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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1 14:37:32瀏覽3278|回應19|推薦38 | |
錢是好東西。遙想古人,腰纏十萬貫,騎鶴下揚州,何等風光!放諸今日,身懷百萬歐,乘鵬跨鵰,萬里追風下巴黎,香舍麗榭走一回,何等氣勢!
昔日,望之卻步的高門名店,如今,大步一邁,冷眉橫掃小洋鬼。那個誰!這這那那,各拿三四五六個,不囉嗦,老子馬上付現金。媽拉個巴!悶氣一憋百多年。 遊够巴黎下藍海,客官您請,尼斯山上有別墅,一夜兩萬不含糊,嗨!是不含早餐,美人香車不能少,五千三千小場面,達哥,坎城小星、敞蓬超跑,那一定。 一路直開摩納哥,人曬太陽車放屁,卡西諾前遊人驚,停完超跑回頭看,別懷疑,正是破力士貝克,網球不打打撲克。來來來,一把下注三五千,哥哥不賭圖新鮮,嬴了我再下,輸了算打賞。 玩完賭場到海邊,滿港遊艇争鬥艷,爺!來上一條,就五十萬。您別看那特大隻的,沙特親王號,二千多萬算最牛,人家後院冒石油。 錢,真的是好東西。有錢撑腰最橫行,么三喝四稱大爺,大把銀子胡亂花,眾生盡踏我腳下。問題來了,大把銀子胡亂花,只能是,花別人的錢,才够痛快。 想想看,辛勤工作,月入22K,就算你,20個月不吃喝,加一加440K,跑到香舍麗榭,就買毛衣4件半,只痛不快,誰幹?問題又來了,別人的錢,如何能,讓你拿來胡亂花? 簡單,不外乎巧取和豪奪兩法。 巧取者,合於法不合於德。資本家搞官商勾結剝削勞工,金融家炒股炒地賣毒債券,皆屬此類。嚴格來說,所有的不勞而獲,皆可入列。 豪奪者,既不合法也不合德。輕者,詐騙取財、入室行竊,重者,合夥搶刼、擄人勒贖,罪大惡極的,販毒賺毒錢、殺親騙保金。 當然,巧取豪奪,也有雙功能兼備的大師級。祖先無恥當台奸,仗勢併土數萬田,子孫錢多炒翻天,紅紅火火快入監,一朝暴卒赴西天,總統院長來弔唁。 好了,嘮叨發完,言歸正文。巧取豪奪來得最容易的,非貪官污吏莫屬。 不管官派民選,一朝權在手,強把令來行,方便門大開,鈔票滾滾來。逢十抽一明價碼,3323巧安排,水果箱也好,茶葉罐亦可,反正錢是別人的,通通給我搬進來。 巧取豪奪手段最惡劣的,也非貪官污吏莫屬。 賊偷、盜搶、商取利、金抽息,皆屬本業,行之有過,繩之以法。惟獨官吏,權來自於民,本應為民服務,卻反其道而行,仗勢吃錢如喝民血,倚權吞銀如啃民肉,真正可惡可恨又可殺! 皇上時代真的殺,從剝皮實草,到斬首抄家,貪官污吏如惡草連根,殺一片,長一片,稍不留意,長到天邊。民主時代,以關代殺,沒人在怕,有辦法的聞風溜之大吉,跑不掉的裝瘋賣傻兼頭殼進水。 貪官污吏,為何前仆後繼?只因為,有錢真好!尤其是,別人的錢,搬來我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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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