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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9 12:59:02瀏覽3444|回應5|推薦20 | |
柯文哲批評律師世代是台灣社會(或公共領域)愛「耍嘴皮」的原因,我倒要說柯文哲講這句話,難道不也是在耍嘴皮、打嘴砲?而且打得還更無厘頭。柯文哲有比他不屑(且不當)指責的律師世代高尚嗎? 日前柯文哲接受廣播專訪時表示,「台灣的律師世代應該要結束了」他表示「過去二十年台灣有個現象就是『耍嘴皮』,每件事總是要辯贏,「我不是要批評律師,但要這樣說,台灣的律師世代應該要結束了。」事後為了滅火,他的辦公室發新聞稿滅火「強調柯文哲的發言是針對過去在藍綠對立的情況下,對於公共政策的討論常流於口號、淪於法庭式的辯論,未能以科學的態度、理性地面對問題的本質,柯文哲談及律師泛指一種性格和政治文化,非指涉特定個人及世代。」後面的滅火新聞稿,愈描愈黑,寫新聞稿的人根本搞不清楚自己在講什麼,如果是「討論公共政策」就不會淪於「口號」,實際公共政策根本沒有被「充分討論」。在法庭上,律師或檢察官、法官難道都不是「以科學的態度、理性面對問題本質」?那我們民眾怎麼辦?難道他們都是靠打嘴砲、猜拳?我們要李昌鈺、楊日昌、高大成幹啥?這種無腦新聞稿也發得出來?這辦公室也不必了。 我是不知道柯文哲一開始所針對的『耍嘴皮』說是指誰?如果是要批評馬英九,那抱歉,馬英九在美國到底有沒有通過律師資格考試、真正執業過、打過一場官司還值得查證,至少他在台灣不是有牌的律師。我也不知道柯文哲針對的是不是民進黨律師世代的蘇貞昌、謝長廷、林義雄、姚嘉文、張俊雄等前輩,還有那一位柯文哲一提到就會聲淚俱下的陳水扁。不知道這裡面哪一位是他所說的愛「耍嘴皮」的那種律師世代? 民進黨的這些前輩不管後來從政的政績和風評如何,我相信他們在從黨外到民進黨草創時期,對台灣民主法治的進步與社會的開放,有一定程度的貢獻。而且這些貢獻,也絕對不是靠耍嘴皮。 律師要打贏官司,在司法的現場,不管是在警察局、調查局、法庭上,為了要保護他的當事人的權利;或者是檢察官為了要保障公眾利益,勢必透過語言來陳述和表達法律的見解,意見不同時,大小辯論,理所當然。我們總不會去聘一個不擅言詞、甚至於表達有障礙的律師幫我們打官司吧?檢察官、律師爭的不是真理,而是在法律架構下當事人的權利,不靠語言辯論,難道是要靠唱歌跳舞還是要靠賄賂? 柯文哲如果真的向他自己說的那麼聰明勤學,他也該研究一下,民主體制下政黨政治最典範的美國,歷任總統裡面,律師出身的佔了多少比例?更不要說是參眾議員裡面有多少是律師出身的了。律師,比其他的行業更瞭解政府「法」的架構,也就是國家或社會運作的最重要基礎之一。真的容易在處理各種案件過程中,發現了法律或者行政系統之中的不完美而需要改進的地方,也就容易找到切入點。如果要把柯文哲的律師世代這句話以美國的狀況檢驗一下,林肯、柯林頓、歐巴馬這些人都是愛耍嘴皮、好辯的律師總統了。不知道柯文哲是否也一樣會主張,大法官只能聘法官、檢察官、大學教授,不能聘有執業律師經驗的人來擔任?世界各國的人權會進步,不知道是檢察官、法官是主要推手,還是律師們? 如果柯文哲認為學醫、行醫的醫師是高尚的,那麼我更認為學法、執法的律師至少也是一樣高尚的。追求的是更大、更高、更多人的公義或利益(姑且不說是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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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