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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 22:17:45瀏覽148|回應0|推薦0 | |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照顧殺人」指照顧者疲於照護,生理、心理、經濟壓力長年累積,最終在無奈與崩潰下殺害被照顧者之人間悲劇。願景工程基金會與《聯合報》5月報導「照顧殺人悲歌」,筆者反覆閱讀,哀慟震撼!追根究柢,癥結莫過於政府對中重度長照治理失能、長照宣導匱乏致國人準備不足,所生嚴重且無法挽回的悲劇。 《楢山節考》講述日本古代因生活貧苦,只能將老人揹到荒山野嶺等死的故事。如今我國醫療指數世界第1、人均GDP世界排名26,平均壽命提升之際,「照顧殺人」卻如「現代版楢山節考」不斷真實上演,令人不忍卒睹:兒子辭職照護久病父親,最後卻開車至高屏溪舊鐵橋、先勒斃85歲父親,再自縛脖頸跳橋身亡;先天重度腦麻女兒牙疼,父親礙於疫情無法送其就醫,又不捨女兒臥床50年,以棉被窒息女兒後服用安眠藥尋死未遂。法律人政府不僅無力「預防犯罪」、亦無法避免悲劇重演?筆者建議政府盡速「修法」改進: 一、我國緩起訴學半套,檢察官毫無裁量權、非起訴不可! 2002年增訂緩起訴之理由,乃為司法資源妥善配置而引入日本「起訴猶豫制」,但日本《刑事訴訟法》第248條規定「檢察官依照犯人的性格、年齡、際遇、犯罪之輕重及情狀及犯後情況,認無訴追之必要時,得不提起公訴」。無其他限制,我國因附加法定刑,檢察官不得不依法起訴。然而修法時隔20年,難道檢察官之培養與素質仍不足讓人信賴其專業,需限縮其裁量權? 二、法官欲判緩刑不可得,法律還有人情嗎? 三、修法成就實質正義、罪刑均衡,司法官(檢察官或法官)則應審慎以待。 2008年「長照疲憊」為日本殺人第5大動機,如今日本「介護殺人」亦於我國頻生。修法已過20年,當年借鏡日本的《刑事訴訟法》智慧卻未隨社會環境變化及司法官的閱歷鬆綁(緩刑亦同),如此恐龍法制,法律人政府能不慚愧?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NAeY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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