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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條做人之標準【一】
2009/06/04 17:15:14瀏覽383|回應0|推薦28

(一)內念———說話行事先為他想﹑省察念頭克制勿續

說話行事先為他想,即是恕道精神的發揮。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所不願意承受的事,也不要加到別人身上去),譬如:人家用粗魯的話,用粗暴的行為對待你,你受不了吧﹖既然你受不了,那你也不可以用粗魯的話,用粗暴的行為加在他人的身上。在內念上總要時時將心比心,推己及人﹗

然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還只不過是消極的自我行為的約束,我們最好更能做到「己之所欲,施之予人。」的積極態度!所謂「要怎麼樣的收穫,先怎麼樣栽培。」為學方面固然是這樣,做人方面,也未嘗不是如此!當知:你所企求的,也正是別人想要的。你要別人怎樣對待你,何不先用你所期盼的態度,主動的去對待他人?如果大家都能做到這樣,那麼我們周遭,那裡還會有什麼紛爭與困擾呢? 

省察念頭克制勿續,這是教大家要從事反省的功夫!我們一天之中,眼耳鼻舌身意等起惑造業,動身發語,雖然剎那之間就過去了,然而並非過去就算了!只是從現實的存在而轉化成另一種形態——「種子」,而含藏於第八識田中,歷劫不壞!譬如:物質從「質」轉化為「能」,質能可以互變,卻是永遠不會消滅!明白這層道理,則吾人在日用平常中,當六根接觸六塵之時,必須隨時檢點,回光返照:我今一念落在何處?善耶?惡耶?無記耶?念頭才起,即如是核對、省察!「不怕念起,只怕覺遲。」善念則令續,惡念則令伏,如是久久練習,即是善於學佛的人,即是往轉識成智、了脫生死的道路走去!大家來這裡學佛,離開這個,就無下手處了!

(二)外行———勿妨害公共秩序、勿侵犯他人自由

勿妨害公共秩序,大家處在社會之中,與多人聚會的場合裡,應該持有的態度,大家首先應意識到:在現代的社會裡,唯有在一個合理而公正的秩序之中,個人才有發展的機會,也才擁有被保障的權利。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唯有大家遵守交通規則,大家才有安全,車子也才會在有秩序情況下,順利前進!在公共的場所,你與鄰座的朋友聊天,可以,但絕不可以高談闊論擾亂他人,你的喧嘩,這就是妨害公共秩序,同時也侵犯了他人的自由,,不但表現出你沒有教養,而且更容易惹起別人的反感與煩惱! 

大家應該了解,社會這麼大,這麼抽象的一個東西,但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其中一分子!社會很大,對不對?但是有一天車子多得亂得走不通了,水源與空氣被污染得有礙健康了,請問它與你有關無關?關心自己,以及關心自己的家庭是很自然的,然而這在今日之下的社會卻是不夠的。唯有我們能擴大我們注意力,謹慎內念,進而克制外在的行為,勿妨害公共秩序,勿侵犯他人自由,我們才有機會去改善我們周圍的環境,也才能真正地改善我門自己。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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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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