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我的另一半(四):結婚
2021/08/08 06:13:24瀏覽1111|回應0|推薦6

)結婚

能回台北任教固然是好事一樁,但還要先解決內子的住處問題。在內湖附近找了一陣子房子後,我倆決定不如就結婚住在一起;除了省去一住學校宿舍、另一在外租房的額外花費外,也免了兩人在實驗及上課之餘,還要擠出時間約會的麻煩。

做了這個決定後,我們就著手結婚的準備。我們先是租了位於中研院對面的一棟房子作為新居;那是新蓋不久的一批獨門獨院二樓小洋房,房東自己住在台北市,新房空在那裡,準備給小孩做婚房。該地與中研院僅一溪之隔,卻屬於台北縣汐止鎮,所以房租還算便宜。

有了住處,我們便開始尋找結婚場地及決定結婚日期。由於內子在明道任職到七月,八月開始達人又有暑期輔導課,所以能選的時間不多。我們找了王敬弘神父幫忙,他答應幫我們主持婚禮彌撒,並介紹聖家堂作為婚禮場地,婚禮日期則定在八月二十九日。我們不打算宴請賓客,婚禮彌撒後就在聖家堂附設的禮堂辦個雞尾酒會,招待親朋好友。

在決定了婚禮場地與日期後,我就找了家印刷店印製喜帖,寄給我們的同學好友。我們沒有使用傳統的大紅喜帖以及文字,就在一張白色卡片上印了:「相思債四載得償,有情人終成眷屬。請來參加我們的婚禮,共享我們的喜樂」幾個字,以及婚禮的時間地點。

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以及有限的預算內,我們完成了婚禮的準備工作。其中得到許多人的幫忙:內子的家教家長以嫁女兒的心情幫內子準備了兩套新嫁服(新娘服是租的,我的西裝是現成的),並以友情價提供了酒會的所有點心;她還幫我們介紹了婚紗攝影店,在婚禮前一天拍了一組婚紗照;我們的伴郎伴娘都請了高中同學茅裕華和董虹霓義務幫忙;禮車及司機則是由我指導教授萬老師實驗室的實習生宋一誠連車帶人一併無償租用。

由於內子上大學後就自力更生、獨力完成大學學業,沒讓家裡操過心,教書頭一年更是把一半的薪水寄回家孝敬養父母;加上大二起每逢寒暑假我都會去內子家拜訪,內子的養父母早就把我當姑爺看待,所以他們對我倆的婚事毫無異議,任由我們自行操辦。岳母只嘟噥了幾句:「都要結婚了,親家也沒上過門,連我們家門朝東朝西都不曉得。」

至於我父母雖然默認我倆交往了多年,但對內子的身世與家世似乎有所保留,並未全心接納內子。心細的內子早已感覺這點,說我父母並不喜歡她;而我一開始以為是內子多心,不怎麼當一回事,後來也為此事與父母溝通過幾次,但都不歡而散。我是凡事有自己想法的人,對於選擇對象更認為是自己的事,與他人無關;所以我是先斬後奏,等一切都準備得差不多了才告知父母。

離預定結婚日期還有一周左右,我父母氣急敗壞地從大甲來到我們租的房子,當面質問我們怎麼可以不徵求他們同意,就擅自作主。面對父母的指責,我們也只能說明為了省錢省事,也為了給四年半的交往一個交代,而決定在一起生活的理由。由於我們的婚禮場所都已訂好,給朋友的喜帖也已發出,我父母在無可奈何之下,只能接受。但他們要求另外再印幾十份傳統大紅喜帖,寄給他們的同事及朋友。好在這種傳統喜帖任何印刷店都可加急印製,所以這項要求並不難辦到。

就這樣,我們簡單卻也不失隆重的婚禮順利舉行完成。由於我們大學畢業才一年,所以除了一些正服兵役及已出國的同學外,我倆的大學同學、社團朋友幾乎都到齊了,還有達人的師生也到了一些。婚禮彌撒中,光啟的朋友自動組成了唱詩班獻唱,為我們增添了喜氣。婚禮之後的雞尾酒會,也有光啟好友主持,溫馨熱鬧,給我們留下了美好的回憶。

我們雖然順利結了婚,但也與我父母的關係產生了嫌隙,一直沒有完全修復。他們只怪罪內子奪走了他們的兒子,卻沒有想到我自高中離家住校以來,就已經逐漸獨立生活的事實。結識內子的四年半間,我得自內子的照顧與關心,遠遠多於父母,這是他們一直不願承認及接受的,也導致他們對內子的冷淡與疏遠,這是非常不幸的事。

( 創作散文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anjenntser&aid=166246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