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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臭鞋扔馬總統的蠢蛋們應該彼此互扔才是正辦
2013/11/06 05:00:06瀏覽2493|回應15|推薦58

那些自以為拿臭鞋扔馬總統有理「沛然莫隻能禦」的,才是馬政府「無能」的真正原因:


為什麼拿臭鞋扔馬總統?

因為馬政府無能。


馬政府為什麼「無能」?

因為國政寸步難行。


國政為什麼寸步難行?

因為我國必須依「法」行政,許多國政賴以施行的法源闕如。

法源為什麼闕如?

因為過不了立法院這關。

為什麼通不過立法?

因為立法院議事癱瘓。

立法院為什麼議事癱瘓?

因為在野黨處處制肘、杯葛、阻撓、扯後腿。

在野黨明明佔立院少數席次,為什麼可以制肘、杯葛、阻撓
、扯後腿

因為有「朝野協商」機制在做梗。「朝野協商」一黨兩人,四黨八人,外加叛黨的王金平,執政黨變成密室裡的少數。法案過不了關就不能成立、實施。

為什麼明明可以多數決的議案會從投票表決變成「朝野協商」?

因為王金平以他獨有的議長操控權操控議事進程。

既然王金平院長以「朝野協商」操控議事暗助在野黨,扯執政黨後腿多年,為什麼不拉他下台?

因為辦不到。

為什麼辦不到?

因為王院長在立法院、司法界人脈深廣。

王金平為什麼人脈深廣?

因為素有「喬家大院員外」、「王菩薩」之稱的王院長平日「樂善好施」、「廣結善緣」久矣。

王菩薩樂什麼善?好什麼施?又廣結了什麼善緣?
簡單講,王菩薩以國家公器的公權力為本錢為人家「喬代誌」換取自己好處。有麻煩事纏身被王菩薩「喬平」的人「欠」王菩薩人情,是為「善緣」。

哪些人那麼多事須要「喬平」?

就是前述「立法院、司法界人脈深廣」裡的那些人。

既然這些人如此官官相護,我們為什麼不拉他們下馬?

辦不到,因為他們之所以在位恰係在地方上有強大民意基礎,人家不是無緣無故就能穩坐在高台上的。

什麼民的「民意基礎」?

分不清是非好壞善惡正邪的那些「民」的民意基礎。

哪些「民」分不清是非好壞善惡正邪?

就是不懂或不知道上述因果關係的那些頑劣刁民。

什麼人會「不懂或不知道上述因果關係」?

這很難講,應該問「什麼人會懂或知道上述因果關係」。

什麼人會懂或知道上述因果關係?

這也很難講,不過這種人不會做一件事情。

不會做一件什麼事情?

不會拿臭鞋上街扔馬總統。

什麼人會「拿臭鞋上街扔馬總統」?

前述「不懂或不知道上述因果關係」的頑劣刁民會。

「會」代表「可能」,並不「一定」,「不懂或不知道上述因果關係」的頑劣刁民不一定就會「拿臭鞋上街扔馬總統」啊?

對,可是會「拿臭鞋上街扔馬總統」的頑劣刁民一定「不懂或不知道上述因果關係」。

然後呢?

然後我們從而得知這些「拿臭鞋上街扔馬總統」的頑劣刁民恰好就是「馬政府無能」的根本原因。

所以就不該拿臭鞋扔總統了嗎?

對啊,難道有誰能以為應該嗎?

不該拿臭鞋扔總統要扔向誰?

扔向致使「馬政府無能」的「根本原因」那些人啊!

像哪些人?

像那些「拿臭鞋上街扔馬總統」的頑劣刁民們。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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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olfNut&aid=9358244
 引用者清單(1)  
2013/11/07 10:18 【mmok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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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畝桑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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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8 11:03

大作分析得妙,

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

亂丟臭鞋只要符合違法要件,

照樣要法辦的。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11-18 19:33 回覆:

謝謝,臺灣不是國家,相信您只是口誤。

「扔人臭鞋」和「亂丟臭鞋」不同,前者是攻擊行為,後者是製造髒亂。有人把前者解釋成後者就有人利用這點來作亂。

在美國如果一個人拿鞋子扔向警察,有九成以上的可能性警察會拔槍,按捺不住的可能就開火,先打死再說。當然警方時常以對方動作看似如何如何,或拋擲物像什麼什麼來辯解,大家也知道那只是說詞,但在公權力至上的國家被射殺的人極少能翻盤 —— 誰教你膽敢對警察先動手?

