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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的死刑和無期徒刑
2014/03/11 14:09:33瀏覽2977|回應13|推薦37

去年仲夏,洪案如山洪爆發,一發不可收拾,掀起了千風萬浪,撼動了整個社會。终於,在白色運動迫使政府廢軍審改民審之後,逐漸風平了浪靜了。當時,就有法界人士預言,民審未必重於軍審,到時可能風波再起。

果然,前幾天,洪案的一審判決出爐,風又生波又起。聽吧!司法已死、司法最黑暗的一天、一條命只值六個月、、、等等等等,引人同情的非理性語言,透過各種媒體,再度呈現眼前。

以本堂觀之,這一次,只會小風小浪,不會再引起掀然大波,因為洪案的主犯,一個叫軍審,已經判決死刑,並且執行完畢,另一個叫軍中禁閉室,已無限期自我禁閉,不知何時才會開放。

剩下的一干人犯,都只是扭曲制度的参與者,或照例或因襲,甚至因私怨加了點油醋,但都缺乏真正的殺人動機,更談不上集體虐殺的共犯結構。沒有殺人動機,就是意外,既是意外,一干人犯判刑六個八個月,也就合理合法。當然,對洪仲丘家屬來說,感情上,萬萬不能接受,才會有上述非理性的言語。

的確,痛失親人的受害者家屬必然飽受折磨,外人難以體會,也不能置喙。因此,不論是普方老太太選擇的完全原諒,還是洪姊洪舅堅持的相對回報,都算是人性的高低範圍之内。

至此,洪案已超越了洪案,除了環繞在受害者家屬周圍,伺機搶食殘羹敗肴的蟑類鼠輩之外,不會再有輿論狂潮,不會再有白色運動。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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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RTaiker&aid=1165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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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oth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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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3 16:44
堂主愛抽什麼size? 我以前是都抽Churchill (7" x 50),最近這網站推出一種Double Corona (7 1/2" x 58),我改抽這種,wrapper剛好也是我喜歡的Maduro,抽一根要一小時多吧,我自己偏好大隻的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4-03-13 17:11 回覆:
越抽越小支,現在停在club,10公分左右,再小的mini不太過癮,稍大如petit julieta 可以接受。

Timo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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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3 16:27

再介紹堂主一個雪茄館

http://www.smoke-goods.com/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4-03-13 16:40 回覆:

多謝啦!有空去造訪一下。


Timoth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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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3 15:49

堂主沒靈感還得了,我都在底下這個網站買雪茄,堂主不妨參考,美中不足的是他們家似乎沒有Cohiba

 http://www.cubancrafters.com/index.php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4-03-13 16:39 回覆:

看了一下,都是大支的。


Timoth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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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3 14:21
看UDN的部落客開講,電小二推薦的文章全部都是對判決持正面態度的,可以知道這次不太會有風浪了,台灣的亂基本上都是媒體在搧風點火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4-03-13 15:21 回覆:
唉呀!提摩兄,近來Cohiba club 抽完,遍尋台北大街小巷找不到,失去因絲波里純,這文章也只能胡亂寫寫,點到為止,本來文末要痛駡那些什麼納粹共犯理論的,什麽司法要合民意的歪理邪論,舉筆無力,只好作罷。

安歐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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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3 03:49

台灣只有兩種人,政客和愚民。

那些名嘴,不是人。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4-03-13 11:52 回覆:
因嘴而名,當然是鳥。

OldMan - 風景線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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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3 00:11

另外再殲滅一個裝甲旅!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4-03-13 11:56 回覆:
沒關係,裝甲還在。

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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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2 23:59

(1)某睿智正義法官曰 : 『基於洪員當日實與衆人同為保家衛國而辛勤操練,然衆人俱蹦亂跳生猛如虎狀似活龍獨洪員憔悴,兹重判太陽大帝8月徒刑,某員體質6月徒刑,其他被告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或社會服務,判決定讞不得上訴』。***這種正義判決更為貼近事實真相及尊重『被告人權』***

(2)人性高低應有其範圍,若以犧牲社會安定、助長民粹妖孽、腐蝕國防安全、危及國家前途為代價,則全民皆輸!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4-03-13 11:55 回覆:
也對!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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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2 12:58

我覺得司法還是被那些理盲濫情的民意所綁架了。

既是意外致死,六個月或八個月到底是根據什麼判的?

行政疏失或是違背正常程序,能夠判到六個月或八個月嗎?用得著羈押嗎?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4-03-13 11:59 回覆:
法律是死的,法官是活的。

愚者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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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看法
2014/03/12 11:00

淺見以為國防部只想盡快度過這段尷尬時期,淡化此事件對以後軍隊行政管理之衝擊,當然付出的成本越低越好。老馬呢,只想站在制高點堆動軍方現代化管理與倫理之改革,雖然遙不可及,但以其執著個性,中立是必定的。法界則是樂翻了,管轄範圍更廣,影響力更寬,權力更強大了,國防部也在治內,總統哪敢跟他們對抗,包括以後的總統。

此(洪)案對以後的國運與族運影響深遠,不可不慎。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4-03-13 12:00 回覆:
對!

老石頭-old rock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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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便宜了誰?
2014/03/11 20:35
由軍法,轉司法,再由司法,轉家法,基於有冤報冤,有仇報仇的人救不如自救,最好將被告人,交歸告訴人獨家審判,速斬速決,以彰顯冤冤相報,冤冤了,不知洪家滿意否?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4-03-13 11:46 回覆:
也好,大家改用石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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