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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散文類型論》簡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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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散文類型論》,鄭明娳/大安出版社1987-02-01

撰者在序中談到撰著本書的動機是:

 

現代散文雖然被尊為「文學發達之極致」,但關心現代散文的理論家卻不多見。七十年來既沒有系統化的理論產生,也缺乏堅實的散文批評。既不能為作品定位,也無法提示作者創作,指導讀者閱讀。散文居於一種自生自滅的處境。(序頁一)

 

這裡指出一個現代散文的困境,即理論建構與實際批評太弱,或幾乎沒有;因而不能配合創作與閱讀的需要,不能對作者與讀者有足夠的照明作用,作者率性而寫,讀者隨興而看,以一種機遇性的感應而直接授受溝通,中間缺少了理論依據與批評的定位,也就是缺少知性的媒介,容易造成混淆與盲從,致使散文及其集子在今日文藝界、出版界的流行暢銷,只有市場的行情,而不具學術的意義。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或許由於文類的界定模糊,缺乏對於散文類型的基礎知識,因而鄭明娳即從類型理論的釐定著手而寫成這本書,這是一件極具創作性的工作,而鄭氏是個適當人選。他曾經自述與現代散文的淵源,大抵可分三個階段:一九七八年出版「現代散文欣賞」,只是借著評與讀的機會去熟識現代散文;一九八六年出版「現代散文縱橫論」只是隨緣閱讀現代散文,並思考其間的問題,也寫一些批評文字。而把書名如此誇張,乃緣於對自己惕勵;一九八七年出版「現代散文類型論」,正式確定自己的從事有計劃有系統的理論建設。若就這三個階段的發展來看,鄭氏從最初純粹興趣的隨緣閱讀,經過教學相長的有心評賞,到目前自覺要求的理論強調,演進之迹是很明顯而扎實的,在「縱橫論」的序言裡,他說:

 

較遠大的理想乃是從歷史的角度來審視現代散文成長的軌跡,並為作家定位。其次是建立散文系統的理論。

 

而該書所做的正是作家定位的工作,以及散文理論的初步嘗試,至於所謂的「其次」的部分,則是本書〈類型論〉的任務。因此,本書的序言認為「要長期整理現代散文的作品與理論」,不能只是隨興依緣,漫無邊際的觀賞而已,還要基於學術的思考而決定下列步驟: (序頁四)

一、散文定位研究(文學類型中的散文,及散文類型中的細分)

二、實際批評(包括專書批評及作家專論)

三、與其他文類的比較研究

四、現代散文發展史

五、中西散文比較研究

從這裡可以看出鄭氏對於現代散文長期思考所得到的認識與野心,而本書便是這計畫的第一步。

 

2

接著來看本書的主要問題及其處理。對於「類型」的產生及其作用,鄭氏的看法是:

 

文學創作的產量到達某一種程度時,便會有約定俗成的表達方式,與形式結構,並搭配特定內容,類型變逐漸產生……類型雖然給作家以規範,但又時常被作家所修改、補充……。不僅要認識其原始基型,同時也要認知,各類型之間時常會互相包容、重疊……。研究文學類型,絕非限定作者創作,而是要肯定類型的基礎地位,以便於靈活運作類型。(序頁五)

 

在這種觀點下,類型的成立有其確定的定義。至於它的作用是:積極的指導作者更明確有效的從事專門文類的創作活動;消極的防止因為無謂的出位而浪費精力並混淆文類界限。這也是一般的文學循環現象:作品造成類型,類型指導創作。既然如此,現代散文發展至今七十年,在作品數量上頗有可觀,而按照作家風格的分期,從民初五四以來到八十年代的今天,已經有五個世代的不同創作景觀,則散文類型理論的確立,是迫切需要的,不能再放任散文處境的自生自滅以及夾纏出位。鄭氏說明本書在這方面的大致做法與預期功能:

 

