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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3 21:37:46瀏覽373|回應0|推薦0 | |
網民在網路上「撲殺馬英九」已形成風潮。上週網友陳政勳張貼「撲殺馬英九在美的兩個女兒」,總統府大動干戈,甚而要求美方要把這位網友列為「恐怖份子」,連駐美代表「子彈門」袁健生都正式通知美方進行司法互助。 媒體評論71
【摘要3.23.2010自由 金?煒】 網民在網路上「撲殺馬英九」已形成風潮。上週網友陳政勳張貼「撲殺馬英九在美的兩個女兒」,總統府大動干戈,甚而要求美方要把這位網友列為「恐怖份子」,連駐美代表「子彈門」袁健生都正式通知美方進行司法互助。 出人意表的是,警方調查並約談陳政勳,而且媒體也大幅報導的同時,又有署名super_fans的噗友,利用台北市長郝龍斌的「噗浪」,公開號召「撲殺美國人馬英九」,完全無視警方的大動作,明顯是故意挑戰「馬統」政府。 「屠馬賊」網友在Yahoo!網站發表〈子彈上膛,要美國人馬英九死得很難看〉的文字。事件的發展愈來愈明顯,網友的目的與其說「刺馬」,不如說是嘲諷、譏刺,同時也質疑司法執法是不是有雙重標準? super_fans PO文的用意在聲援陳政勳。他舉「我要刺殺共狗陳水扁」網文為例,屏東地檢署以言論自由,給予不起訴處分;再舉前陸軍儀隊士兵屈肇康,在網路留言「刺扁」,結果台北地院以「屬於言論自由,而且沒有預謀,也沒有煽惑他人犯罪意圖」,判決無罪。 看屈肇康的用心:「號召同屬『外省幫』的網友」,要「血洗總統府」,文內甚至出現「真想拿我手上的槍往陳水扁那╳╳╳的腦門插下去」,「第一家庭就是╳╳的該死」。用字比「刺馬」的凶殘多少倍? 而且屈肇康「經常參與軍禮演習,屢有機會近距離看到陳總統與友邦元首共同校閱儀隊」,就實際行動而言,與徒托空言的網路噗文大不相同,司法都判決無罪,陳政勳又有何罪! super_fans噗文-他完全援用馬英九的言辭,還治馬英九之身。2006年馬英九說「你會死得很難看」,「子彈已經上膛」。「馬」無罪,那麼super_fans何懼之有?只允許「馬」發飆「刺扁」,不容百姓發聲「刺馬」? 最無恥的可能是內政部長江宜樺了。竟然挺身而出恫嚇網友「即使只是發洩或開玩笑,類似留言都會觸法!」內政部長管到司法領域? 2006年「刺扁」網路言論出籠,當時的法務部長施茂林表示,此事涉及高度政治敏感性,而且是個案,他不便表示看法。檢察總長吳英昭則指出,將先了解「有無犯罪嫌疑」,再決定檢察機關「是否主動偵辦」。 連職司法紀的檢調單位都不敢師心自用,內政部長有什麼權力、職務咬定「玩笑也違法」?更何況是否犯法要透過司法程序,最後由法官定奪。以前述兩案件結論來看,司法已判定全屬言論自由,江宜樺的馬屁拍得未免難看到失去人格。 網路嗆殺 媒體別瞎 【張景為 中國時報2010.03.23 摘要】嗆殺馬女兒,原本只是網路上的一則PO文,媒體最好就是淡化處理,以免造成無謂恐慌,等警方查獲真相後,再予適度彰顯,以正視聽並昭是非。 但此案先經過某報篇幅不大的披露,隔天到了強調視覺與效果的電視,便見獵心喜、如獲至寶地擴大渲染,再經由跑馬燈與廿四小時的重覆報導,又蛻變成人心惶惶,儼然已經著手進行的恐怖事件。 國安警調在輿情壓力下絲毫不敢怠慢,很快地抓到了PO文者;也果然,這樣的大風大雨、勞師動眾,又引發了網路上直接嗆要殺馬、「你抓得到我嗎?」的反彈洩憤。 扁因弊案出庭時,曾有一名蘇姓人士趁亂踹其屁股,事後亦有不少媒體大幅報導該人背景甚至專訪,該人先還閃避,繼之「應觀眾要求」開始吹噓其身手絕妙,不斷自誇到無以復加;媒體連番炒作,一再將社會邊緣人放大,把單一脫序塗抹為理念加持,哪還須網路興風作浪? 又好比最近的大學生攜刀嗆胡志強事件,未經網路而直接現場嗆,固可視為民主常態,但經由媒體真實呈現,雙方言行表露的是非觀感,民眾豈真無知無感? 媒體對「新聞價值」的專業與自制,恐亦不能低估閱聽人的智商與判斷。 參考資料:誰殺了白文正 司法、媒體寬容性何在? 