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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管太多了
2010/03/26 22:30:37瀏覽397|回應0|推薦0

反色情、反暴力和保護善良風俗,永遠是獨裁者控制新聞自由最喜歡的藉口。但是新聞自由與色情暴力,還是有所區別,把立委打架視同街頭暴力,NCC對許多電視台開罰,若是在美國,恐怕非打憲法官司不可。

媒體評論72

【摘要3.26.2010江春男 蘋果】反色情、反暴力和保護善良風俗,永遠是獨裁者控制新聞自由最喜歡的藉口。但是新聞自由與色情暴力,還是有所區別,把立委打架視同街頭暴力,NCC對許多電視台開罰,若是在美國,恐怕非打憲法官司不可。

國會議員打架,不是好事,但它具有作秀成分並非真正的暴力。它有強烈政治意涵,無法與街頭暴力相提並論。去年韓國國會出現鐵條鎖鍊打群架,其暴力元素不在台灣之下,但無人當作暴力新聞。台灣的NCC這般見識,在國際上真是一大笑話。

如國會肢體衝突會教壞囝仔大小,街頭示威活動更是如此,以此類推,為了淨化電視新聞,為了保護兒童,NCC豈不慢慢向中國的「中宣部」看齊。民主國家的新聞自由全靠專業自律NCC保護兒童的道德口號,實際上卻扮演管控媒體自由的角色。 

社會上暴力情境無所不在,尤其是電玩充滿赤裸裸的虛擬暴力場面,對青少年身心傷害最大,政治上的暴力根本純屬表演性質NCC管不到電玩,拿政治新聞開刀,好像作了一件善事,其實它在壓縮新聞自由的空間。

NCC負責規範媒體產業,但不應干預新聞自由,這兩者的價值判斷大不相同。遺憾的是,NCC該管的不管,不必管的管太多。像這種事,只會更加貶損NCC的權威,讓人看笑話,不會增加任何公信力。 

黨政軍三退 交通部閉嘴【摘要3.26.2010陳炳宏蘋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彭芸,日前出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時強調,NCC目前對黨政軍投資媒體的立場,就是間接開放持股10%,「沒有退讓跡象」。但同時交通部官員卻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主張,應該「至少開放50%,甚至全面開放」。

交通部官員談話指出,「世界各國廣電法規,未聽說有限制政府不能參與媒體經營的規定,因此將全力表達全面解禁的想法」。交通部官員這種駭人聽聞的言論,真令人氣結

交通部「外行人請閉嘴」!請行政院長吳敦義管制一下,官員這類自以為官大學問大的無知發言行徑。顯示官員腦袋沒有邏輯概念,亦缺乏民主素養。 

如果許多事只是因為全世界沒有明文規範,那就可以從事的話,那根據這樣的思維邏輯,全世界應該也沒有哪個國家有明文規定「做兒女的要孝順父母」,那就等於表示我們都可以隨便忤逆父母嗎?孝順或尊敬父母是普世的倫常價值,根本不必用法律來規範。

禁止黨政軍等不當勢力經營媒體,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價值。作為監督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第四權的傳播媒體,哪能由三權來投資經營呢?那被三權所控制的媒體,哪還能再發揮第四權監督三權的功能?交通部官員說這些話,不僅是顯示邏輯思考有障礙,恐怕還該被送去重修民主政治ABC的課程!

筆者個人也不是很同意NCC目前開放間接持股的作法。NCC原則禁止黨政軍投資媒體,但是可以在以下條件下同意,那就是所有黨政軍要買賣媒體股權須先向NCC申請,然後由NCC邀集相關業者、公民團體、學者專家進行多次的三方會審與公聽,如果結論是同意投資,此時NCC才得以開放該筆投資案。

這樣的主張是基於以下三個基本理由。一是黨政軍投資媒體,在民主社會是何等應嚴肅看待的事,因此應該公開透明進行,不得偷偷摸摸;二是行政機關要同意黨政軍投資媒體的過程,應該被公開監督,以免讓執政者透過其執政權力有機會對媒體上下其手。

三是公民團體裡,應有參與黨政軍投資媒體這項國家重大決策的權利,因此NCC有義務提供公民表達相關意見的管道。

請官員拿出道德勇氣,承認見識不足、撈過界,並保證再也不會針對此事胡說八道。【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

分析評論:

