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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5 19:03:46瀏覽1181|回應1|推薦19 | |
金剛經讀經淺得 44 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愛徒老師 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能被稱為如來者,是達到「諸法如義(宜)」的程度,何謂諸法如義?即這個生命(覺者)所有的展現都合於宇宙的法則(天理),諸法如義與儒家的「必也正名乎」是一樣的,都是希望每個生命都能依其位,展現出應該展現的。 要如何能「諸法如義」?必須要覺者運用本自具足的覺,用到了圓滿的程度,才能在所有施為造作當中,作出當時最恰當的表現。以六祖壇經云:真如自性起念,六根雖有見聞覺知,不染萬境而真性常自在。故云,能善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如此覺者的施為造作皆合於生命法則,故稱諸法如義。 若我們細究這段經文如來者,即諸法如義,必須讀過小部經典佛本生經,從最遠因的善慧行者遇然燈佛授記,歷經十萬劫,佛陀在十法界各道,均能恰如其分的依著生命法則,展現出不同角色應有的生命光輝。在這些過程中,覺性不斷地提升,而被眾生所見的外顯行為,亦被眾生所稱道,此時的覺是為圓覺,故曰: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試舉一例來說明:「一套新衣的佈施」,佛陀的姨媽摩訶波闍波提,拿一件親手縫製的新衣要布施給佛陀,佛陀說:「我在僧數」,佛陀告訴她,希望她布施給僧眾,(給她一個察覺的機會,去發現大眾中誰最需要,也就是讓這件新衣發揮最適當的用處。)佛陀說布施給僧眾,便是供養了我,也供養了僧眾。 這個觀念,如同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十章所說: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識。【在審判的日子】所說:這些事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佛陀與耶穌都是相同的理念,要布施者自己察覺,要布施者同時領悟,生命的整體性。可惜摩訶波闍波提再三地執意要佛陀收下,佛陀也再三地要她布施給僧眾。 這時侍者阿難勸請佛陀收下,提起摩訶波闍波提照顧佛陀長大,佛陀回答,是阿,阿難,摩訶波闍波提在我母親過世後,養育我長大,而摩訶波闍波提也因我的緣故,皈依了佛、法、僧眾。不疑三寶,不疑苦、集、滅、道,離殺、盜、淫、妄、酒,成就了信、戒、施、聞、慧。如果一個人想要以終身禮敬與供養生活所需用品的方式,來報答讓自己皈依佛、法、僧眾的恩人的恩澤,那是報答不了的。 這裡有一個疑情,如果不是以上述方式來報答,那應該如何報答?這個屬題外話。這個題外話若解得,就掌握了生命的最高原則。 現在回到正題,我們看這件事,佛為什麼要摩訶波闍波提布施給僧眾,因為僧眾是「整體」,而佛陀是「個體」。所以佛說我在僧數,意即我是整體生命的一部分,如來不言:「我持於眾、我攝於眾」,佛陀從不高舉自己。因為生命的原則是整體,佛陀以「生命整體觀」的角度,來處理人、事、物,即達到諸法如義。若摩訶波闍波提能以新衣布施僧眾,是說明了布施者的生命觀點,也是以「整體高於個別」這個生命法則來思惟,則當知摩訶波闍波提的內在生命已經得到更新,也就是又進一步「除垢」又更接近本來面目了,也就是將來的所有生命展現,更接近諸法如義(宜)的程度了。 願以此功德 回向法界諸含識 一念霜融悉清淨 同證無上道 隱士合十頂禮敬安祝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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