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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6 19:35:35瀏覽2117|回應17|推薦104 | |
接續【正義:怎麼做才對】一文緣起,幾天下來多了幾點感想略述如下,看有沒有朋友願意分享自己的經驗,或提供更好的主張。 我們幾個大家彼此認識,甚至見過面的網上好友,依慣寫文章性質之異同,或多或少或大或小都曾遇過來客正面或負面的回應。 正面的回應自然令人欣喜,負面的回應有時也頗使人不悅,這是事實。有點像到拉斯維加斯賭博,賺的時候開心,賠的時候痛心,不賺不賠時擔心,始終沒個一勞永逸的好法子讓人一直「健康快樂」下去。 我都知道有一些女格主為此而情緒上不堪負荷,時有關網封筆之舉,「暫時歇業」。可見這題目值得研究。 部落格,或稱 BLOG,原為 WEB LOG 的縮寫,中文名為「網誌」,可算是一個人的網路日誌,屬半開放性質,為版主願與人分享、交流的一個私人園地。 長話短說。因為自己的文章或意見,引來過路看客的負面評價時如何處理? 我今天在不該想這個問題的地方﹝高爾夫球場﹞問起自己來,結果一場球打了九十幾快一百杆! 但也並非全然損失,我想出答案了。 負面的回應,從中性的意見交流往下排起,依層次之高下大致可粗分成討論、批評、嘲笑、謾罵、抓狂五等。 為了好玩我想出一種「上駟對下駟」的辦法:抓狂者,嘲笑他;謾罵者,批評他;嘲笑者,討論他;批評者,嘉獎他,等等以此類推。 如此一來,自己的格局明顯抬高了,對方則未戰先輸,十分洩氣。「徒呼負負」的結果是「負負得正」。 話說回來,如果我們想認真思索這問題的解決之道,得先從瞭解回應者的心理狀態與預期目標做起。 抓狂者,方寸已亂,不可與言道論理,不必加以過度刺激,亦不宜輕易刪其回應,所以上策是不予理會。 謾罵者的目的是希望傷害版主,問題是他不瞭解此舉之無效。我每次應電鈴開門看見郵差先生懷裡抱著我家那隻狂吠不已的奇娃娃「錢多樂」,連同郵件一起交給我時,就好氣又好笑。謾罵者之舉就像錢多樂,他不明白他之所以可以謾罵是因為格主的容許,因此,謾罵又如何可能傷害格主?郵差從不問我錢多樂的怒氣從何而來,我也從不解釋,只接過小狗,和他說笑一番,再道個謝,如此而已。如果郵差也對錢多樂咆哮,我會擔心他的心理狀況是否正常‧‧‧Na, it just don't happen. 嘲笑者比謾罵者高明些,但還是沒脫離「不理性」的格局,所以二者皆不予理會可也。嘲笑者和謾罵者一樣,不明白是版主「讓他」笑的,否則私人地盤那有他嘲笑的份? 這「罵不贏」和「笑不動」,還得靠人家「給」、「讓」,是部落格最大的缺點。我的做法比較彈性些:心血來潮時罵將回去或笑他個體無完膚﹝反正都不在講理,大家有興趣就來比看誰厲害﹞,懶散時不予搭理,煩的時候刪之可也,反正來去都是垃圾,留之無益。 批評者就有點認真了。批評的有道理者你得真的感謝人家,批評的沒道理就假的「謝謝指教」,莫名其妙看不懂者不予理會可也。 從看客的立場而言,版主不回答,你其實是無可如何的。人家可能在忙別的,或不想理你,或不重視,或不願 exploit 這個面向,任何可能性都有。率爾稱版主「不敢回話」是愚蠢的。自己花了時間拜讀人家的文章,又花許多心思寫一大篇回應,無法引起版主的興致,人家對你的回應瞧都不瞧上一眼,難不成還能強迫版主「拜讀」你的回應嗎?誰蠢啊?若以為如此至少讓許多人看見自己的意見了,而沾沾自喜,豈不蠢上加蠢?試想,放在自己的格不是遠比放在人家那裡,隨時可能被刪,要好得多?如果還是執意要放在人家的格,以為這樣比較有效,那不是承認了自己人微言輕,人家泰山北斗麼? 這「不予理會」我是從「決鬥者宮本武藏」裡學來的。巖流佐佐木小次郎第一次挑戰宮本武藏時,後者不知前者所為何來故不予理會。小次郎後來和武藏打照面時質問他,為何無故決鬥失約。武藏胡亂答說「忘記了」,小次郎聞言怒不可遏。 當然最後兩人終於決鬥時不可一世的小次郎被宮本武藏斬殺,那是歷史之必然,也是小次郎的宿命。武藏原先的「忘記了」之說是因為覺得莫名其妙又不堪其擾,心想「無嚕賽」,故不予理會。 批評者一如小次郎,誠意夠時版主自會接招,一較高下。當然小次郎第一次挑戰也並非誠意不足,但武藏不欲多加解釋,前者也無可奈何。我在【谷歌事件持續延燒】裡答「蕃薯仔」的回應時也提過一段往事:「你對我之前多次在別處的挑戰不予理會,我不在意也不會多加解讀。不理會可以有很多理由,但「尊重」不是其中之一。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你器度不小,這對你的臺獨理念是個正面助益。」,此之謂也。 至於討論者,那是真正就事論事,最受歡迎的。討論並非意味字字句句都得方方正正有憑有據,像數學或邏輯那樣,全都是必要時可以證明的「陳述」﹝statement﹞。許多時候無法或不必證明的「意見」﹝opinion﹞也是可以的。批評也是一種討論,批評是意見而非陳述時,不宜要求對方提供證據,這對所有人一體適用。 重點是,不必證明並不意味就可以言不成理胡說瞎掰,這個分際常有人弄不清楚。 UDN 有完善的網路管理規則,也容許版主決定自己或寬或嚴的 "local rules",版主允宜執兩用中,以文會友之際才不至進退失據。願以此與我眾諸友朋共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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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