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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3 13:03:02瀏覽789|回應2|推薦10 | |
名氣比較重要,還是實力比較重要? 我們不妨把事情分成以下類組。 第一類組:例如你想在別人面前表現出「很會穿衣服」的樣子,請問該怎麼做?你如果去研究色彩美學、Fashion Design,當然可能達到你相要的目的。不過最符合經濟效益的方式,就是直街套上一件Calvin Kline的衣服,最好這兩個英文字還要繡的大大的,這招保證屢試不爽。 第二類組:假設你想讓人知道你百米短跑跑得很快,如果和一群人競爭,師大體育系的文憑有用還是台北體院的文憑有用,或者政大國貿的文憑比較有用呢?說來說去都沒用,真正下去跑一趟給大家瞧瞧才有用。例如著名的短跑名將王惠珍,就是政大國貿系畢業,誰說不唸體育系就跑不快? 感覺上第一類組就是比較重視名氣,第二類組就是比較重視實力。但你如果以為分了組就可以針對名氣或實力個個擊破,那也不一定成的了事。譬如第一類組中,你的學生情人當然喜歡你穿CK,但是你老婆就喜歡你穿Polo,至於二奶,你最好在她面前穿亞曼尼。雖然色彩美學還是沒大用,但是穿錯牌子也是白搭。關於第二類組,你如果在田徑場跑短跑,當然要穿釘鞋,但是萬一要你在室內體育館跑,可能要穿慢跑鞋,萬一前一天晚上吃藥燉排骨被當成禁藥測出來失去資格,那你只好自嘆倒楣。最後被選上的,可能只是沒被測出禁藥而且前一天晚上和老婆吵架,沒有盡丈夫義務的「慢跑選手」而已。 第二類組就符合公平原則?那也未必。誰知道你今天跑比較快,明天就還是跑比較快,裁判又不可能天天跑來測你,你吃了禁藥也不是每次都測的出來。 至於這篇文章,如果作者是彼得杜拉客,下學期開始就會變成EMBA教材。但是由於作者是汽車,所以會被當作是排放廢氣,要送去汽車監理所檢查通過才有人相信是好貨。因此下回如果我的Blog改名成「彼得杜拉克的評論」,你就知道我把你當作哪一類組的欣賞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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