朝總統扔鞋子?我怎麼知道裡頭沒藏個手榴彈?要我在臺灣是執法者我就開槍。

或許有人會說,「你不知道,在臺灣不能這樣,你的麻煩會一輩子沒完沒了」。Oh yea?那麼請解釋解釋為什麼住臺北市或來臺北市開車的人不知怎的就是比其他縣市較守規矩?交通規則不一樣嗎?人不一樣嗎?其他縣市交警不能像北市那樣執法,否則他會惹上很多麻煩嗎?

我甚至不是台北市民,只是車子到處開來開去親身體會到的。

我家管家兼差當義交。昨晚我散步見她和另一女義交在街口執勤。因我隔街對她倆豎大拇指,今早她來告訴我說她的同僚很開心,覺得非常受用。管家並告訴我說此女曾力擋一違規左轉車輛不讓前進,遭駕車者辱罵,後因此女罵回去當場遭此流氓跳下車毆打,耳後縫三針。俟後這厮被捕,檢方因攻擊交警不能要求此女和解,且此女堅不和解,該流氓被判徒刑半年。出獄後仍不時經過該十字路口,見女義交連眼皮都不敢抬一下。

什麼公權力不彰都因為臺灣社會型態如何不同於外國等等都是託詞,講白了就是屁話。出國觀光見老美騎警人高馬大威風凜凜就佩服人家法理嚴明,前後比 丫 豎拇指照像,幾天後回國看街頭交警辛勤操勞又開始犯賤隨時準備糟踏公權力亂衝亂撞亂轉亂停。王金平和柯建銘是不自愛的臺灣人自己豢養出來的豬狗,不是無緣無故從石頭裡蹦出來的齊天大聖!美國不是沒有王金平或柯建銘,只是他們的王金平和柯建銘都好好關在牢裡,檢調警察法司沒有一個因此麻煩纏身,三億老百姓裡也沒有任何一人為牢裡的王八蛋們抱屈。


天路(今日當如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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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0 14:31

吳伯雄哭了,還抱了王金平,哈哈~

真肉麻!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11-10 15:42 回覆:
如果我是吳伯雄,想想自己不願寡廉鮮恥又不得不寡廉鮮恥,也會潸然淚下。

寄居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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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7 16:31
丟鞋是犯罪行為,希望政府嚴辦。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11-07 17:56 回覆:

本該如此。此事與馬總統無關,向人丟鞋子本來就不對,和被丟的人毫不相干。

那些自以為丟鞋是「言論自由」的人不配生活在民主自由社會。


twosouth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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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7 15:58
鞋子何其無辜?假若鞋子有知的話,鞋子會說:「我怎麼這麼倒楣,要被那些職業學生利用丟來丟去的,我寧可被他們送給遊民穿,還有點作用。」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11-08 13:50 回覆:
唉,地球上沒有人,一切原本都極美好。有了人沒關係,問題是開始有不三不四的人出來作亂。什麼正邪、善惡、是非都出現了。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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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沒有高瞻遠矚的大法官可以解散根本在叛國的民進黨?
2013/11/06 23:40
如下。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11-06 23:40 回覆:
南韓法務部五日向憲法法院提交解散極左派政黨「統合進步黨」的聲請,這是一九八八年憲法法院成立以來,政府首度聲請解散政黨,也是南韓已故領導人李承晚一九五八年以行政命令解散「進步黨」以來的首例。

主張以北韓共產主義模式完成朝鮮半島統一的統進黨,在二九九席的國會擁有六席,是第三大黨,包括四名區域和兩名不分區代表。身為該黨不分區代表的李石基在九月因為涉嫌內亂罪被捕,保守派要求解散該黨的聲浪達到最高。南韓政壇大致可分為主張對北韓強硬的保守派和主張交往的自由派,現任總統朴槿惠為首的執政黨被歸為保守派。

朴槿惠正在歐洲訪問,五日的國務會議由總理鄭烘原主持,並通過解散統進黨的決議,獲得朴槿惠首肯後,由法務部長黃教安代表行政部門向憲法法院提案。

黃教安表示,統進黨密謀在北韓侵犯時,發動武力抗爭裡應外合,已違反憲法第八條有關「民主的基本秩序」規定,政府依法聲請解散。政府調查發現,統進黨的的領導階層屬於「革命組織」,已觸犯內亂罪。

