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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0 23:51:02瀏覽357|回應0|推薦0 | |
現年26歲的尤港仙,從民國92年開始,在調酒比賽中就嶄露頭角,曾經奪下調酒冠軍,日前因為勸架遭波及身亡,家屬萬分悲痛! 媒體評論75 【摘要TVBS 現年26歲的尤港仙,從民國92年開始,在調酒比賽中就嶄露頭角,多次拿下獎項名次,包括了金爵獎花式調酒冠軍、亞洲盃花式調酒冠軍!畢業後就在Pub擔任調酒師,也到學校教授專業技能,勸架枉死,讓親友錯愕,尤港仙的媽媽,更是痛哭失聲。 撞死送報生 英商林克穎求刑2年6月【摘要4.20.2010聯合晚報╱王聖藜】英商林克穎,上月酒後開車撞死騎機車的送報生(黃俊德)案,涉案人林克穎雖一再表示,開車的不是他,是酒店泊車小弟,他只有道義責任,無法律責任。 不過,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林克穎即是肇事者,上午並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肇事逃逸三罪將他起訴,並具體求刑2年6月。
1、 據說調酒師尤港仙與送報生黃俊德,都是孝子,卻發生不幸,真是令人不忍。 2、 不過在法治的社會,對嫌犯還沒有經過司法判決確定,都應該被視為無罪。公民要遵守「無罪推定」原則,保障嫌犯的人權,靜待司法調查。這是基本的公民修養。 3、 所以新聞媒體公開打尤港仙的人的臉孔,公開英商林克穎的臉孔,都是侵犯人權,侵犯人格權與肖像權,違背憲法與世界人權宣言;新聞媒體主管帶頭違法亂紀、破壞法治社會秩序,皆屬於社會敗類。 4、 但是,如果抓到真正的兇手,他們的手段殘忍,而且死不認錯,依據堅持死刑的白冰冰的標準,這些人該不該判死刑?檢察官只求刑2年6月會不會太誇張? 5、 調酒師尤港仙與送報生黃俊德,和白小燕比較起,誰比較孝順? 6、 白冰冰應該發動街頭示威遊行,為受害者家屬討公道,不應該只是埋頭賺錢。 7、 NCC與政大的新聞學系教授們,都沒有公開譴責台灣的新聞媒體不斷地侵犯人權,這不是沒有社會正義感,就是沒有法律常識。 8、 NCC委員非常在意新聞媒體的「置入性行銷」問題,請問,「置入性行銷」會不會侵犯人權、違反憲法?新聞媒體隨便就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無罪推定」原則,直接違反憲法的人權保障,NCC高官權貴們為什麼都不在意? 9、 新聞媒體的職責,應該是監督權貴為第一要務,發生「曹小妹妹」的不幸案件,南投縣縣長李朝卿、台中縣縣長黃仲生行政效率不彰,導致社工怠惰,造成人間慘劇,新聞媒體為什麼不去追究行政首長的政治責任? 10、 新聞媒體都故意忘記了馬英九曾經公開發誓說:「完全執政,完全負責」。殺人兇手,要負起責任,就要坐牢或槍決;縣市長間接害死人,要怎麼負責任?不用一命償一命?至少國家的最高領袖要負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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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