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再論日據日治之別
2013/07/21 23:02:44瀏覽4196|回應76|推薦51

歷史依事實,事實有角度。同一個歷史事實,正反參與方,加上旁觀者,起碼就有三個角度三種看法。看法各異,所修之史,自然大不相同。

日本佔台五十年,以世界史的角度看,是日佔,以日本史的角度看,是日治,以台灣史的角度看,是日據。歷史教科書由日據變日治,是番顛輝的傑作。且不管番顛輝是否日人後代,但可以確定的是,番顛輝看任何事,都是日本觀點。他說: 尖閣群島是日本的,就是最佳例證。

又若設,日本打勝了二戰,今天你我都AIUEO, 不用說,日治到底。然而,日本輸了二戰,吐出甲午戰的戰果,台灣回歸中華民國,角度一變,日據就是日據。再清楚不過。

有人說,日本佔領台灣,有清日馬關條約為依據,有合法性,故不能稱為日據。

合法? 請問合什麼法? 國際間,因戰爭勝負而簽定的割地賠款不平等條約,只能靠强權來執行,不服就再打,那有什麼法可依循。勉强說有國際公約,沒有執行機構,算個屁。一旦強弱易勢,馬上翻臉毁約,多的是。希特勒撕毁巴黎和約,國聯除了瞪眼放屁,又能如何。

真要論"法",不如談談台灣民主國的推動者陳季同,他說: 依萬國公法,割地須問居民是否順從,民必須從,方得視為易主,民如不服,可自立民主。如真有他說的萬國公法,成立台灣民主國大大的合法,日本侵台大大的不合法。

又有人說,日治是中性詞,只是客觀反映純粹的史實。也對,那客觀的客,定是外星人。同樣中性客觀的外星人史觀,也沒有屠殺字眼,希特勒"減少"六百萬猶太人。如果猶太人能接受,本堂主從此日治不日據。

還有人說,日治是日本殖民統治的簡稱。別鬧了,簡稱可不是剪稱,剪掉本義,只留頭腳。真要剪,中華人民共和國剪成中華民國,好極了,大陸早已光復,河山早已還我。

居然有人說,日治日據是照妖鏡,反映愛中國與愛台灣。這種超級連想,本堂主力有未逮,無法評論。不過,本堂主偶食日本料理,算是日炙,偶觀日本影集,算是日劇,也是一種連想。

好了,結個論吧。日據,含有異族入侵強佔其地壓迫其民之意。日本人是異族,不用說。1895年,入侵日軍遭台灣義勇義民強烈抵抗,血戰五閱月,才完成佔領,合乎強佔其地。日本佔台五十年間,台灣人原住民從未享有和日本人相同的待遇,合乎壓迫其民。

三者俱全,日據成立。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RTaiker&aid=7987468

 回應文章 頁/共 8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樓下的Cat 9
2013/07/22 10:55
你認同堂主「中華人民共和國剪成中華民國,好極了,大陸早已光復,河山早已還我」,看來你也認同中華民國,認同中華民國領土包含大陸。實在太好了。

Cat 9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堂主也是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是完全兩個不同的國家。真是太開心了!
2013/07/22 10:45
中華人民共和國剪成中華民國,好極了,大陸早已光復,河山早已還我。---堂主也是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是完全兩個不同的國家。真是太開心了!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7-22 13:27 回覆:
簡稱主義統一中國。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7/22 08:50

路人Juno:
那麼中華民國什麼時候宣布這個不承認或廢止這個條約? 


中華民國政府對日宣戰布告(1941年12月9日)

日本軍閥夙以征服亞洲,并獨霸太平洋為其國策。數年以來,中國不顧一切犧牲,繼續抗戰,其目的不僅在保衛中國之獨立生存,實欲打破日本之侵略野心,維護國際公法、正義及人類福利与世界和平,此中國政府屢經聲明者也。
中國為酷愛和平之民族,過去四年余之神圣抗戰,原期侵略者之日本于遭受實際之懲創后,終能反省。在此時期,各友邦亦极端忍耐,冀其悔禍,俾全太平洋之和平,得以維持。不料強暴成性之日本,執迷不悟,且更悍然向我英、美諸友邦幵釁,擴大其戰爭侵略行動,甘為破壞全人類和平与正義之戎首,逞其侵略無厭之野心。舉凡尊重信義之國家,咸屬忍無可忍。茲特正式對日宣戰,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系者,一律廢止,特此布告

中華民國三十年十二月九日  主席 林 森

http://www.omnitalk.com/miliarch/gb2b5.pl?msgno=messages/825.html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7-22 13:21 回覆:
太厲害了。這路兄死抱文件不放,令人頭大,今我兄以其之道還諸彼身,真我南慕容也! 感謝!

X-ra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7/22 08:10
可憐, 可悲復可恥的蛋頭馬總統,對這件事情的態度,居然是模稜兩可,沒有清楚的立場.身為一國之元首,卻沒有堅定的思想意志,只能任由紛爭產生, 從而製造出來的混亂還不夠多嗎?他還有什麼資格可繼續作為一國的領導者?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7-22 13:15 回覆:
一時糊塗。

帥州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7/22 08:07

不應該簡略稱這一段歷史~

我都教孩子說這一段時期叫~日本殖民地時期...