憲法法院將有一百八十天的時間審議,九名法官中至少需要六人同意,才能解散統進黨。南韓輿論認為,憲法法院法官結構偏向敵視北韓的保守派,統進黨前途堪虞。

法務部尋求在審理期間先將六名議員停權,判決確定後將禁止從事政治活動。南韓最大在野黨民主黨發表聲明,呼籲憲法法院「基於歷史認識,作出負責睿智的裁決。」

全文網址: 南韓政府 聲請解散極左「統進黨」 | 國際焦點 | 全球觀察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WORLD/WOR3/8276448.shtml#ixzz2jsdy1Q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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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11-07 00:48 回覆:

當然有,只要在我們臺灣深明義理的國民佔全人口的大多數,這種法官就會出現。

其實在我深層的理解範為內,我明白柯建銘如何可以妖擺,王金平為何得以坐大,而眾人翹首企盼的大法官何以遲遲不來。

在好一些中南美洲國家許多守正不阿的國會議長和法曹們最後的下場往往是被刺殺,很少例外。

現在,告訴我在臺灣如果你是國議長或法司人員你守正不阿的後果也可能是葬送小命,你還守不守正、阿或不阿?

臺灣所有一切問題的根源仍在民智未開、民心不正,合起來就是民性窳劣。這是比教育更深層次的問題 —— 國人的素質問題。

不爽的人開罵吧。我心哀傷時通常人比較不強悍。


OldMan - 風景線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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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6 21:29

在台灣打人,罵人都是告訴乃論,而且可以和解(倒是格子寫文,反被人申告,還有檢查官來問。)相較之下,扔鞋何罪?

-扔鞋何以無罪?無法條禁止。

-為何無法條?(回原文)

何況這些扔鞋者,多是革命志士,應頒勳,授口罩,進忠烈祠成先烈!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11-07 00:00 回覆:

朝人家扔鞋有罪無罪我不知道,不過若有人朝我扔鞋,我必飽之以老拳,先海扁一頓再說。

人家美國向來如此,先發動攻擊者不管得逞與否,被遇襲者還擊通常只有自認倒楣。只有咱們膽小怕事貪生怕死的臺灣人自衛前還把全套四書五經默誦一遍才怯生生探頭出來看能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老頭別看那些朝馬總統扔鞋的鳥人狂妄囂張,只要軍警拖他一兩個出來當場毒打一頓,所有一干烏合之眾必登時作鳥獸散,逃得比狗還快。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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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高興發現我的言論自由
2013/11/06 19:28

回應 丟鞋?是信念還是操弄?

非常高興發現我的言論自由 如下。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11-06 23:12 回覆:

教授,我有很多言論想向您表達,但不巧剛好今天「燒聲」,發不出聲音,所以想使用我的「言論自由權」改採扔鞋的方式為之,非常慶幸恰好這也是您所支持的言論方式。

我這人比較直,有些話比較硬,所以我準備的鞋子裡有些是木屐,萬一砸到您腦殼疼痛請勿見外。還有我這人對某些事情異常堅決,因此也有些是如假包換的鐵鞋,砸到腦殼可能濺血,請事先準備一些彈性繃帶以防萬一。高跟鞋代表較為尖銳的言詞,也請事先帶上護目鏡。

還有,我這人話不說則已,一開口就沒完沒了,所以我準備扔您的鞋子也特別多,約有一萬多隻。然小弟財力有限,言不盡意處還請見諒。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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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什麼然?
2013/11/06 19:26

回應 丟鞋?是信念還是操弄?

當什麼然? 如下。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11-06 19:26 回覆:

『你當然可以對馬英九丟鞋,每個人都有表達言論的自由』

這句話後面正確,前面錯誤。向人丟鞋是攻擊行為,不是『表達言論的自由』。還『當然』?當什麼然?


清道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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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
2013/11/06 12:46

立法院為甚麽議事癱瘓?

因為立法院在王,柯倆、黑白兩道的操控下,利委豬公豬母們朋比為奸。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11-06 18:29 回覆:
Precisely so。柯建銘的「異」「糞」填膺與王金平的「盜」貌「犴」然也相得益贓。

多硯坊 (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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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6 10:52
扔臭鞋者
其心其腦
比鞋還臭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11-06 18:22 回覆:
如果他們想得到這些個哪裡還會去扔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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