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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4 10:40:55瀏覽326|回應0|推薦0 | |
修學淨土法門,要有五個觀念。 一、因果觀,二、生死觀,三、無常觀,四、罪惡觀,五、救度觀。 這五個觀,前三觀是佛教各宗各派都必須具備,無此三觀非佛教修行人。前三觀為基礎[1],加上後二觀(二信),就是淨土宗的信者;無此五觀,難稱淨土宗人。 一、因果觀:因果是佛教的基礎,不知因果,不能講解佛教,不信因果,非佛教徒。對「因果」的無知,佛陀稱之為「無明」,而對「因果」的瞭解稱為「智慧」。「因果論」是佛教「業論」的基礎,從「心」出發,與自然科學的「因果」不同。 因與果是相伴隨的,如影隨形,凡走過必留下痕跡。[2] 1.一切現象必有其因果,非創造,非偶然,非無中生有。 2.因果三柱:一、善因善果,二、惡因惡果,三、自因自果(自作自受)。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努力就成,吃飯就飽。做一件事,說一句話,甚至動一個念頭,都在種因;隨其善惡的性質和分量,都有恰如其分的結果,遲早要受其果報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涅槃經》: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此生空過,後悔無追。為善者必獲福,為惡者必遭殃,一切自作自受,任何人都逃脫、替代不了。《三世因果經》: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鑑古知今,從現知未, 受報分三世,《大寶積經》: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3.因、緣、果之關係:因遇緣則果現,依緣之不同,果亦不同。 4.因果無例外:如車禍,如夫妻。 5.第八識,如櫻樹。雖然當下沒有,但令花盛開的「勢力」充滿在樹之中。春天陽氣為緣,開出美麗的花。蓄積在第八阿賴耶識的業力是不滅的,遇其緣,何時都能顯現。 6.現在每一念,含過去與未來,是未來解脫的鑰匙。 二、生死觀:《無量壽經》:「愛欲榮華,不可常保,皆當別離,無可樂者。」「人在世間,愛欲之中,獨生獨死,獨去獨來;當行至趣,苦樂之地,身自當之,無有代者。善惡報應,禍福相承,身自當之,無誰代者。」《地藏經》:「莫輕小惡,以為無罪。死後有報,纖毫受之。父子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天人受天福盡,有五衰相現,或有墮於惡道之者。」《般泥洹經》:「雖復得受梵天之身,乃至非想非非想天,命終還墮三惡道中。」《正法念處經》:「無始生死中,業網覆世界。從天生地獄,從地獄生天。」「若人聞一切地獄所有苦惱,悉皆不堪,聞此則死。…… 如此阿鼻大地獄處,於千分中,不說一分。何以故?不可說盡,不可得聽,不可譬喻。……無人能說,無人能聽。若有人說,若有人聽,如是之人,吐血而死。」《雜阿含經》:「從闇入闇,從冥入冥,從廁墮廁,以血洗血,捨惡取惡。」《法華經》:「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有偈:「常人聞輪迴,猶如手上鹽;覺者聞輪迴,猶如傷口鹽。」又:「羅漢憶及地獄苦,遍身恐懼流血汗。」佛說:「每一眾生於無始生死長夜輪轉,劫數不可算計,積骨成山,髓血成流,所出身血、所飲母乳多過恆河水,死此生彼,無有窮盡,不可限量,無有邊際,無有出期。」又:「無盡輪迴中,生於人道者,少如佛指甲上土;生非人者、生邊地者、不知佛法者、不持戒者、從地獄餓鬼畜生命終還生地獄者、人中沒生三惡道者、從天上命終生三惡道者,多如大地土。金也空,銀也空,死後何曾在手中;妻也空,子也空,黃泉路上不相逢。父母恩深終須別,夫妻義重也分離;人生似鳥同林宿,大限來時各自飛。 為何非解決生死不可?死後有輪迴,墮落三惡道的多,再生為人的少。因此,「生死事大,無常迅速。」宗教的起源在於人生之「苦」。佛教核心、根本、目的在解決生死輪迴之苦。可歸為:對「生死」的畏懼→正視→超脫。《太子大善權經》,佛陀出家後對父王的表白:我今不為生天樂故,亦復非不孝順父母,亦無忿恨瞋恚之心,但以畏彼生老病死,為除斷故,…… 老病時至,豈有定時,人雖少壯,焉得免此!無始以來,眾生被業力驅迫,沒休止輪迴於六道中,人生惡多善少,死後必墮惡道,難以生世皆人天。眾生輪迴生死「無義利」——沒有意義、價值。諸乘通修的「十念」(十想)有「念死」,「當於出入息中,思惟死想」。 