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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岳全傳》研究.5
2022/05/18 09:54:57瀏覽66|回應0|推薦0

第五章  部將的分類與相關問題

 

在一部以英雄傳奇為主的歷史小說中,除了主要角色的英雄之外,往往還有一批常隨身邊,同甘共苦的伙伴,這些伙伴可稱為「英雄的四肢」,他們的作用,形式上為英雄壯聲色,心理上給英雄作支援,並於行動上彌補英雄的不足;此外,他們在小說中還有某些特殊功能,如參與主情節以製造副情節,對比或烘托主角的人格,假如說英雄是樹幹,這批共患難同生死的伙伴便是樹枝,從英雄主幹延伸出來,各自指向四方,形成力量的輻射,他們是英雄的護衛與眼目,英雄把血液(道德觀念與事業理想)灌注給他們,使他們參與而共同開創新局面。他們是附著於英雄而又獨當一面,但英雄樹幹只是挺直向上,同時舉起這些枝杈;而這些枝杈伸向四方,擴展「蔭蓋」範圍的同時,是以各種「傾斜」的角度生長的,因此,他們的生命雖與英雄共枯榮,卻比英雄多一分「邪氣」。並且,他們是經由樹幹而間接立足於地上,故對於塵世的責任、道德規範,較不直接觸及且受其限制,他們自足於以英雄為中心的團體恩義,聽從英雄的直接指揮,也只向英雄負責。即是說,他們較忽略一般性的社會關係,只對英雄個人依賴、助長、親近、忠;分享其榮耀,分擔其悲苦,若不發生於英雄切身的利害,他們常袖手不管。這些伙伴是英雄不可缺少的,也經常是惹禍的來源。他們一向受到英雄的支持,遂與社會疏遠,為了維持小團體的尊嚴,他們往往對外界敵視,不能容忍英雄對他人(政府及文臣)的卑屈與服從。他們心目中的英雄是最偉大的,不許再有更高的個人或團體來抑制他、迫害他。

第一節  部將的分類

《說岳》的主要英雄當然是岳飛,而環繞他週遭的伙伴,大路可分成幾個類型:

一、早期伙伴

包括從小與岳飛一起成長,或在岳飛初出道便相交伴隨,而後來又與岳飛最親密,相處最久的老伙伴。如王貴、張顯、湯懷三人,從小與岳飛比鄰而居,且一起與周侗讀書、學武;後來又聽從周侗遺命,結拜為兄弟。此外,牛皋於周侗死後,前來投奔,被岳飛收留,教他識字習武。這四個人陪伴岳飛度過幼年與少年期,直到岳飛完婚歸故里,槍挑小梁王,始終不離左右。比這稍晚的還有施全、趙雲、周青、梁興、吉青五位,原是紅羅山賊,後與岳飛結拜而放棄山寨,跟隨岳飛回湯陰故居同住(見第十五回)。

這九個兄弟與岳飛訂交最旱,有較多同甘共苦的經驗,並且矢忠不二。他們在高宗即位前已出場。岳飛被重用而逐步實踐其報國事業時,他們成為岳飛最基本、最得力的助手。但在岳飛家居期間(即《說岳》第十五回到第二十一回之間),這九個兄弟與岳飛有段「劃地絕交情」的插曲。﹝註1這段插曲在對比下顯示岳飛品格的高尚與操守的堅定;兄弟們雖修養較差,行為苟且,對岳飛均是忠誠不二,講究義氣的。

在這九位早期伙伴之外,當岳飛得到高宗任命而封官後,由其名氣與功業的感召,陸續又有加入岳飛軍隊的某些武力集團,也都成為岳飛的基本部屬。這些後期伙伴依其來源性質可分為:

二、自動投靠者

包括四小類。第一,一般山賊:岳真、呼天保、呼天慶、徐慶、金彪(臥牛山);諸葛英、公孫郎、劉國紳、陳君佑(猿鶴山);董先、陶進、賈俊、王信、王義(九宮山)。第二,梁山後代:阮良(阮小二)、關鈴(關勝)。第三,王官後裔:張立、張用(張叔夜);張憲(張所)、狄雷(狄青)、鄭懷(汝南王)、張奎(東正王)、高寵(開平王)。第四,其他:張保、王橫、耿明達、耿明初、孟邦傑。

這部分人物的來頭比較複雜,有些本是佔山為王的草寇,有些本是耕讀漁樵的良民,有些則是沒落無聊的貴族;但他們都共同有著愛國報國的決心,並且武藝出眾;而這兩個特點也是岳飛本身具備而使人敬服的。他們慕名而來,被岳飛收容後,都放棄本行、官爵與習性,而伴隨岳飛左右,命於其事業理想。《說岳》只簡單的介紹他們的來歷,卻沒有屬於他們個人的傳說事蹟,他們直接附屬於岳飛的事業;在收編為正規軍,得朝廷封職後,只依個人派定的職務,配合著大規模軍事行動的整體計劃,此外便很少有獨立的表現,唯少數幾位有特殊戰功(如張憲、岳雲)及特殊職分(如張保、王橫)的人物,曾多次被提及,其餘者幾乎都被忽略了;他們似乎變成一份在每場戰役中被隨意調動,排列任務的名單而已。

三、招降的流寇

這些人原與岳飛立場敵對(與朝廷為敵),不肯相讓,後被岳飛擊敗而投降,在岳飛護持下,帶罪立功,輔助岳飛完成剿寇禦侮的事業。這些原都擁有重兵,雄霸一方;甚至僭號稱帝,與宋朝敵體相抗;降靠岳飛後,於軍事方面的才能,有較優異的表現,而為岳飛倚重,如楊虎(太湖)、余化龍(鄱陽湖)、何元慶(棲梧山)、楊再興(九龍山)、戚方、羅綱、郝先(太湖)、王佐、嚴奇、羅延慶、楊欽、花普方、伍尚志(洞庭湖)等。南北宋之際,由於朝廷正規軍不堪驅使,岳飛又非宿將出身,這些基本部屬及土匪流寇的收編運用,對岳飛定亂禦侮的功業,有著決定性作用;並且,這些人物的出身來歷,與正史記載有很多相應之處,如潰軍、保聚、流寇的「招安」政策;而他們的姓名、事蹟,有許多是取材於正史的,以下即論列之。

據李編《年譜》,岳飛於宣和四年從軍後,曾依次隸屬於劉韐、劉浩、張所、宗澤、杜充;建炎三年十一月間,杜充棄建康降金,岳飛獨以所部兵馬與金人轉戰於建康附近。其後,屢以戰功陞遷。建炎四年,其部隊人數已有七萬餘人。其後,討曹成、李成,及光復襄陽、信陽諸郡,所用部隊,都是從這七萬人精選改編的。紹興五年平楊么,收其降卒,而致水陸部隊增至十萬左右,此後,每視情況需要,略有縮減或擴編。紹興十年,奉准北伐,除本部軍馬,更於敵後成立「忠義軍」,紹興十一年冤歿時,所部官兵總數十萬零九百人。至於所屬部將的編制員額,在紹興五年八月以後,為三十人,其後又增入兩河豪傑趙雲、王進等八人,共計可三十八人。﹝註2從這些記錄分析,岳飛所統軍隊與部將的來源,可分三種:一是朝廷撥付的正規部隊與軍官,如牛皋、徐慶、王貴、董先等;二是於國內各地剿寇時收編的降卒降將,如潰卒及湖寇張用、楊再興、楊欽等;三是自動與官軍聯繫或來歸的敵後忠義軍,如李寶、梁興、趙雲、李進等。在《說岳》的敘述,岳飛所有部將,幾乎全是他個人從山賊、巨寇裡招降結拜的,未提及任何朝廷指派的正規軍;並且,岳飛的軍隊,除最初由張所撥付的八百人(第二十二回)外,其餘多是自動歸附的山賊與降卒。雖然他於牛頭山保駕時,曾得高宗拜封「統屬文武兵部尚書都督大元帥」,授權節制天下各路軍馬(第三十七回),但這些勤王軍隊均不歸他直接統屬。這是不合史實的,但《說岳》為何強調岳飛軍將的來源多是賊寇?它必然與南宋初期的特殊現象有關,也就是所謂「潰卒」、「盜寇」、「忠義軍」等問題。據孫述宇的研究,岳飛與南宋初年這三類民間武裝,有著深切的淵源。﹝註3綜合言之,這三類民間武裝在南宋初年,曾發展出極盛的勢力,而朝廷對他們採取的政策也不一致,有遠見的相臣將帥多主張與忠義軍密切聯繫,對潰兵軍賊則視情況而剿撫並用,對國內盜賊則全力征討並遣散其徒眾。南宋初,由於傳統編制的正規軍不堪使用,必須另謀軍源,但朝廷對於是否收編潰兵及倚重民軍,在態度上多有不同:如汪伯彥、黃潛善等,力主和議,且對民軍深懷戒心,因此反對收編;又如李綱、宗澤、張所、張浚等,雖贊成利用民間武裝,卻因士大夫出身而不信任這些下層民眾。只有岳飛,既堅決主戰,且善能招撫這些民間組織,給予充分的汰選改編,作為有效的兵源,這是因為他出身的階層與潰兵、民軍相同,他的生活習慣及思想感情與他們沒有根本上的差異;並且,他從軍的初期,也經歷了為求糧而流竄,為求存而保聚。事實上,岳家軍的組成,主要就是軍賊與忠義民兵。﹝註4從他的部將的來歷分析,可明顯的看出:由朝廷撥付的正規將士,大約只有吳全、吳錫、李山、趙秉淵、顏孝恭、崔邦弼、任士安幾位。餘如張憲、王貴、徐慶、牛皋、董先、李寶、傅慶、姚政、龐榮、王萬、王別、楊再興、郝晸、傅選、翟琮、李橫、李道、張、蘇堅、邵隆、李興等人,都曾經是軍賊或保聚的首領。後來又有梁興、趙雲、董榮、李進、張峪、孟邦傑、喬握堅、趙俊等人,也是忠義軍來歸的;而張用、黃佐、楊欽、李宏等,本是軍賊或盜賊來降的。

其次,據正史,在岳飛的復國方略中,自知僅憑麾下十萬正規軍,要直搗黃龍,是不可能的,他把希望寄托在淪陷區的武裝民眾,因此,積極的佈署敵後忠義軍的策應工作,曾派遣梁興、李寶到兩河與山東聯絡忠義部隊,且據說岳飛在對這些民間武裝曉以民族大義之餘,也會送去一些物質獎勵,如金帛、糧食、武器,及委任的官誥等,而岳飛向北方進軍的三次行動,曾得到忠義民兵的幫助。﹝註5

從上述論析,可見岳飛與這類民間武裝組織的關係,再回來看《說岳》中岳飛部將的成分。前列的名單中,於史有徵的共十四位,其中《宋史》有傳的為牛皋、張憲、楊再興三人,餘為王貴、施全、趙雲、梁興、徐慶、董先、張用、孟邦傑、王佐、楊欽、戚方。以下就這十四人分析其正史記錄及小說的轉型。

1、梁興、趙雲、孟邦傑

這三位在史書中都是「忠義人」,較著名的是梁興,他與李寶分別從太行山及山東來歸,又分別被遣回敵後工作,聯絡淪陷區的忠義武裝。李寶於《宋史》有傳(列傳卷一二九)、《三朝北盟會編》卷二○○、二四、二六也有幾段完整的談到他的出身、投奔岳飛的經過,以及在岳家軍的活動。梁興在史書中只有零碎片斷的記載,且語焉不詳。但孫述宇先生曾考證出有關梁興的小名「梁小哥」及一些抗金事蹟,他對宋朝的功勞甚多,均被史書忽略了,可能是他一直留在淪陷區,不曾在宋朝任官。﹝註6李寶則於紹興十年,隨岳飛班師,撤退到河南境內;紹興三十一年,參加抵抗完顏亮南侵的戰役,在膠西海面大捷,保存了宋祚,官拜節度使,另外,趙雲也是跟隨梁興來歸的,﹝註7紹興十年曾與梁興合力攻打金人。孟邦傑也是忠義軍統制,紹興十年,受命與王貴、牛皋、楊再興分布經略兩京諸郡。

以上是有關梁興等三位忠義人的正史記錄。後代的戲曲小說唯熊編《演義》卷二「岳飛計劃河北策」提及,建炎元年八月,岳飛歸屬張河部下時,基本部屬十七位,已有梁興、趙雲、孟邦傑在內;且後來岳飛出征時,此三人亦曾分別出現在戰陣裡。這是不符史實的,因為此三人投奔岳飛的時間,較可能在紹興以後。熊編《演義》敘述岳飛部將,多不據史書,且未說明其出身及來歸,總是無端出現,又隨即消失。至於《說岳》對這三人的描述,也頗離譜:第十五回說梁興、趙雲本是紅羅山強盜,而岳飛結拜後跟隨出征立功,第六十三回岳飛冤死後,他們逃入太行山為盜;第七十八回孝宗即位,岳飛沈冤昭雪,他們接受朝廷招安,與第二代小英雄往征金國,卻死在妖僧普風的黑風珠下。這裡雖未提及「忠義人」的字眼,但第六十三回所說他們在「太行山」落草與招安,可看作是保聚抗金的暗示。其次,孟邦傑在《說岳》裡是山東人,在劉豫降金封官後的轄區內,第三十三回,劉豫次子劉猊打死孟太公,孟邦傑報仇不成,亡命在外,與臥牛山賊岳真等結拜後,同去投奔岳飛。第三十五回說他與湯懷押送軍糧經過樊家莊,被招為女婿。此後,便無下文。這些敘述文字中,可與正史所謂「敵後忠義人」發生聯想的只有:祖籍山東,與劉豫有仇、曾與山賊聚義等。

2、黃佐、楊欽

這兩位都是洞庭湖寇楊么的部屬,被岳飛勸降投順。《鄂王行實編年》及《宋史‧岳飛傳》對他倆的來降事蹟,亦有載錄。﹝註8後代戲曲如《奪秋魁》傳奇第十八齣,楊麼(么)點將時,有楊欽、楊佐二位,但無降黃順岳飛之事。熊編《演義》卷五,描述岳飛招降黃佐的情節,已頗曲折:先是岳飛遣人招諭湖寇,黃佐乃領數人來見,甚得禮遇且隨即授官。次日,岳飛自帶一、二人親到黃佐寨中回慰,以表對降寇的誠意,黃佐感佩,率眾羅拜帳下,又置酒款待。岳飛將醉時,撫黃佐的背說:「君知逆順禍福,若能扶持江山,救濟民苦,他日富貴當共之……我欲煩足下親入湖去,勸其可招者,說與利害,以牓招之,引他來降;有不從招者,察其可乘之機,就擒而殺之。」接下去便是黃佐勸降楊欽、襲周倫寨等事,與正史同。

