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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分與合
2023/07/10 22:37:20瀏覽45|回應0|推薦1

見可見見者  是三各異方    如是三法異  終無有合時  (節錄自中論《觀合品》)

(摘要)見是「眼根」,可見是「色塵」,見者是「我」,此三事各在異處,終沒有會合時;眼在身內,色在身外;「我」不論是在身內,或是遍一切處,都是無合。

如果有「見」法,那是「合」而見,或是「不合」而見?如果是根、塵「合」而見,那麼有塵處,就會有根、有我,但是事實並非如此;如果是「不合」而見,那麼根、我、塵各在異處,也應有所見,但是眼根在此,卻無法看見遠處的瓶子,所以見法不是合,也不是不合。

這層理解,凸顯出凡夫本能反應多是錯誤,能用智慧的角度理解法界,的確需要善根與非常用功!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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