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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廣集團也該馬上辦
2010/01/02 14:02:59瀏覽293|回應0|推薦0

長期延宕的《公視法》修法工作,歷經兩次政黨輪替,仍舊在原地踏步,「公廣集團」長期妾身未明,集團運作的法律依據和財務基礎尚未健全,甚至同樣可以說還未解決「入籍」問題,也亟需總統關切

馬英九政績2

【摘要1.1.2010羅世宏 蘋果】 報紙頭版頭條刊登了一則小故事,「求救信 馬上辦 印尼小人球 總統助入籍」。事無分大小,人無論尊卑,總統的重視,開啟解決類似「印尼小人球」等長期未解的問題。

同樣長期延宕的《公視法》修法工作,歷經兩次政黨輪替,仍舊在原地踏步,「公廣集團」長期妾身未明,集團運作的法律依據和財務基礎尚未健全,甚至同樣可以說還未解決「入籍」問題,也亟需總統關切:集團成員之一的華視,缺乏政府經費挹注,擺盪在公共價值與商業生存之間,已經岌岌可危。

公共電視、客家、原住民族電視台,分別由三個不同的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每年議約和驗收,運作自主性與經費額度缺乏可靠保障;更別說公共電視本身亦面對長期經費不足、節目製作與預算屢遭政治掣肘的問題。這些都亟需盡速全盤修法,讓事實上已建立的「公廣集團」,能在健全的《公廣集團法》下運作。

無奈這項《公視法》修法工作,一直在政黨權謀和執政者缺乏擔當的情況下,一再被「晾在一邊」,千呼萬喚還是不出來。嚴格說來,行政和立法部門的表現都不及格:行政院新聞局難辭其咎,無力推動修法;立法院令人搖頭,一方面急急如律令,以驚人效率修改《公視法》的董事會組成規定,但長期對整部《公視法》修法工作卻刻意不作為。

正本清源之道,政府應公開說明公共媒體政策,並盡速回歸《公視法》修法正軌,不應以任何理由延宕《公視法》修法任務。否則,難免令人懷疑,執政者不想積極修法健全公共電視的壯大發展,是對執政者的利益最大?因為,公視無法健全壯大發展,對執政者而言,不僅少了公視對政府進行有能力的監督,又多了政治遙控公視的可能?

這種「玩弄」公共媒體,逆潮流刻意「玩殘」公共電視的拖棚歹戲,令人難以再忍受下去。【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媒體改造學社成員】


短評:

1、新聞媒體,負有保障社會弱勢、監督權貴、維護憲法、執行《世界人權宣言》內容的責任。

2、總統,負有維護憲法尊嚴,執行保障「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責任,所以《公視法》修法工作,屬於馬英九總統的基本責任,不容他不沾鍋、不負責。

3、雖然馬總統已經習慣性的不負責任、不守信用,也搞不清楚自己的職責,但是學者還是應該學得像乞丐一樣,祈求馬總統憐憫、苦民所苦,有一天半夜忽然驚覺《公視法》修法的重要,隔天交代蘇俊賓做好本分。

4、至於百姓,因為是國家的主人,不必像學者那樣有奴性,可以不理政客的獨裁性格,要嗆就嗆、票投他黨、指出他無知的地方、在街上公開嘲笑其愚蠢、進行「二級傳播」、「耳語傳播」,讓他顏面無光、羞愧而亡。

5、《公視法》修法工作會延宕,另一個主因是政治大學的傳播學院學者們,非常想要獨攬所有的「公視」權力、利益,正在慢慢喬事情,等金溥聰準備好了,就可以通過了。不信?問問盧非易、鄭瑞城?

6、羅世宏,最應該做的事,就是把政府不正義的事情,寫進教科書,流傳後世;同時也寫國際學術論文,把執政黨的醜聞,公告給全世界的學者知道,引發全世界的傳播學者,一起研究台灣的政府媒體政策。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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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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