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7.缺用納音,全為補氣。
解:
大撓造納音之法,隔八有用之具,如何竟為棄物?
缺氣處仍要納音補借,如欠土,納音有土,則補其不足,休囚稍慢。
098.物皆妙意,身不能任。
解:
貴氣或多或重,自身無氣豈能勝任,
如隨其類,遂其化,或從其象,應其氣,不在此論,
一說身不能任,如病不能食,花不結實。
099.勢情充悅,發旺以時;
100.象意空寒,幽棲度日。
解:
八字氣候勢況,情思體段,
如人氣壯氣滿,似和暖喜悅之色,少能達時通濟,利物發韌,或歲運扶持,更何言哉。
若八字體制孤虛,氣象冷落,兼帶空亡休囚者,任有智術才勇,無所施展,歲月空閑而已。
101.成功之氣,變化歸尊;
102.交互之神,往來俱貴。
解:
成功變化,
如【壬水】十二月(丑月),氣本殘廢,有【木象】支干引化,第一妙事。
交互俱貴,
如【丁巳】見【辛亥】,(丁合亥中壬為官,辛合巳中丙為官,為交互官貴)
或【庚寅】見【己卯】之類。(庚合卯中乙為財,己合寅中甲為官,為交互財官)
地支雖衝、不和處,二支互有閑神貴氣來往。
其餘倣此。
103.休囚更入空亡,時乖事退;
104.旺相若兼生合,輻輳權行。
解:
凡休囚之物,本不好了,更入空亡,豈惟生不遇時,縱使乘時,事亦退散不濟。
若五象旺相,到空猶可,【金、火】旺入空卻好,
夫旺相之神,本自當時,
若生若合,愈見精神權變,福能駢集,可行其志,去就皆不失序。
105.氣已過者欲退藏,反宜墓絕之地;
106.物方來者將進取,原喜生旺之宮。
解:
三月甲木氣過,理合退藏,惟宜於墓絕之地,乃道合自然也,若臨生旺之鄉,反為乖戾。
方來生旺者,如十二月甲木進氣,正月乙木進氣,將進方來,宜立生旺之地,為禍為福尤切。
107.休囚有用,發越仍遲;
108.旺相無情,為惡最速。
解:
用神雖貴有用,生我助我,又臨〈天月二德〉〈天乙〉之類,
若不臨天時旺相,縱有用、發越遲遲。
柱中雖帶旺相之神,與我無意,如半吉半凶,
一至歲運,只扶其凶煞,為禍最為猛速。
109.進神執權,至精至當;
110.納音載貴,宜剋宜生。
解:
進神帶貴氣,柱中第一妙。
引煞入內,第一凶。
貴氣柱中雖吉,情若未切,納音宜來剋我生我,則方為有意,以全其貴之美,
若納音不生剋者,空負其貴,與我無統也。
111.旺神衝氣,透用凋枯;
112.惡煞任權,本旬急切。
解:
如【丁未】或生夏月得時之際,
刑出【丑】中【辛(才)、癸(殺)】、透在柱中為用者,其福氣薄為禍亦輕,
惡煞旺相本凶,若同日辰一旬之內,禍速至重也。
貴神本旬,至吉至緊。
113.金神得勢至凶,
114.空亡遇衝必發。
解:
金神本凶,
若無火鄉制之,又被別處扶起,或旺相,皆為得勢,至暴至剛,為凶特甚。
空亡陷沒無用,乃棄物也。
遇衝神必然起發,即有用矣,如寅空見申之類是也。
115.刃併元亡金滿局,全賴火神;
116.旺相凶煞火焚空,須憑水象。
解:
金乃殺害物命之象,
滿局金氣,兼帶凶煞等神刑剋者,我不殺害他人,必被人所剌,無火制必驗。
火若焚炎之象盛者,此等多值火災,況歲運符合其氣,須藉水象既濟。
117.木土氣託,以待發明;
118.剋衝力停,未分勝負。
解:
木非土則不能栽養,
土非木則不能疏通,
以待歲運,扶其不足,煥發其氣,自然益堅;
至於潤澤衝剋,有勝有負,力停則勝負未分,須觀其氣而消息之,方可斷也。
119.扶持生助,察轉養之神;
120.戰鬥衝爭,觀壞盡之氣。
解:
生助滔滔者,看轉養之神,何處為體用之基,為吉凶之兆而決之。
戰鬥衝爭,觀壞盡之氣,即此為閑退無用之人也。
121.陰干取刃欲分明,
122.支力當權防暗犯。
解:
支力、一云貴力。
陰干取刃,如【丁、己】見【未】,【辛】人見【戌】,為刃之類。
支力當權,如【未】係貴神,或力重,則合【午】,【午】衝【子】來犯【未】;
又如【未】有力重,能衝起【丑】字中【癸己】之物(癸辛??)出來。
123.旺神挺立,物莫當前;
124.惡煞滿盈,干無停處。
解:
如一位之干,有天時至旺之氣,卓然柱中擅權,餘無牽綰者,其被剋之神,何敢現露?