關於黃佐的傳說,還有一段「斷臂假降金」的故事。在清乾隆以前的一本《十二金錢彈詞》中被記錄下來,內容大略是說岳飛與兀朮的大軍在朱仙鎮對壘,金營裡突然來了個陸文龍,驍勇異常,連斬岳家軍數位偏將;岳營又派出嚴成方、何元慶、張憲、岳雲、余化龍五人聯手,採車輪戰法,仍敵不過,最後,王佐想出一個苦肉計,自斷左臂,到金營詐降,被兀朮收留,封為「苦人兒」,准他在營中任意行走。王佐設法找到陸文龍,用「越馬歸南」的典故,道破陸文龍的身世,原來他是河間節度使陸登的兒子,從小被兀朮養大。王佐勸動他反正歸宗。其後,金營預備以「鐵浮陀」轟炸宋軍,幸得王、陸二人箭書通知,岳家軍才得逃過此難。

《說岳》裡關於王佐與楊欽的故事,比前述正史及戲曲更複雜曲折。第二十二回,二帝北狩,中原無主,盜賊橫生,岳飛在家鄉等待時機。有洞庭湖通聖大王楊么,遣部下王佐以金珠、戰袍、玉帶來招聘岳飛入夥,岳飛不知底細,與王佐結拜,而後王佐說明身分及來意,被岳飛嚴厲訓斥:「我岳飛雖不才,生長在宋朝,況曾受承信郎之職,焉肯背國投賊?」到第四十八回,岳飛奉旨討楊么,重提結拜往事,以招降王佐,於是演出「王佐計設金蘭宴」謀刺岳飛的情節,幸得牛皋與諸將的護救,逃過一劫。﹝註9第五十回,楊么的軍師又佈置一個「火燒金山」的圈套,利用王佐招騙岳飛,但此計仍被識破。岳飛兩次受騙,並不責怪王佐,王佐感念這種寬容與義氣,乃私下邀嚴奇投奔宋營。又第五十五回、第五十七回,即演述王佐斷臂假降金,說陸文龍歸降、箭書密告鐵浮陀等故事。其內容與前述《十二金錢彈詞》完全相同,只不知孰先孰後,而沿襲的痕甚明顯。

至於楊欽,《說岳》第四十九回說他是楊么族弟,是個柔弱的文人。「因逆兄不知天命,妄行叛逆」,他為了「保全祖宗血食」,便向岳飛獻出一冊洞庭湖的軍事地圖,暗助宋軍破了楊么水寨。這樣的描寫,遠離正史中楊欽的形象,甚至遮蓋了他的湖寇身分。

3、張用、楊再興、戚方

這三位在身分上應屬於「軍賊」,而他們與岳飛的關係也較曲折。據史載,張用與岳飛同是相州湯陰人,曾為宋朝弓手,利用民間警報而招聚民眾,又與曹成、李宏、馬友結義,互相支援。其後,接受宗澤招撫時,已擁有部眾數萬人,分成六軍。宗澤死後,杜充繼任留守,於建炎三年正月,派桑仲、李寶、岳飛、馬皋會兵突襲張用,張用聯合王善反擊,爆發了「南薰門之戰」。結果是張、王獲勝,但張用隨即引兵西去,在京西接地千里,號為「張莽蕩」。又常為軍隊糧餉問題,接受朝廷招安,屢降屢叛,後來在淮西受閭勍撫招,娶「一丈青」為妻。建炎三年七月,曾於「鐵路步」為岳飛所敗。紹興元年五月,以五萬人馬寇江西,岳飛前往招降,他對妻子說:「飛果吾父也,敢不降?」乃解甲歸降。

其次,楊再興於《宋史》有傳(列傳卷127),他曾為軍賊曹成部下,紹興三年閏四月,岳飛大破曹成於莫邪關,楊再興領兵抵抗,被逼躍入澗中,受縛往見岳飛,岳飛奇其貌,勉以忠義報國而放之。此後便在岳家軍中命,多有功勞。紹興十年七月,岳飛大敗兀朮於郾城及五里店,楊再興以三百騎追擊金人,與兀朮大軍遇於小商橋,遭亂箭射死。據說他死後,焚其尸,得箭鏃兩升。後人即於小商橋北立廟紀念。明代王祖嫡並撰一篇〈宋楊將軍祠碑記〉以誌之。﹝註10

再則是戚方,據云他原為軍賊孔彥舟部下,後來殺上司,投杜充。杜充降金,他首叛為盜,併扈成的軍隊。建炎四年,岳飛奉詔往討,逼其走頭無路,乃降張俊。張俊為之置酒求赦,岳飛云:「飛與方同在建康,方遽叛去,固嘗遣人以順逆喻之,不聽,屠掠生靈,騷動郡縣,又誘殺扈將而屠其家屬。拒命不降,比諸凶為甚,此安可貰。」張俊再請,岳飛乃赦之。又據《鄂王行實編年》云:建炎三年十一月,岳飛於廣德與金人戰,戚方曾以手弩射岳飛中鞍,飛藏此箭,云:「他日擒此賊,必令折之以就戮。」但後來還是赦免其死,降宋後,他憑著為盜掠奪的金銀,交結臣僚內侍,官運亨通。紹興三十一年,完顏亮南侵,他以大將軍身分駐守潯陽。次年且會合淮北忠義,收復壽春。﹝註11

後代戲曲小說如熊編《演義》曾提及此三人,唯內容與史載略有出入。卷四「岳飛用計破曹成」云:生擒賊將赦通、楊再興,收為首將,卷六「小商橋射死楊再興」云:再興縱馬上小商橋,前後受敵,乃大叫「今日當以報岳將軍也!」縱騎衝突,為亂箭射死,又卷四「劉子羽分兵拒敵」云:飛致書張用招降,張用妻云:「我與君本躲避金兵,被人逼迫至此,豈肯冒盜賊之名哉?既岳統制有書來勸,正當返邪歸正,衛國立功,豈不為美?」張用曰:「岳統制果是我再生父母也,敢不服從?」又卷三「岳統制楚州解圍」云:岳飛奉詔征剿叛將戚方,戚方棄眾歸降張俊,張俊置酒為他求情,岳飛怒云:「此賊處心不忠,難以別賊比,昔或在廣德與虜對敵之際,他暗射吾,即令不令人知,藏之囊中,待彼有逆意,必令斬之。今日果然。」乃出示暗箭,張俊對戚方云:「汝既叛主將,復為盜賊,罪不容逭矣。」即令斬之。

熊編《演義》保留了此三人的軍賊身分,且於張用、楊再興事蹟的描述,大致符合史實,唯於戚方,則多捏造,如云戚方曾為岳飛部下,及走降張俊後仍然被殺。﹝註12這些捏造的情節,可能是一種文字懲罰,不肯令叛賊安享天年。這種民間式的報復心理在《如是觀》傳奇裡,表現得更徹底。第二十二齣,把戚方說成是秦檜府中豢養的刺客,受命往宋營刺殺岳飛,第二十四齣,戚方自述其身分云:「我自小弓馬熟嫻,膂力過人,流落錢塘,翦徑為活,被官兵獲住。幸秦丞相……收為家將,十分抬舉。……近為岳飛不遵和議,差我前來行刺……。」第二十五齣,他暗射岳飛一箭,往投兀朮。岳飛乃詐稱中箭死亡,設計大破金兵,捕捉戚方回朝與秦檜對質,勘明其叛國刑責,從這段情節看,戚方的形象已甚惡劣了,變成秦檜的刺客。

這三個人的故事,在《說岳》裡衍化改動得更無稽,除姓名之外,其他形象細節與正史多不相關。第十七回說張用、張立二人都是河間節度使張叔夜的兒子﹝註13,因為懷疑其父降金而相約離家出走。第三十四回則說他兄弟二人被金兵沖散,直到岳飛駐紮藕塘關時,張立才來投奔,而張用卻在曹成部下任茶陵關總兵,向岳飛獻關投降,其次,關於楊再興,《說岳》第十回說他是山後楊令公的後代﹝註14,曾與羅延慶私搶武狀元,均被岳飛打敗。楊再興乃到九龍山落草為寇。第四十八回,岳飛往剿,楊景夢授「殺手」剋制「楊家鎗」,楊再興敗陣請降,與岳飛結拜。第五十三回,領隊追擊兀朮敗兵於朱仙鎮,誤落小商河,陷入淤泥裡,被亂箭射死。這裡的楊再興,顯然因為驍勇善戰而死得悲壯,才被附會為楊家將的後人。再來談到戚方,《說岳》第四十八回說他是太湖水寇,兵敗後被岳飛擒降並結拜。第五十二回,隨軍往剿洞庭湖寇,因誤殺王佐的兒子,被軍令重責三十大棍,懷恨在心,曾兩次暗箭射岳飛,事敗,岳飛要他改投張俊軍隊,另謀出路,卻被牛皋一打死。《說岳》對戚方的描述,除解釋他放暗箭的理由外,其他情節都不如熊編《演義》所述的曲折豐富。作者似乎原諒了他的惡行。

4、王貴、牛皋、施全、董先、張憲、徐慶

在正史裡,這幾個人物改隸岳飛部下時,都已是朝廷的正規軍官;且後代岳廟中配享岳飛的六位將軍中﹝註15,這裡即佔了五個。徐慶是最早跟從岳飛的部將,但有關他的出身事蹟的記錄卻最少,正史只說他曾與王萬共擒賊黨姚達、饒青等十數人,又曾捕滅亡將李宗亮,並跟從攻打固石洞,勘定隨州等。死後追封「昌文侯」。

董先,原為翟興部下,曾叛降偽齊,後受招反正,任鎮撫使,歸岳飛節制,於收復唐州、鄧州等,多有戰功。尤其漢上之役,他與牛皋奉命迎戰,以擊鼓誘敵之計,出奇兵大破虜騎,得馬三千匹,岳家軍勢大壯,岳飛下獄時,他曾受秦檜誘迫,作不利於岳飛的證詞,﹝註16後更屈從張俊而取得軍職高階,死後封「煥文侯」。

王貴,建炎元年曾聚眾萬餘人,往來河上為盜,後降於宗澤,隸屬岳飛,據說他勇力絕倫,相隨岳飛,攻伐甚多;擒劉忠、張聚;擊張威、破郭開;擒姚達、饒青;於收復唐、鄧二州,亦有戰功。又與牛皋等共定河西諸郡,又與岳雲等破兀朮於穎昌。岳飛冤獄初起,秦檜與張俊誘迫王貴執捕張憲以告發岳飛。﹝註17他原不肯附會,反而說:「相公(飛)為大將,甯免以賞罰用人,茍以為怨,將不勝其怨矣。」張俊又以私事脅迫他,他恐懼而聽命。岳飛死後,王貴因此事而升職,歿後追封「尚文侯」。

張憲於《宋史》有傳,他是岳飛的愛將,相從甚早,戰功甚多,如破曹成、平楊么、復隨鄧二州、戰穎昌陳州臨穎等。岳飛入獄後,張俊使人誣告憲與岳雲謀據襄陽叛變,以營還岳飛兵柄,乃執之,由張俊親自拷問,備受刑拷而不肯屈招,張俊乃自作供詞,下之大理寺。後岳飛以「眾證具獄」而賜死,憲亦坐罪斬首,家屬流徙。紹興三十二年,冤獄平反,追贈官職。後又追封「烈文侯」,由於張憲與岳飛的關係特別深刻,有人訛傳他是岳飛之婿。﹝註18但不可否認的是,岳飛的確愛其才而屢加提拔,在岳家軍的地位也最高,岳飛不在軍中時,每代領指揮之責。紹興年間,民間將他與岳雲合祀,稱為「資福廟」,傳說二人冤魂屢次顯聖。

施全與岳飛生平並無直接關係,但他曾經行刺秦檜,而為時人欽重,乃有說他曾為岳飛部下將校者。﹝註19《老學庵筆記》云:「秦檜之當國,有殿前司軍人施全者,伺其入朝,持斬馬刀邀於望仙橋下砍之,斷橋一柱,而不能傷,斬全於市,觀者甚眾,有一人朗言曰:此不了事漢,不斬何為?」又《避暑漫抄》云:「秦檜之十客……施全以刺刃為刺客。」秦檜遇刺乃紹興二十年正月之事,施全於受刑時說:「舉國與金為仇,爾獨欲事金,我所以欲殺汝也。」後來據說秦檜每次出門,必定要列五十兵持長梃以自衛﹝註20。這個暗殺事件雖沒成功,但對當時社會人心,曾造成很大的衝擊。朱熹云:「舉世無忠義氣,忽自施某發之。」﹝註21杭州有施全廟,民間私諡他為「義烈將軍」。據明神宗萬曆年間,張應登〈諡義烈將軍施公碑〉云:「夫諡法:為國除害曰義,安民有功曰烈……檜主和市國,推刃忠良,使薄海臣民,敢怒而不敢言者,幾許年所矣。自全一舉,天下始曉然知其罪狀,為人間世所勿容,其戛戛焉鳴其為賊,迄於今無所蓋藏……是欲除一時之害,因以除萬世之害……。」這正是把他的奮身擊賊,比諸張良的博浪沙之錐,雖不成功,而使士民奮起,其正氣之流形,原不可以成敗論也。清王曾祥〈眾安橋施將軍廟碑〉亦云:「行不必軌乎道,而合乎人心之同;事不必成於時,而傳為後世所快。此發於意氣之正,不牽於利害計較,故感激里兒巷婦,歷久不沒,而儒生之責備有所不得施……是則將軍之刺檜,克亦磔,不克亦磔……將軍何為者?或曰:岳忠武之死,將軍痛焉,為之復仇爾。按將軍刺檜,距忠武死且十載,將軍與忠武尊卑異分,內外殊地,必無生平握手之雅……。」這段話正面的意思是表揚施全刺檜,為發於大公至正的意氣,而無私人恩怨的摻雜。但另一層則說當時有人把此事與岳飛的遇害,結合來看,而說施全是岳飛部下軍校,他的刺檜是為岳飛報仇。後者說法並無正史根據,卻代表大多數民眾的共同看法,他們認為秦檜生平最大罪惡乃主持和議,及藉此殺岳飛,而施全捨生刺檜所表現的義烈,堪與岳飛殺身報國的精忠比擬。自從岳飛父子冤死後,士民胸中積抑了十年的憤氣,才得由施全的奮身一刺而發洩。若說施全刺檜是為古今人心報復岳飛冤死之仇,並無不可,後代的戲曲小說多採取這個看法,甚至把施全列入岳飛部將。

