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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前四章
2013/03/09 15:10:32瀏覽114|回應0|推薦0

4:1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

1)第四章講的是基督徒進入世界的處世之道。

2)三章12節、13節在講基督徒的受苦使徒彼得這一章又繼續講。

3)基督徒的「兵器」不是應該用「有福氣」、「會一帆風順」、「事業能成功」、「家庭會美滿」等等來向世人宣告。世人不

  是喜歡這樣的[]福音麼? 這樣的兵器不是比較好傳福音? 顯然彼得不是這樣認為。

=>兵器也意味著這是一場打戰,所以日子不會常有悠哉舒適日子,這應是基督教信仰生活寫照常常看得到的照。

4)「心志」 心裏有願意承當「為基督受苦」意願。彼得曾經在這樣的功課上跌倒,他三次不認主,最後他才能成為初

  代教會的磐石。我和妻子曾想過是不是該回台灣去,不要在這裡耗去這樣光景。我們也在領受這樣的「等候」的

  功課,因為這是最讓人這段是最難熬的苦。

  =>撒拉等不及,就叫亞伯拉罕與夏甲同房生下以實瑪利,越過神時間的安排;結果搞得家庭動盪不安。

=>不怕死的兵,敵人最害怕;不怕跌倒的基督徒,撒但最無力。

=>願意委身甘心受苦,自然肉體就不再受罪的挾制與控告。反而不甘心,覺得受委屈,沒順自己心意,就陷在自

    己的私意中。

  =>基督教不是用禁慾、苦修身體來勝過苦難,乃是學基督受苦的樣式。

 

4:2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 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1)「人的情慾」和「神的旨意」是兩的極端;也是兩股力量在拉扯與相爭。什麼是十字架? 就是「你的情慾」和「上帝

  的旨意」交集的地方。

=>在台灣的基督徒,通常在第一節的處境下,比較常見是一受傷/苦,就離開教會、換教會;第二種選擇就是繼續留

    在教會,自我療傷,慢慢等痊癒。 

=>彼得說如果有這種受苦心志,在神的旨意下度過餘下光陰;就不再依從人了,看人臉色而受其情緒影響。

 

4:3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

1)「時候已經夠了」 按原文應在本節的開端,用來加強語氣,中文聖經卻把它放在後面。

   =>這些惡行分二類,一類是肉體情慾,另一類是有關拜偶像的。這些都是不服上帝的路。

 

4:4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

1)就以為怪 耶穌常被認為是瘋子、被鬼附。只要人認為耶穌是怪胎,我們就會有被貼上標籤的機會。施洗約翰不

  吃不喝,被說成是被鬼附;耶穌又吃又喝,人說他貪吃好酒。 [以前中國有個經典故事-「父子騎驢」]

  =>「道不同不相為謀」,他們總以為我們很笨、很傻;還要,動不動就感謝上帝,甚麼都是上帝給的。 

    老娘不煮飯給你,老子沒賺錢給你,你們吃甚麼? 喝西北風,你要感謝你老娘、你老爸的,怎麼是感謝上帝賜你吃

    賜你穿。

  =>所以夫妻當中,只要有一方不是基督徒,很多觀點,價值觀常常就無法溝通。可是往往在教會應該可以志同道合,

    往往衝突卻比公司、行號還要多;這是我們失去在人面前的好見證。

    聖光神學院有一門課常是爆滿的,擠爆教室,叫「教牧衝突與管理」,我們當思想為何教會衝突會如此之多? 要常

    常求神憐憫我們,教會要先悔改,牧者傳道要帶頭悔改。

=>這個世界是「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世人看同性戀、墮胎、試婚等等,不覺異樣;基督徒卻以為怪?

 

4:5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

1)交帳我們基督徒當中會有人要交帳,但亦有人要得獎賞。

 

4:6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 神活著。

1)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們 這經文常常被誤用,以為人有第二次機會聽福音。( 跟三19 樣的意思) 「死人」與

   上一節同;乃是已經死的人他們在世上時,曾有福音傳給他們,他們卻不慍相信與接受。這死人非指死後之人

  =>雖然我們肉身受罪審判腐朽壞了;然而靈裏,卻靠神活永遠活著。所以基督徒是看「將來」,而不是看「現在」。

 

4:7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

1)2012/12/21是不是世界的結局,我們無法知道;但很肯定是離末日更不遠了,更靠近了。這裡說要做的唯一事-「警

  醒禱告」。

  =>太廿四20「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21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

   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22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

   那日子必減少了」這裡說要如此祈求禱告。因為這結局的日子過長,沒有一個人能承受得住。[長痛不如短痛]

 

