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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4 06:16:15瀏覽3747|回應29|推薦64 | |
在叛逆期時,有的人表現比較明顯,比如打架啦、蹺家啦,有的人表現得不明顯,比如跟長輩頂嘴啦、鬧小彆扭啦。嗯,知道你們要問酷媽屬於哪一類,好,老實跟你說,酷媽屬於另類啦。 什麼是另類啊?酷媽隨便舉兩個例子吧。但先聲明,酷媽真的真的沒做壞事哦。 高三準備大學聯考,每週有週考、隨堂考,每月有月考、模擬考,考到人要起肖了,酷媽的臭脾氣就來了。最後一兩節有什麼自修課,大家都乖乖的在教室K書,酷媽就把書包一揹,悄悄從後門溜出去,可是大門有門房伯伯把關,沒下課誰也不准放行,除非有教官發給的假條,怎麼辦呢? 哈,山不轉路轉,酷媽就 ─ 翻牆!沒錯。學校四面都圍著矮牆,酷媽身手矯健,翻牆根本是休瓜代誌。可是牆旁邊就是交通大道,只見所有路人看著一個書包丟出來,接著一個女生爬到牆上,又啪地跳到地上,然後拍拍裙子拾起書包若無其事的穿越他們眼前。換了你看到會怎樣? 喔,忘了說,酷媽在班上是學藝股長。翻牆為了去看電影。 三十年前舞會是被禁止的,跳舞都是大人到舞廳去玩的活動,哪像現在的小孩子這麼幸福啊?所以學生自己辦舞會都找空房,或是沒人使用的地下室,跳個舞還偷偷摸摸,可是大家純跳舞,不像現在很多小孩又磕藥又亂搞。 酷媽自小酷愛音樂,黑膠唱片買了不少,有時候就被拉去舞會當DJ,所以聯網有個NoNi頭目貼那些舞曲,酷媽都能如數家珍,現在從實招來。還有,舞會如果女生少,酷媽也會下去跳幾支,不過棋逢敵手的機會不多,跳全場的興致就不高。〈有人不服氣的話,去找恰恰挑戰嘿,她是練家子,不像酷媽是自創亂跳的。〉 重點是,因為當時私辦舞會是非法的,你說學生提心吊膽什麼?對啦 ─ 警察!如果參加舞會的人多,進進出出已經招人注目,十一十二點還在Night Fever,當然就會有鄰居去報警啦,警察先生當然就來啦,然後大家當然就跑給警察追啦。 警察叔叔伯伯,對不起囉,謝謝你們都沒有抓到酷媽啦。所以,酷媽一直都是很支持警察們的哦。人生如果能重來,酷媽要去當警察,抓到那些虐待幼童的大人,送進牢前先海扁他們一頓。什麼?這樣是破壞警察形象?那,酷媽可以當蝙蝠俠嗎?因為酷媽很喜歡他開的那輛車咩。 各位小朋友,如果你〈妳〉還沒考上大學,看了上述的“不良示範”,在家千萬不要練習哦,這些是很危險的動作,你〈妳〉們玩玩頭髮就好了,不過也要保證成績不錯,才能玩得理直氣壯哦。各位家長也請多多注意你〈妳〉們的小孩,不要他〈她〉們在玩什麼都不知道咧。下課! P.S.當酷媽的小孩,最大的不幸就是 ─ 她們玩什麼花招都瞞不過酷媽。 來,讓我們溫習一下當年舞會必放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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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