以上略述正史有關徐慶、董先、王貴、張憲、施全五人的傳略。﹝註22再來看戲曲小說對這五個人物的描述。《精忠記》於岳飛部將只提及「兩個孩兒岳雲、張憲」及「前部鋒王貴、牛皋」。按戲文的意思,張憲似是岳飛的養子,且年紀比岳雲稍小。﹝註23雲、憲二人後來被岳飛騙到獄中領死,因為岳飛怕這兩個孩兒「知我受此冤屈,必然領兵前來報冤,那時難全父子忠孝之名。」(第十八齣)三人死後即蒙玉帝封授為雷部都元帥及總管(第三十二齣)。至於王貴、牛皋在劇中似僅作為點綴,除提及姓名外,並無其他事蹟可述。例是施全,連續在兩齣節目(二十九、三十)中詳述他行刺秦檜的經過:劇中說他是「岳少保帳下副將」,其行刺的決心是:「奸臣施巧計,酷意害忠良,我今行刺去,便死有何妨……一則報主人大恩,二則替天下人雪忿,乃吾之願也。」正符合了大多民眾的設想,但正史記載他行刺的地點是「望仙橋」,彼時秦檜正要路過上朝。《精忠記》則說施全躲在「眾安橋」下,﹝註24欲趁秦檜往靈隱寺設齋途中突擊,但因秦檜座馬「遇刺客不行」而致施全未曾下手便被擒處死。這段情節,較諸史書記載,有更週全的發揮。

其次,《精忠旗》第二折提到「牙將張憲、王貴,俱有兼人之勇」,張憲且曾為岳侯背刺字,王貴則因部下盜民蘆筏而受杖責。第十七折,張憲被誣「謀據襄陽,營還岳飛兵柄」,因而下獄;王貴則被脅迫出首張憲之罪,他本不肯從賊,但張俊以「也串入張憲一黨,先將他敲死」為恐嚇,他只得服從,又第三十一折敘述施全行刺的故事,施全自道:「近喜新援功例,充了個殿司小校,無奈忠良滅,奸佞橫行,岳家爺為著一片報國丹心,反惹下三字誣天黑獄……人事至此,天道可知,眼見得這江山,都成朔漠了。我施全不曾講過忠君愛國的套數,只有眼裡看不得,肚內撇不下。」這段話刻劃出施全的心直性烈,至於行刺乃是臨時起意的:「罷罷,我施全要這條命何用?就拚一死,也替天下除個禍害。」結局當然是行刺不成,反為所害。

熊編《演義》卷二「岳飛計劃河北策」云:建炎元年岳飛隸屬張所時,帳下部將即有張憲、王貴、董先、牛皋等人;卷四「岳飛兩戰破李成」載紹興四年,有徐慶姓名。但這些人只在戰陣出現,並無個人事蹟。唯卷五「岳飛定計破楊么」一則,敘述王貴作戰不力,被岳飛責打一百大棍,伏下後文被張俊脅迫誣告張憲的前因。直到卷七「岳飛上表辭官爵」一則,王貴果然因張俊採到他幾條違法私事,要拿他問罪,並全家流徙,他經不起苦逼,才附從奸黨,誣陷岳飛父子,這些故事都不背史實。又卷八「東陽市施全死義」完整的敘述施全行刺的經過,比正史及前述戲曲更加詳盡:岳飛死,和議成後,秦檜加恩橫行,民眾畏懼;「後軍施全」心懷不平,雖與岳飛並非同僚親族,但感念岳侯父子報國全宋的功勞,深恨秦檜的濫施冤戮,乃決意行刺:「一為蒼生除害,二為岳侯報冤。事不成,亦做個奇男子也。」於是埋伏路側,以利刃刺入秦檜轎中,但為轎幔所阻,束手就縛。秦檜拷問誰為主使,施全說:「汝乃罔君敗國之賊,天下人皆欲殺汝,豈獨我乎?」乃從容就義。這段情節在不違正史的範圍內,充分刻劃施全的義烈形象。並於後文補述此事的影響:自此,秦檜出入,每用五十餘人持刀隨行;又「自斬施全後,自覺神思疲倦,舊疾復作,竟不知所以也。」從這裡導致病重身死,就這結局而言,施全的行刺是成功的。

較後出《如是觀》、《奪秋魁》兩本傳奇,於岳飛部將只提及王貴、牛皋二人,且以付、淨,或末、丑的角色出場,所述事蹟多不正經,大抵重在牛皋的塑造,王貴則居於陪襯地位。對《說岳》的王貴與牛皋造型比較有影響的是《奪秋魁》傳奇第二、五齣,說到此二人原是綠林小賊,後與岳飛結拜,改邪歸正。曾因籌湊上京趕考的旅費而於小路打劫,被岳飛識破並作弄一番。

《說岳》對這幾個人物的描寫,有其獨特的作意及傳說淵源,譬如王貴,由於附從張俊而誣陷岳飛父子,故正史及《精忠旗》、熊編《演義》,都敘述他這個人格污點,並對他的相從岳飛而不能善始全終,深致惋惜。但比較屬於民間傳說系統的《精忠記》、《如是觀》、《奪秋魁》等戲曲,則完全排除這部分的不良記錄,而讓他與牛皋並列,成為岳飛部將的代表,《說岳》也沿承這個系統,重新捏造王貴的形象:第二回說他的父親拯救收留岳飛母子,因而托福生下他。這關係已非尋常,而後他們又一起唸書學武,並結為兄弟。這王貴的脾性極為粗暴,第十三回因為貪吃酒食又飲泠茶而病倒在,但聽說兄弟們要去殺賊,便獸性大發而痊癒,他把殺人當作「吃大補藥」,不過,他的武藝平常,性格又不鮮明,在《說岳》人物角色裡,居於次要地位。﹝註25因此,第十五回以後便很少再出場,或僅屬於附從的身分,反不如後期投靠岳飛的伙伴們重要。這或可解釋為緩和的貶抑法:雖不取正史以指斥他的不義,卻也不給他太多出頭的機會。第六十三回,岳飛死後,部將死散將盡,他與其他兄弟共八人到太行山落草。到第七十回,施全行刺不成而被戮,王貴竟因此哀傷過度而病逝。這總算給讀者一個全始全終的印象了。

其餘次要人物如徐慶本是臥牛山賊,被孟邦傑勸往降順岳飛(第三十三回),後在朱仙鎮被曹甯殺死(第五十六回)。董先原在九宮山落草,有「奪宋朝」的企圖,曾搶劫岳家軍糧草,但聽從張憲勸告,同往岳飛帳下命(第三十五回),後於朱仙鎮被連環甲馬踩死(第五十七回)。施全曾是紅羅山賊首,自動投奔岳飛(第十五固),岳飛死後,他與殘存的兄弟們在太行山落草,卻挨不住報仇心切,私行下山刺殺秦檜,《說岳》解釋他行刺不成的原因是:「岳元帥陰靈不肯教他刺死了奸臣,壞了他一生的忠名,所以陰中扯住他的兩臂,提不起手來,任他們拿住,以成全施全之義名也。」(第七十回),至於張憲,據說是張所的兒子,﹝註26投在岳飛帳下幹功名(第三十五問),曾於牛頭山單騎救駕,獨闖金營(第四十一回),岳飛奉詔班師前,吩咐他與岳雲回湯陰等候消息,冤獄成,他倆卻被召來同死(第六十一回),《說岳》是把張憲看成岳雲同輩,且岳飛稱他為「我的孩兒」,大約是繼承戲曲傳說,把他當作岳飛養子的。

上述岳飛十四位部將,與正史有或多或少的淵源,並且在《說岳》中佔有較顯著的地位。也許因為他們是真實存在的人物,史書中已留下某些可供流傳的事蹟,又隨著岳飛故事的演化,經過歷代戲曲小說及民間藝人的轉述與改造,而致其形象越來越民間化而確定,最後甚至脫離正史原貌,完全成為另一個人物。如張憲、王貴、牛皋、徐慶、董先、張用等人,在《說岳》中,幾乎找不出任何正史痕

此外,《說岳》中另一部分岳飛部將,其姓名、事蹟,僅在戲曲小說中出現,而為正史所無。他們在《說岳》中多半居於次要地位,有的只出場一次,點過名後便消失了,如那些自動投靠的一般山賊﹝註27,因為本事較差,出身與性格又無特殊顯眼之處,在投順岳飛帳下後,便淹沒於下層軍官裡。這類人物在小說中的作用,只為了顯示岳飛的英名遠播,豪傑歸心;以及岳飛的擅於招撫群盜,收編流民而已。其次是那些梁山後代及王官後裔﹝註28,則可能暗示《說岳》與其他宋代名將如狄青、楊家將、開國英雄等故事,及《水滸傳》等書的關係﹝註29,或竟是承繼這些英雄故事的風格而發展。在效果上使讀者對岳家軍的實力有信心,因為從北宋開國以來所有英雄好漢的後人,幾乎都聚集到岳飛軍中。同樣的,那些戰敗投降的匪寇內,也有幾位是特別驍勇善戰的﹝註30,他們原都是雄霸一方的強人,歸降後把武藝與智謀轉移到抗金事業,其勇猛精進必非其他部將所能及。因此,他們雖然出場較晚,卻有較密集的篇幅,並且,岳飛後期的抗金功業幾乎都靠這些招降的寇首來完成。﹝註31

由此看來,這批虛構的人物在《說岳》中仍具有特殊而必要的作用,甚至因為某種情節上的特殊需要,他們有幾位被刻意塑造成「類型人物」,因而在小說中的價值,遠超過「於史有徵」的其他真實或半真實的人物。以下我們即探討兩位代表性的虛構人物,即張保與王橫。此二人的姓名事蹟雖於正史無可考,卻是《說岳》裡特殊的角色,是岳飛的貼身侍從。較早的資料僅《精忠記》曾提及「馬頭張保」,第十四、二十一、二十四齣裡說到岳飛奉詔班師時,張保特准隨侍到臨安,岳飛下獄後,他曾到牢房送飯並探問消息。他說:「主人,你有什麼門路,可說與張保知道,張保與主人出力。」岳飛卻說:「我的兒,待死而已,有甚門路?」張保只得放棄營救的希望,回去請岳飛妻女前來收尸。這裡的張保,尚無特徵,且未有配對。到《說岳》裡,便把張保的角色複雜化了。第十七回說他原是李綱家人,一向在外作生意,「能走長路,挑得五、六百斤東西」。後來跟隨李綱到黃河邊抵抗金兵,趁夜獨進金營,把造船廠燒了。第二十四回,李綱保荐他去服侍岳飛,他初不肯去,後聽說岳飛每餐吃素,且飯前必先遙祭二帝,便感動而投。第二十五回,岳飛帶張保回京,於揚子江渡口收伏劫賊王橫,這王橫據說「挑了三四百斤的擔子,一日還走得三四百里路」,岳飛要他倆徒步賽跑,結果張保領先十來步,岳飛乃封他倆為「馬前張保,馬後王橫」。以後的故事還有岳飛被張邦昌陷害問斬,張保背李綱往救,又散發傳單,引來牛皋兄弟們的救兵。第四十九回,岳飛往赴王佐金蘭宴,張保隨身護衛,免於中計。第五十九回,岳飛奉詔班師,遣張保就任濠梁總兵,要他「盡心保國」;第六十回,王橫隨岳飛回京,被秦檜所派錦衣衛砍死。岳飛下獄後,張保棄官至臨安探監,因岳飛不肯私逃而致張保悲憤自殺。

《說岳》對張保、王橫二人的描述,自有感人之處,他們的身分被定義為「義僕」﹝註32,以配合岳飛「忠孝節義」的倫理需要,作者以詩讚許他二人:「忠臣義僕氣相通,馬後王橫志向雄」、「拚將一死報東君,忠義原來似憲雲」;把張、王的死義與岳飛的死忠,張憲、岳雲的死孝相比擬,甚至在岳飛心目中,張、王二人的地位是高過於那些結拜兄弟的,因為他倆的行為符合了傳統士大夫「忠義節義」的觀念,而岳飛本人對於社會契約式的「義氣」關係,反較不重視。

附帶提到的是,張保與王橫雖是虛構人物﹝註33,但湯陰精忠廟從祀岳飛的名單中,竟有他二位,且杭州更有他倆的墓,題為「宋背嵬軍統制張公保墓」及「宋本司中軍後營統制王公橫墓」。據李編《年譜》考證,這兩個墓所題官銜,並不符合宋代官制與史實,可能是清代以後,就是《說岳》一書流行於世後,才附會而成的,也可見小說的影響於民間,自有其信仰者,不必一定史有其人。

第二節  結拜的觀念

其次要討論的是:《說岳》中,岳飛如何接納並組織這些人物?在何種條件下,岳飛使原本複雜紛亂的化外之民,於短期內變成為國命,服從軍令的基本部屬?依前文的分析,這些人物原都是分散四方,各有生涯的;甚至多有聚眾稱霸,與朝廷相抗的僭逆集團,他們的個人武功足以制服良民,集團武力也夠橫行鄉里或竊據州縣;他們是屬於民間性的武裝勢力,對朝廷與地方官吏都不肯服從,為何後來都放棄本行,解散組織,而俯首聽命於岳飛號令,為宋朝政府命疆場?這必然因為岳飛個人有特殊的才能與人格,可以涵蓋、攝服他們。《說岳》的解釋,即在於作者極力為岳飛塑造完成的「民間與民族」的英雄形象。第十二回,岳飛槍挑小梁王,盛名遠播,成為天下武士仰慕的對象。這些人私下都有與岳飛訂交以共創事業的心願,但因時局混亂而岳飛又被奸人埋沒,故而他們暫時以各種方式──包括攔路打劫或依附僭逆──謀生容身,等待時機。及至岳飛被起用,他們往往又任性負氣,不肯向岳飛所代表的朝廷低頭,必須等岳飛本人在武藝方面折伏他們,又繼之以國家大義為號召,他們才肯服輸降順。但即使降順之後,岳飛又如何保障他們重新作人的資格,以及施展才學的機會呢?即是說,岳飛如何獲得他們的信賴,且互勉於竭誠報國?那便是「結拜」的行為與觀念。《說岳》裡有許多結拜場面的描述:

