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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玠之21‧六親暨合婚
2010/01/02 03:30:39瀏覽1441|回應0|推薦0

21‧六親暨合婚

[1]六親

六親在「大運流年」篇曾有說及,茲將上面未了者補述于後:

人命與六親關係極大,一生過程與未來,均與六親關係淵遠。

假使你和別人看命,你不知道六親,
那他的生辰有錯無錯,你也不能分辨,真是盲人騎馬,不知東西。
所以我們以兄弟有多少?出生時核對斯人時辰有無差錯。
若兄弟差錯時,即以所報時辰,往上下一時推之,即得真正出生時辰。


父母欲得賢孝子女成龍成鳳,
必需原命[食傷]或[印綬]是喜神生旺,無刑沖剋害,
更需要[子女宮位]為父母之主輔神而無破壞者。
若[宮位]好、而[食傷、印綬]帶忌或不生旺,
或[食傷、印綬]好而[宮位]帶忌,此平常子女也。
或[食傷、印綬]帶忌,而[宮位]又帶忌,[歲運]逢忌神,必出逆倫之事。

父母愛子女雖屬天性,亦有喜忌之分。
若[食傷宮位]原命有帶忌,而[生時之運歲]遇剋制、或是忌神死絕,
則此一子女,必得父母所喜愛;
若[所生之歲運]與原命忌神生旺之時,
此子女必為父母所不歡喜而虐待。


兄弟是相親相愛、或兄弟鬩牆?惟視[比劫]及[宮位(坐下)之星]是喜是忌。
若是[宮位]與[比刼]皆為喜,必有唐明皇與兄弟共枕之愛。
若[宮位]好、[比刼]帶忌,[比劫]好、[宮位]帶忌,平常兄弟也。
若[宮位]與[比劫]帶忌,行運至[忌神]生旺方,
或[宮位]與[比劫]雙絕之時,必至鬩牆之禍。

原命[宮位]與[比劫]忌者,以「剋制[宮位]及剋制[比劫]者」為兄弟、為宮位。

若[比劫]為忌神,又無剋洩之神,是無兄弟也。

有[比劫],見[官殺]忌者,以[印]為兄弟。

無[比劫]、有[印綬]喜神者,以[印]為兄弟也。


夫妻以坐下為宮位,
《滴天髓》云:「夫妻姻圓緣宿世來,喜神有意傍天財
其實夫妻姻緣,全在原命結構,好惡是非好像有宿緣,
君不見夫妻方向、遠近也有一定。
夫妻星是何神?當然是喜歡生旺方去尋。

夫妻以[才官]與[宮位]並論,
有老夫少妻,亦有老妻少夫,
[宮位]居年月者較大,[宮位]居日時者較小,
還要看行運生旺衰弱,及夫妻星前後、而有分老少也。

其次[夫妻星]要生旺,不喜多見,若多見則為多夫多妻也。

遇夫妻星混濁時,要有去留神以清之,
即以[制神]為夫妻星,亦不可多見,多見重婚也。

若夫妻星是喜神、又生旺,而宮位帶忌者,非上婚也。
或宮位是喜神,而夫妻星帶忌者、或不生旺者,皆非完美夫妻。
必要夫妻星與宮位皆為喜神,而無刑沖破壞、有生旺者,此為上婚也。

古書云:『妻坐妻宮,齊賢孟光。』這就是財星是喜神,又落在宮位而言。
此乃狹意,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關於六親之十神,此間吾再詳述。

父母之才印星,[正印]為母、[偏才]為父,此乃生身父母一定之星。
若局有[偏印、正財]為喜神、而不見[正印、偏才],即以[偏印、正才]為父母。
若財印皆「忌」,最好有神剋洩之,即以「剋洩之神」為父母之星。
(一版有:『若原局無剋洩之神,最好原局死絕不見,初運又逢死絕,亦可奉養高年。』之句。)
若才印星是忌神,宮位又忌,無剋洩神者,此幼失怙恃也。 

「官殺」為夫,「正偏財」為妻,
若夫妻星原命帶刑剋者,如行運能去刑剋,亦可得夫得妻;
有洩者、宜運合,亦可得;但運過後,不是離、即是亡。

若[官殺]為忌,則以[食傷]為夫,
或[食傷]不見、[官殺]迭出,以[印]為夫;
若[官殺]混或忌,以[食傷]為夫,[食傷]見破,則為人妾;
或[官殺]混,以[印]為夫,而[印]又破混,是無夫娼妓之流也。

恆情以[正財]為正妻,[偏才]為妾,[才星]多見,則多妻妾也。
[財神]混濁或帶忌,以[比劫]為妻,
若[比劫]破、又無[食傷]生才,
[比劫]多、無[官殺]去比劫、又無[食傷]生才,則無妻也。