希望能把七十年來的散文理論重新界定,釐清脈絡,兼顧其歷史成因及後設觀點。……希望能建立散文類型化理論的完整體系……進而可追溯散文創作的方法論……進而檢視七十年來散文作家的實踐成果。……我們所凝定的這些類型,大致上是對既有散文做整理工作,選擇最重要的類型……作初步的界定,重點在示範舉例以詮釋類型的意義。(序頁六)

 

  這些期望與做法,在目前都是實際的、貼切的,但也是龐大複雜的。它限定在回顧的整理工作,而不預測未來,因為必須承認散文類型乃是流動的,隨時可能因為「作家的實踐」而擴充或限縮,或者因為「時勢的影響」而創新與變化;這些情況,則必須所有理論學者與批評家繼續觀察,伴隨成長,深入研究。

本書分成四章:總論(散文的源流、現代散文的涵義與分類);散文的主要類型(情趣小品、哲理小品、雜文);特殊結構的類型(日記、書信、序跋、遊記、傳知散文、報導文學、傳記文學);結論(分類的功能、整合的趨勢)。這四章及其細分的節目,對現代散文應該討論的問題,都有重點式的提示與解說,最可貴的是鄭氏以其多年從事散文實際批評的經驗與功力,能夠切合作品實質與創作現象,提出深刻而獨特的見解,不含糊、不抄襲,給我們一個較具現代感的詮釋方法,並且預留了較為開展性的研究空間。這是前此的同類著作所不及的。

在「散文的源流」一節,鄭氏認為「散文」一詞,不論中外,其最原始的意義乃是指「與韻文相對的散行文體」。而在中國,則大致是把有韻的(詩賦詞曲)及有聲律的(駢文)之外的作品,都歸屬為散文。這是所謂「語言形態」的區分,沒有固定格律而語句參差相雜的便是散文。中國古代對於文學形式的認定,首先是以押韻及聲律為基礎,這是比較具有約定俗成的規範性與整齊性,傳統的文學家與文論家主要關心與較能掌握的是這兩者,並以此作為文學藝術的條件,以及抒情言志的工具,利用這種形式規則中的聲韻及對偶,可以節制情志的氾濫,而得到美感的經驗與和諧的心境。這可說是重視其自身的文學效用。除此之外的文學作品,便不加嚴格歸類的全部劃入散文範圍,因而「散文」具有殘留的、開發中的性質,沒有文學的地位,而較多實用的功能,並且範圍極廣且雜,在清代以前,它不僅包括「記敘、抒情的文章、筆記、小說、歷史、傳記文學,以及有文藝性的說理文」等文學作品;也包括「一般的歷史著作、學術論文,及各種應用文」等非文學作品。這種以「非韻非駢的語言形態」來劃定散文範圍的方法,是很籠統的,但這種情況卻維持了長期的傳統。民初五四以後,縮小範圍只取其中文學性的作品,並且與小說、戲劇、詩歌,並列為四,這才是正確的「文學類型」的區分法。

散文範圍在傳統分類上雖然稍嫌籠統,且有著大量的非文學因素,但是它在中國文學史中卻佔有極重要的地位,甚至超過「或韻或駢的純文學」。這是因為它「肩負著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的重任……為宗經徵聖助教化……也因它的範圍廣,實用性強,地位重要,於是能蓬勃生長,乃至成為足以傲視西洋的一個重要文類。」(頁二)這是個奇怪的現象,作為文學類型的一種,散文卻因為它的非純文學史的超級地位。

鄭氏又認為中國傳統散文,依其書寫形式與承載的內容,可有兩類:以諸子與史傳為根源的「正統散文」。它們是基於哲學與歷史的價值而被看重,也就是必須載道的。經過唐宋八大家的創作實踐,在形式技巧上有很高的成就,到明代歸有光的作品,已相當接近現代散文小品了,而相對於此的則是文人學者順筆瑣談的「筆記散文」,因為它是率性任情的,形式不拘、篇幅不定,又無所顧忌而隨意記錄,極為自然真切。以上這「載道的正統散文」與「隨意的筆記散文」原來是各自發展,不相交涉的,但是到了明代李贄的藝術理論影響公安竟陵的創作實踐而形成特殊的「晚明小品」,可說是這兩種傳統散文的「暫時匯合」,雖然晚明小品從出現到衰微,前後不夠百年,在文學史中並不極為重要,但它可貴的意義是:「形成一股強勁的力量,促使中國散文的演進流程裡,純文學能佔有主導的重要地位;對於現代散文的生長、啟發,具有關鍵性的作用。」(頁四)

