聽到判決結果實在太生氣了,所以才會把照片po到臉書,希望社會大眾評評理,王薇君還說其實王昊過世的時候,一直不肯閉上眼睛,葬遺社最後用了黏膠才讓他闔眼,希望幫他討一個公道。

二歲小男童王昊,前年10月被母親同居人劉金龍等三人,以燒紅鐵釘燙腳底,鐵鎚打鼻子和四肢、拔指甲等方式凌虐,還強打毒品致死,前天高法法官二審判決,認定四名毒蟲在審理過程一度落淚,沒有殺人企圖且有悔意,將主嫌劉金龍從死刑改判卅年徒刑,其餘嫌犯也減輕量刑。

王昊慘照PO出後,引起許多網友關注,超過七千多網友分享照片,網友群起憤慨,雖然照片因為太過怵目驚心,臉書官方昨天傍晚已經撤下,但已經引起許多網友關注,熱烈回應討論。

許多網友都不忍看照片「我根本不敢看照片,之前電視報導過,每次看都大哭」,也有網友痛罵劉金龍行徑「幼兒的背部全身都又黑又紅,一開始我以為是外國人,怎麼下的了手」、「根本就沒有人性阿」,更多網友對於法官判決氣憤「我比較納悶怎麼會相信兇手有『悔意』」、「法官應該親身體驗一下這些酷刑的」、「台灣社會越來越冷漠,恐龍法官都推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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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評論全錄
2013/02/0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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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劉峻谷/台北報導〈王昊之死/法抵不過情?誰敢不判死…〉網民評論全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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