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性情
(此節為《神祕命學》初版所無。)
人秉五行之氣,各人所賦五行不同,而性情亦各異。
如「金」主「義」;
金為喜神,原局生旺無混濁,此人性情最為有義,惟義是從。
若是混濁無去留,其人乃無義之人也。
苟原局喜神金衰弱、或有剋洩,亦非很有義氣之人。
若金為忌神而有制,亦為有義之人也。
金性剛刃,始終不懈。
「木」主「仁」;
木為喜神,原局生旺無混濁,此人最為仁愛。
若是混濁無去留,此人乃不仁之人也。
苟原局之木衰弱、或有剋洩,亦非很有仁者。
反之木為忌神,原局有制或有化,亦為仁者之人也。
木性直、不彎曲。
「水」主「智」;
水為喜神,原局生旺無混濁,斯人性情柔和,足智多謀。
若是混濁無去留,斯人性情混亂,低能人也。
原局之水衰弱、或剋洩為用,亦非有智之士也。
水為忌神,原局有制有化,亦為智士。
水性柔,喜流通。
「火」主「禮」;
火為喜神,原局生旺無混濁,乃禮教之士也。
反之,火為忌神,原局有制有代,亦為禮教之人。
若原局混濁無去留,乃不守禮法,行為越軌也。
苟原局之火衰、或有剋洩,亦非禮教之人。
火性炎烈,一觸即發,愈燒愈烈。
「土」主「信」;
土為喜神,原局生旺無剋洩混濁,斯人最為誠信。
若混濁無去留,乃無信用不誠實之人也。
原局土衰、或有剋洩,亦無信用者。
反之土為忌神,而有剋制者,必守信用之人。
土厚天性誠實,不喜動。
人之性情除金木水火土五行之性情外,又有十神之性情、可參與應用。
[殺、傷、梟、劫],四凶神也,以之為主輔,
若無[官、食、印、比]混雜其中,其人性情不致暴躁;
即混雜,原局有制有化,亦非暴戾之人也。
若無制化而混濁,則性亂情躁也,
尤以官殺為最。
反之,[官、食、印、比]為主輔,
亦不得雜有生旺之[殺、傷、梟、劫]而無制無化,則成暴戾之氣也。
惟「財」一項,財性柔和,雖偏正混雜,亦不致改變其本性。
以上所列係五行及十神之性情,但人命非一個五行所生成,
有一主一輔者,甚至有用二三輔者。
如金水之命,其人剛柔相濟,能屈能伸;
若用金木之命,是堅直而不變也。
其他五行之配合,皆可依此推之。
茲抄《滴天髓徵義》男命一則,以示火亂無制性烈。
【辛巳年、甲午月、丙子日、甲午時】(#770011)
原著云:『丙火生於午月午時,木從火勢,烈之極矣。
無土以順其性,金無根、水無源,激其猛烈之性,
所以幼失父母,依兄嫂而居,好勇不安分,
年十五六,身材雄偉,膂力過人,
好習拳棒,樂與里黨無賴交遊,放蕩無忌,兄嫂不能禁,
後因搏虎而被虎噬。』
此命是{比祿用財官},惜官絕財絕,致祿刃混無去留,
又以[刃]多於[比],故凶亡。
其父母幼亡者,因財印休囚,宮位帶忌,故如此。
又錄《命理正宗》一則男命
【乙酉年、乙酉月、乙酉日、甲申時】(#770012)
原書作:『從殺為貴,金方主義,為人秉性剛毅,為國良臣,乃尚書命也。』
此命非從殺,三酉自刑、甲申時,庚金在月極旺,
全局申酉相連,內拱己丑生庫,十級,乃從官也。
以上二則以金火二者以為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