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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1 18:32:07瀏覽4553|回應22|推薦84 | |
理察‧道金斯的下面這部片子從「自私的基因」出發,解釋人類大腦何以能進化到今天如此繁複的地步。幾個重點值得一提: 一、生物界最原始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進化原理永遠不停地在作用著,它沒有計劃也沒有目標,只是一種機制。而受此原理制宰的生物則有求生的欲望,是為生物本能,因此必須「物競」以求「天擇」之,成為「適者」才得以「生存」。而真正「永生不朽」的並非該生物的有形生命體,而是它的基因。基因是為一種數位生命碼的物質實現,生物只是基因的「載體」。因為基因有此「圖存」現象,道金斯稱之為「自私的基因」。 二、「自私的基因」要永續長存,生物必須「物競」以求成為「天擇」﹝NATURAL SELECTION﹞下的「適者」,因此自然界的和諧美好只是表面的假象,存活於其中的各類生物無時無刻不在進行著你死我活的生存鬥爭,這是醜惡的事實。獵豹逮不著蹬羚就會餓死,蹬羚逃不掉獵豹的追殺就會被吃掉,兩方百千萬年來如此無止境地「軍備競賽」著,各自造就出現世精良完美的物種,同時也真確展示了進化論在大自然的舞台上分秒不停演出的殘酷現實。 三、「自私的基因」要永續長存,物種除了必須生存以外,還得繁殖。因此除了 NATURAL SELECTION 之外還有 SEX SELECTION 的「性擇」;這可以解釋雄孔雀那張完全有違於生存法則的,大而無當的,優美華麗的尾巴 ─ 雌孔雀喜歡,因為雄孔雀超級尾巴的生物基礎是豐沛的資源與雄厚的體能,將大有助益於雌孔雀傳播她的基因。所以「物競天擇」不是事情的全部,那只關乎生存;「雄競雌擇」也是決定自私的基因是否得以永續的重要因子。 物種以此發展出各式各樣的求偶行為,其過程在人類就叫「戀愛」。而「雌人」所謂的「害羞」是一種測試,雄進雌退,雄退雌進,目的在檢驗「雄人」是否有共同養育下一代的決心與誠意。這行為的表象就是害羞。動物學家早發現高等哺乳動物都有此共同行為,在猿類、大象尤其明顯,更印證了人確實是「第五猿」﹝THE FIFTH APE﹞。無須雄類共同撫育下一代的動物如獅、熊、貓科則無「害羞」現象。 四、除了「天擇」和「性擇」之外還有一種叫 KIN SELECTION 的「親擇」,是為高等動物在大腦進化發達後所獨有。高等動物在演化過程中發現,對自種生物施與自發性的助力有益於自身的存活,因此也有利於「自私基因」的永續。高等動物以此逐漸發展出「互相幫助」、「濟弱扶傾」、「愛護幼小」、「生死與共」等類如博愛、關懷、互助、同情的道德心理,高智的人類更依此道德心理架構出人倫、法律、公平、正義等更高層次的概念。 可是由於「親擇」的局限性與同源性,不可避免的也培養出譬如種族歧視、「外省豬打霍死」、「非我族類﹝注意:「物種」更糟﹞其心必異」等等高級人類的低級心理。 心理學家與生物學家不但共同發現,並且也已經可以解釋人類﹝甚或其他高等動物﹞「道德」觀念的進化論基礎。 五、地球生物裡進化程度最高的智人最後終於發展出一種超越「天擇」,「性擇」,和「親擇」的領悟,瞭解真正使自私的基因得以永續的最佳保障在發揚更大更高更遠的「全體之愛」,甚至包含其他物種﹝愛護動物﹞及其生存環境﹝環境保護﹞。因為高智生物如人類的「天擇」「性擇」和「親擇」都已不再受到威脅、挑戰,行有餘力後還可將生命資源「浪費」在譬如娛樂、玩耍、學習、求知、運動、思考等活動上,不但無害,反而更增進自體的生存條件。 六、人類作為第五猿,與黑猩猩在數百萬年前分道揚鑣後進化至今,已經發展成能超越達爾文進化論,而以自身大腦從事各種高智行為如語言、計劃、求知、研究等活動的超級生物種,這是宇宙間我們所知僅見獨一無二的生命現象。以此,人類在「天擇」、「性擇」和「親擇」外等於又自行發展出一種「人擇」,並在宇宙人生未來的道途上如此這般的存續下去。人類,是地球生物種裡「意識」﹝consciousness,self awareness or executive control system of the mind﹞最發達的物種。經過數百萬年來的演化,人類甚而發展出精密完善的 conscience﹝「良心」,有別於 consciousness﹞。維機百科將 conscience 定義為:"an aptitude, faculty, intuition, or judgment of the intellect, that distinguishes whether one's prospective actions are right or wrong by reference to norms (principles and rules) or values". 由此觀之,高級的「良心」若被證實具有進化論的「人擇」基礎當不令人意外。 七、進化論不但足以解釋生命現象,也是人類至今唯一的最佳選擇。基督教長期以來非理性地反對進化論,欲以「神創論」取而代之,不但欠缺科學基礎﹝無法有效解釋或證明﹞,邏輯上也說不通﹝如果複雜物體除「創造」外別無解釋,神由誰造?﹞。事實上,複雜的非生命體的確須要被設計成功、被創造出來才有可能存在,譬如鐘錶、飛機、電腦等等,然而複雜的生命體卻可經由達爾文簡單的進化論原理完善地解釋,關鍵就在物種有基因,有生命。 有基因就有控制、變化,有生命就有綿延、永續。前者提供方法、機制,後者提供時間、過程。地球上第一個生命體由於生化成份簡單,或許是根源於「機緣巧合」而偶然出現,多細胞的複雜生命體則不可能倚賴「機緣巧合」而偶然存在。即便如此,前者還是歷經億萬年久長的時間方才出現。進化論不但可以並也成功地解釋、證實了物種由下而上,從簡至繁的演變過程。它像是一個隨著高樓的構建由下而上逐步搭起的「起重機」,足以解釋摩天大樓何以可能存在。 「神創論」則是一具無緣無故從雲端運送建材的「天鉤」,此鉤從何處來、如何運作則無法有效解釋。 道金斯更大膽預言,如果外星有生命,它的物種必也服膺進化論。我個人則預期外星物種若果造訪地球,不但表示它們的進化過程較人類更久更遠,他們的道德思想也將較人類為高為尚。 理察‧道金斯「達爾文的精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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