確定了上述傳統散文的演變與系統之後,便可以考查現代散文的淵源。鄭氏歸納前人的意見,認為現代散文的「源流」有三:中國古典散文,傳統白話小說,西洋散文;另外「血統」有二:晚明小品與西洋散文。鄭氏在這部分的解說,條理有點不清晰不週全,屬於源流的「中國古典散文」,若依前述,應該包括正統散文與筆記散文,以及兩者匯合的晚明小品。但這裡卻又分別說「古典散文所能提供的養料,應以形式技巧為主」;而「筆記體及晚明小品,給現代散文較大的影響,應是觀念上的啟發」;傳統散文的分類面目,在此有些模糊。其次,「通俗白話小說」則在文學語言上提供了最直接的樣式,至於「西洋散文」在這裡卻沒有任何說明。接下來是屬於血統的,在中國部分側重「晚明小品」,這是可以被接受的,但也只是五四以來的共同看法。而有關「西洋散文」的影響,鄭氏仍然沒有任何本文的正面解說,而只在附註中引述「中國現代散文理論」書中的看法:中國現代散文創作與理論的產生,都得力與西洋作品的譯介,以及所謂「洋為中用」的借鑒,吸收、融化與創造。鄭氏這種對於西洋散文故意忽略,或許是由於他個人主張,堅持把中國現代散文的源流與血統歸屬在本土文學傳統的繼承與演變上,使傳統與現代有脈絡的銜接,而不必斷層的乞靈於西洋。因此,他對前代側重西洋影響的觀點,作了如下的批評:

 

在新文學運動初期,企盼藉西方的理論與作品,做為國人的參考以求突破之道,原是足以認可的事,但是並不因推介之有力,就證明創作乃顯然受到重大的影響(頁十三)。

 

從這個認識出發,排除了對於西洋影響誇大不實的觀點之後,鄭氏仍回頭向中國傳統傳統文學尋求根源,強調現代散文與古典散文的關係,如:

 

散文的發展,到了五四運動以後,白話文興起,與古典散文仍然具有相當的血緣關係(頁二)。

古典散文對一位現代文學創作者的影響,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負面的,完全要看作者個人是否善於選擇、吸收、消化、熔鑄與創新(頁八)。

現代散文在文學運動的初期,能獲致較小說、新詩更高的成績,其原始的傳統基礎實不容抹殺(頁10)。

從「同」的立場來看,現代散文承襲古典散文許多既有的類型……且現代散文有許多作品在精神內涵上,都與古典散文同趣。若從「變」的角度來看,現代散文在早期承襲。古典素材與精神的比例實在相當高,雖然作者可能努力想擺脫傳統的色彩……大抵是以現代白話形式,但精神內涵仍以中國傳統文學為本位(頁一四)。

 

諸如此類的文字段落,散佈於全書中,不勝枚舉,可以看出鄭氏對於中國現代散文的源流與血統探索結論,仍是中國本土傳統的。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認,由於特殊時勢的關係,目前散文創作的情況有了這樣的改變:

 

散文演進到今天,已有一些完全脫離中國傳統的作品出現。在這一方面是作者生長的環境迥異於前人,他們吸收的養料也幾乎與古典絕緣……另外還有一種現象則是,部分作家愈接近西方科學或都市文明,愈有回歸中國的訴求。(頁一四)

 

這種現象說明了政府遷臺以後,第四代、第五代散文作家所發展出來的最新的「純現代散文」的面貌,這或許已經脫離了中國古典文學的影響,而別開生面,自創天地。但它仍然是屬於中國散文史的範圍,也必然要展現民族文學的特色,鄭氏平實而客觀的承認這些演進新貌,卻又屢次向新生代作家推薦「古典散文這座採之不盡,用之不歇的寶山」,並且,不限於晚明小品,還包括明清以前的經史子集。