△  周侗見岳飛家道貧寒,就叫他四人結為兄弟(第四回)。

△  揀個吉日,叫牛皋與小兄弟們也結拜做兄弟(第六回)。

△  施全等忙等眾位上山,擺了香案,一齊結為兄弟(第十五回)。

△  又叫阮良與張國祥、董芳,亦拜為義友(第二十八回)。

△  二人就撮土為香,對天立誓,岳元帥年長為兄,余化龍為弟(第三十一回)。

△  又與那四人(諸葛英等)拜了朋友(第三十四回)。

△  又備辦酒席,與何元慶結為兄弟(第三十六回)。

△  就在地下對拜了八拜,(與楊再興)結為兄弟(第四十八回)。

△  三人(戚方等)只得依允,同元帥結拜過了(第四十八回)。

這些是直接與岳飛結拜的描寫,並且,通常是岳飛主動提議的,第四十八回岳飛說:「凡我帳下諸將,多是結拜弟兄。」結拜似乎成為一種經常舉行,且有特殊意義的儀式。此外,部將之間亦有彼此結拜的情形。如諸葛英四人(第三十四回),董先五人(第三十五回)、施全五人(第十五回)、岳真五人(第三十三回);這些人原先就已結拜落草,後來又都成為岳飛的弟兄或義友;又牛皋與鄭懷、張奎、高寵結拜,領他們到岳飛營裡用(第三十八回);岳雲亦分別與關鈴、韓彥直、嚴成方、黑蠻龍結拜(第四十、四十三、五十二、五十八回);這些結拜的描述,在《說岳》裡成為一種風氣。甚至,岳飛死後,又有以岳雷、岳霆、岳霖、岳震四人為主的「掃北平金二十位結拜小英雄」(第七十回)。

據初步的研究,《說岳》的結拜觀念,有其獨特的內涵,不同於《三國演義》、《水滸傳》、《隋唐演義》等,乃至於更後的《七俠五義》之類小說。主要的差異是:《說岳》慣用「結拜」一詞,而不說「結義」;並且它不強調單純屬於兄弟間「橫的對待」的義氣,而摻雜了其他倫理觀念與利害關係,甚至是以後二者為重點。因此,這種特殊的「結拜兄弟」或「義友」的觀念,如要勉強以「義」稱之,也必定屬於「忠孝節義」的士大夫形態,而非俠義小說所謂「濟危扶困,仗義疏財」、「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團結自保,猜防外界」的平民式江湖義氣,以下即比較論之。

中國傳統對於「義」、「義氣」的觀念,其確定的意義與範圍究竟如何,至今仍無定論。這裡僅就某些學者的意見加以探討。《中國小說史》第五章第三節云﹝註34

在封建社會裡,不同的階層對「義」這一道德觀念,有不同的理解:地主階層所講的「義」是指有利於鞏固封建統治秩序的行為準則;而一般的民間百姓與下層市民所講的「義」,則是指彼此之間建立一種團結友愛、互相幫助的關係……但他們都是個體小生產者,他們有散漫、保守與狹隘的一面,因此,他們的「義」往往建立在私人關係的基礎上,局限性很大,甚至易於被……所利用。

這是粗略的把兩種階層對於「義」的不同觀念,區分出來。在民間文學及小說中,「結義」的觀念是不同(或無關)於正統高級學術中的「義」的道德理解。一般而言,「結義」的歷史淵源,或許可以推到宋元時代,被壓迫的人民常用結義的方式保全自己,甚至組織團體紀律,以發動反抗「趙宋王朝」與「金元異族侵略者」的武裝戰爭。因此,宋元的民間文學常反映「結義」的故事,如《大宋宣和遺事》及《三國志平話》;宋元以後,把結義內涵發揮得最徹底,甚至形成模式的,也是根據這兩書而衍化成的《三國演義》與《水滸傳》。

《三國演義》中,對義氣的體現,以關公為代表,作者曾借曹操之口稱讚關公:「真義士也,事主不忘本,乃王下之義士也!」(第二十五回)黃華節分析關公在《三國演義》裡所體現的義氣觀念,是一種「交友之道」,是屬於「人為關係的道德律」,其粗略的定義是「對得起朋友」。桃園結義的內容是:

萍水相逢的三個人,相談之下,意氣相投,抱負同一,便締結起親逾骨肉的兄弟之誼,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願同年同月同日死;……是真真正正的實行出來,後來還當真實踐結義的誓詞:「同心協力,救困扶危,上報國家,下安黎庶。」……﹝註35

這種結義的性質是莊嚴誠懇且富於人間關懷的理想。它雖然是一種「交友之道」,但所施的對象,卻又不限於朋友,而可推展擴充為完整的社會倫理,舉其顯著的特徵是:

光明磊落,慷慨大度,既富於互助意識,又豐於仁俠精神,濟弱扶傾,恤危救困,這是對泛泛者的奇行。……對朋友則親如手足,休戚相關,協力同心,禍福與共,肝膽相照,絕對忠誠,貴賤不相忘,生死不相負,急朋友之事,見色而不貪淫。……對社會群眾,則急公好義,行俠疏財,嫉惡鋤奸,獎忠掖孝,大之則安邦定國,小之則安撫良民…﹝註36

就這些特徵而言,《三國演義》所揭示的「義」的觀念,所涵容的意義與行為,極其廣泛,關公個人的表現,也都符合這些要求。

至於《水滸傳》,則把義氣的觀念約縮到以「對朋友」一項為重點,甚至為了弟兄間共同的利益,而會對社會民眾、國家朝廷採取欺壓及敵視。孫述宇先生論及《水滸傳》裡的義氣﹝註37,認為那只是同道中人的互相撐腰而已,水滸人物講義氣時,不問是非而只求顧全互相的情誼。結拜叫做「結義」,是因為這儀式把大家變成了「義兄弟」,而梁山英雄結義之風,乃是承接五代藩鎮「義兒軍」的傳統,彼此在出生入死的環境中締結「義」的關係,以求互相保護。因此,「義」的本質,乃指一種「忠誠」,是對待朋友乃至下人的節操。梁山泊重視「義」,主要目的在於團結互助,而結拜時強調的也是「朋輩間的忠誠」。並且,由「結義」而「聚義」,是把義兄弟們聚在一起做事:犯法不義的事。可以說《水滸傳》所遵行的義氣是一種「匪黨道德」,孫先生說:

亡命漢需要團結求生存,他們就結為兄弟,並從「義兄弟」一群中抽出「義」字,利用它與「正義」之意的聯想,作為團結的象徵。他們叫結拜為「結義」,叫合作危險勾當做「聚義」,他們要求互相忠誠對待,就稱之為「義氣」……同道還須有通財之義,好漢互助應有經濟的一面,他們催促通財,便美之為「仗義」。

由這些引述可知《水滸傳》中義氣的觀念及結義的行為,與《三國演義》在心理狀態上並不完全相同,或至少在事業的理想與關懷的層面,已變得陰暗狹隘了。因此,不能把《三國演義》與《水滸傳》所體現的「義氣」觀念,混為一談,而須把它們所代表的不同類型區分出來。

《說岳》中有關「結拜」的事件雖然層出不窮,但對結拜後朋輩間「義氣」相與的實況,並無突出的描繪。此書並不強調小集團互助互惠的「義氣」,反而重視的是:一切以國家民族的利益為重,個人與集團的生命及感情為次。結拜是以岳飛為兄長而唯命是從,但岳飛終身服膺的理想是「盡忠報國」,且身入軍籍,得高宗重用,他不僅抑制個人的私欲,也要兄弟們超越集團利害而忠於朝廷,即移「義」作「忠」。因此,岳飛與兄弟們自始即非「義氣相投」而已,更摻雜有「忠君愛國」的理想與「立功揚名」的觀念,甚至是以後二者為結拜的目的,如:

△  周侗死前曾暗示張顯、王貴、楊懷三人:「若要成名,須離不得鵬舉。」(第六回)

△  岳飛勸諸葛英等人說:「我想綠林生涯,終無了局。目今正在用人之際,何不歸降朝廷,共扶社稷?」(第三十四回)

△  岳飛對何元慶說:「賢臣擇主而仕,大丈夫正在立功之秋,請將軍同保宋室江山,迎還二聖,名垂竹帛也。」(第三十六回)

△  岳飛對楊再興說:「將軍若肯同扶宋室江山,願與將軍結為兄弟。」(第四十八回)

△  楊再興對羅延慶說:「我與岳元帥結為兄弟,蒙他十分義氣相待。兄弟何不棄邪歸正,投順宋朝,日後立功,決不失封侯之位也。」(第五十二回)

從這些話裡可以看出,兄弟們投奔或降順岳飛,並與之結拜,乃因他「是個忠臣」,且結拜後可依附在他部隊裡「共扶社稷、建功立名、封妻蔭子、榮宗耀祖、揚名後世」;岳飛收留他們結拜的條件則是:「歸降朝廷,同保宋室江山,迎回二聖」;則彼此的心意是很明顯的,岳飛是「為國求才」,這些兄弟們雖多是打家劫舍的草賊,或抗命僭逆的巨寇,只要他們本事高,武藝強,肯歸降反正,能為國命,岳飛便以「結拜」作保證,許諾他們洗心革面,重新作人的機會,並為他們爭取朝廷的諒解與封職,使他們轉移實力於抗敵禦侮。據此分析,則「結拜」一事,在《說岳》裡,只是一種接納的儀式,是岳飛藉以堅定那批「投誠待罪」的兄弟們的信心,以便有效利用他們的才能武藝於報國行動。

具體的說,這種性質的「義氣」是被涵蓋在「忠」的原則內,並受其指導的,不能獨立為一項操守,岳飛也不要求對「義氣」嚴格的實踐與遵從﹝註38;或者說,在「盡忠報國」這個光明無私的理念下,那種帶有恩怨內外的局限性操守,就微不足道而不必提倡了。簡化的說:兄弟們是仰慕岳飛的忠貞愛國、前程遠大;岳飛則看重兄弟們的本事高強,可堪造就;兄弟們為自己求出身之路,岳飛則為國家求有用之才,「結拜」乃是他們之間的默契與保證,彼此在「盡忠報國」的大理想前結合,而相對的降低朋輩間(不論是非的)忠誠互助的責成。因此,《說岳》並未渲染這種義氣在兄弟間的重要性,也不曾過度描寫兄弟義氣的表現﹝註39,只有在相關於「忠」的事件裡,才兼及「義」的可貴,「義」是「忠」的輔助,如第二十六回,岳飛被張邦昌冤陷,牛皋率領弟兄們前往圍城搭救,而高宗查明真象後免除岳飛的罪,並讚歎這批弟兄說:「真乃義士也。」高宗許以「義士」之名,乃因他們「不是存心反叛」。又第六十回,岳飛入獄後,張保化名去探監,有意促成岳飛越獄私逃,岳飛卻訓以:「若要我出去,須得朝廷聖旨」;張保激憤而撞牆自盡。岳飛反而說:「他今日一死,豈不是忠孝節義四字俱全了?」﹝註40這段話更可說明「義」必須配合「忠」以及其他德目,才能成立。尤有甚者,第六十三回,岳飛死後,牛皋與弟兄們起兵,要殺進臨安報仇,這原是符合義氣的,岳飛陰魂卻及時顯現,阻止兄弟們的行動,逼致余化龍、何元慶、牛皋等人懷忿自殺。作者以詩讚曰:

死生天賦忠貞性,不讓田橫五百人﹝註41

這些例子都在強調「義」與「忠」的依存關係:忠為主,義為從。岳飛生平只圖盡忠,平時雖也重視兄弟恩義,但必要時不惜犧牲義氣以成全忠名。若說《水滸傳》是標榜為義氣而不辨是非,則《說岳》便可說是為愚忠而不論情義了。

總而言之,岳飛平生行事,密切關聯於國家存亡的大計,故一切利害以國家為前提,也都回向國家為終局。這個大原則影響及於兄弟間的結拜,所體現的「義」的型態,也不同於《三國演義》與《水滸傳》。若說民間社會及傳統小說裡有關「結義」的行為與觀念,主要從《三國演義》裡關公的表現以及神格化後的關帝教門所發展出來的﹝註42,則《說岳》裡的結拜內涵必然有別於彼,因為明代以後的武聖廟裡兼祀關公與岳飛,兩人的地位與德範,應是不相上下:關公諡「壯謬」,岳飛諡「武穆」;關公封為「三界伏魔大帝」,岳飛封為「三界靖魔大帝」;武廟的對聯「精忠貫日月,義氣薄乾坤」,前者指岳飛,後者讚關公。這些異同的比較,關岳兩人各有其信徒,各行其道,關公為「義氣之神」,岳飛則是「精忠之雄」。因此,《說岳》裡雖有類似桃園結義的結拜事件,卻不必仿同於《三國演義》及關帝教門,而可就岳飛所體現的人格典範,把「精忠」之德貫注於「結拜」的形式裡,塑造成獨特的交友模式:即以「忠君愛國」為理想,以「朋輩義氣」為輔助;以簡單的「撮土為香,對天立誓」為儀式,但不記錄誓文內容,或甚至以毒誓及報復來強制兄弟們就範;並且,在完成私定的結拜名分後,隨即加上朝廷封賜的職銜,將兄弟轉成部屬,從此以後,敘事的重點即擺在同心協力、報國殺敵的情節,而擺脫兄弟相處的私情描繪。

第三節  丑角牛皋

上一節討論《說岳》所述岳飛部將,當依其來歷與性質作成分類,並就「正史確有其人」及「純屬虛構人物」兩部分,抽取十餘位分別探討,說明他們在《說岳》裡的地位與作用。他們分別代表岳飛生平幾個階段所招聚的伙伴。但他們都是武人,僅與一連串的戰爭情節密切相關,離開了戰爭,其性格便不明顯。《說岳》裡只有一個人物與岳飛同樣得到獨立的性格描繪:牛皋。此書的正派角色中,岳飛的「生」與牛皋的「丑」,在性格與造型方面,成為兩個極端的對比。

