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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7 08:41:37瀏覽707|回應0|推薦3 | |
引用文章 我的 id 有惹到你嗎?
█ 我的 id 有惹到你嗎? ▲ 吃貓的魚小姐! 您好!謝謝您的再次回應! █ 你說自己瘋...我無意見,我是不是魚,吃不吃貓,你又何苦在這大作文章,自以為是的幽默嗎??一點都不好笑~ ▲ 大家網上打屁,不要這麼認真嘛!開開玩笑不是很好!況且您自己都不怕將這麼奇怪的名字公開,還特別強調是「魚缸」中的魚,是故自然不是可以吃掉貓的大鯊魚,名字是您自己取的,正可顯現您的心態,又與咱倆討論的話題相關,幹嘛還不准痞瘋開開玩笑,您就開心點,不要這麼小姐脾氣嘛! █ 況且...你說女人就是該嫁,就是該照顧夫家... 男人就該持家~所以家產是他努力的... 這句話實在是欠公道!他和姊妹不都只是孩子,從未為家庭付出,哪來的應得論!!哪來的公正論!!況且我的論點是在於父母的關愛,給予女兒的關愛不會因為她出嫁而減少,所以分家產給女兒,而不是女兒婚後是否有奉養...這點請你確認! ▲ 女人當然也可不嫁,不照顧夫家,那就多付些單身稅,多「享受」一下寂寞!現代人的平均壽命多在七、八十歲,是故一般分家產都得在五、六十歲左右,孫子都有了,更別提自己還可能是孩子,不管是否替家庭付出過,除非父母親另有遺囑,否則就該是男性繼承,因為痞瘋說過,家家如此,就是公平,女人已經與老公,共同承繼了婆家的產業,怎麼可以再去娘家爭產,佔盡兩家便宜,這何有公道?況且,一般遺產除了財產,尚有家庭事業與土地房舍,男性多半已經承接數十年,怎能讓嫁出去的女兒及其夫家佔這個便宜呢! 任何父母對子女都有關愛,子女也都該奉養父母,可是關愛奉養與是否承繼家產並無絕對因果關係,各家有各家的權利範圍,大家都該遵守傳統與規矩,更何況這個規矩毫無不公,自家產業,自家繼承,女隨夫家,也繼承了夫家產業,自己的兒子,同樣會繼承自家產業,女兒嫁人,再與其老公繼承其婆家產業,何來不公之有也! █ 況且請你注意!!有多少家庭是有偉大的女性去撐著,多少男性的成功,是有著女人的協助,女生不強出頭,待在背後做推手,你當人家好欺負是嗎??為何女人要幫助夫婿...如果男人真的是強勢,那何苦要求女人在背後撐!! ▲ 您到底要面子,還是要裡子,家和萬事興,夫妻合作,男外女內,只要成功,家中所有成員都受益,難道丈夫還會少給您,誰出頭,誰強勢,誰成功,誰撐著,誰偉大,誰協助,到最後不都是一樣,又有什麼關係,要知道個人強出頭,非常難成功,可是集合全家之力出擊,就自然容易出頭。 倒是夫妻爭強,家庭不合,丈夫自易失敗,結果家庭滅毀,家庭成員無人不隨之覆亡,這麼淺顯的道理,就有許多人不懂得,所以跟自己老公有什麼好爭的!要爭,去跟別家爭,要比,去跟別家比,自家裡面爭箇什麼勁!小姐! █ 女性主義有罪過,就得先怪怪你這種男性主義的強勢,壓的女性喘不過氣,沒有尊重只有這樣的輕視...才會讓彼此站到極端的崖上~你笑人家極端,人家也笑你痴傻!!這是同樣的道理,男女平不平權,與生俱來的差異並不代表什麼,兩者都是人,只有是人就有生而平等的權力。 ▲ 痞瘋不否認「女性主義」的抬頭,或與部份女性受欺凌相關,這確是部份不懂事的政府與家庭之錯誤,但過猶不及,目前女性主義製造的問題,更甚於往日部份女性之不平,其實不要說是女性,所有弱勢者都容易成受害者,而強勢女性卻不見得會受丁點不平,因之痞瘋以為,這其實不是女性主義的問題,因為女性是相對於男性,是故女性主義顧名思義,其抗爭標的即在男性,可多數弱勢男性,其實亦是受害者,也完全欺負不了甚或救得了女性,痞瘋在「女性主義之謬誤 ── 男性不當是抗爭標的」文中,說得非常清楚,政治的良性發展與改變,才能真正救弱勢,包括多數的男性與女性! 至於天賦人權的天真,國父已經論述,而男女平等的烏托邦,也從未有國家做到過,其實人類要的是公道,根本無虛假平等之需求,下面一些文章與痞瘋看法相似,但說法有異,您可參考之! 論兩性平等的虛偽 還要一夫一妻制嗎 ? 台灣女性的不婚與不生 █ 你就自個兒看著自己的理論...自己看著你似乎打敗每一個回應的人...自顧自的得意的笑... ▲ 痞瘋研究這行已經十多年了,跑過許多國家,而您等都只是路過看不對眼,就要與痞瘋比高下,痞瘋勝之何其不武,有何值得高興得意的,但政治家為了宣揚自己的主張,也不得不耐心的一一回覆,其中雖有部份應答,可讓痞瘋多些新的思考與概念,痞瘋極度感謝,但大半回應都是得讓痞瘋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複自己的說法,您就不要這麼看痞瘋不對眼了吧! 說句實話,痞瘋的確從未遇到對手過,可這只代表痞瘋未見過大場面,未讀博士,未當教授,而只能在網路上臭蓋,這其實是痞瘋的大痛,台大讀到大六被退學,在瑞典讀了三個碩士班,都因故被踢出去,至今讀了十多年大學,卻還混不到一頂學士帽,所以最近才要再去讀研究所,希望自己的理論能碰到對手,才會修正精進,否則永遠難登大雅之堂! █ 對與錯在時代的變遷中,過去的對到現在已是錯,過去的錯到現在卻是對。 ▲ 這可難講,男人永遠想向女人求歡,以求生物之延續,這從未變過,人永遠希望美食相伴,以求生存,這亦未變過,告子曰:「食色,性也」,這亦絕未變過,否則人生還有什麼意思,所以真理是永世不變,變的只是適應環境的方式! █ 你如果真的認為你所認知的都是對的~何不搭著時空機回到古代去當皇帝,這也不失為個好辦法!! ▲ 謝謝您的時空機(魚缸?)好意,運氣好的話,痞瘋可以「回到古代去當皇帝」,享受數千嬪妃的「魚」水之歡,只是痞瘋從不買股票彩券,從不做非分之想,免得西施未見,卻先讓「魚」給吃了,痞瘋可要命的很,五十年的努力,但求自己、自家、家國都能發達受益,怎可就這樣糊裡糊塗的離開人間! 痞瘋打屁一堆,您小姐就開心點,別那麼認真了吧! 痞瘋 謹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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