 

3

「現代散文的涵義」一節,主要是從名義與內涵兩方面來探討新文學運動以來有關這個文類涵義的演變,並給予重新的界定。過去使用過的名義依照各家角度與重點的不同,而有「文學散文」、「白話散文」、「美文」、「小品散文」、「純散文」、「絮語散文」等不同,但較共同常用的還是「小品文」一詞,林語堂的定義是:「本無範圍,特以自我為中心,以閒適為格調──西方文學所謂個人筆調也。」這種內涵的小品文可以作為現代散文的主要形式,但若即此建立一種文類,則有欠充實,因此有人另外提出「雜文」與之對立。鄭氏認為今日小品文的範圍漸廣,字數不拘,實有必要重新界定。而審視散文這種「文類字母」,到後來卻成為「殘留的文類」,也就是居於包容各種體裁的次要文類,內容過於龐雜,並且始終保持形式的自由與伸縮性,而較易於出位。所以鄭氏為它設定了三個「散文創作的自覺要求」,就是以「有我」為張本而分別要求:內容必須環繞著作家的生命歷程及生活體驗,風格必須包含作家的人格個性與情緒感懷、主題必須訴諸作家的觀照思索與 學識智慧。這三項要求,鄭氏在「縱橫論」的第一輯已經提出,當作是散文的「充分必要條件」。這就創作者個人而言,是頗明確而週延的。此外,他又從作品本身歸納出四項特色:多元的題材、開放的形式、流動的結構、生活的語言。如此把三個要求與四項特色結合起來,鄭氏完成了創作原則與作品審查的共同標準,對現代散文形成有效的指導與規範的作用。這可以說是依據傳統而又適應現代的涵義界定。

  

其次談到「現代散文的分類」,這是在建立散文的文學類型理論之後,進一步對於散文轄內各種體裁的細分。鄭氏縷述了亨德、波頓等人對於西洋散文的分類,以及林慧文、蘇雪林、吳調公、羅青、曾昭旭、楊牧、餘光中等人對中國散文的分類,然後分別加以批判,才決定個人的分類方式。在此之前的「縱橫論」第一輯,他曾經初步把「自周作人以降至一九八○年代」的中國散文分成八種主要類別:小品、雜記隨筆、遊記、日記、尺牘、序跋、報告文學、傳記;並對它們各別的特徵有所指陳說明。但這種分類法仍然是粗疏的,多數是歸納繼承前人的意見而缺少個人的創見。所以在本書他拋棄了這個不合適的、不精密的作法,而重新思考,建設「更嚴謹的體系」。先是將散文區分為兩大體系:

 

第一類是依「內容功能」的特質而形成的類型,它是現代散文家們自由創作、自然成長的結果,成為觀念上現代散文的「主要類型」。本書再把它分成情趣小品、哲理小品、雜文等三大類型,它們都是後設性的。……大致上以「寫作的客體」來區分,這些類型實為母題元素,是散文的根基。(頁四一)

 

這個體系的類型概念,基本上是由晚明小品衍伸而來的,鄭氏只是給它更嚴謹而週全的細分,並指出其客體性與母題性,作家在寫作這種類型的作品時,可以依其客體需要把母題互相搭配,但仍須有所偏重,以歸入典型。

 

另一大類……係因「特殊結構」而形成的各別類型。它涉及「主體的思考」問題,因作者創作的企圖不同,便會產生不同的類型。它具有歷史的成因,乃文學史中已然存在的類型……。這一類型具備了特殊的體裁與形式,在內容上,它可以囊括小品文的範疇,但卻改變形式,因而具有特殊獨立的意義。其特殊的結構可分三種:……「文體」結構的特殊,例如日記、尺牘、序跛等……「語言」結構及「情節」結構的特殊,例如遊記文學、報導文學、傳記文學……。(頁四一)

 

這個體系的類型概念是相對於前一類而推演出來的,側重其形式體裁的特殊結構,雖然它們都是文學史上已經存在並且多已定型而有其基本形式與獨立規則、特殊條件,不容現代作家隨意破格背律,但它們的內容卻可以較自由的填充、涵括。