「丑」是戲曲的角色名稱,徐渭《南詞敘錄》云:「以墨粉塗面,其形甚醜,今省文為丑。」又《堅瓠集》云:「優伶有生、旦、淨、丑之名。樂記注謂:俳優雜戲,如獮猴之狀,乃知生,狌也;旦,狚也;淨,猙也;丑,狃也。」狃的意思是:押也,犬與人親熱也,即熟習而狎戲也。應用到小說中,則如傅述先說:「在小說的結構中,丑角最接近作者與讀者,也最能洞察情節的神秘運轉。」﹝註43丑角可說是作者與讀者共同創造、共同需要的人物,他以低俗而滑稽的形象取悅人們的官感,並把嚴肅的人生意念融化成親切的氣氛;他具有一種復活與再生的力量,可以沖淡現實的逼迫而暫時隱遁到餘裕的笑意裡;他能化腐朽為神奇,也能降高尚為粗俗。在一部以英雄傳奇為主的歷史小說裡,這種丑角的功用是:消融成敗的執著,平視生死的流轉,並作為人性的提示者,對小說中無處不有的戰爭,他並不狂熱的參與,亦非撒手不管,而只是以遊戲的心態來面對血腥與哀傷的場面。就《說岳》的牛皋而言,這種丑角至少被賦予三種性格特徵:嗜殺、福運、滑稽。它們都有深一層的涵意,且由於天命觀念的渲染,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切現象,都成為必然的,且超越人間道德與因果的雙重評價。他以配角的身分輔成岳飛的事業,同時也補償了岳飛的性格悲劇。他是《說岳》書中,從頭到尾都在場的人物,他的個性野蠻,參與感較不迫切,是唯一來去自如而不為道德與法律所束縛的人物。由於這分洒脫,他清楚的發現:所有看似熱鬧擾嚷的場面,原不過一連串的遊戲,只要順著本性做去,便沒有特別值得激動與固執的,他始終以逗笑的形象出現故事中,從容不迫的跳進跳出:得意時大酒大肉的快活,顧不得岳飛每餐吃豆腐與哭二帝;興來時打幾場莫名其妙的仗,不計較誰勝誰敗與影響如何;若是看不慣,便皇帝老子也罵下座來;偶爾被斥責,就嘀咕著出家當道士去了。保持著這分天真的心態,他才得以隨心所欲的遊戲人間,讓福星照臨。他是岳飛的另一個身影,是英雄潛在的欲望與本能。他監視全書結構情節的演變,看著善惡的消長,生死的輪迴,成敗的交替;看著一切都是有趣而虛妄,從個性裡流出源源不絕的笑意,沖淡生存競爭的緊張,讓讀者從悲劇的情感解脫,而轉由蒼涼的觀照中,解悟人生的真相。

這裡先來探討從《宋史》本傳到《說岳》的書寫過程中,牛皋形象的轉變。《宋史列傳》卷一二七云:牛皋字伯遠,汝州魯山人,初為「射士」;金人入侵,皋聚眾與戰,屢勝。後得翟興、杜充、上官等人保舉,官至「蔡唐州信陽軍鎮撫使」兼「知蔡州」。紹興三年十二月,改隸岳飛軍。曾受命斬王嵩,復隨州;破李成,復襄陽;淮西之役,皋於蘆州遙謂金將曰:「牛皋在此,爾輩胡為見犯?」眾皆愕然,不戰而潰,從平洞庭湖寇,皋投水擒楊么,金人渝盟,飛命皋出師戰汴許間,以功最,累遷高職。紹興十七年上巳日,都統制田師中大會諸將,皋遇毒亟歸,語所親曰:「皋年六十,官至侍從,幸不啻足,所恨南江通和,不以馬革裹屍,顧死牖下耳。」明日卒。或言秦檜使師中毒皋云。理宗景定二年追封「輔文侯」。

據《宋史》所載,牛皋是個真實人物,其生平除了勇謀膽識為人景仰外,並無其他特徵可引起小說家的注意,何況,《宋史》未曾顯示任何使他成為丑角的性格。也許因為他功高被害的悲劇,與岳飛「莫須有」的罪名,同樣令人憾恨,故而戲曲小說企圖以英雄傳奇的手法,為他們作辨冤的補償。《精忠記》於岳飛的部將,只提及王貴、牛皋;可知在明代,牛皋在岳飛故事裡,已佔有相當的地位。《如是觀》也只談到王貴、牛皋二人,且牛皋的角色已指名為「丑」,第十八齣,牛皋奉命把守朱仙鎮,捉住奸細田思忠,揭發秦檜通敵的陰謀。此時,他的形象便是粗豪暴躁、好戰嗜殺的。這兩本明代傳奇顯示牛皋在岳家部將的代表性,其造型也全然脫離正史而改頭換面;但並未敘述他的出身與個人事實。直到明末清初的《續精忠》及《奪秋魁》,在這方面才有較多的發揮。《奪秋魁》裡,牛皋的角色是「淨」,而「淨」的性質與「丑」相似,都是塗灰抹土,插科打諢。此劇說明他原是綠林出身,投靠岳飛後,曾為籌措旅費而打劫行人;又激惱岳飛打死梁王柴貴,而致岳飛入獄,他流落為丐,為崔蓮姑收留。後來冤獄平反,他隨岳飛往剿洞庭湖寇楊么,成功回朝,封職完婚。劇中概括他的性格特徵是:「有恩必報,有德不忘」(第十七齣)、「粗直無偽,正是英雄之本色」(第二十二齣),又說話衝撞、行為魯莽、好酒貪杯等。至於《續精忠》所述雖是岳飛死後,第二代英雄復仇衛國的故事,但牛皋在劇中卻佔有特殊地位。第三齣說他是「山東兗州府東河縣人」,幼年無賴,落魄江湖,於亂草崗聚眾劫掠,後與岳飛結拜,隨征二十餘人,建立許多大功。岳飛冤死,他棄職歸家,不顧妻兒,只想為岳飛報仇,卻抱病汝州,被抱朴子勸說出家學道。兀朮入侵,朝廷降旨訪求岳飛舊部起用,牛皋不肯應詔,佔據嶺南做「草頭皇帝」,但得岳飛陰靈托夢,責以君臣大義,牛皋驚恐,乃與岳雷兄弟歸順朝廷,率兵勤王,擊退金兵,問罪秦檜,而秦熹又聚兵謀反,自立為紹興王,朝廷仍遣牛皋等往剿,卻被他的兒子牛通打敗。後來牛通知道自己的身世,父子相認,設計破賊,回朝完聚。此劇中,牛皋所表現的性格是忠誠、暴烈、單純、無畏,且隱含一般悲憤之氣,使他的形象顯得比較嚴肅。他的角色是「外」,即「老生」,似乎不能顯現他傳統的丑角特徵;但在第二代英雄裡扮演丑角的,卻是他的兒子牛通,可說是父子相傳的性格。

比較而言,《續精忠》與《奪秋魁》所寫牛皋的身世與事蹟,多屬民間傳說,但他作為丑角的特質,卻在這二本傳奇裡才豐富而確定,使後來《說岳》演述牛皋的故事時,有所沿承、發揮而終於定型。《說岳》對牛皋的塑造與刻劃,可能也參考了其他小說裡的丑角,如張飛、李逵、程咬金、焦贊等人的性格特徵,而予以類型化,但對於他個人的重要事蹟與精神面貌,仍是奠基於上述幾本明清傳奇,又加上作者的創意而增潤的。由於小說能容納較多的情節與文字。因此,《說岳》對牛皋的刻劃,最為細膩詳盡,可說他的丑角造型,在此書才充分完成。以下即細論之:

先就牛皋與岳飛的關係而言,他倆在角色上既是鮮明的對比,在性格上更是微妙的互補。《宋史》的牛皋是個鐵錚錚的愛國英雄,卻死於奸臣毒手,一腔忠義化作萬古沈冤,小說作者把他改造成李逵之流的草莽好漢,雖忠於岳飛,卻無視於朝廷,極盡謾罵與嘲諷。如果作者對南北宋間的人物與史事有所批判,則其任務便大部分付託於牛皋身上。雖則正史中牛皋之死,乃因他曾為岳飛部將,而連帶的受秦檜迫害,但《說岳》不便讓岳飛本人對這些奸賊提出抗議,因為岳飛畢竟是個民族偶像,是後世的典範,即使受了極大的冤屈,也必須維持逆來順受,沈默知命的儒將風度。《說岳》只能許以死後的神格加封,使他在天命與因果裡報復秦檜及其黨羽。至於牛皋,則是隸屬於岳飛,連坐受害者,其個人榮辱都依附於岳飛的功過,他只是英雄整體的延伸,可施予改造而不影響岳飛人格的完美與崇高。因此,《說岳》作者把他從正史抽出,而沿承前代戲曲的丑角形象,加以變型發揮,塑造有獨特個性的牛皋:他以冷眼旁觀、從容自主的姿態,不再拘牽於「忠君」、「自制」而容忍非理的陷害;他以超然的地位過著適性的生活,敢於對人間的是非發出正面的批判;他完全解除榮辱的枷鎖,而以天賦的福運自衛,並扶持正義;他從率直的角度傾洩岳家軍因道德體面而強忍的怨怒;最後,他更渲洩了所有人類在社會禁制下的非理性衝動。就所謂小說中的現實而言,他是以復仇雪恥的方式,為已死的英雄討回等量的公道。這些正是作者與讀者共同夢想的結局,他不僅代表人類對於正義制裁的渴求,也完成他在正史裡馬革裹尸的欲望。﹝註44夏志清總論戰爭小說中丑角的特色是:

在這些陪從的英雄中,最可愛的是綠林出身的滑稽英雄:粗魯、耿直、而且極為浮躁。雖然他常以丑角的姿態出現,他渲洩了對一位忘恩負義的皇帝的不滿、反叛的情緒……那目無政府,叛逆性的英雄,常因說書的小說家怕政府的檢查和逼害,而必須故意用滑稽的手法來處理……只要主要的英雄宣誓對皇室完全盡忠,那滑稽英雄對皇帝和政府直言不諱的批評,就比較不會惹禍……。﹝註45

這種丑角英雄在小說中有其特殊作用,不僅要使讀者發笑,且要達成兩種任務:一是以野蠻的方式伸張正義,對抗昏君與奸臣,使天下人心獲得平衡的補償;二是以表面的滑稽來隱藏背後的不滿。這樣的角色必然是小說作者所塑造最曲折跳脫的人物形象;其藝術成就也可能最高,因為他多半是憑著想像而按情節需要,虛構而成的;較諸主要英雄,他所能根據的歷史材料甚少,或甚至沒有。但幾乎所有戲曲與小說中都少不得這種丑角,他滑稽的本能與天賦的機智,常在若不經意的行為裡揭發了某些預告與啟示。

再來談到《說岳》的牛皋所體現的丑角特徵:

一、嗜 

牛皋在《說岳》出場是第六回:「亂草崗牛皋翦徑」。作者描述他的相貌是:「面如黑漆、身軀長大,頭帶一頂鑌鐵盔,身上穿著一副鑌鐵鎖子連環甲,內襯一件皂羅袍,緊束著,騎著一匹烏騅馬,手提著兩條四楞鑌鐵。」他的形象特色是「黑」,在平劇圖譜裡,黑臉代表忠義、勇猛、粗魯、坦率,譬如李逵與張飛。而牛皋本是上界趙公明座下黑虎轉世﹝註46,落了人形也還是本色黑皮。岳飛早期伙伴四人,各有一種顏色為表徵:湯懷的白、王貴的紅、張顯的綠、牛皋的黑。﹝註47這些顏色可附會於五行的內容,亦可隱喻其人格性向:如牛皋的黑屬水,而兀朮的赤屬火,依五行相剋的原理,朱皋終於剋死兀朮。其次,牛皋服裝的主要質料是「鑌鐵」﹝註48,其全副按掛若拿去典賣,必夠供給短期生活所需與備辦進見周侗的禮物,但他卻穿著它來搶劫路人,這只能說他對強盜生涯有著特殊的興趣,也許是他最適配的職業﹝註49,正如他是黑虎轉世,是天生的掠食者,而掠食者是不容許獵物反撲的,因此,當他行劫而被岳飛打敗時,羞憤得要自殺。就動物的本性而言,被獵物打倒,不僅是出醜而已,更是本能的挫折,因為他的活命條件,完全寄託在銳利的爪牙與狩獵的本事上,他必須不斷的殺伐掠食,「嗜殺」於是成為他最深沈的天性,更可怕的是,黑虎轉為人身後,嗜殺的動機由謀生而變成娛樂,這便註定他所適合的生存環境,不是綠林,便是戰場;前者是犯法的,後者則是榮譽的。牛皋平生出入這兩種生涯,其關鍵都在岳飛。

前引明清傳奇,多把牛皋與王貴並提,作為岳飛部將的代表;《說岳》也特意安排在牛皋與王貴配對,共同表現嗜殺的習性,如第八回,兩人不聽岳飛的調度,爭著追殺強盜,最後又放火把尸首連破廟一起燒毀,因此,兄弟們都說牛皋「殺人放火,是道地的本領」。第十四回,王、牛二人又搶著殺賊,一個說:「等我先上去吃兩帖補藥,補補精神!」另一個說:「等我先上去燥燥脾胃!」於是兩人爭相上陣,一個狠似玄壇再世,一個猛如關帝臨凡,殺得發瘋。第三十九回,岳飛命他倆去番營各搶一口豬、羊祭帥旗,他兩卻抓番兵充當祭品。從這些情節看,牛皋並未賦有對人命的惻隱之心,因為他是黑虎,對獵物憐憫只會削弱實力而危及自身。何況,在戰場上面對敵人時,這種嗜殺的本能是被鼓勵的。

由丑角所現的嗜殺,幾百年來為中國讀者接受,並視為當然,不但不以血腥的描述為可怖,甚至大呼痛快,這種心理反應,必有其人性根據,或許可擴大且普遍為所有人類潛存的動物性本能,及狩獵時代遺留的生活經驗,若用生物行為學,可名為「攻擊衝動」,這種衝動是從早期祖先遺傳而來,帶有強烈的侵略性;祖先們可以藉由狩獵來發洩這種衝動,但隨著族群相處的經驗所產生的契約與禁制,使人們喪失了這種衝動的權力;即是說,隨著文明的發展演進,制定了道德與法律的約束,把這衝動轉化或壓抑下來,以保障強者與弱者間的相安共處,但這衝動並未完全消失,往往會突破障礙與禁制而潰決為殘酷的攻擊行為,尤其在未受教育的粗人身上,或在約束力較弱的地區與時期內,它總是發洩得更徹底﹝註50,就小說的丑角而言,它表現為嗜殺的習性,這習性若遭到抑制,常使他們變得易怒、與神經衰弱,且對任何事提不起興趣。正如《說岳》第十四回,王貴說:

……只因我那日在教場中不曾殺得一個人,故此生出病來……,如今太行山強盜去搶掠京城,必然人多在那裡……,我和你隨後趕去……殺他一個痛快,只當是我病後吃一帖補藥,自然全好了。

