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香港蒙面學生 vs 梁山泊108條好漢?
2019/11/13 19:27:49瀏覽655|回應11|推薦21

一百單八將指《水滸傳》中108個在梁山落草為寇的好漢。梁山泊一百單八將的前身,為當初龍虎山伏魔殿被張天師鎮壓的三十六員天罡星、七十二員地煞星。他們以梁山為基地,建立了山寨,封山為王!平時出來犯案,遇到官兵來時就逃回梁山!

當學生蒙面去阻止學校上課的「三罷抗爭」開始,警方進入校園驅離聚集搔癢上課鬧事的學生!在中大的衝最激烈,警方告向調停的多名教授與校長段崇智說「校長你別過來,現在不是談判和解的時候!」港警聲稱在「蒙面暴徒」的威脅下,已走到香港「全面崩潰」的邊緣,鎮暴有其必要。

學生蒙面不只是破壞公共設施,連私人商店與公司行號都加以破壞,現在已經發展到放火殺人,香港防暴必會升級!這星期一,事發地點位於馬鞍山公園通往馬鞍山廣場行人天橋上,當時一名男子與示威者對罵,在雙方爭吵不休時,一名黑衣蒙面男子從人群衝出,朝著綠衣男淋了一身易燃液體,之後點火燃燒!

警察不應該進校園,這是我一向的主張,但是有一個前題:「學生不應該走出校園去做違法抗爭活動。」如果這些大學蒙著面到外為非作歹,以為逃回學校就可以受學校保護,這跟梁山泊的山寨有何差異?

這次警方進入校園執法,媒體紛紛報導說《港中文大學申請禁制令 限制警方無搜查令不得進入校園》,其實中大校方並沒有向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是“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他應該不能代表校方做這種申請,因為他對校園沒有管理權力,法院不知要如果發「禁制令」?所以我認為只要警方是依法行事,香港是法治社會,法院不太可能禁止香港警方進入校園執法,尤其是逮補現行犯!但,如果「暫時禁制令」是由校方管理單位提出又另當別論,應該有審理的空間!

( 時事評論兩岸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70808689&aid=130816501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雙溪古月(金塵)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2019/11/21 09:11

數百人被困理大校園 示威者高呼口號「救學生」!

這些人平時在外為非作歹,破壞公共設施、殺人放火時就不是學生,等到事跡敗露走投無路時,就是無辜無助的學生?不是後面有人指使還是什麼?配合美國香港法,藏鏡人呼之欲出,不是老美還有誰?

問題這些說是學生,也真的是學生身份的暴徒,使用過的不說,還被搜出八千多枚汽油彈!不是恐怖份子是什麼?

雙溪古月(金塵)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2019/11/19 11:31

我不幸言中,理大的反中份子佈局,臨危不亂,條條有理,且有製好四千多枚莫諾托夫雞尾酒汽油彈,還偷走理大的化學品包括17.5公斤的濃硫酸、80公斤濃硝酸及2.5公斤己烷,濃硫酸及濃硝酸為強烈的腐蝕性化學品,可以導致皮膚嚴重燒傷,而吸入或接觸己烷已導致中毒。這不是沒組織的作為,台灣正缺這種有軍事頭腦的國防部長,這就把台灣國防部長諸如馮世寬之流比下去!

這是在圍剿恐怖份子,大家都要小心點,這是梁山泊!
雙溪古月(金塵)(70808689) 於 2019-11-19 13:52 回覆:
家長如果支持反中,就不要讓小孩去示威,他們自己去遊行放火殺人,小孩去上課不是很好嗎?不要讓小,亂搞,等出了事才在那哭哭啼啼的!萬一孩子受到傷害,與心何忍?

雙溪古月(金塵)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2019/11/18 11:40

《不敢對眼!示威港青接受德媒專訪 慘遭電爆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1116001345-260408 

....塞巴斯蒂安質疑她所答,稱「這是隨機暴力」,邵嵐也同意,但也強調無論如何應該嘗試用和平方式來呼籲政府回應,但不認為示威者已經失控了。塞巴斯蒂安再問「你們為什麼不站出來說『夠了,停止暴力』呢?」,邵嵐表示我們抗議者之間有一個共識,就是內部不能分裂,在這過程中不能去批評抗議的任何過程,「儘管他們使用暴力有升級,也可能會造成一點傷害」,不過我們還是對我們的行為會事後討論的。

從德國記者的訪談中可知,反中者視以暴力對抗法律為他們追求目的的手段,這已經很明確的可以定義為恐怖份子!


雙溪古月(金塵)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2019/11/16 01:23
香港九大學校長共同聲明 籲政府聯合各界化解困局網:https://udn.com/news/story/120538/4168080?utm_source=linemobile&utm_medium=share

今是昨非?他們痛了,看到問題了,希望公權力能是他們的權利與安定!其實沒有他們推波助濤,香港的治安不會燒到大學去,如今說是他們自我的也不為過!當家不鬧事,事情鬧到自家來了,這才..不说也罷!