1.      新聞媒體擔任平衡社會公平正義的角色。所以,立法院的暴力行為要不要報導?當然要,那些政治權貴階級的醜態,當然要給社會大眾知道,要讓社會大眾知道權貴階級的腐化與暴力

2.      不只是立法院的權貴階級新聞媒體要擴大報導,各種權貴階級的醜態、情色文化、拜金主義,都應該擴大報導給社會大眾知曉。這樣一方面,可以約束權貴失控的行為,也可以讓社會大眾體悟當權貴之後很容易變得醜陋,盡量不要當權貴比較好。

3.      多數的百姓認為,權貴就是一種社會上的小丑,他們對權貴就不會那樣地羨慕與嫉妒,這就會降低社會的衝突,平衡社會的權力位階,對於社會的和平大有幫助。

4.      事實上,新聞媒體不只要報導立法院的暴力行為,同時要擴大報導到底哪些立法委員不認真審法案?哪些立委不常來開會?哪些立委經常口齒不清、語無倫次?哪些立委領了薪水不做事、貪污腐化?

5.      只有社會大眾清楚地瞭解立法院的真實運作狀態,才知道如何選賢與能,不會選到形象良好,卻喜歡找孫小姐開房間的人當立委;也才不會選到整天炒地皮的國民黨立委;更不會選到跟金管會勾結的立委。

6.      新聞媒體不應該由NCC委員來管理,因為NCC委員沒有一個有國際學術地位,他們也沒有跑過新聞,也沒有當過新聞媒體的主管,他們連寫社論的能力都有困難,不信問杜念中。

7.      台灣新聞媒體記者的能力,大多數是靠自己的求生本能而訓練出來的,跟傳播學院的教授沒有一點關係。

8.      NCC委員沒有一個人有能力寫稿刊登在紐約時報上面,他們也沒有一個人有資格到華盛頓任職,當實習記者;NCC委員的觀點,不但不符合世界人權宣言,也違反憲法,但是他們的無知自己不知道,可是新聞系的學生都知道。

9.      政大許多新聞系的學生,都聽說教授收了電視台的乾股,為什麼監察院沒有人知道?是不是故意不調查?還是他們也有分給王建煊乾股?

10.   台灣最大的竊盜案,是中國國民黨的黨產案,竊取公家的財物超過六千億,到現在犯罪還持續進行中,但是學校的新聞學教授,都裝作不知道,為什麼?多數的新聞學學者都有拿國民黨的好處,甚至他們都是國民黨的抓扒子,用來監控善良的社會百姓,不信用曾虛白、馬星野。

11.   中廣、中視、中天等媒體都是國民黨的黨產,而且股權超過50%,為什麼可以這樣?NCC委員非常喜歡新聞媒體被國民黨控制,這樣當然有很多的私利與暗盤可得。

12.   獨裁統治時代,黨政軍操控新聞媒體是違憲的,因為新聞媒體應該為弱勢的社會大眾發言,不是幫權貴階級做事;所以,地下電台才是合乎憲法的,因為他們替弱勢的族群發聲,這件事情政大的新聞學學者都不懂,因為他們根本看不懂憲法。

13.   傳播學教授、新聞學教授看不懂《憲法》,無法按照《世界人權宣言》的內容來生活,就是一種不專業、敗德的行為。

14.   新聞記者一定要瞭解台灣歷史,一定要瞭解「台灣人權報告書」的內容,才能為社會大眾服務;新聞記者如果為權貴階級服務,就是一種不專業,敗德的行為。新聞記者也一定要熟練台獨理論與統一理論,這些課程內容應該在學校就學會。

15.   新聞記者要報導台灣社會大眾應該瞭解的資訊,所以,任何有關台灣之光的新聞,都應該在學校就學會,例如,美國職棒大聯盟、日本的圍棋、世界女子高爾夫球賽、世界撞球賽、世界時裝設計比賽,這些知識應該在學校就要學會,所以,新聞學的教授一定要先知道這些知識。

16.   周美青不斷地強調,上樑不正下樑歪。新聞媒體會被社會大眾評論為最大的亂源,主因就是各大學的新聞系教授知識水準太差所造成,所以,改善社會的亂源,要先淘汰新聞學教授為第一優先要務;大學聘請的新聞學教授一定要在紐約時報任職過主管,才有資格。


參考資料:

台灣媒體的血統

施孟茲 十項建議

輿論 淪為權貴的工具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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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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