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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提出社會救助法修法建議一案 (113.6.5衛生福利部新聞稿)
2024/06/05 22:53:29瀏覽304|回應0|推薦1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本篇為衛生福利部針對近來社會救助法民間團體的建議,發布新聞稿回應。
2.請考生先行閱讀衛生福利部的新聞稿內容,並持續掌握後續的修法脈動。
3.新聞稿中提及:....社會救助是社會安全體系的最後一道防線...。相關的歷屆試題,請加強演練:
(1)依據我國社會福利政策綱領,社會救助在社會安全體系中扮演最後一道防線的重要角色,但家庭責任與工作倫理問題一直是社會救助能否有效發揮最後防線功能的爭議點。請說明家庭責任與工作倫理反映在社會救助法的那些條文之中?並申論如何有效協助落入貧窮的人們?(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搶分題庫》第8章「社會救助之政策與立法」)
(2)社會救助法中, 低收入戶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 迭有爭議。請說明現行規定為何? 除外規定又為何? 並以此析論「個人(individual)」及「家庭(family)」作為社會救助單位所可能產生的利弊得失?(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搶分題庫》第8章「社會救助之政策與立法」)
(3)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造成許多家庭經濟面臨風險的危機。試評論為何「社會救助法」無法解決此問題,而需要頒布特定的紓困方案?(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搶分題庫》第8章「社會救助之政策與立法」)

 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提出社會救助法修法建議一案,本部回應如下:

一、依賴總統政見「國家希望工程」強化保障經濟安全面向,「貼近社會救助申請者的生活現況,檢討家庭財產、工作收入、無工作能力等計算標準」等,指出社會救助法應與時俱進調整中低收入認定標準,擴大社會安全網,故本部依據社會福利基本法定明社會救助內涵,提出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以擴大照顧弱勢民眾。

二、本部於112至113年間共召開5次研商會議、參與4次立法院召開之公聽會、5次焦點團體,彙整中央相關部會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之意見,研擬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自113年4月22日公告預告至5月22日(草案預計修正16條及新增11條),修正重點包括:放寬取消人籍合一始能申請之規定、檢討調整最低生活費標準及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因應就業不利處境者放寬工作能力及工作收入認定、加強福利緩衝期機制、增訂實物給付專章及強化遊民輔導;部分團體意見涉執行程序、方式,規劃於授權子法訂定。

三、社會救助是社會安全體系的最後一道防線,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除社會救助法外,我國另有相關福利法規或計畫,對經濟弱勢民眾提供相關補助或津貼,以112年度為例,現行社會救助法及相關福利法規共照顧221萬餘人,占總人口比率達9.47%。

四、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告期間,計有26個機關及團體提供意見,各界針對預告版本建議仍有分歧,本部將持續溝通,尚未定案。有關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訴求,本部將納入研議,部分訴求評估於法律或子法明定為宜。因目前相關補助引用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者眾多,涉及層面廣泛,刻正估算放寬規定影響人數及經費,力求兼顧簡政便民、公平客觀,提出務實可行作法擴大照顧經濟弱勢民眾。

衛生福利部新聞稿網址:https://www.mohw.gov.tw/cp-6650-789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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