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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5 04:37:14瀏覽726|回應0|推薦3 | |
這篇東西是2005年4月寫的,那天下午,某位女士在圖書館遺失了她的皮夾,重點是皮夾裡面沒有半毛錢。那天搜查了一整個下午之後,宣告失敗,回宿舍以後各名偵探突然附體,所以就莫名其妙寫下了這個東西,希望能搏君一笑。 學各名偵探的筆法其實不難,反正中譯本都滿清楚的,引一些名段出來,再稍微修改一下,不過要學得好笑就有點麻煩了。 這篇承蒙冬陽兄不棄刊登於某期的臉譜推理電子報上,可惜期數我也忘了。 夏洛克.福爾摩斯版 福爾摩斯顯然一夜沒睡,他像隻兀鷹一般躺在那張安樂椅上,點燃煙斗,說: 「華生,這真是我所遇過最不尋常的事件,周小姐將她的皮夾放在包包內,將包包放在自習室之後出去了一會兒,那皮夾就失蹤了。華生,你怎麼認為呢?」 「是被人偷了吧?」 「哈,華生,」福爾摩斯笑著說:「你真是大有長進,但你只是『看』,卻沒有『觀察』,你注意到座椅有被移動的痕跡嗎?你記得那包包右上角有磨損的樣子嗎?我很確定,那皮夾一定是被偷了」 「那你會接下這件案子嗎?福爾摩斯,那小姐可是位漂亮的淑女。」 「我想這是一件有趣的案子,」福爾摩斯說,「不過和那位美麗的委託人沒有關係。」 赫丘里. 白羅版 「親愛的朋友,我從來不會拿著放大鏡,像隻獵犬一樣匍匐在地上,嗅著那毛髮 一樣的線索,我的確曾經在一個案件中找過線索,但那線索卻有一支高爾夫球竿 那麼大,於是便沒有人注意了。親愛的海斯汀,真正的工作,總在這裏頭進行…」他指了指自己像雞蛋一樣圓的腦袋,繼續說:「…小小的灰色腦細胞,切記切記,都是靠小小的灰色腦細胞啊,我的朋友。我在周小姐的案件中,看到的是一個大膽的竊賊,他注意到了周小姐沒有將皮夾隨身攜帶,因此就趁她離開的二十分鐘,記住,是短短二十分鐘,將那皮夾拿走了,多麼大膽啊!是的,赫丘里. 白羅已經知道誰是那個賊了。」 布朗神父版 「我試圖進入一個人的體內。我進入他體內,動動他的手,動動他的腳;我一直等,直到我確定我已經在一個兇手的體內,我能想著他的想法,我能與他一起天人交戰;直到我扭曲自己擠進了他那受蠱而窺探仇恨的姿勢;直到我自己真正成了一個兇手。當我十分確定我覺得自己是那位兇手,我當然知道他是誰...」神父脫下了他的帽子,垂下目光地說:「…他是個有罪的人,他看到那位女士光鮮的衣著,也看到了那留在包包裡的皮夾,就像夏娃偷取禁果一樣,他無法抗拒那種誘惑,他並不知道那皮夾沒有半先令,因此他仍犯下的罪...事實上,我們都是有罪的,願求上帝的救贖,阿們!」 艾勒里. 昆恩版 「他媽的,你到底知道些什麼,快說吧!」昆恩探長對著他的兒子咆嘯著。 艾勒里扶了扶他的眼鏡,滿心不情願地起了身,他的心中仍掛念著在第五大道書店裡那本馬斯諾阿夫特所著<神話與上帝形上學討論>的第一版書,他拍了拍老昆恩探長的肩膀說:「親愛的父親,很多錯縱複雜的事情,只要能用邏輯稍微整理過,那便會像排字遊戲一樣的清楚了。周小姐在一點三十分到達圖書館,之後便在外面看報紙,發現皮夾失竊大約是兩點差十分,也就是說竊賊是在這二十分鐘之內下手的。竊賊那走皮夾之後,一定會先離開現場,找個隱密的地方檢查他的戰果,他會發現那皮夾內除了幾張卡片,幾張周小姐美麗的大頭貼以外,什麼東西都沒有。那他會怎麼樣呢?」 親愛的讀者,所有需要的線索都已經在之前揭露了,我在這邊大膽地向各位讀者挑戰,你們找得出兇手嗎? 馬修. 史卡德版 我走進火燄餐廳,叫了一份三明治,又叫了一杯雙份的波本。電視上播著新聞, 兩名警察在巡邏時被攻擊,一死一傷,兇手奪了一柄警槍之後,騎車逃跑。我並不 懷疑警察成為攻擊的目標,我曾經也遇過這種事,當在這個城市裡,連警察都無法 保護自己時,誰又能保護一個女用皮夾呢? 我離開火燄,去找喬. 德肯,我到的時候他正在講電話,我塞給他兩張一千元, 說:「你該買頂新帽子了。」 他掛上電話,將鈔票放進皮夾中,說:「我不認為你會找到那個皮夾,不過她付了你錢,你幫他做一點事,她會很高興,你也會,對大家都好。」 「嗯。」 對你也好,我想。 他給了我一個檔案夾,要我自己慢慢看,我將幾份報告都看了一遍。當時一點半自習室人很少,有一對情侶出去吃飯,坐她對面的李董睡得正沉,沒有人看到可疑人物。另外有一份圖書館的說明,當時二樓監視器沒有錄影,就像是擺在田裡的稻草人一樣,只能用來嚇人。 我讀了一整個下午,走出五十一街警署。我來的時候什麼都沒有,走的時候也是。 我走過兩個街區,來到一間教堂,我抽出兩張五百元放進捐獻箱裡,然後點了兩支蠟燭,一支給艾提塔--那個被我誤殺的小女孩,一支給那個失蹤的皮夾。 古佃任三郎版 古佃:就都媽得枯搭賽(請稍等一下),先生! (嫌犯停了下來, 一臉不耐煩) 古佃:希哩媽say(對不起),我又突然想到一個問題,問完您就可以走了。 (嫌犯轉過身,無奈地點點頭) (今泉:古佃先生,那個小個子的男人有什麼好的~~~~ > <) 古佃:我突然想到,那個竊賊是怎麼知道包包裡有皮夾的? 嫌犯:他看到的吧! (今泉:古佃先生,以前都不是這樣的~~~> <) 古佃:可是依據周小姐的說法,她的包包是緊閉的。 嫌犯:那是他去翻出來的。 古佃: a-no...當時自習室裡面還是有人,去翻包包會不會太風險了? (嫌犯沒說話) 古佃(用三隻指頭輕拍自己的額頭, 發出機車的笑聲): 哼..呵...呵..真是傷腦筋啊... 嫌犯:古佃先生,你到底要說什麼! (今泉:我有哪點比不上那個小個子的男人,古佃先生~~~~~> <) 古佃:周小姐說,他刷完學生證之後,就將皮夾收到包包裡了...所以犯人一定是在那個時候就知道包包裡有皮夾…也就是刷學生證時,跟在周小姐後面的那個人! 嫌犯:我是跟在她後面,你是說我是犯人囉? 古佃:不不不不,我只是推測而已... 嫌犯:如果是這樣,那我先告辭了。(嫌犯離開) (背景變暗) (古佃搓著雙手, 面對鏡頭) 古佃(又是機車的笑聲):呵呵呵…這次案件真是棘手啊,犯人用很敏捷的身手偷走了那個皮夾, 完全沒有留下任何線索...不過他還是犯下一個錯誤...這次的謎題是犯人到底怎麼知道…周小姐的包包內有皮夾...哇搭西哇(我是)古佃任三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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