媒體識讀第一課 【摘要3.23.2010自由◎ 許建榮】 民進黨在2000年至2008年執政之際,由於官股掌控了台視和華視,於是國民黨人高喊著民進黨長期的主張「黨政軍退出媒體」。 當時在國民黨營的中視和飛碟電台主持節目的陳文茜,身兼立委與媒體人兩種身分。陳文茜附和國民黨批評民進黨政府的砲火,也回應外界對她的批評,她說,只要民進黨立委蔡同榮辭去民視董事長,她就辭去媒體主持工作。 不過,當蔡同榮響應陳水扁「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號召,在2003年八月辭去民視董事長後,陳文茜卻沒有跟進,當然不見媒體批評陳文茜。而且,她還在2004年總統大選投票前夕的三月19日當晚,在中視打造了著名的「奇美小護士」,說三一九槍擊案是陳水扁自導自演。 此外,2007年十二月十日,正逢世界人權日,當時競選總統的馬英九大肆抨擊民進黨政府迫害人權、戕害新聞自由;馬英九在當天更信誓旦旦表示,只要他當選總統,一定「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 如今,馬英九政府的交通部,竟然主張至少開放黨政軍投資媒體可達到50%的股份,甚至可以全面開放。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解禁黨政軍條款,未來黨政軍可間接投資媒體10%股權。 民間對於「黨政軍退出媒體」的長期努力,在民進黨政府時期得到了大幅度的落實,而且馬英九也在當時藉機修理民進黨政府,更承諾自己「當選後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現在呢?【澳洲Monash大學博士候選人】
1. 民主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所以國家的主人一定要當公務人員的典範,學問與能力一定要超過公務人員,才能夠帶領國家發展進步。 2. 人民必須比公務人員的知識水準還要高,才有足夠的能力監督公務人員,讓他們做該做的事情,讓他們負起應盡的責任。 3. 國家的主人隨時要進修、五育均衡,所以派新聞媒體監督權貴;新聞媒體的第四權,是由社會大眾所賦予的,新聞記者真正的老闆是國家的主人,不是報社老闆,這是新聞學的基本常識。 4. 台灣的新聞媒體,沒有持續地追蹤台灣最大的竊盜案(國民黨的黨產),這就是新聞媒體失職、沒有盡本分,沒有社會正義感;甚至還有媒體工作者跟執政黨勾結,真是相當地不要臉。 5. 國家主人如果嗆公僕,是理所當然的,公務人員不應該請保全來保護自己;警察的工作是要保護人民,不是要保護公務人員,所以警察閒著沒事幹去保護台中市長,是一種失職的行為。 6. 國家的主人是百姓,百姓的言行如果違反憲法,這樣也很不對,應該要反省…要想辦法把自己的知識與能力,提升到世界級,讓愚蠢的政客自慚形穢。百姓只要知識水準不如胡志強,就是自己失職,丟國家主人的臉。 7. 新聞媒體的工作是要遵守憲法,來保護社會大眾,保護國家的主人,但是新聞媒體與名嘴,往往利用媒體公審,還逼死李雙全、白文正、王迎先。為什麼會這樣?因為過去新聞媒體是獨裁者的走狗,是一種特務、抓扒子,沒有被國家的主人好好地教訓。 8. 中視、中廣,現在還是國民黨的黨營事業-還是政黨的走狗,這當然是金溥聰相當不要臉的地方,蘇俊賓一定不敢否認! 9. 國民黨的「黨產」是因為蔣介石、蔣經國用槍桿子霸佔人民的資產而出現的,裡面充滿了國家主人的鮮血,蘇俊賓的薪水是帶血的。 10. 馬英九在2008年以前,提出六三三政見,提出愛台十二建設,根本沒有ECFA;所以,多數百姓才選馬英九當總統。如今卻莫名其妙冒出一個ECFA,新聞媒體應該批判馬英九這種言而無信的行為。 11. ECFA如果要通過,一定要經過公投,不然就要等到2012年以後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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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