   總括而言,鄭氏對於現代散文這兩大體系及其所屬小類的區分,雖不無商權餘地,但截至目前為止,這可能是最具學術性的嚴謹與實用性的方便的分類法。由於散文本身內涵的流動性與龐雜性,任何細密的分類都不可能絕對週全有效,尤其就作家進行創作活動的過程,必然有很多格外的情況或情志的失調,無法自我限制在預定的類型中,甚至有許多現存的作品便是橫跨式或不足式的,卻極具文學效用;這些創作與作品都造成歸類定位的困難。所以,類型的建立,必須保持靈活性與後設性,不可固定成為格律。分類的作用只在於確立典型,提供人為的參考架構以認識萬物萬事。鄭氏也有這樣的自覺,他說:「既定的文類形式雖然對創作具有指導作用,但也常常落在層出不窮的新作品之後,因此文類本身也無法永久定型……我們想要把現代散文再做分類,原也是基於整理、研究、討論的方便」(頁三三)也就是說,類型的劃分與理論的建立,多屬學者、批評家的需要,是知性的條理與化約作用;但對於作者、作品、讀者,三者之間的循環溝通,或許只需感性的相應,而不必要有類型的自覺要求,亦不必認為它有什麼確定的效用。但話雖如此說,對於建設一個文學的理想天地與專業知識,這種工作又有其必要:「在流變的過程中,為每個時代的類型定位,應該不是毫無意義的事。」(序頁六)

 

本書第二章、第三章乃就前面「總論」所設定的類型剛要,逐項成立專節,詳加論述,並作實例舉證。這有兩個意義:以實際作品來印證分類的理論架構;及以分類理論來審查作品的內容性質。這個部分涉及實際批評的問題,是鄭氏最擅長、最具經驗與成績的,從「現代散文欣賞」與「現代散文縱橫論」裡我們可以看到他精彩的表現。但這兩本書比較偏重個案的處理(單篇、個人、專集)、隨機的對應,而沒有全面作品的檢視以及類型的理論的思辨;因此,該二書的重點即在作品本身的評賞,因而可以不厭其詳的深入各細節。但在本書,引用作品只作為實例舉隅,以證成理論系統的週延性與有效性,或者說,在選取作品時,即以理論的需要為原則,重點在於理論涵義的闡發,但鄭氏卻使用大量的筆墨與力氣去分析這些例證作品的細部特徵(尤其著重修辭與文法),拖住了讀者的注意,也造成理論進行的緩滯與斷續。也就是說,這本書在例證解析的部分仍然延續了前兩本書的風格,重視作品的欣賞與評介;而相對的使理論系統顯得薄弱呆板,無法層層轉進,觸及分類理論的深層結構;這是以實用的觀點,在現象認識與分析的層面,把現成理論立刻實踐在作品的評賞上。鄭氏在修辭學與文法學批評方面的素養頗深,又加上個人長期在作品中閱讀濡染的經驗,具有一種行家的眼光與專業的水準,另外,更重要的是他有著知性而敏感的心,既能同情感受作品中含蓄隱微的情思,成為作者的知音;又能含蓄而客觀的指陳作品中形式結構的成敗,代替讀者來評價。這是他個人才情與本行學養的結合,或許他是最適合導引我們鑒賞現代散文的人,但是在建構散文的理論(類型只是其中部分)時,似乎需要更長期的思考與更從容的檢驗,在這個階段,或許可以暫時捨棄實際批評的作風。尤其本書中這兩章對於主要類型與特殊結構類型的解說,似有分類過細、例證太繁之嫌,偶爾會逸出本題之外。這兩章占全書篇幅最多,卻是理論詮釋最稀的。

