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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 我們與惡的距離
2020/01/10 19:56:02瀏覽1290|回應0|推薦5

我們與惡的距離

 

    本來我不想看這部戲的,畢竟從事法律工作(雖然非刑事相關),下班後就不太想再碰相關的東西(所以我也沒看《最佳利益》,那時間倒是看了《I"s》的日劇版),後來算是陪太太才把戲看了。

 

    《與惡》是那種你看十分鐘就會有「超猛」感覺的戲。佈景、運鏡、表演等每一個細節都是厚重的大理石磚,建築師規畫的是世界奇觀那類的建築。以10集500分鐘的份量來說,《與惡》故事非常複雜、人物非常多,編導很穩定地控制幾條並行的主線,讓故事緊湊不雜亂,每一集都有衝突點,每個角色也都出彩的地方(但也因此在故事的世界中只有一名精神科醫生和一個律師)。

 

    角色的話,身為曾沛慈腦粉,我首推應思悅,這女生太棒了吧,不娶回家多可惜啊。另外我也很喜歡洪都拉斯的角色,在故事中後段一片消沉與雜亂中,News哥真的是中流砥柱苦海明燈,結尾時沒給他一個畫面交待一下有點可惜。

 

    這部戲觸碰了很多社會敏感、重要的議題,不過編導還是有克制,沒讓辯論溢開來。例如王赦酒醉那段,如果他說的不是「為何一個自由民主國家要用殺人來安撫人心」,而是「要用殺人來換取選票」,那又是完全不同方向的討論。

 

    最後關於李曉明的死刑,我有個想法。

 

    有些人會說,瞭解李曉明的殺人動機重要嗎,殺人就殺人了,處以死刑就對了。我會認為,李曉明的殺人動機當然重要,因為那會幫助我們瞭解如何預防類似李曉明這樣的犯罪。

 

    我這裡講「預防」時,心裡想的倒不是某些論者所泛論的,要讓社會更溫暖,要建立更完善的社會安全網,接住每個弱勢的人等等。我想的其實是比較直接的功利的:我們需要更有效率的刑罰。

 

    以戲中提供的資訊,李曉明並非弱勢,他的生心理健全,家庭完整,社交關係也沒有重大問題;他沒有情財仇等傳統動機,犯罪時清楚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也瞭解行為後應受刑罰的後果。在這種情況下,他仍然犯罪,那表示現行的刑罰對他並未產生威嚇的效果。

 

    我們都知道,現在的刑罰剝奪的是受刑人的財產、自由或生命,像李曉明這樣一個理性的人,在知道必然受刑的情況下仍去犯罪,表示他從犯罪中能得到—以他個人價值來看—超越財產、自由、生命的東西。是什麼東西,我們不知道;要威嚇類似李曉明的犯罪者,有效率的刑罰應該要能剝奪「那樣東西」。

 

    那你會問:一個人死都不怕,還會怕什麼?鞭刑嗎?

 

    我的啟發來自2019年的紐西蘭清真寺槍擊案,51人死於一名槍手槍下。案後紐西蘭總理Adrern對國會說:「他從自己的恐怖行為中追尋許多事物,其中一項就是惡名。他或許在尋求惡名昭彰,但我們紐西蘭不會給他任何東西,就連他的名字也是。…這就是為什麼大家以後都不會聽到我提起他的名字。他是個恐怖分子、是名罪犯、極端主義者,但他在被我談起時,只會是個無名氏。」

 

    李曉明的犯罪,是否也可能是在尋求「名聲」?他知道殺了九個人,他的名字會出現在所有媒體上,會出現在每個人的談話中,會有人把他的故事寫成書、拍成電影,甚至可以想像會出現一群崇拜者。反之若他安份過日子,一輩子都沒有這等「成名的瞬間」。

 

    若是這樣,剝奪成名機會,是否是針對這類型的犯罪者較有效率的刑罰呢?這和傳統「name it and shame it」的思維剛好相反;若李曉明知道,犯罪後他的名字不會被任何人提起,媒體只會有有限的報導,他會默默無名地在監獄中(或上刑場),這是否會讓他打消犯罪的念頭呢?

 

    這又讓我想到,羅馬帝國就有「記錄抹煞刑」,不過這主要是針對政治人物,由元老院決議抹去一個人曾出現在的所有文字、圖像,讓你徹底被社會忘記。

 

    當然,為成名而犯罪只是個猜想,我們仍不知道,李曉明到底追求的是什麼東西。這類隨機犯罪者並不是每天街角都會遇到三五個的,殺一個少一個,因此值得讓他活著,好好地研究。

 

    說好下班不去想法律相關議題的,結果還寫一大堆,這是《與惡》厲害的地方。

( 休閒生活影視戲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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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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