安歐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9/11/15 09:19

香港已經毀了,年輕人絕無未來,只有移民一條路。

當然還有另一條路,加入共產黨。

雙溪古月(金塵)(70808689) 於 2019-11-15 18:40 回覆:
如果香港的免疫系統跟台灣一樣已被破壞,則最後只剩下三個一:一國一制一途!

陳正華 牧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9/11/15 01:48
啜泣
雙溪古月(金塵)(70808689) 於 2019-11-15 18:38 回覆:
啜泣

雁~《詩詞習作輯錄》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9/11/14 18:04

香港官方蠢得未獲輿論諒解就闖入大學抓學生,激進學生也蠢得以校內宿舍為抗爭基地。

反送中抗爭無論誰有理,雙方都應理性和平避免波及無辜!

雙溪古月(金塵)(70808689) 於 2019-11-15 10:54 回覆:

台灣媒體在香港返送中的事件中做了很多不實的報導,立場決定一切不在話下,如果不是這一則「港中文大學申請禁制令 限制警方無搜查令不得進入校園」引起我的注意,原則上我已對香港的反中運動亳無興趣,走偏了的政治訴求,茶杯裡的風暴,只剩政治收割的歹戲,有何好看?

只是因為看到這種以假亂真的「通」新聞,而且所有媒體都一面倒的故意誤導讀者,幼稚主導事勢的走勢毫不掩飾其目的。看來邪惡的媒體慣性陋習,卻也是現在不管民主或集權世界的常態,可怕的第四權!

培根說知識就是力量,然而時至今日,當人類文明不斷的登頂時,突破的越快,往下拉扯的力量也就越大,大到會滅絕人類的同性婚姻也能用法律釘栓在人文發展,隨著人工受孕得到了出口。道德快速的崩潰,新的綱紀卻遲遲不見蹤影,無論矛盾多大,人化還在摸索前進。物競天擇,大量的人類已經隨著聲光醉迷,忙碌在生存與玩樂上,康德提倡的人類責任不再有意義,個人的行為不管身居何位,都一律平等的不對社會有任何責任也不須對共同的信念有從的責任。延伸出來的普遍概念就是媒體各行其是也無所謂的媒體道德與媒體責任,第四權也只具有過去大家以為他們具有社會的輿情代表性而給予的特權,其實是錯誤的期許,因為那只是對營利組織的愚蠢的優惠。因此培根的說法已不會時流,來自知識的力量已經式微,「新聞就力量,塑造新聞就是創造力量」!

雙溪古月(金塵)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2019/11/14 14:02
直升機飛過示威者留守中大 全港外籍生緊急離港 |https://udn.com/news/story/120538/4164583?utm_source=linemobile&utm_medium=share

學生已緊急撤離,請問外交部發布了旅遊紅色警示了沒?

雙溪古月(金塵)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2019/11/14 11:12

《15歲少年疑中催淚彈命危 叔叔:為何警察要射頭?
https://udn.com/news/story/120538/4164070?from=udn_ch2cate6640sub120538_pulldownmenu

問警察為何要射頭?一是子彈不長眼,二是你問警察不如問自己,為何要讓15歲的姪子去打警察?叔叔指揮不了警察,但叫得動姪子,才15歲就要推他下火場去搞革命?又不是日本、德國,第二次世界大戰打到沒兵,連打十五六歲的小孩子也派上戰場!等發生了事情才來指責警方為何要打頭,何忍?


雙溪古月(金塵)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2019/11/14 10:01

肯特州立大學槍擊案(也稱五·四屠殺或肯特州立大學屠殺)於1970年5月4日(星期一)發生在美國俄亥俄州肯特城肯特州立大學。當時國民警衛隊向騷亂學生在13秒內射出67發子彈,造成4名學生死亡,9名學生受傷,其中一人終身殘廢。

被射擊的部分學生正在進行反對美軍進入越南的抗議活動,抗議理察·尼克森總統在4月30日的電視講話。

槍擊案在全國引起了全國有學生罷課,上百所大學、學院、中學因此關閉....開槍被總統特別調查委員會認定是沒有必要,不可原諒的。在隨後的審判中,法院判定俄亥俄州州政府需向原告支付675,000美元賠償,並且做出公開道歉。

這是港獨學生想要追循的肯特州立大學的模式來煽動學潮?他們的第一步已經成功的關閉了中大。中大求仁得仁,是他們鼓勵學生做這些活動的。

然而美警被判的是13秒掃射67發子彈為不必要,港警是在生命被威脅下做出不得不的自衛行為,不然見馬安山廣場被這些暴徒焚燒的對立者,誰沒家庭,港警也有家庭?

我呼籲港人,不管是平民百生或港獨,要抗議都要理性去進行,大家都要譴責暴力。但我要支持港警多一點,因為他們的行為是有法律認可的公權力。而暴動者沒有權力使用暴力去對待任何人,否則他們就會被認定為恐怖份子!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