縱使藏伏,亦莫敢執事也。
歲干日干,遇滿局煞刃等惡,自家干主,竟無住處,決主不祥,貧夭惡死。
125.鬼中逢鬼無去就,衝而遇衝欠倚憑。
解:
剋害我者為鬼,倘鬼亦遇鬼來相害,展轉傷剋,氣極逼我,若更無轉制,猝死之兆。
支神被衝,干神貴氣便不安穩,奈何衝神又遇衝激,我家更無倚賴之基,
象不立,物亦不成,非禍則夭。
126.併吞重剋皆成禍,二激雙衝總不祥。
解:
如【甲】見二【壬】(梟,吞啖煞)為「重吞」,見二【庚】(殺)為「雙剋」,
柱中疊見衝神,或合處有刑有害,有剋有破,皆不祥之兆也。
127.五行務要均停,偏倚難能濟物;
128.四柱全宜匹配,興衰恐不成功。
解:
「停均」,其說有五:
一、日主用神,沖和相濟,彼此各有倚賴、不偏。
二、損用神之氣者,有物以制之,不致作梗。
三、干支上下字樣,相承得所,無過不及。
四、死氣或對活物,黨寡不能勝黨眾。
五、欲變欲化、有妒有破,欲靜欲安、有犯有激者。
「匹配」,其說有六:
一、衰神有用,須運扶衰者方可。
二、善惡雖能均配,看運扶何者,以別吉凶。
三、雖有用神,一興一衰,偏枯不濟。
四、相安相濟,所應所求,各有倚賴。
五、旺欲成其物,一衰不可成全。
六、干支各有所配貴氣者,或有所乖劣者。
129.平生福德,不知化物連綿;
130.次位來神,要識暗傷攔截。
解:
支內有【己乙、辛丁】之類,皆言〈七煞〉惡之,
殊不知
【己土】生【乙金】、
【乙金】生【辛水】,
【辛水】生【丁木】,續續不絕,況明露乎,
虛拱處、或有【甲丙壬庚】、暗合完氣者,大富貴格。
天干未來前一位,地支未來前一位,皆為凶惡,不可不知,
如【乙】見【丙】,合【辛】暗損,
及有〈刃〉類,【子】見【丑】,【丑】見【寅】,【寅】見【卯】之類,
有〈刃〉有〈煞〉,〈咸池〉〈比肩〉,惡氣多端。
131.十干顧真氣相凌,
132.七煞犯剋神極切。
解:
如【乙酉】見【戊戌】,即【戊火】傷【乙金】,又六害之墓火、發其旺金之氣,餘倣此。
七煞犯剋,如原用【乙木】行【酉】運,【丑】歲衝損,
【乙未】金局,本壞其【乙木】用神,兼【丑】衝其虛【未】,將所藏之神,碎壞倒地也。
舉此一例,餘局細詳。
此段止可言,七煞逢衝者不吉,不可論金局壞乙木用神。
133.八字帶煞刑胎,意外須識;
134.四印何干乘氣,類取其詳。
解:
胎神所傳消息,各有異類,今人但總約十個月之位,故無淺深,以致差池。
一法十個月左右間,其所生日辰對者是,如丙午日在何月節內,或十一月,或九月,通而用之。
若帶刑,主早妨父母,空陷衝刑,四煞最惡。
四印:古歌云:
辰戌丑未為四印,戊己得之偏主信,
甲乙若逢鄙且貪,丙丁或遇多貧病,
庚辛格號母生兒,聚煞丑宮多短命。壬癸未詳。
135.五行分布方隅,死水生金而異用。
解:
謂【火】生【寅】敗【卯】旺【午】,【金】生【巳】敗【午】墓【丑】之類,
如【甲子】人
遇【巳】、即為生金,生金剋甲,絕水生甲,臨官火竊甲之類;
遇【卯】即為死水生甲,旺木同黨,敗火耗甲,
位位各有所司,看其餘局,次第扶抑而論之,
餘干倣此推。
136.一神閑停左右,傷官竊本以待時。
解:
閑停之神在左右者,即月時歲干,多是不取用,故一向差慢,而至停囚長智,養病喪身。
或係傷官之神無氣,不係為事,忽歲運助起此等之神,耗我之氣,傷我之用,
半真半假,其實則圉圉得勢,小人逢寵有權,留此禍根,豈可忽哉。
137.干神彼此相安,方為祿備;
138.地支來往衝激,不奈馬馳。
解:
如【甲】人〈祿〉在【寅】,見
【壬寅】,則自家帶〈截路空亡〉,為僧道有福;
【庚寅】為〈破祿〉,半吉半凶。
又如【丁】見【戊】為〈刃〉,難只言〈祿〉為貴,
【辛】〈祿〉在【酉】,
見【癸酉】為火水相犯,【丁】為【酉】〈空亡貴〉。
【丁木】受氣,【辛水】沐浴,主奸淫。
祿上遁干,號為〈真祿〉,著落何方有用。
其干見〈天乙貴人〉,其貴上之明干,復坐貴祿。
如【丁】人祿在【午】,遁至年,得【丙】字,
【丙】貴【酉亥】,而逢【辛酉】【辛亥】,則【辛】〈貴〉復見於【午】,入格極品,
此李虛中為{天祿互貴}。
一馬不喜衝,衝則動,馬上干神乘貴者吉,馬上遁干有情者吉;
如【丁丑】人逢【辛亥】,是要貴處有用,
馬上干神,自帶凶煞空亡者惡,來剋主體及用神者惡,或支神激烈刑衝轉轉,其馬豈得安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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