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放生 / 段春青
2016/12/08 05:45:54瀏覽48|回應0|推薦0

源自佛教後期的放生智慧,在這裡完全失去了意義。

去年初我第一次去了緬甸海邊,那地方叫昌達,離仰光三四個小時的車程。一大早,獨自從酒店往海的方向走。海的博大,使得哪裡的海景都是美的,昌達也不例外。水很干淨,浪有些猛烈,天氣剛剛好。不久,就見幾個小孩沿著長長的沙灘遠遠向我跑來。看他們的身影,好像一棵一棵風裡的小樹,搖晃著身體,卻堅韌得很。他們很小,七八歲模樣,衣服很舊很舊,頭發粘在了一起。沒有穿鞋。手裡都提著皺皺的小塑料袋,裡邊有一些東西。近了,腳步放慢下來,問我要不要放生。他們低下頭打開塑料袋向我靠攏。是蟹,小海螺,是蚌,小海龜。我和他們一起把那些小東西通通放入浪潮裡。我不是放生,也不能算,只覺得它們屬於海。還問是不是放了,還得抓回來?他們點點頭,還得抓回來,再賣。來自伊洛瓦底江下江流域的他們,得靠這個方式供自己上學。告訴我沿岸的小孩都以這方式賺錢。我茫然。放生助長了社會問題,又養育著一方水土。買光所有小孩手上的東西幫助他們讀書,是不是一件好事?再讓他們抓回來,讓小東西不斷循環在他們的生活裡,又算好是不好?

這與我面對仰光街頭那些被關在籠子裡的動物時的感慨是一樣的。這和我面對細瘦但健康的乞討的孩子們時的心情時是一樣的。給嗎?他們會繼續乞討。不給,他們會不會挨餓?我想或許人們想到過的,知道的,這樣行不通。只是又覺得不能不如此,就只得如此。

正如有人特意在自己生日或什麼紀念日裡買動物放生。或因某種緣由購買動物放至野外。出發點是好意,殊不知很多時候,往往適得其反。天地萬物皆有自己的生存法則,可愚昧的將陸地的動物放入水裡,又將海裡的放入河裡,或將一些物種放到不該放的地方,任其威脅其它物種。如此不是反饋於自然,反到是冤孽了。

佛教經綸裡講究的放生,並非這樣被固定化,也非刻意,而是隨機的,偶然的,富含情感的。讓人不知是好是壞的循環,在心靈和生活中毀滅但又得以生養。有的哀愁,有的歡喜!其中功過,只有老天知道了。

( 創作散文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OWNLP&aid=8437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