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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3 08:22:18瀏覽3787|回應3|推薦48 | |
引用文章大陸不算「外國」?張顯耀有救兵! 好不容易出了個張顯耀,幫民進黨在高雄的「幽靈箱涵」解圍,不料高檢署對外患罪的「外國」有定義疑慮,原來還幫張顯耀聲嘶力竭反撲的民進黨頓時傻了眼,只有參與學運的黃國昌說「這是我國法律最大的諷刺!」 高檢署的新聞一出來,我就等著要看民進黨發言,果然來來去去講了三大理由,蔡英文就是不敢在外患罪上置喙,以「認定張涉及外患,邏輯過於跳躍,事證也不足」的說法,避重就輕帶過「大陸是否外國」的敏感辯題。 越是這樣閃躲,越是欲蓋彌彰。全民皆知藍綠政爭,民進黨打的王牌就是「反中」,但現在民進黨和蔡英文若要對此爭議作出明確表達,既要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更要小心不能壞了綠黨未來發展兩岸關係的政策。 民進黨不敢直言,專搞公民運動的黃國昌為其道出。他說,若涉及洩密卻因現今政府不承認兩岸是國與國關係,不能用「外患罪」究辦,將是我國法律最大諷刺。又說,如果馬政權不願直接承認「兩岸間是國與國關係」,至少也應誠實面對進行憲政體制改革的必要性。 這番言論倒是有條有理,不過法律究辦的決定權在高檢署,體制改革的決定權在立法院,看看王金平關說案,法院判決的結果就可以知道,馬政府既沒有干預司法,也不能控制國會。黃國昌提出的問題,答案在民進黨手裡,只不過是燙手山芋,就想要丟給馬總統。 民進黨說司法打了馬政府一巴掌,其實是打了民進黨一巴掌,因為王金平的關說案,民進黨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從此人人皆可玩法,民進黨必將嚐到反噬惡果。這確是法律的諷刺,卻也是法律的弔詭。如果張顯耀案因「大陸不是外國」而不能以外患罪論,為張顯耀助威的民進黨還會歡呼「勝利」嗎? 巧合的是,太陽花學運幹部一行人此時正在北美地區巡迴座談,疾聲呼籲美國改變「一中政策」,並表示兩岸談判應全面停止。相信美方正在冷眼旁觀張顯耀案怎麼判決?台灣法律自己都搞不定大陸算不算外國的話,美國何必費事? 常與民進黨"合作"的黃國昌,長期、積極的參與台灣學運社運,但此人曾經擔任美國紐約州Supreme Court Hor. Monserrate法官助理,又取得紐約州律師執照,有沒有人好好查過擔任法官助理和取得律師執照的身份條件,就不知黃國昌的「國」是否「外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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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