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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18:52:35瀏覽3170|回應76|推薦34 | |
一片荷葉上,有多顆露珠,大大小小,分布不均。其中一顆小露珠,突然滾動起來,很快的,結合了附近另一顆露珠,產生兩個結果,一,露珠體積變大,二,運動方向改變。新露珠又滾,一滾就結合,結合後又滾,愈來愈大顆,方向一直變。 最後,變成一顆超級滾動大露珠,荷葉無法承受其重,因而愰動,終於,超大露珠滾下荷葉,落入池塘。荷葉上,留下大露珠滾動過的軌跡,和餘下的仍然很多顆露珠,隨著動盪不安的荷葉,左搖右愰,像一群狂歌笑孔丘的醉漢頭。 這不是荷塘月色,也不是仲夏清晨植物園即景,這是洪案超越洪案後,所留下的混沌意象。今天,不談超大露珠滾落入法海,也不談荷葉上殘留的露珠,只談談,大露珠滾動軌跡上,動機證據和真象組成的三部曲。 動機是人類有意義行為的根源,當動機持續時,就形成行為的動力,動機中止,行為也就停止。動機反應人類的需求,需求愈強,動機也愈强。依馬斯羅的需求層次說,愈低層的需求愈强烈。例如,當一個非常渴的人,面對一杯水和一疊鈔票,而只能二選一時,他會選擇一杯水。 動機促成行為,行為必有目標,目標難度愈高,動機也必須愈强烈。殺人,難度非常高,又會受到法律嚴厲的制裁。因此,需要異常強烈的動機,才會引發殺人的行為。你我他絕大多數人,終其一生,從未有過殺人的動機。 也因此,一旦有殺人事件發生時,展開緝兇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有無殺人動機來過濾所有的關係人。有動機的,列入嫌疑人,沒動機的,排除之。警方辦案如此做,推理小說如此說。當然,也有無動機随意殺人事件,兇手是精神異常的病人。因無動機,非常難抓,也非常危險,往往會連續殺人。 對殺人動機的尋求與分析,只能指引辦案或推理的方向,卻無法找到真象。真象的發現,只能靠證據。引衲格友名言: 沒有證據的真象,只是想像。的確,想像只能存在腦中異想天開或相濡以沫,在真實的法庭上,等於零,一點用處都沒有。 問題來了,對證據的認定有各種不同的標準。別說法庭和受害者家屬可能南轅北轍,就連不同的法庭也有不同的標準。以辛普森殺妻案為例,民事法庭判決罪名成立,刑事法庭則否。原因很簡單,刑法對證據認定的標準比較嚴格,許多民事庭認可的證據,到了刑事庭遭到廢棄。 當然,真象只有一個。但是,大家依照自己所認定的證據,去組合真象,真象就變成很多個。根據心理學的完形理論,人類的思維會將一些殘缺不全的信號,加以補足,成為一個完整有意義的形體或訊息。就像"群瞎摸象,各執一詞"一樣,如箕如石如杵如繩,都不是真真象,是自我完形真象。 這種自我完形的真象,品種繁多又主觀成份重,具有强烈的排他性,我對你錯他也錯。對他人提出的證據,全都否定,視為變造。對自己不足的證據,一律視為滅證陰謀,無條件補足。如此一來,真象滿天飛,卻沒有一個是真真象。 最後,真象成為一個哲學命題,或者,一句宣傳口號。沒有真象就沒有原諒,喊起來很響,其實真象和原諒一點關係都沒有。況且,所有能找到的真象,都不是你要的真象,又引用衲格友名言。 還好,真象不真象,在法庭上根本無關緊要,法律只看證據,不追真象。希望法律還原真象,希望法院主持正義的人們都將大失所望,法律只是依證據判輸贏的社會遊戲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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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