攻擊衝動只能藉攻擊行為來發洩。王貴與牛皋較少教育的感化以及理性的自制,就變得嗜殺成性,他們殺人不須動機,且見獵心喜,不肯罷休;又久不殺人,便覺生活乏味。因此,「殺」不僅是嗜好,也是生存條件。也許可用下面的話來註解:

大部分被今日責為邪惡與致命的罪行,在原始人看來只是與自然傾向相符合的,它只是一種純粹的適應,而且毫無害處。﹝註51

牛皋既是黑虎轉世,其心性亦可比擬於原始人,則這種嗜殺的習性與行為,並不構成邪惡或罪行,他順性而為,且投身軍旅,「嗜殺」只可說是他的特徵,未必有害於社會與人性。何況,他在小說裡免於(法律與良心)制裁的快意砍殺,也令讀者暗地喝采,而替代的宣洩了久被壓抑的攻擊衝動。

但是,牛皋的嗜殺並非停留在野蠻階段,他接受岳飛的教化後,嗜殺的習性與對象有了合理的改進,身為潛在的黑虎,他雖披著人形,靈魂卻屬於畜牲。因此,他享有殺人的快感以及免於懲罰的自尊,在沒有遇到岳飛之前,他獨來獨往,不惜攻擊無辜的同胞以奪取生活物質,這在動物的族群禁忌裡是不被允許的,但他似乎無法辨認自己是否與人類同族(他殺人說是「取你的狗命」,又曾把人當作豬羊來祭旗),起初他只知自己比別人強,而攻擊掠奪的行為是有利的。直到第六回,他被岳飛打敗,自殺不成而被收留後,開始學習武藝、文字及做人的道理,逐漸歸化到人類的文明社會裡:一則疏導了嗜殺的習性並規定其攻擊的時機與範圍;一則學得辨別善與惡、朋友與敵人的基本常識。這是個「人文化」的轉機,從此,他的身命有所歸屬,意志有所定向,往昔因為焦慮與衝動而任意攻擊他人的情況也解除了,他有許多凶悍的鄰居(盜賊與金兵)讓他發洩攻擊衝動,而只有少數值得信賴的朋友使他去愛;他的道德責任不會負擔過重,也不致於在突發的怒氣下,用尖銳的武器攻擊同伴。這種局面確定後,牛皋對於入侵的金兵以及叛逆的盜匪,仍是殘酷嗜殺的;但對於兄弟與下屬卻是忠誠而懇切的,如第三十九回,高寵挑華車而遭輾死,牛皋獨踹金營,奪回尸首,且「大哭不止,連暈幾次」,他終於從內心體會到集團互賴的深情,他已逐漸剝落獸性而充實著人性,其嗜殺也由盲目的發洩而變成有選擇的敵對,並反顯出對同體的關愛,可以說,「嗜殺」的特徵在這過程裡,慢慢消去凶性而趨向「替天行道」的意義了。

其次,由嗜殺衍生的,還有「嗜酒」的習性,酒對於牛皋這樣的丑角,原是麻醉人性,引發獸性的,兼亦表現對人間嚴肅與清明的嘲諷。丑角依附於正義凜然的英雄,意識上不免有所顧忌與抑制,為了暫時免除這種不適性的自我壓抑,丑角常會飲下大量的酒精,以酒醉為藉口,放膽從事非理性的勾當。嗜殺與嗜酒在本質上是相通的;上陣則嗜殺,閑居則嗜酒;否則丑角無法在文明社會裡生存;而即使是借酒殺人,丑角亦有較多不受責難的自由,他享有道德豁免權。多數時候,喝酒上陣,砍人頭、剖人心,能使豪興轉強,快感加倍,且免除血腥的作嘔。主要英雄雖亦能喝善飲,但不至於醉,為全力應付嚴肅的事業,他不敢放縱自己於這種享樂。﹝註52丑角則貪杯好飲,必醉方休,且常因酒誤事。《說岳》有多處提到牛皋的嗜酒:第八回云:「只有牛皋獨自拿個大碗,將那酒不住的吃」;第九回云:「只剩牛皋一個,獨拿著大碗,尚吃個不住」;第二十八回、三十二回,他領兵出征,每到一個地方,便要縣官拿酒來喝。牛皋嗜酒的理由是:「喝了十分酒,方有十分氣力」(第三十二回)。而他的許多事業戰功,確多是酒後作出的,如第二十八回,酒後行船巡湖,被湖寇俘獲,卻意外的救得岳飛性命;第三十二回,醉後出陣,把穢物嘔在番將腹上而殺敵致勝;第三十九回,隻身到金營下戰書,大醉而歸;最妙的是第五十回,他因為想擅飲秦檜夫妻下毒的三百罐御酒,而識破毒計,挽救全營戰士的性命。總括的說,牛皋的嗜酒,非但不誤事,反而是成事的條件,因此,岳飛不曾禁他喝酒。﹝註53《宋史‧牛皋傳》說他是被田師中的藥酒毒死;《說岳》卻讓他識破秦檜的毒酒。這是作者故意翻案。

二、福 

戲曲小說中的丑角,多半於心智或外貌有所缺陷,如愚魯、醜陋之類;但作者為了充分發揮丑角在作品中的功能,常給予適當的補償,最普遍的是:福運。其具體表現為「逢凶化吉」、「化險為夷」的神秘機轉,以及無疾而終的長命壽考。最顯著的例子為《說唐全傳》的程咬金,終身順性而行,有驚無險,活到一百廿歲才笑死。《說岳》的牛皋也是這類福將,跟隨岳飛轉戰各地的廿餘年,有許多非關人力的奇蹟,使他能「不須計較與安排,領取而今現在」的完成大部分功業;並且岳飛下獄冤死,諸將喪亡殆盡後,他還挨到領導第二代英雄繼起作戰的老耄年紀,才笑死在兀朮的身上。這類丑角往往是天命的寵兒,不必祈福禳災即得福壽。他們比較缺乏抗衡天命的叛逆意識,甚至人為的意志亦不發達,這使他們總能在服從本能的渾然狀態下,從容自在的歸依命運的指引;他沒有天人的衝突,始終保持渾厚的赤子之性,不思善不思惡,過去的很少掛懷,未來的懶得操心;唯一他曉得的只是享受當前的快話,而沒有「茫茫前路,不知何所底上」的憂患情懷。這種安於現狀而甚少野心的人物,上天似乎樂於給他較多的方便,讓他幸運的遊戲於人世間。同時,由於較少受文明的污染,他的形象與言行裡保留許多造物原始的粗,類似野生動物的品質:堅韌、自由、狂野,以及日月風雨的滋潤;所謂「福運」,應即是這種來去自如,獨與天地同呼吸的生命特徵;但對文明人而言,福運被視為上天行使於某些人物身上的奇蹟與優惠。若就傳統小說裡的主要英雄與丑角比較,前者由於須具備超群傑出的智慧與才幹,而導致精明傷和氣,孤傲少生機,易遭天妒人忌的挫折,他的悲劇往往源自「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的長期磨難;後者則由於質樸無文而被人們忽視,反而減少前進的阻力,雖然他並不能獨自完成重大的事業,卻圓滑的閃過了英雄的某些難關,而迂迴的彌補了英雄的缺憾。他的福運乃由於先天才智的匱乏而得到的補償,因此,福運便成為丑角生存的重要條件。就牛皋而言,他本是黑虎轉世,先天與後天兩種因素的摻雜,使他雖不執著於人情世故,卻也不能完全清淨免俗。第五十回,他因為打破三百罐御酒而被岳飛驅逐出營,隨鮑方老祖到碧雲山出家學道,老祖要他戒酒、除葷、忘情;他受不住山中冷清而到處閒蕩,殺牛而食,犯戒背道,於是被老祖又逐回岳營幹功名。這說明牛皋在《說岳》的特殊地位,一則資質不足而須仰賴福運,二則仙緣未到,不得撒手人寰。他的福運並無神秘的意義,只能看作一種補償,一種以禽獸之質介入人文世界的保護網,同時也成為輔助岳飛成事的必要條件。福運既是他的保障,也是特權。在《說岳》裡,他是一員福將,從頭到尾都是福星高照,逢凶化吉,歷險不傷。從較高的意境上說,他的轉世下凡是替整個故事做「畢竟成空」、「英雄何在」的見證,他不像岳飛、兀朮、秦檜等人,隨其天命與因果而落劫,卻又惹出許多額外功過,以致死後還要受審判。他單純的從黑虎降生為人,胡鬧一場而死,死後「仍著趙公明收回」;劈空而來,破空而去,乾淨俐落,於本來面目無增無減,亦無滯無礙。在福運的護持下,他的人生可說是白走一道,遊戲招搖而已。他以配角的身分作為主要英雄的背影,並無獨立的意義,若英雄面臨難關,丑角便能具備各種福運,以彌補英雄因為道德修養而忍受的迫害與自制。可以說,他便是福運的化身,他所支持歸附的團體,也就是天命所歸;他個人的武藝才能也許對岳飛的功業無多用處,但他所攜帶的福運卻庇佑了岳家軍的功名成就。岳飛也深知這個利害,便由他掛先鋒印,出使危險任務;如第三十回。征剿鄱陽湖水寇,湯懷云:「大哥常說,他(牛皋)大難不死,是員福將,故此每教他充頭陣。」這是大家都承認的,福運既屬天賦,便自有威風,不是他人可得爭執。牛皋便憑這分天賦來顯示他的重要性,並給與夥伴們一股永遠的生機與信賴。第三十二回,他帶酒上陣,因為嘔吐而意外的殺死金將,旁人看了說:「他倒是一員福將,吃得大醉,反打敗十萬番兵。」﹝註54類似這種僥倖,是其他英雄們不敢仰賴的,卻再三的出現於牛皋的事蹟裡,不得不委之於福運。尤有甚者,第三十三回,他出恭時,都可意外的捉獲金營奸細。這也許渲染得過分,但作者刻意造成這種福星高照、無往不利的印象,使讀者為這樣的人物鼓掌。牛皋除了毛躁的勇氣外,渾身都是致命的破綻,但福運為他編織了一襲天衣,護住命根;又隨時有修道人出面為他指點迷津,或者勇士趕來解危教困:如第二十九回的花普芳,第三十八回的高寵,第五十回的鮑方老祖,第七十七回的楊繼周等人,他們是牛皋的福運感召而來的。並且,這福運也經由牛皋而惠及其他兄弟們:如第三十二回,因為金節強將妻妹許配給牛皋,而使岳飛革去「臨陣招親」的禁令,成就了後來幾件搶親姻緣;第五十回,牛皋意外識破秦檜的毒酒,而挽救全營軍土的性命﹝註55;第五十一回,鮑方老祖贈寶給牛皋,破解楊么的火牛陣,並兩次解救岳飛與牛通的傷病;最有意義的是:岳飛慘死後,諸將雲散,獨有牛皋未死,而活到領導年輕一代的英雄抗金,且為恢復岳家應有的榮譽說項。他憑著福運裡的「長壽」,繼續岳飛未完的使命,在最後的殘局中,與兀朮同歸於盡,延長南宋偏安的國祚,當時岳家軍中年輕一代的將領出陣交鋒時,總認為:「只消牛老將軍壓陣,萬無一失。」(第七十六回)牛皋一生的福運,的確免除了岳家軍的後顧之憂,且總能在平凡的生活裡創造奇蹟,維持人間一股長春的生機。

三、滑 

「丑」在戲曲腳色有兩個主要特徵:扮相是搽灰土,其形醜陋;表演則插科打諢,其狀滑稽。關於造形的醜陋,上一節已經分析過,由於前世遺留的「黑虎」形質使牛皋的相貌黑粗,令人覺得武勇可怖,與嗜殺的習性相連;另形狀的滑稽,則是本節要探討的。《說岳》對牛皋的滑稽言行,有出色的描繪。由於是黑虎轉世,保持人獸之間的活潑洒脫,對人世的道德與功業,既不熱衷參與,亦非全然忘懷,只看作酒足飯飽後的事,他最迫切的需要是:到處有美酒美食供他醉飽;一群忠誠可敬的兄弟與他作伴,一些昏君奸臣給他辱罵,一批盜賊任他砍殺,這便夠了,在岳家軍中,這些條件都具備,因此,牛皋得其所哉。當主要英雄與歹人憂心勞形、患得患失的為道德名利互爭長短時,牛皋卻無思無慮,笑口常開。「笑」是丑角的本色,是心靈的餘裕所放射的新鮮開敞的空氣。他所表現的散誕不經的言行,在嚴肅緊張的衝突與戰爭場面裡,便顯得滑稽、不調和,令讀者感到親切與荒謬。他沒有對理想的持久熱誠,也不堅持人為的抽象理念(如忠孝節義之類),不守規矩法度,不顧習俗世故,只憑至性真情的自然流露,且不避諱「酒食」與「殺人」的嗜好,他儼然是個自得其樂的土霸王。這種對於禮教規矩的叛逆性與天生的快樂主義,使讀者暗中喝采,羨慕他的敢於公然自由,以及沒有原則的彈性人格。第五十回,他被岳飛逐出軍營,在碧雲山遇到鮑方老祖,便想:「我與大哥立下許多功勞,昏君反要將藥酒來害我們,不如在此出家,無拘無束也罷了。」正是這種敢作敢為、隨遇而安的性格,使他保持永遠的新鮮爽朗,以及無限生機。對他而言,所謂精神、思想、理念,都是虛幻不實,也懶得去培養、關注,更不會以身殉之;唯一他能感受到生命存在的,是直接訴諸官能的滿足與感情的需求,也就是活生生的現實問題。這種只求保命與快活的人生態度,便是他滑稽言行的根源。第二十回,牛皋與兄弟們準備去打劫,岳飛出面勸阻,牛皋說:「只為飢寒二字難忍。」岳飛乃與他們劃地絕交,牛皋等人也不留戀,只說:「也顧不得這許多,且圖目下,再作道理。」這說明牛皋順俗情的生活觀念:沒有前程的預期,活在流動冒險的生涯裡,不勉強自己放棄當前的享樂而堅持長期的修養。但在《說岳》裡,他卻比岳飛更吸引讀者,因為他洒脫中帶有三分譏諷。由於缺乏慎謀遠慮的能耐,而使其遭遇與回應,充滿了刺激,他對付外界的挑戰時,表現出大量的滑稽與奇絕,能使讀者耳目一新。他似乎自願成為可笑的人物,以不斷更新的丑角姿態來重現人類的野性與童真。最顯著的例子是那毫無節制的胃口:他總是讓自己「吃得撐不住了」,才肯罷休,他把自己完全開放給美酒美食之類的官能滿足,而絕不效法岳飛的每天吃素以感念二帝(第二十四回),或愛吃豆腐以不忘出身(第三十二回);他有酒先嚐而不論尊卑(第五十回),有食盡吃而不顧他人(第十一回),更絕的是他儘管暴飲暴食,卻不致如王貴的傷脾染病(第十三回);如此優異的消化系統使他充滿活力,並蘊育出朗暢的個性,對他而言,這便是幸福的根源,他給讀者的印象是:一付可信賴的胃腸,終日打呃到處閒走,遊戲人世如掌心的飯碗與酒壺。