[財神]混濁,以[官殺]為妻,[官殺]破、則無妻。
或[財星]帶忌不見,以[食傷]為妻,如[食傷]見刑剋,則為入贅之人或無妻。

 

《滴天髓》云:『子女根枝一世傳,喜神看與殺相連。
[殺]不能代表子女,
子女原則上以[食傷]為子女,[食傷]是我所生者,故為子女。

[食傷]弱,有旺[印]剋,無[才]救,則無子女。

若局中[食傷]混亂帶忌,以[印]為子女,[印]又混亂無[才]制,則無子女也。

[食傷]混亂,以[財]洩[食傷]為子女;
[財]又混亂、無[比劫]制才,則無子女;
若[財]又見忌,以[官殺]喜神為子女。

此「五行流通法」,將其忌神、引化喜神,為子女也。

又有以「去忌」為子女者,
如以[正印]喜神為子女,
局中無[正印],只有忌神弱[偏印],以[偏才]去之,去得多少,得多少子女。

古人有以[食傷]為子女,有以[官殺]為子女,爭執不清,即不知變化也。

上述之子女星,清而生旺,則暗拱之子女星亦可算數。

吾人欲求後代昌盛,必須時干支為喜神。
若得死于運歲子星、及時干由生入旺之年,後代必定昌隆。


[2]合婚

男女合婚,古書有呂才合婚,云:
『先檢男女生命合宮,次檢生月合德、生氣、天醫、福德為上婚吉,子孫自盛,
不避刑沖害絕、包紋、歲空,夾角及胞胎,有犯月內諸凶並無忌也。』

觀呂才之合婚,除「先檢男女生命合宮」此一句合理外,餘均非是。

張楠之《命理正宗》,只批評呂才合婚之不是,
而以男之擇女也,八字貴看夫子二星,女之擇男也,八字貴得中和之道。

這是講合婚,能不能結成夫妻,或講富貴、子女等,那又是命中另外一回事;
合婚前頭六親中曾敍述,茲再補如下:

先查原命男女夫妻星是何神,
官殺、偏正財為夫妻星是原則,
由於喜忌生剋變化,而產生比劫食傷、偏正印為夫妻星者,故不可執一也。
所以認清夫妻星為第一要義。

其次看原命有無刑沖洩剋破,或多夫多妻、衰囚或生旺,
此為原命先天,不得不了解。
成於先天者,堅固難破;成於後天大運流年者,要得大運相扶。

夫妻星同一字者,此乃緣也,
如女命以甲木為夫星,男命以甲木為妻星,得大運流年促成,此即有緣也。
有一生姻緣,有半途姻緣,有短時姻緣,此乃原命與運之關係。
亦有原命不見夫妻星,行大運流年合者亦有緣也。以上是講夫妻星。

宮位是夫妻星之坐住,與夫妻星相關重要。
若宮位喜而相扶,而得夫妻星大運流年生旺者,大吉。
若宮位忌,原命、行運又無剋洩之喜神,即使男女夫妻星相合,亦不能成就姻緣之喜。
最忌男女宮位相剋,為無緣不合也。

其次,日干為男女二人之本人,
亦喜與宮位、男女夫妻星、男女二人日干相和合,
從化者,以從化之日干論,
如能得夫妻星、宮位、日干三者相生相合,為上婚之選;
得夫妻星、宮位者為次也。
若能主輔又相合,則一對鴛鴦生死相依也。

可見天地陰陽二氣生人,生死得失,全由五行操縱,而不能由人,
亦古人所云:『世間由命不由人』。
人體不過一個軀瞉,內藏五行,代表先後天衰旺成敗而已。

(以下為一版原文)

所以合婚先查男女八字是何主輔,
再查夫妻宮位是喜是忌,是喜神喜男女二宮相生,
若是忌神,喜男女宮制,不喜喜神被剋,或男女二宮自刑。

日干為我,男女日干,為男女二人之本身,
男日干有力,剋合女之忌神,而成全主輔,
女日干有力,剋合男之忌神,而成全男之主輔為上。

其次男女年月時干支亦宜去忌扶喜,
有此合得,真是一對好鴛鴦,生死相依,
雖男女年齡相差甚大,亦能和諧相愛,舍此別無他途。

不過能得以上要求者無幾人,能得十分之六者,亦可合也。

合婚雖屬如是,還要看原命是否夫榮妻賢?

若原命夫妻星有破敗,
或夫妻星多、妻多夫多之命,亦難逃命運之註定也。
所以即結即離,或中途分離,或一生不得和諧者、比比皆是。

亦有原局剋害大甚,
如甲木為主剋害,行運遇乙卯生旺,
則以去甲木之庚申日干為美者。

日干不但合婚甚驗,即兄弟朋友間亦要日干相合,不合者反目也。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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