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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09:40:34瀏覽3327|回應31|推薦76 | |
臺灣人可概分成三種。 第一種臺灣人怙惡不悛為非作歹,如柯建銘、王金平者流,exactly『無恥』。「切切實實的覺悟」?想都沒想過。這種人最少,約佔總人口 10%,是真變態。 第二種臺灣人沒有原則無動於衷,喜歡各打一百板,看起來公平公正其實西瓜偎大邊,常淪於助紂為虐,一點「清清白白的辨別」也沒有,precisely『不廉』。這種人較多,約佔總人口 40%,屬異常態。 第三種臺灣人有原則有思想有理念,不各打一百板,不西瓜偎大邊,不助紂為虐,知道為非作歹可恥,無動於衷可恨,變態異常可鄙。可是這種人『不義』,因為他從生到死對真變態、異常態的人沒有動作。義者宜也,是「正正當當的『行為』」,它不是一種概念,而是一個行動。如果「做不該做的事」叫「不義」,「不做該做的事」至少叫「非義」,either way 都「不是義」。我們有原則有思想有理念,在臺灣佔最大多數的人什麼都好就是一個「如如不動」很糟糕,每天不是坐在家裡心心憂國憂民就是出門在外念念明哲保身。這種約也佔總人口 40% 的人不異常,不變態,但是個活死人。活,因為有心跳呼吸,看起來像是活的,死,因為沒有存在的用處,跟死人一樣。 第二種人感受得到第一種人來勢洶洶的惡勢力,感受不到第三種人若有若無的善念力,當即做出他最拿手的選擇 —— 西瓜偎大邊,畢竟「『不』清清白白的辨別」是他們的長項。 第一、二種人加起來有 50%,而且有聲音有行動,力量自然遠大於佔 40%,「惦住住」的第三種人。還記得第三種人的長項嗎?「『不』正正當當的行為」,更精確點說,是「正正當當的『不』行為」。何只不行為?多半時候連聲音都沒有;何只沒聲音?多半時候根本就是挺屍一具。 所以今天我國政壇媒體、名門世家、豪門大戶等臺面人物的表現正在精確反應出我們的集體民意,也就是「不切切實實的覺悟」+「不清清白白的辨別」+「不正正當當的行為」。要言之:不義寡廉鮮恥。 有什麼問題?完全沒問題!特別是立法院,不正常得正常極了。王、柯兩人身為執政黨與最大在野黨的龍頭老大,更是全然忠實的代表我國多數民意 —— 包括第三種人在內,挺屍們畢竟「人死為大」。 其實還有第四種人,這種人最少,也只有 10%。他們直接跟第一種人對幹,除了毒打還是毒打;他們抽第二種人鞭子,踢第三種人屁股。這第四種人是第三種人的進化,他們說到做到,言出必行,勇者無懼。他們知恥,所以與第一種人為敵;明廉,所以瞭解第二種人的可惡;有義,所以「教示」第三種人,為他們「招魂」。第四種人不只正正當當,更有行為動作。 第三種人被第四種人狠狠踢屁股後,疼了,懂了,不萌了,動起來了。第二種人一看勢頭不對,西瓜要換邊,開始轉向了。二、三、四等三種人加起來共佔全臺 90%,第一類惡人還來不及眨眼就被消滅了,有些乾脆自行了斷以示「氣魄」。 禮者理也,是「規規矩矩的態度」。規規矩矩不是教你「不要亂動」,而是「行止合宜」、「有為有守」。理,是天、地、人的常規典範,關乎「事情應該怎麼樣才對」。理,正是第四種人有、第三種人無的東西。 朋友,我們從小禮、義、廉、恥幹嘛幹嘛背誦得耳熟能詳,人人朗朗上口,現在拿出來用用吧?絕不做第一、二種人,避免做第三種人,矢志做第四種人。(一、二、三種加起來)90% 的人會來罵妳,講妳,數落妳這個不對那個不好,這個沒用那個不行,but you know what?「楚雖三戶,亡秦必楚」,除非妳心甘情願一輩子被暴秦荼毒!他們如果不來罵妳講妳數落妳,那他們算什麼?須知,第一種人來罵妳,第二種人來講妳,第三種人來數落妳,正因為他們亟欲證明自己不變態、不異常、不是活死人,妳才變態、異常、活死人!如果妳沒有行動證明自己有別於他們,不是正好授人以柄嗎? 還是那句老話:「大我有病,病在小我。知病不病,不知病病」。第一種人病在附邪順非,第二種人病在內無神主,第三種人病在無所作為。故總統經國先生當年這樣說高速公路:「今天不做,明天後悔」。我對不懂如何「正正當當的行為」,也就是「不知義」的第三種臺灣人也有一句忠告:「天天不做,天天後悔」。要「知病不病,勇猛精進」還是「不知病病,後悔莫及」端看自己。第二種人?不覺悟就皮給我繃緊一點。第一種人?想脫身就悔改,不悔改好膽莫走,現在的阿扁就是將來的你! 大雪山上的種樹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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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