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學聖向教育部調閱總統蔡英文論文資料,回函上寫的資料等級為「密」,理論上民國118年即可解密,但該資料卻是採「絕對機密」,須等到30年後的138年12月31日才能解密,非常詭異。旅美學者林環牆問「為什麽蔡英文政大等人事檔案被列為絕對機密?」並列出兩大問題轟蔡企圖遮掩真相,未來只會更難面對自己的良心與歷史的審判。

旅美學者林環牆問「為什麽蔡英文政大等人事檔案被列為絕對機密?」他說,台灣的「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建立國家機密保護制度,確保國家安全及利益,特制定本法。

根據該法,機密等級區分為:

1) 絕對機密: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損害之事項,而保密期限不得逾30年。

2)極機密: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重大損害之事項,而保密期限不得逾20年。

3) 機密: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損害之事項,而保密期限不得逾10年。

林環牆說,非常荒謬,蔡英文過去任教於政大等人事檔案竟然被歸類為「絕對機密」,屬於最高等級的機密保護。由於是從今(2019)年才開始列為「絕對機密」,所以,蔡英文的人事檔案將一直被封存到2049年,才得以解密,而封存期限不可思議地長達30年!

林環牆表示,這裡有兩個問題值得台灣朝野予以特別關注:

第一,「為什麽是今年才想到要以絕對機密封存30年」,又是基於什麽理由?難道打開蔡英文的人事檔案果真「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損害」?還是擔心打開檔案會讓所有違法事證無法再隱匿?真的太荒謬了!

第二,是誰有這個權限將蔡英文的人事檔案歸類為「絕對機密」?當然不會是教育部長!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章「國家機密之核定與變更」裡面第二條規定:「絕對機密」是由總統、行政院院長或經其授權之部會級首長親自核定。其實,簡單說,就是蔡英文心虛地將自己的政大等人事檔案規類為「絕對機密」。要不然行政院院長或教育部長怎麽敢如此膽大妄為?

林環牆說,按「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一章第五條第三款規定,核定國家機密,是不得基於為掩飾特定之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關 (構) 之不名譽行為。

然而,林環牆認為,蔡英文35年來一直拿不出通過倫敦政經學院(LSE)口試的博士論文,這是鐵的事實。另方面,英國校方的議會圖書館(SHL)與高等法律研究院(IALS)也從來不曾在1984年收過蔡英文理應依法定程序繳交的博士論文,這也是鐵的事實。那麽,蔡英文怎麽可能會有LSE的法學博士學位?

林環牆表示「在這裡,我再強調一次:蔡英文在今年先後被逼出3種不同版本的學位證書影印本,全部都是偽造的贗品!」隨著時間向前推移,真相已越來越明。蔡英文把人事檔案列為「絕對機密」,企圖遮掩真相,未來只會更難面對自己的良心與歷史的審判。

他最後說,至於那一串串長長的挺英名單,將會停留在歷史成為一串串的自我羞辱 ~ 真的,這是由衷的善意提醒!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