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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3 15:47:43瀏覽564|回應7|推薦6 | |
據報載,行政院長吳敦義利用立法院院會休息時間,和副院長及秘書 其實吳院長做了一個錯誤的示範。 在中華民國, 在領事事務局的網頁也明白指出,「簽證在意義上為一國之入境許可。 依國際法一般原則,國家並無准許外國人入境之義務。 目前國際社會中鮮有國家對外國人之入境毫無限制。 各國為對來訪之外國人能先行審核過濾,確保入境者皆屬善意以及外國人所持證照真實有效且不致成為當地社會之負擔,乃有簽證制度之實施。 依據國際實踐,簽證之准許或拒發係國家主權行為,故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絕透露拒發簽證之原因。」 很明顯的, 所以吳院長唯一的正確答案應該是,「我們對簽證申請個案不發表評
附件 : 1. 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頁有關簽證的介紹。 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30&CtNode=37&m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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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