丑角的滑稽表現,即所謂「插科打諢」,對小說主題也許沒有正面的作用,卻能透過隱含的情致而曲折的闡釋與批評,使主題更深化、活化;表面上,它似乎只作陪襯與消遣而已。李漁《閒情偶寄》詞曲部云:

插科打諢,填詞之末技也。然欲雅俗同歡,智愚共賞,則當在此處留神。文字佳、情節佳,而科諢不佳,非特俗人怕看,即雅人韻士,亦有瞌睡之時……科諢乃看戲人之參湯也,養精益神,使人不倦。

又「科諢之設,只在發笑」;「科諢之妙,在於近俗」。在一本教忠教孝的小說裡,科諢的安插得當,能增加其可讀性與趣味性。所謂「雅俗同歡、智愚共賞」,即在於科諢的效果乃撤除知識程度的隔閡,而挖掘人事共通的經驗,這種形式是淺俗的,直接打動人們的情緒,抒解人們的神經。發笑的原因則由於丑角所表現的不對稱、不規矩、不合理等醜中之美,這種美,不會引起厭惡與逃避;這樣的笑,是源於同情與諒解。但它與高雅正直的幽默,亦不相似,它是近俗的,是如諺語民謠般的平白流利,能普入每個人原始粗糙的情懷,喚起親切的回響。雖近俗而真誠,不做作不勉強;它並不掩飾世間的醜陋與情欲,而以寬容的心情去看待。

且看牛皋如何滑稽:第九回,兄弟們喝酒行令,以「英雄典故」為題,別人說的都是如關雲長單刀赴會、劉季子醉後斬蛇、霸王鴻門宴之類文雅的辭令,只有牛皋說:「我不曉得這些古董,只是我吃了幾碗,不縐眉頭,就算我是個英雄吧!」正因為他缺乏歷史知識,也不會迂迴的想像,所以能跳出制約性的格套,一切取諸己、還諸身,形成一個圓滿自足的輪迴,他的滑稽在於與別人不協調,卻能別開生面,隨時更新,給人驚喜之感。第十回他酒後私行,竟向楊再興與羅延慶挑戰,要「搶了狀元來送大哥」,他既不自量力,且無視於武考的法定程序,只是任性而為,都無顧忌,結果是被人取笑作樂,反要岳飛來搭救。他在正規的戰陣上雖是常敗將軍,卻不會嫉妒爭功,「好勝」乃性格使然,但不致於逞強枉死;這種富於伸縮性的姿態,流露出滑稽的坦率,第三十回,他請先鋒印,領兵到康郎山與余化龍對陣,被敗落逃,其部卒發箭逼退追兵,牛皋竟說:「妙啊,倘然我老爺下次弄了敗仗,你們照舊就是了。」惹得軍士們哭笑不得。嚴格說,他的本事平常,但行動魯莽,總是給自己惹上危險與麻煩,但憑其天賦的福運,且深得將士敬心,他才能逢凶化吉,只留下許多笑料。他的蠻橫淘氣,使他敢於玩忽國法、頂撞軍法,而同伴們多庇護他免受制裁,而更養成他自以為是的作風。第三十七回,岳飛官拜大元帥,掛出軍榜,共十四條斬罪,其中「笑語喧嘩」與「酗酒入營」二項,犯著牛皋的毛病,他不服氣,故意以身試法:「看他怎樣斬我」;岳飛明知牛皋有意為難,便找個差事把他調開了,這種不識好歹的霸氣,也是滑稽的根源。他對所有法律教條都不信任,只講究人情義氣,教人啼笑皆非,沒奈他何。第四十二回,岳雲犯法當斬,牛皋出面保釋,准他出陣克敵,暗裡卻教岳雲:「若得勝了不必說,倘若輸了,你竟打出番營,逃回家去見太太,自然無事。」他的言行總是這樣潑辣狂妄,違背常理,卻讓人覺得他是赤誠無辜的。他的荒唐滑稽,應被欣賞,而非斥責,因為他沒有惡意,只是不服從教化,不能受拘束,有時他受委屈或被欺瞞,便與人嘔氣,而表現出赤子的心態,醜陋粗壯的成年人卻有著兒童式的言行,確是不協調的。如第十三回,岳飛槍挑小梁王後逃離武場,軍馬在後面追趕,牛皋提議說:「殺回京城,奪了帝位」,岳飛痛斥他這種叛逆的言語,他氣忿的說:「就不閉口,等他們兵馬趕來時,手也不要動,伸長了頸脖子,等他砍了就是。」牛皋對事情的反應是直接而激烈的,只知當下,不計後果,並且,憑其血氣之勇,對外來的侵害,總是徹底反擊的。因此,他對岳飛的多所顧慮與百般忍耐,極為不滿。而他的嘔氣,亦非全然無理,只是情態可掬。第三十一回,岳飛綑打楊虎,使用苦肉計,要他混入鄱陽湖為內間。牛皋不知實情,卻急於出面保釋,減輕杖責。後來破賊而真相大白,牛皋便嘔氣說:「這樣的事,也不通知我一聲,只拿我做獃子,下回打死,我也不管你閒事了。」由於被瞞騙而氣忿,他又把個人的霉運,歸咎給楊虎說:「我以前每次出兵,俱打勝仗,自被他的賊元帥花普芳在水中淹了這一遭,出門就打敗仗。」這種沒根據的聯想,只有牛皋的霸氣才說得出,令人竊笑。

此外,他也有一股膽大心細的氣質,在《說岳》裡雖只表現一、二次,卻是描述其滑稽特徵最成功的地方。第三十八回:「下戰書福將進金營」,岳飛要派人到兀朮營中下書約戰,牛皋說:「除了我,再沒人敢去的。」眾兄弟於是含淚為他送行,囑咐他言行謹慎,免得觸怒對方,牛皋說:「教的言語不會說,有錢難買自主張。大丈夫隨機應變,著什麼忙?」換了文官打扮,獨往金營,果然伶牙利齒,說得兀朮以平輩禮節招待,臨行還酒飯款待,吃得牛皋大醉而歸,這段情節與對話的描述,寫活了牛皋的機智與滑稽:一身文士服飾、一臉莊嚴神色,一席得體辭令,把這段冒險任務做得不卑不亢,有如出門訪友,行禮如儀,最後是盡歡而散。在這個事件的過程裡的牛皋,除了滑稽醜陋依然如昔,竟找不出其他魯莽、毛躁、任性等氣質。

最後還要談到丑角牛皋在《說岳》的特殊作用。即上述三個特徵對整部小說的主題、情節及人物的決定性意義,包括作者對傳統人事的嘲諷、對岳飛受冤致死的不平。「嗜殺」是對文明與罪惡的攻訐;「福運」是免於無理迫害的特權;「滑稽」則掩飾了某些反動的言論。這三個特徵使牛皋與岳飛的人格典型成對此,而又諧和的映照。在《說岳》裡,岳飛是做為忠臣孝子型的儒家英雄,渾身的「自負與自縛,」常犧牲個人的才智與國家的遠景,只為成全他的道德要求,這使他到處受牽制而忍氣吞聲,甚至以死表白。「以身殉名」在儒家是被許可的﹝註56,人們甯可崇拜一個死得冤枉而清白的忠藎之臣,也不要那種為求成功立業而茍活的抗命之將。岳飛自從被母親刺下「盡忠報國」四字,及受高宗御賜「精忠旗」後,便注定殉名死忠的命運。第五十九回,奉詔班師時說:「一生只圖盡忠,既是朝廷聖旨,那管他奸臣弄權?」第六十回又說:「此乃朝廷旨意,你怎敢囉,陷我不忠之名?罷罷,不如自刎了以表我之心吧。」這種種冤屈、死難、忍辱,都為了成就個人的「一世忠名」,甚至可對「滅強虜、迎二帝」的家國大業,置於不顧;而對於「害忠良、通敵國」的險惡奸臣,也只能說:「且在冥冥之中,看他受用到幾時。」這些消極的心態,使岳飛成為愚忠的典型。

至於牛皋,則除掉官能享受與情緒需要之類的現實問題,便幾乎沒有任何支持他活著或殉身的所謂「理想」,甚至最基本的是非判斷與原則,他亦缺乏。他是順從本能而獨立的存在,週遭的人群與事物,都於他無恆久的意義;他參與抗金救國,服從岳飛領導,並非為著個人抱負的實踐,只是遊戲而已。同樣的,他也殺人劫財,落草為寇,也不必為政治因素而與朝廷為敵。事實上,他所做任何事,都不需正當理由,但隨興所至,來去自如,建設與破壞等值,無可論定其功過。徽宗與兀朮,岳飛與秦檜等人物的天命相剋、因果報應,這段複雜的關係,本與牛皋無涉,但他似乎被派定為監察者或見證人,而須耐煩的旁觀他們之間的爭執、迫害與受苦,卻沒有插手餘地;一切事件按照預定的次序發生並進行,他無法扭轉或中止。但後來因為岳飛死了,而兀朮尚未降伏,只得由牛皋暫時撐持局面,等待第二代英雄繼起,完成後半段的事業。《說岳》結場詩云:「因將武穆終身恨,一半牛皋奏大功。」這應是附帶的成就,夏志清認為:戰爭小說裡的朝廷,都是昏君與奸臣,他們共謀佈置一個陷阱,誘使忠貞正義的英雄,長年流落在外,與敵人做無休止的戰爭,且因為得不到政府的後援而兩面受制,凸顯出英雄的孤立卓絕。昏君或許無罪,卻不夠機警,或由於軟弱,以致於消極的縱容(通敵的)奸臣,而處處令英雄為難。而英雄本性又是刻苦耐勞,不敢把精神上的壓迫與現實上的匱乏,上達於天子,只有默默承受內憂外患的職責,謹守被掣肘的崗位,把所有精力與悲苦全部發洩在抗敵禦侮的行動。﹝註57由於其責任總是超過有限的授權,又加上道德修養的自制,遂扼殺了英雄的勇猛與豪氣,成為抑鬱冤苦的形象。並且,既不能寄望於朝廷的支援,又放不下對天子的忠貞,他只得與其小集團相依為命,設法獨力抗敵。小說作者以這種模式塑造英雄,卻恐讀者不能充分體會英雄的困境與冤屈;且作者也有指斥與批判的衝動,卻怕政府當局的檢查;於是採取委婉的方式,創造丑角型人物,透過他粗魯滑稽的言行,而賦與他指責奸臣、謾罵朝廷,以及為英雄申冤雪恥的特權。作者處心積慮的把這個人物安插在英雄集團的次要地位,並使他成為半瘋半傻的造型,以便發揮他的特殊作用。由於依附於主要英雄,可以名正言順的代表英雄發言;又由於神智較低,說話即使激烈忤逆,也易被原諒。就《說岳》而言,牛皋的叛逆意識極露骨。第十三回,岳飛槍挑小梁王,與眾武舉反了校場逃出京城,追兵前來,牛皋說:

眾哥哥們不要慌,我們都轉去,殺進城去,先把奸臣殺了,奪了汴京,岳大哥就做了皇帝,我們四個都作了大將軍,豈不是好?還要受他們什麼鳥氣?還要考什麼武狀元?

在集團相依的意識下,岳飛是他心目中唯一的英雄,論才情、智慧、膽識、德行,都夠資格做皇帝的。他並不明白朝廷正統與倫常尊卑的不可僭越,也沒有由忠皇室以達成國家統一的觀念。他是認定「勝者王,敗則寇」的道理,一切事情都可以武力解決。在他認為,皇帝也只是個人,甚至是個平凡庸懦的人,由這種人與奸臣所組成的政府,何必向它表示臣伏,忍受其迫害與羞辱?為何不能取而代之?當時岳飛的反應是:「你敢是瘋了麼?快閉了嘴。」岳飛並不曾體會牛皋話裡的事實,他認定皇室所象徵的政統與主權,而感到牛皋話意的叛逆性與危險性。第十四回,牛皋與岳飛擊破王善的賊兵後說:「雖不得功名,也給我殺得爽快,有日把那朝內奸臣,也是這樣殺才好。」這次,岳飛只說:「休得胡說!」奸臣該殺,確為事實,即使付諸行動,亦可借「清君側」之名,而不致有前番那種「弒君篡國」的罪惡。以岳飛的忠直謹慎,雖在政治與軍事方面忍受太多不公平、不合理的對待,卻不敢有任何「指斥乘輿」的言論,而只能把皇帝的昏昧,歸咎於奸臣的蒙蔽而已。第三十回岳飛向楊虎說:「天下英雄,皆為奸臣當道,失身甚多,本帥當年在武場,每曾受屈辱……當今天子敬賢愛才……。」這是岳飛初得高宗重用時的言論:雖說奸臣當道,還喜皇帝聖明,前途仍有可為;但第五十九回,奉詔班師時,他卻要承認,只憑皇帝個人的才德,並不足以抵拒滿朝奸佞,他說:「方今奸臣弄權,專主和議,朝廷聽信謊言,希圖苟安一隅,無用兵之志,不知將來如何?」他已知勢不可為,卻仍堅持個人「忠朝廷」的信誓,不敢對高宗有不滿的情緒。因此,他可以承認牛皋的話有部分是對的,但他又有責任制止牛皋大逆不道的言論,就《說岳》的人物設計而言,牛皋代表多數人情感上對昏君佞臣的指斥,岳飛則代表理性的顧忌與掩護的面具。

