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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談死亡事件中的動機證據真象三部曲
2013/08/13 18:52:35瀏覽3169|回應76|推薦34

一片荷葉上,有多顆露珠,大大小小,分布不均。其中一顆小露珠,突然滾動起來,很快的,結合了附近另一顆露珠,產生兩個結果,一,露珠體積變大,二,運動方向改變。新露珠又滾,一滾就結合,結合後又滾,愈來愈大顆,方向一直變。

最後,變成一顆超級滾動大露珠,荷葉無法承受其重,因而愰動,終於,超大露珠滾下荷葉,落入池塘。荷葉上,留下大露珠滾動過的軌跡,和餘下的仍然很多顆露珠,隨著動盪不安的荷葉,左搖右愰,像一群狂歌笑孔丘的醉漢頭。

這不是荷塘月色,也不是仲夏清晨植物園即景,這是洪案超越洪案後,所留下的混沌意象。今天,不談超大露珠滾落入法海,也不談荷葉上殘留的露珠,只談談,大露珠滾動軌跡上,動機證據和真象組成的三部曲。

動機是人類有意義行為的根源,當動機持續時,就形成行為的動力,動機中止,行為也就停止。動機反應人類的需求,需求愈強,動機也愈强。依馬斯羅的需求層次說,愈低層的需求愈强烈。例如,當一個非常渴的人,面對一杯水和一疊鈔票,而只能二選一時,他會選擇一杯水。

動機促成行為,行為必有目標,目標難度愈高,動機也必須愈强烈。殺人,難度非常高,又會受到法律嚴厲的制裁。因此,需要異常強烈的動機,才會引發殺人的行為。你我他絕大多數人,終其一生,從未有過殺人的動機。

也因此,一旦有殺人事件發生時,展開緝兇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有無殺人動機來過濾所有的關係人。有動機的,列入嫌疑人,沒動機的,排除之。警方辦案如此做,推理小說如此說。當然,也有無動機随意殺人事件,兇手是精神異常的病人。因無動機,非常難抓,也非常危險,往往會連續殺人。

對殺人動機的尋求與分析,只能指引辦案或推理的方向,卻無法找到真象。真象的發現,只能靠證據。引衲格友名言: 沒有證據的真象,只是想像。的確,想像只能存在腦中異想天開或相濡以沫,在真實的法庭上,等於零,一點用處都沒有。

問題來了,對證據的認定有各種不同的標準。別說法庭和受害者家屬可能南轅北轍,就連不同的法庭也有不同的標準。以辛普森殺妻案為例,民事法庭判決罪名成立,刑事法庭則否。原因很簡單,刑法對證據認定的標準比較嚴格,許多民事庭認可的證據,到了刑事庭遭到廢棄。

當然,真象只有一個。但是,大家依照自己所認定的證據,去組合真象,真象就變成很多個。根據心理學的完形理論,人類的思維會將一些殘缺不全的信號,加以補足,成為一個完整有意義的形體或訊息。就像"群瞎摸象,各執一詞"一樣,如箕如石如杵如繩,都不是真真象,是自我完形真象。

這種自我完形的真象,品種繁多又主觀成份重,具有强烈的排他性,我對你錯他也錯。對他人提出的證據,全都否定,視為變造。對自己不足的證據,一律視為滅證陰謀,無條件補足。如此一來,真象滿天飛,卻沒有一個是真真象。

最後,真象成為一個哲學命題,或者,一句宣傳口號。沒有真象就沒有原諒,喊起來很響,其實真象和原諒一點關係都沒有。況且,所有能找到的真象,都不是你要的真象,又引用衲格友名言。

還好,真象不真象,在法庭上根本無關緊要,法律只看證據,不追真象。希望法律還原真象,希望法院主持正義的人們都將大失所望,法律只是依證據判輸贏的社會遊戲規則。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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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RTaiker&aid=813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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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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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秒時,第二個士兵距離拉長,洪仲丘還差點跑過第三名士兵,哪個累?
2013/08/13 21:50

8/2我看媒體播放操練繞圈跑步時,畫面明明顯示的是洪仲秋有時差點跑超過前一個禁閉生,可是主播的播報卻說洪仲秋體力不支落後其他禁閉生

害我邊看邊笑翻,忙叫我老婆來看,這主播真會睜眼說瞎話,鬼扯一通,洪仲秋的位置本就是排在最後一個,主播也可以鬼扯說洪仲秋體力不支落後。何況洪仲秋有時還差點煞不住超過前一個禁閉生。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8-14 14:51 回覆:
速度x重量=動能

筱 蒨-Luci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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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21:44

本來要放國家地理頻道的蛙人訓練及天堂路通過畫面,不過看到知心梅姐PO的海鷗大隊影片。八八風災颱風還沒過,天空亂流嚴重,但是整個社會民粹謾罵的壓力,逼海鷗救難大隊出動直升機救援,毀掉一台直升機,也毀了五個家庭。民粹不會救人,只會害人,別自以為是伸張正義,摧毀別人的生命及未來都不會覺得內疚。(不好意思,格主,連貼幾篇回應,幫知心梅姐支持推廣的活動打廣告。)


選賢與能!支持吳敦義選總統!