鄭氏在序中談到:「散文各類型的發展頗為不一致。例如散文的主要類型中,情趣小品的創作量特別龐大,且歷久不衰。而有些類型的發展,則較困難。」(序頁六)這個發現,也反映在他對這些類型分別舉例解說的詳略分配上:譬如,「情趣小品」一節,佔去將近九○頁,而「哲理小品」、「雜文」及其他類型大約各佔二○頁左右。這固然主要由於各類型作品的數量與發展不一致,可供舉證評析的分量不同;但少部份也因為鄭氏可能較擅長較能把握某些類型的作品或者有意提倡某些類型的作品,或者有意提倡某些類型的創作。總之這種輕重不一的情況,需要有個合理的解釋。

就「主要類型」而言,雖然分成三類,並且以「小品文」作為總稱而提出四項特色,但唯獨在「情趣小品」的一節,對此有較詳細的說明。情趣又分「人情」與「物趣」兩類。兩類又各歸納出比較明顯的幾項,如:親人、愛人、友人、鄉情、人情、人物素描,以及景物、動物、事物。每一項又各舉出作品來解析。幾乎大部份的理論與力氣都在這裡耗費了,以至於對「哲理小品」與「雜文」兩節,便顯得草率而表面化,不能多加發揮。而其實後面這兩類,尤其是哲理小品,正是現代散文諸類型中較具難度,也較應開發的,它可以抑制情趣小品軟性文字與內容的氾濫;以及女性作家逐漸獨佔散文文壇的趨勢;同時,它又可以緩合雜文作品尖酸辛辣的筆調與切身質實的風格。但是,鄭氏卻忽略了這層「功能主義」的考慮,而只是例行性的分成直接式、抒情式、敘事式三項、簡單的交代過去;令人意猶未盡。而「雜文」部份也只是分成社會批評與人生雜談兩項,例證薄弱。

 至於特殊結構類型的部份,所收錄的有日記、書信、序跛、傳知散文、報導文學、傳紀文學。因為都是有其歷史成因的體裁,不免要先敘述其文學史上來源與演變。並規定其範圍。但又由於這些類型自有其固定形式與作用,且不是爲了文學目標而創作。很難用散文的尺度來衡量,所以鄭氏在討論與舉例時,只能指出哪些是具有文學條件的,以及寫作時應該如何給予文學性而成為散文。這些類型的身份比較不確定,也較易於傾向實用,因而必須注意它本身形式的限制、寫作策略的發展,並以主要類型中的母體元素與之搭配,否則很難承認它們是文學性散文。鄭氏在這部份所做的歸類,頗創新、也頗冒險,大抵前此的各家散文分類內容中只有蘇雪林與吳調公曾接觸這些類項,但因其分類觀念不夠週全嚴謹,以致無法有效的成立這些類型。鄭氏採取另一個角度來處理,總算能夠自圓其說;但若依這種方式來繼續檢視其他文學體裁,很可能不只本書所列的七種,或許將來還會陸續增加合格的舊文體,或者改造的新類型;因而這部份的範圍可以暫時保留其伸縮性。

 

5

本書的主要工作:分類原理與實例舉證,已如上述。在最後的「結論」,鄭氏又提出分類的功能與整合的趨勢來談;這些可當作是對於現代散文的預期。這裡所謂「整合」,包括散文轄內各類型的彼此整合,這仍然是本位散文,最理想的應是兼具情趣、哲理與批評的融會作品。其次是散文與同級文類(如詩歌、小說、寓言等)的結合,而形成中間文類,但重要的是必須以散文為母體而有限度的吸收其他文類的特色,這是突破類型界限的所謂變體散文。而不論是何種整合方式,其實仍適用於鄭氏此書的分類法:本位散文仍屬「主要類型」,而變體散文則是「特殊結構類型」。由此可見本書的分類觀念與效用是極周延且有開展性的。

   本文對與鄭氏「現代散文類型論」的評介是順其章節而逐項檢視下來的,對期間的重要觀點,多所引述,並給與適當的發揮與評論。偶爾會有認識不深、強作能人;或者吹求太甚,強人所難的地方;這是因為中國現代散文發展至今七十年,作家與作品如此龐雜,而理論的建構卻無法配合;故而基於對鄭氏此書的肯定,不厭其詳的指陳它的開創性,同時也希望借此合理把這塊「磚」拋向文學界,以便引導出共同期待的「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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