牛皋的謾罵,在某些方面刺中專制帝王的自私與不仁,如第四十六回,他說:「我家元帥立了多少大功,殺退金兵,那康王全無封賞,反將他黜退閒居;那些無功之人,反在朝中大俸大祿的快活。」第四十七回又說:「那個瘟皇帝,太平無事,不用我們;動起刀兵來,就來尋著我們,替他去殺,他卻在宮裡快活。」國君對將帥的關係,淪落到只利用而不信任的地步,當然會遭到相對的不滿。但岳飛仍堅持說:「君要臣死,不敢不死。」牛皋不能諒解岳飛這種愚忠,何況其結局只是換取一連串的迫害。第五十回,牛皋識破毒酒,咬定是高宗指使下毒的,於是把三百罐御酒全部打碎,還要殺欽差,上京質問。第六十四回,岳飛下獄死,牛皋發誓殺入臨安報仇,卻被岳飛陰魂阻撓,忿而投水自盡,卻淹不死,只得仍往太行山落草。直到第七十四回,孝宗即位,遣使臣招安,牛皋說:「大凡做了皇帝,盡是無情無義的,我牛皋不受皇帝的騙,不受招安。」這些話強烈的說出牛皋對專制政府的不滿,也足以代表政治史中醜陋的真相:皇帝的賞譽,多是騙局,是對臣下的奴役;崇德純忠之臣猶可於千辛萬苦中以綱常自慰;但那些講求現實,性烈如火的豪傑之士,則無法容忍這個事實,因此,他們若非絕意仕進,全身而退,便是滿腹牢騷、反目成仇,而牛皋替他們說出心裡話。

最後,本節關於丑角牛皋的探討,有個小結論:從上面對這個人物在《宋史》列傳的忠勇形象,到戲曲小說的丑角造型,淵源流變的分析,及在《說岳》裡作為岳飛背影所表現的三個性格特徵,可了解這類型人物在英雄小說中的特殊作用;也可與其他小說的同類人物如李逵、程咬金、焦贊、焦廷貴等,作類比的研究,以便於全面性的了解。但本文只能就《說岳》的牛皋,作個案的處理。

李厚基於〈讀說岳全傳〉文中﹝註58,也曾論及牛皋的性格特色,可作為本節的參攷結論:牛皋是個封建性賦稀薄,而又有較完整性格的人物,作者對於他,沒有抽象的誇張,反而使他顯得自然可愛。他是個魯莽的漢子,心直口快,純樸忠厚,是非觀念強,講義氣;遇見不合理的時候,敢罵敢反抗,這樣具有叛逆性格的人物,能跟岳飛東征西討,一則是出於他對祖國的熱愛,一則由於兄弟間的義氣,他無視於封建禮法與皇帝的聖旨,他充滿自由的氣息,不願與虛偽做作的統治者打交道。在戰鬥中,他樂觀、機智、勇敢;平時行為也很詼諧、幽默;有時還悄悄出些壞主意。這都使他在小說裡有血有肉,格外可親可愛,他是《說岳》裡刻劃得較成功,而應被肯定的人物。



﹝註 1 這段插曲的來源,可能是從《奪秋魁》傳奇第五、六、七齣改寫而成的,但內容頗有差異。故事大略說:北宋滅亡後,中原混亂,遍地盜賊,又兼瘟疫橫行,旱荒米貴。這些兄弟們「只為飢寒二字難忍」,便出去打劫搶掠,岳飛屢勸不聽,乃以槍尖劃地說:「眾兄弟,為兄的從此與你們劃地斷義,各自努力罷了。」這些兄弟們竟回說:「也顧不得這許多,且圖目下,再做道理。」果真離開岳飛,落草為寇去了。高宗即位金陵,岳飛被荐起用,卻遭張邦昌陷害,定罪問斬。牛皋兄弟們率兵前來搭救,高宗查明實情,赦免岳飛之罪,且令招撫這些兄弟,俱得陛見封官。

﹝註 2 以上統計數字詳見李安《岳飛史蹟考》正編第十六章。

﹝註 3 見《水滸傳的來歷、心態、與藝術》台北時報出版社70年9月初版。

﹝註 4 王夫之《宋論》嘗論紹興諸帥收群盜以為用,乃是大利大害之司也。而岳家軍的成分多是收編後之盜賊,而卒以此抗金建功,不能不歸功於他對招撫群盜的技巧與原則。

﹝註 5 以上敘述,詳見註3,孫先生之言。

﹝註 6 孫先生云──梁興於紹興五年多或六年春,領百餘騎從太行山強渡黃河,到湖北的岳飛軍中。他勇敢善戰,曾聚集數千忠義,在太行山打敗金人,岳飛大概給了他財帛器甲,又遣他回黃河北岸工作。紹興八年,曾與金將徐文作戰;紹興九年,組織十萬義軍攻打完顏昂的東平府;紹興十年,岳飛大舉進兵,他參與此役,立下許多戰功。他行動的範圍廣及京西、河東、河北三路。岳飛受詔班師,他沒有跟著撤退,留在河北繼續抗金,岳飛死後,紹興十二年,還有奏章送到朝廷。宋金和議成立,便沒有他的消息,但兩河及山東的遺民始終記得這位岳少保的名將。

﹝註 7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紹興四年十一月云:初,河東忠義軍將趙雲,嘗出軍與敵戰。至是,敵執其父福及母張氏以招之,且許雲平陽府路副總管,雲不願,遂殺福,囚張氏於絳州。久之,雲間道奔武穆軍中。既武穆遣雲渡河,雲因擊坦曲縣,復取其母。武穆以為小將。

﹝註 8 《鄂王行實編年》云:紹興五年四月,岳飛遣人持檄招諭湖寇,黃佐向部下說:「吾聞岳節使嚴令如山,不可玩也。若與之敵,我曹萬無生全理。不若速往就降。岳節使誠人也,必善遇哉。」乃率部來降。岳飛即奏聞朝廷,封賜官職,又遣回湖中招擒其他賊寇。果然多有湖酋陸續來降,黃佐又偷襲周倫寨而大破之;六月初,又招降楊欽。岳飛甚喜,私語左右曰:「黃佐可任也。楊欽驍悍之尤者,欽今乃降,賊之腹心潰矣。」又《宋史‧岳飛傳》所載內容,大抵類此。

﹝註 9 這段情節可能是從熊編《演義》卷五,岳飛親赴黃佐營寨回謝並飲酒的故事,又參照《三國演義》裡襄陽會及單刀會的佈局模式,重新編寫而成的。

﹝註10         碑文云:「再興以三百騎當十二萬之眾,雖力屈而死,而英氣神勇,固足以褫羶裘之魄矣……再興故從群盜,為岳偏裨……乃甘受萬鏃,不憚一死,至於感忠義報國之一言,卒能蹈之,生為烈士,歿為忠臣……。」

﹝註11         以上史料,皆自李編《年譜》及孫先生《水滸傳的來歷心態與藝術》轉引。

﹝註12         但《三朝北盟會編》有一則記載,說岳飛的母舅曾因銜恨而暗射岳飛一箭,中其馬鞍,岳飛即回馬將他「破心碎割」。岳飛對自己母舅如此有仇必報,則小說附會他斬首叛將戚方的情節,可能即是由此轉借的。

﹝註13         據《宋史‧張叔夜傳》記載他的兩個兒子是伯奮、仲熊。靖康元年,金人南下,張叔夜父子三人曾血戰保駕。又據紹興八年十月岳飛「申省收到統制等官狀」文內,有「借承信郎張立」一名,則張立原是偽齊劉豫屬下,後來歸正宋朝的。因此,《說岳》裡的張用、張立,與正史記載的人物,毫不相干,只是借用其姓名而已。

﹝註14         他的真正身世如何,《宋史》也不敢確定。薜季宣《浪語集》說他是猺人,或者說是楊邦久的兒子,都無確證。

﹝註15         配享的六位是:烈文侯張憲、昌文侯徐慶、煥文侯董先、輔文侯牛皋、尚文侯王貴、崇文侯李寶。

﹝註16         即誣賴岳飛曾向人說他與太祖都是三十歲為節度使,證成「指斥乘輿」的罪名。

﹝註17         《鄂王行實編年》云:王貴嘗以穎昌怯戰之故,為岳雲所折……岳飛猶怒不止,欲斬之……又因民居火,貴帳下卒盜取民蘆筏以蔽其家,武穆偶見之,即斬以徇,杖貴一百。」(見李編《年譜》轉引),張俊即以此脅迫王貴。

﹝註18         詳見李安《岳飛史蹟考》外編第十五章的辨正。

﹝註19         見李編《年譜》附錄/遺蹟考。

﹝註20         見《宋史‧秦檜傳》

﹝註21         見李編《年譜》附錄轉引。

註22         另關於牛皋,由於他在《說岳》的人物角色中有特殊意義與作用,另立專章討論。

﹝註23         見第廿二齣有「岳家父子三人」之句。又張憲見岳雲被執,云:「怎麼把哥哥縛了?」

﹝註24         前引王曾祥〈眾安橋施將軍廟碑〉對行刺地點有如下考證:「余考潛說及臨安志,載將軍刺檜,伏望仙橋下,蓋橋之側近檜一德格天閣及家廟在焉,且又檜趁朝必經之地。俗言眾安橋,傳聞之誤也。」

﹝註25         多數時候,他是被用來襯托牛皋的部分性格特質──獸性。前述民間系統的戲曲,都把王貴與牛皋並提,但敘事筆墨偏在牛皋身上。《說岳》也曾把他倆同列,一個紅臉,一個黑臉,都是殺人如麻,若再加上岳飛的白臉,則有如「桃園三結義」。

﹝註26         據《宋史》,張所的兒子乃張宗本。又據《鄂王行實編年》載:武穆重節誼,謹施報,死猶不忘。張所以謗謫,行至長沙……竟遇害。其子宗本尚幼,武穆訪求鞠養,教以儒業,飲食起居,使處諸子右。紹興七年,遇明堂恩,捨其子而補宗本。《說岳》把張憲附會為張所的兒子,又由此而變成岳飛的養子,頗為曲折。

﹝註27         如周青、吉青、岳真、呼天保、呼天慶、金彪、諸葛英、公孫郎、劉國紳、陳君佑、陶進、賈俊和、王信、王義等人。

﹝註28         如張國祥、董芳、阮良、關鈴;狄雷、鄭懷、張奎、高寵、羅延慶等。

﹝註29         孫述宇先生說《說岳》在某種程度上可說是《水滸傳》的續集,如果仔細分析比較,可以發現某些相似。但這兩書卻各有獨特的趣味,不必一定當作是正集與續集的連接。

﹝註30         如楊虎、余化龍、羅延慶、伍尚志等人。

﹝註31         即以朱仙鎮之役為例,第五十三回,岳飛派往支援朱仙鎮的七隊先行軍,有六隊是由楊再興、何元慶、嚴成方、余化龍、羅延慶、伍尚志等六位新近招降的寇首帶領的,足見岳飛對他們的倚重。

﹝註32         此「義」與兄弟間的「義氣」不同。此「義」乃縱的關係,是下對上的忠誠。《說岳》中安排來表現「忠孝節義」的人物,都與岳飛有血親的關係,或至少有生活上的親密關係:岳飛盡忠,岳雲盡孝,李氏守節,張保王橫守義。

﹝註33         虛構的用意,可能因為「關公」身旁有「關平」捧印、「周倉」提刀的形象。並且,傳說周倉也是「隻身步行,跟隨將軍,萬里不辭也。」

﹝註34         北京大學中文系編印(1978年)。東海大學圖書館古籍室藏。

﹝註35         見《關公的人格與神格》,台灣商務印書館。

﹝註36         同註35

﹝註37         見《水滸傳的來歷心態與藝術》第三部。

﹝註38         倒是兄弟們有為了感恩圖報而自動表現義氣行為的,如:王佐斷臂假降金,及楊再興戰死小商橋等。相反的,戚方曾因私怨而兩次暗箭傷人,但岳飛只是當面訴說他,再把他驅往張俊部隊裡另謀出路,但未以江湖義氣來制裁他。

﹝註39         只有在描寫牛皋的情節中,才強調義氣而貶低忠(忠君)的地位。

﹝註40         這段情節可能是從《如是觀》第二十齣改寫而來。李綱決定拚死以救岳飛,而他的妻子僕人也都顧意殉死,於是造成「老爺死忠、夫人死節、公子死孝、蒼頭死義;忠孝節義,聚於一門。」

﹝註41         岳飛以「義」許給張保、王橫,卻不許給為他自盡的兄弟,足見他的觀念裡,「義」是下對上的關係,是義僕;而非平行的關係,即非義兄弟。

﹝註42         詳見《關公的人格與神格》一書,關公後來成為各階層人物結拜時的監察神,這種成就,使《水滸傳》的結義型態被忽略了,或至少是混入關帝教門而無法區別。

﹝註43         見《竹軒時語》第57頁,台北水芙蓉出版社。民國65年12月初版。

﹝註44         《宋史》本傳說他死前但恨「不以馬革裹尸,顧死牖下耳」。《說岳》第七十九回則讓他在最後的決戰裡,死於兀朮的身上。

﹝註45         見〈戰爭小說初論〉。

﹝註46         《封神演義》第四十六目,有趙公明收伏猛虎為座騎的故事,牛皋的來歷可能是據此附會的。

﹝註47         詳見第五回所述此四人的相貌與衣著。

﹝註48         據《辭海》,這種金屬產自西番,面上有旋螺花紋,或芝麻雪花紋,其價值勝過白銀。

﹝註49         即使投靠岳飛之後,此種習性依然不改,曾兩度與兄弟們在太行山落草為盜(見第二十五回、六十三回),他且自封「公道大王」,要「替天行道」。

﹝註50         這些理論請參考《攻擊與人性》一書,Konrad Lorenz原著,王守珍、吳月嬌合譯,台北遠景出版社64年2月初版。

﹝註51         同見註50所引書。

﹝註52         據《鄂王行實編年》與《三朝北盟會編》云岳飛少時能飲,數斗不亂;但曾於洪州醉酒,毆擊趙秉淵幾死。紹興三年九月入覲,高宗當面替他戒酒,說:「卿異時到河朔,方可飲酒。」從此,絕口不飲。

﹝註53         相反的,吉青也好酒,岳飛曾替他戒酒,但他還是因為貪杯誤事,而致黃河失守。見第二十六回。

﹝註54         同樣的場面,吉青卻因為沒有福運,帶酒上陣,卻被番將追殺,誤失黃河(見第二十六回)。

﹝註55         《說岳》以詞說明牛皋的福運:「御酒犒軍前,鴆毒藥,有誰參?幸虧福將有仙緣,打破醇罐,暫避茅庵。」

﹝註56         岳飛本人亦有這種感覺,據李編《年譜》引《金陀粹編》有云:「武穆嘗受節制於諸將,事多牽掣。語其下曰:使某得進退稟命於朝廷,何功不立?一死烏足道哉。要使後世書冊中,知有岳某之名,與關、張輩加烈相彷彿耳。」

﹝註57         詳見〈戰爭小說初論〉一文。

﹝註58         見《光明日報》副刊「文學遺產」第一一期,民國4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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