筱 蒨-Lucif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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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21:31

那些沒有真相就沒有原諒的白T,看來是永遠不原諒啦。因為他們鬼扯的真相永遠不會存在。至於那些真想知道答案的人,看UDN這個新聞,別聽記者鬼扯瞎掰的說法,直接看畫面,就能知道,有沒有在特別針對洪仲秋個人搞「集體虐殺」的行為了。

1.17秒時,第二個士兵距離拉長,洪仲丘還差點跑過第三名士兵,哪個累?

2.21秒時,另兩名士兵累到蹲著休息,洪仲丘還能站著,哪個累?

3.開合跳,洪仲丘可以到陰涼處,跳起來跟其他人一樣,哪來跟不上速度?(聽記者鬼扯)

4.40秒仰臥起坐,還被戒護士壓腿減輕體力,速度比第三位還快,記者竟然說跟不上速度?(睜眼說瞎話),第一位沒力只用抬腿,洪仲丘速度跟第二位一樣,第三位還跟不上速度,哪個累?

5.54秒訓練一結束,其他人累到躺著,洪仲丘還率先撐起上半身,哪個累?

6.記者都講了,整個操練過程不到30分鐘,還有墊子可以躺,敢說這是「惡意集體虐殺」?

7.1分10秒收墊子,洪仲丘還不是最後到的,哪裡體力不如人了?

甚至其他監視器畫面也拍到是洪仲丘自己身體不適主動去跟長官報告的,而不是昏倒在地上沒人理會。我不知道從哪裡可以看得出這是「針對洪仲丘的集體虐殺、操練過度、故意致死」?

一個不幸的悲劇不該搞成整個社會集體虐殺其他官兵醫護的未來,有人喊著正義搞霸凌,這種利用議題搞無恥下流反政府的行為才該被譴責。


選賢與能!支持吳敦義選總統!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8-14 14:47 回覆:
很認真喔。

Timo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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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21:15

動機無非情殺財殺仇殺,這一案來說如果真有合謀殺人,我看大概不會是情殺,死者與許多涉案人素昧平生,估計也說不上仇殺,那就看看有沒有機會是財殺吧,這更簡單了,找出利益的來源,他們在542跟269旅附近包煙包娼包賭?可能嗎?還是他們在執行國家預算的過程洗錢大家分?可能嗎?我已經在別篇試算好幾次了,粗估要把這18人搞去合謀殺人,我假設他們娘生他們的時候剛好都忘了生良心,一年起碼得有個2000萬左右大家分分吧,要包煙包娼包賭,行啊,他們組織的活動範圍、據點、帳務往來帳冊在哪?成員平時如何聯繫?如果說是執行預算洗錢,那執行兩億台幣洗10%出來分吧,聯兵旅哪有辦法執行這種預算,光寫計畫要預算都寫不出來

現在是檢調跟原告要來證明他們有罪了,我也引用一句衲兄的話,現學現賣,事物的存在要證據,事物的不存在毋須證據,換句話說被告不需要證明自己無罪,因為他們原本就無罪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8-14 14:45 回覆:
集體殺人的動機很少見,一旦有,很難隱藏。

筱 蒨-Lucif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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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21:01

如果「洪家人與綠鬥兵操弄民粹」可以「 造成暴衝式的立法 修法」,這樣代表有效率,不是錯誤,那「洪仲秋因不當的程序和流程, 硬被送去關禁閉(悔過室)」又何罪之有?

一個仗著要退伍的人違規耍特權,其他人看不下去決定依照軍規處理,加速流程及程序,讓這白目兵接受處罰,我不覺得就該譴責,甚至要求嚴刑伺候。如果要用相同標準,那爆衝式的立法就是更不當的示範,最高層都能用這種不合規矩的「快速特權」討好民粹,下屬高效率做沒錯的事情何罪之有?

上樑都能歪、下樑就得正?整個社會就可以搞集體霸凌?少數人執行軍法就是錯?如果這個國家是用這種標準來做事,去他的民主進步!一群野蠻無恥霸道仗勢欺人的混帳王八蛋們。


安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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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19:43

 

洪仲秋因不當的程序和流程, 硬被送去關禁閉(悔過室), 洪家人卻與綠鬥兵操弄民粹, 造成暴衝式的立法 修法, 像這種作法,洪家人和徐信正范佐憲等人有何不同, 最過份的是一個洪案, 就想要脅迫國家的立法院; 行政院; 總統府; 司法院快速把洪案移到一般死法審理! 先要求修法, 一夜之間立法院就把法條修好還三讀通過, 又說公告太慢, 立法院又立即將法案送交總統府, 還要求立即公告實施! 那下一步是要求司法立即審案嗎? 依目前的進度跟速度, 是不是該要求法院於30天內對洪案三審定讞? 是寧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個嗎?

依法論法,很多現在被羈押在軍事監獄的犯人,將會盡可能雇請律師打官司了,判決的刑罰絕對會比軍法院輕很多的!而光看一般法院對類似案件的判例,就可以對斷言對洪案被告判刑只會比軍審輕,而不會更重!!所以我曾揣度陳毅勳為何自願被羈押,一者愧疚願受懲處,二者平息眾怒,三者反正回到部隊也等於坐活監,不如被羈押可抵押刑期,等司法判決定讞後,刑期應該是所剩不多了!!

因為無論是人證物證,或犯案動機推測,都沒有辦法判定"故意致死",這一點法官應已有心證,所以認為人證物證調查已算完備,沒有羈押被告的必要,而其實也沒有什麼好串證滅證的!!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8-14 14:42 回覆:
雙方都反應過度。台灣社會就是這樣的過敏體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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