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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6 12:38:13瀏覽512|回應2|推薦14 | |
第二天,阿福回來找我,他還是堅持 Norma的傷與他無關,他沒有錯,希望回廠上班,當然是被我拒絕,我告訴她我會代 Norma 提告, 他如果不服我把他開除,可以向縣政府社會科申訴,我也依照廠規把他公告除名。 第三天來了一個自稱是他堂哥,也是鎮民代表的人來找我,質問我他堂弟沒犯錯,我不應該把他開除, 並開始連威脅帶恐嚇的說這個工廠有多少違法的事都要靠他擺平,他手上還有很多我們違法的事,如果我不讓他堂弟回來上班,他就要去揭發,我告訴他工廠有沒有違法我比你更清楚,如果真有, 歡迎檢舉,你堂弟一個大男人去傷害一個弱女子,已經夠丟臉了,你還來替他辯,更本是是非不清。來了一次還不夠, 第二天又來說要找董事長,又搬出一堆地方人士的名字,他認為是我慫恿外勞提告,是偏袒外勞欺負本勞,這種地方流氓也不是第一次碰到,我告訴他,今天受傷的是你女兒,你可以忍受嗎 ? 他看我不吃他那一套,丟下狠話 "大家走著瞧"就再沒來過,倒是阿福連來幾天耗在門口,大剌剌的替自己申冤,看我會不會心軟讓他回來。 我把 Norma 帶到法院正式提出告訴, Norma 是提告人,我是她的翻譯。在還沒有開第一次庭前,我們收到了縣府勞資協調會議通知,是阿福找我無效,向縣府提申訴由縣府及民間組成調解委員會調解勞資糾紛,希望我不要開除他,讓他恢復工作. 我帶著 Norma 及她的產線主管出席,阿福也在場,他還真有力,請來了議長出席協調,這個議長根本沒搞清楚是非,一開口就怪政府的外勞政策使得我們的本勞都失業,還要幫著外勞來告本勞,我說議長先生你可能聽多了一面之詞,你知道嗎沒有這些外勞,工廠連線都開不起來,髒的,苦的,夜班的工作本勞都不願意做,這些男工,平常找機會就吃外勞的豆腐,嘴上佔便宜,還要毛手毛腳,自己該做的卻叫外勞做,每個人都是父母的心肝寶貝,外勞也是人,離鄉背景是來賺錢的,不是來被欺負的,我把阿福的惡形惡狀說給他們聽,他們一個個啞口無言,結論就是開除,提告。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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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