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6/25 15:58:44瀏覽2046|回應13|推薦91 | |
今天六月二十四。上午開車上班途中收聽調幅96.1臺,以及晚間本地第八電視臺 KTSF 訪問因「高級外省人」事件去職的,前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派駐多倫多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新聞組組長郭冠英。 郭冠英號稱郭才子,文筆很好,口才一般。講起話來和普通人差不多,不像受過任何特別訓練。 郭才子前此一言賈禍的一些風風雨雨,大家料已耳熟能詳,不勞贅述。今天的兩場訪談,尤其是回答叩應電話時發言的內容,很有幾句確實可圈可點。另有一些回答則不盡理想,想係話說得太快,事先準備又不太充分,加上生性天真、率直敢言使然。 我早上在開車,晚上打不進去,沒有機會發問,權且在自己的部落格代郭冠英答問,自說自話一番。本周末在苗必達市有「貝魯特大飯店」之稱的 Embassy Suites Hotel 演講會,我會去聽。 *** *** *** 「你這麼不喜歡臺灣,為什麼不搬回中國去住?」一個女的打進來說。 「我沒有不喜歡臺灣,只是不喜歡臺灣裡的某些人。愛臺灣不等於愛這種人。況且我是住在中國沒錯啊!不然妳以為臺灣屬於什麼國?」 「‧‧‧」 「臺灣是一個省,不是一個國。那一國的省?中國的省。什麼是中國?中華民國就是中國。不然妳的中國是那一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喔?妳是該國的公民嗎?為什麼盜用我國的國號?」 「大陸是大陸,臺灣是臺灣‧‧‧」 「大陸和臺灣同屬中國─中華民國,我們的憲法裡寫的清清楚楚,只是因為中共竊據大陸,使我們現今治權不達及於大陸,受限在臺澎金馬,也就是臺灣和福建二省,如此而已。」 「唉‧‧‧」 「妳唉?我才唉咧!」 *** *** *** 「雖然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你身為中華民國公職人員,派駐在外,發表辱臺言論,恰當嗎?」 「愛不愛臺、辱不辱臺不是你說了算。我也許因為憤怒而侮辱了某些人,可是『愛臺』是什麼?『辱臺』又是什麼?我確曾自稱高級外省人沒錯,可我也沒罵誰低級啊?如果有人硬要說我這是罵別人低級,那是他的自由,與我無關。再說,我以私人身份范蘭欽發表個人言論,是在憲法保障下的自由行為,公私無涉,有何不可?又不是我首先將范蘭欽和我郭冠英扯在一起的!我先是個自然人,再來是中華民國國民,最後才是駐外公務員。更何況我為文發言的內容也沒有錯,只是有些人聽不下去。」 *** *** *** 「可是你政治上不正確。」 「所以怎麼樣?在臺灣就只有民進黨徒分化族群、毀憲亂紀、兇狠暴力、公然鼓吹臺獨、推翻中華民國的自由,沒有我這種人倡議和平、尊崇憲法、以筆代刀、動口不動手、暗中匿名保衛中華民國的自由嗎?」 *** *** *** 「臺灣是一個受過重傷的地方,我們須要療傷止痛,不要在傷口撒鹽。」 「話是講得好聽,道理上也站得住腳,問題是民進黨和深綠一幫,有這麼想嗎?有這樣做嗎?是他們在好話說盡、壞事幹絕;是他們在挑撥族群、分化國家;是他們在欺騙人民、貪贓枉法。不要在傷口撒鹽,誰弄出來的傷口?又是誰在撒鹽?」 *** *** *** 「今天是你主動要求上電視,還是電臺要求訪問你?你這半小時的訪談我要錄影存證,作為將來到新聞局查證的證據。」 「證據?證明什麼?」 「‧‧‧」
|
|
( 時事評論|人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