4:8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1)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 萬物的結局近了,突然轉到「相愛」;其實這是有道理的。

   =>2005825日,卡崔娜颶風登陸美國墨西哥灣沿岸紐奧良,百萬人被迫搬家遷離。當時整個城市泡在海水裡,

     一下子整座城陷入無政府狀態,開始有槍殺搶奪財物的現象。 將來末日的光景更可怕,基督徒要如何發揮愛,這

     是極大的挑戰。恐怕也會因捱餓而搶奪食物而不顧他人死活。 所以,為什麼太廿四20說要祈求減少那日子,就

     是這個道理

 

4:9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

4:10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 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1)「飯食」、「款待」 這兩樣教會服事是最容易引發怨言。馬大就曾經跟耶穌發怨言,埋怨妹妹馬利亞不幫忙。

  =>林前七7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耶穌在馬太廿五14曾說天國的比喻,有一個主人,把他的家業交給他的僕人,並按著各人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

    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今日教會牧者,有人是領一千,卻盼著作五千才幹的痴

    夢,結果不但五千沒賺到,連自己的一千都沒守得住;讓教會的羊吃不飽穿不暖,誰之過

 

4:11若有講道的,要按著 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 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 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

 原來榮耀、權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1)講道 是按著神的聖言講,服事按著神的力量,都不是按著自己的私意、喜悅來做。

=>詩七十八72「於是,他按心中的純正牧養他們,用手中的巧妙引導他們。」  徒六4「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

    為事。」

=>在聖經中牧養人數最多、又最成功的兩個-摩西和大衛。兩個人的共通點都是牧羊人。所有的動物裏,羊的脾氣最

    溫馴,也最古怪最拗。正是磨煉領袖的最好的對象。

 

4:12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

1)「火煉的試驗」 原文是火燒般的苦難。彼得前書這卷書的中心主題是「苦難」。

2)「不要以為怪」 表示這是常有的事。

   =>大衛被撒母耳按立為王時,掃羅仍在做王。表示大衛這個王位,還要等;只是沒想到是等13年後,這是一個漫長

     的日子。被追殺、逃亡、睡曠野、躲山洞、乞討、裝瘋賣傻等等,一個神膏立的王,神是這樣火煉試驗。其實神

     有深遠的操練,大衛13年來四處躲藏,當然就熟悉迦南的四圍要如何安營立城堡、兵力如何布置分配。

 

4:13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

4:14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 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1)與基督一同受苦 彼得要基督徒知道,如果我們受苦,若不是為基督的緣故,這一切是毫無意義的。

=>當神得榮耀的時候,你可以得安慰,可以歡喜快樂。(因為神伸冤了)

=>埃及宰相約瑟當他在波堤乏手下做總管時,被主母誘惑,日日以目送情,最後竟受冤被下監兩年,後來被提當宰相。

    當他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權位之上,約瑟並沒有對波堤乏做任何動作,甚至連主母沒有任何報復行動。

    41:38法老對臣僕說:「像這樣的人,有 神的靈在他裡頭,我們豈能找得著呢?

 

4:15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4:16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 神。

4:17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 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 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

1)不可受苦 彼得講不要自作孽,就是犯罪而受苦。而在受苦中,還要「不覺得羞恥」。其實,人受委屈、

   不公平時,直接反應就是反擊回去,然而彼得卻說勇敢面對苦難,經歷苦難。

=>聖經講苦難最透徹就是「約伯記」。這卷書透露一個真理,就是苦難不一定是罪造成。上帝稱約伯為完全、正直、

    敬畏神、遠離惡事。竟然還受了除了耶穌十字架的受難外,大概是全世界再也沒有人受的苦難比約伯還要大、還要

    徹底。

  =>可是約伯在這件事上,不以口得罪神。 伯二10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一樣。噯!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

    嗎?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

=>初代教會亞拿尼亞夫婦一前一後,死在彼得的咒罵中。因為欺哄聖靈、偷竊了神的東西,既然變賣田產,這田產

    已屬神,當由神作主了。 神的審判透過彼得的口就如此下場,那其他褻瀆神、妄稱耶和華名的人下場將要如何?

    是很難想像的恐怖!                          

 

4:18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

4:19所以,那照 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1)「僅僅得救」 意謂千辛萬苦,才得此救恩。那些「不敬畏神的人」和「罪犯的人」要如何光景,如何能站立審判台

   前呢,恐怕早已軟腳?

2)「一心」 乃盡全力,盡全意,做神看為善的事。

3)「交與」 原文詞態「現在繼續式」,就是繼續不斷的交與神。意思是不要中途停止,即使賠上自己生命,都不要怕。   

   因信稱義

   => 10: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12:4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甚麼的,不要怕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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