當然他們的歷史老師很不能接受~考試答案不照課本扣2分...

我孩子也只能接受,但要求老師給他五分鐘講為何是"日本殖民地時期"~

講完,老師說還是要扣2分.

但重點不是這2分~是全班同學報以熱烈掌聲...

連孩子都可以懂的事,這些綠色學者就是只願閉著眼睛說瞎話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7-22 13:13 回覆:
日本殖民統治,OK,但不能簡稱。

路人Jun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7/22 07:26

AndyLiu0718:

日據表明我們是被強權佔據的,日治表示我們心甘情願被統治。就是被強姦與自願發生性行為的差別,這樣說,會不會簡單一點?

============

孫中山先生在民國六年所著述討論中國為何加入協商國,對德宣戰的「中國存亡問題」中指出下面看法。  孫先生對甚麼是""(中國領土因不平等條約讓給外國變成外國領土),甚麼是""(中國領土實質處於外國控制之下),分的很清楚。

以土地論,德國將來之野心,誠不可知。論其過去與現在,實可謂之侵犯
中國最淺,野心最小者。以割地言,則中國已黑龍江沿岸最豐饒之地於
俄,緬甸、香港於英,安南於法,台灣於日,而德無有也。以租借
言,則英九龍、威海衛,法廣州灣,俄旅順、大連,又轉讓之於日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7-22 13:11 回覆:
好,那就日割時代。

路人Jun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7/22 07:18

自己:

1911年孫中山先生革命,中華民國成立。  我現在沒找到任何資料,但新中國成立時一定有人做了一個宣布"過去大清帝國和各國簽訂的各條約中華民國一律繼續承認",這當然包括馬關條約。 沒有這個宣布  中華民國早就派部隊去上海租界趕外國人出去  然後又是一個八國聯軍。

============

這是孫中山先生在1912年一月五日(民國已經成立)的英語"宣告各友邦書"中提到的,陳布雷將這份文件翻譯成中文。

http://zh.wikisource.org/zh-hant/%E5%AE%A3%E5%91%8A%E5%90%84%E5%8F%8B%E9%82%A6%E6%9B%B8

......
吾人今欲湔除上述種種之罪惡,俾吾中華民國得世界各邦敦平等之睦誼,故不恤捐棄生命,以與是惡政府戰,而別建一良好者以代之。猶恐世界各邦或昧於吾民睦鄰之真旨,故將下列各條披瀝陳於各邦之前,我各邦倘[尚]垂鑒之。
(一)凡革命以前所有滿政府與各國締結之條約,民國均認為有效,至於條約期滿而止。其締結於革命起事以後者,則否。
(二)革命以前滿政府所借之外債及所承認之賠款,民國亦承認償還之責,不變更其條件。其在革命軍興以後者,則否。其前涇[經]訂借、事後過付者亦否認。
(三)凡革命以前滿政府所讓與各國國家或各國個人種種之權利,民國政府亦照舊尊重之。其在革命軍與[興]以後者,則否。
(四)凡各國人民之生命財產,在共和政府法權所及之域內,民國當一律尊重而保護之。
(五)吾人當竭盡心力,定為一定不易之宗旨,期建吾國家於堅定永久基礎之上,務求適合於國力之發展。
(六)吾人必求所以增長國民之程度,保持其秩序,當立法之際,一以國民多數幸福為標準。
(七)凡滿人安居樂業於民國法權之內者,民國當一視同仁,予以保護。
(八)吾人當更張法律,改訂民、刑、商法及採礦規則;改良財政,蠲除工商各業種種之限制;並許國人以信教之自由。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7-22 13:07 回覆:
路兄努力再查,一定會有廢約聲明什麽的。

Andy Liu 0718
等級:5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7/22 07:15
日據表明我們是被強權佔據的,日治表示我們心甘情願被統治。就是被強姦與自願發生性行為的差別,這樣說,會不會簡單一點?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7-22 13:04 回覆:
不雅而中肯。

江湖外傳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日據"本來沒有問題
2013/07/22 06:25
"日據"本來沒有問題,忽然有"日治"來爭大老婆的名稱.這只表明一件事:"風水在轉".台灣有人喜歡"日治",因為幻想起來特別有滋味,他們覺得那是桃花源的時代.這告訴喜歡爭論的人一件事,當情勢不一樣時,任何事都會隨人的主觀意志移轉.套句中國人的諺語"英雄創造時代".德意志人創造了德意志的現況,台灣有些人要創造歷史,請加油!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7-22 13:01 回覆:
對!

路人Jun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7/22 06:24

frank060606:

老蕃癲老媽被賣入妓院,訂了契約

你該不會同意老蕃癲認定老媽該遵守這契約永不出來吧!

至少老媽被賣入妓院後會等待有心人來贖身吧!

至少不會.....當老媽兄弟把她救出後,還責怪救她的人不正當吧!!

============

不會呀,但先請中華民國政府明確宣布不承認馬關條約吧?  不宣布這一點,那就是接受了,怎樣說是日據呢?

頁/共 8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