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4/24 01:20:46瀏覽1503|回應1|推薦12 | |
2009/04/23 23:04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特別感謝>>國會之花~徐中雄委員的辦公室主任雪慧 告訴大家立法院有一位美女是我們的幕後功臣,還請大家打電話或傳真致謝,她就是徐中雄委員的辦公室主任雪慧---國會之花。一直以來她都默默付出,今天還好有她在現場為我們保留了很重要的兩條法案,(12歲提高到20歲,收養陸配親生子女)所以有關收養問題的媽媽們要特別感謝這位美女( 02-2358-6796 ),請大家打電話為這些委員及助理們打氣,這對他們會是很大的鼓勵,對後續的協商,也會有良性效果。 吳育昇 02-2358-8011 傳 真: 02-2358-8015 兩岸已經完成初審, 擇日進行朝野協商處理保留條文 對於現行規定,台灣居民若已有小孩,則不能再收養大陸小孩,其中,又區分為收養陸配前婚姻的小孩,及收養無血緣關係的大陸小孩。 此外,收養大陸子女也有名額限制,現行規定是每年六十名,收養外籍子女則無名額限制。徐中雄已在立法院提出修法,將十二歲的門檻調整為廿歲,且收養大陸配偶親生子女時,不受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有子女不得收養的限制。 因為有些委員憂心,若同意收養陸配前婚姻或無血緣關係小孩,造成更大的社會負擔,因此這部分也保留協商。但國民黨立委徐中雄指出,將爭取至少修法可讓台灣收養陸配前婚姻的小孩,照顧兩岸家庭。 政府不准收養大陸地區12歲以下子女,辦理來臺? 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http://blog.udn.com/NO12 https://city.udn.com/7858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