印光師教人常將「死」字貼在額上。《阿含經》:云何超越境界?謂究竟無始生死。了結無始生死,才是人生之意義和價值。不求超越是:「與畜生同死,自投黑暗。」「人身牛」。《阿含經》:「頭衣燒燃,尚可暫忘,無常盛火,應盡除斷滅!死墮輪迴,若思再得人身、重遇佛法,是難中之難。唯生死輪迴的解決,是人生學佛的最終目的。哲學,是向死之學。《無量壽經》:「大命將終,悔懼交至。死時無助恐懼。最後孤零的面對業力審判。凡人對死難懂又忌諱,死卻不忘我們,且突然襲擊;現在是決定之刻,往極樂,或下地獄? 沒信仰的人等死,有信仰的人重生。不解決死的苦,人生就不獲的安心與滿足:「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則永失救度之緣。生死的解決是世間難事,非自力可成,唯依彌陀救度。 三、無常觀:無常、苦,是入道之門。觀修「死無常」很重要,且利益深。《無常經》:「大地及日月,時至皆歸盡,未曾有一法,不被無常吞。」[3]《中論》:「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積聚皆消散,崇高必墮落,會合要當離,有生無不死」、「無常念念至,恆與死王居」。 生命無常:三本.九因.三決定 一、必死,三因:1.身體是有為法,必死。古今無不死之人。2.壽命日促無增。3.修行時少。一決定:要修行。 二、不定,三因:1. 壽命不定,無今日不死之理由。2. 生緣少,死緣多。3. 身命脆弱,一根刺能致死。二決定:現在修行,不等將來。 三、無助,三因:1.親人。2.財產。3.身體。三決定:唯信佛念佛靠佛,不修雜行。 金也空,銀也空,死後何曾在手中;妻也空,子也空,黃泉路上不相逢。 父母恩深終須別,夫妻義重也分離;人生似鳥同林宿,大限來時各自飛。 是非成敗轉頭空,恩怨情仇瞬眼矇;綠水青山依舊在,人生幾度夕陽紅。 人生誰都是過客,相守百年也是夢;世上萬般帶不去,一雙空手見閻羅。 榮華總是三更夢,富貴還同九月霜,生老病死誰替得,酸甜苦辣自承當。 一切的榮華富貴是剎那間,過往雲煙。 王侯將相,於今安在;恩愛榮華,到此成空。 一日無常到,方知夢裡人;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 朝暮課誦《普賢警眾偈》說:「是日已過,命亦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當勤精進,如救頭燃,但念無常,慎勿放逸。」無常火在頭上燒,應早尋求出離之道。不心存僥倖,以為今天過了有明天,今年過了有明年,不知人命無常,在呼吸間,由不得人。古人說:「晴天備傘,白天備燭。」今天預備好。 .第二大門》(《聖教集》395頁)以無常觀與罪惡觀,念佛人的心境說: 譬如有人,於空曠迥處,值遇怨賊,拔刀奮勇,直來欲殺。此人徑走,視渡一河。未及到河,即作此念:「我至河岸,為脫衣渡,為著衣浮?若脫衣渡,唯恐無暇;若著衣浮,復畏首領難全。」爾時但有一心作渡河方便,無餘心想間雜。…… 稱名亦爾,但能專至,相續不斷,定生佛前。 三定死 當時惶怖,不復可言,即自思念:「我今1.迴亦死,2.住亦死,3.去亦死;一種不免死者,我寧尋此道向前而去。既有此道,必應可度。」作此念時,東岸忽聞人勸聲:「仁者,但決定尋此道行,必無死難!若住即死。」又,西岸上有人喚言:「汝一心正念直來,我能護汝!眾不畏墮於水火之難。」此人既聞此遣彼喚,即自正當身心,決定尋道直進,不生疑怯退心。 因此,現在就要信受彌陀救度,專稱彌陀佛名,願生彌陀淨土。不等明天或未來。
四、罪惡觀(機深信—自身罪惡的深信) 五、救度觀(法深信—彌陀救度的深信) 此二觀是淨土宗的核心,涵蓋前面三觀,因此,善導師《觀經疏》「深心」釋[4]: 言「深心」者,即是深信之心也。亦有二種: 一者決定深信: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曠劫以來常沒常流轉,無有出離之緣。 二者決定深信:彼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攝受眾生;無疑無慮,乘彼願力,定得往生。 有此「深信」就是決定往生,平生業成,現生不退,由此可知其重要。 信心是一心一向的相信阿彌陀佛,深入探討有二種:對自身罪惡的痛感、被彌陀救度所觸動,因此歸命在阿彌陀佛本願力。雖說二種深信,是一種深心(他力信)的兩面解釋。罪惡深重的我,乘上阿彌陀佛的大願船,以凡夫本來的樣子被救,必到淨土彼岸。罪惡感與歸命感分離,絕無真實的信仰。我們之所以相信阿彌陀佛,是阿彌陀佛救度罪惡眾生的悲願,徹入我們的心。 罪惡觀:機深信。救度觀:法深信。信機,就能放捨自力,信法就能歸順他力。所以,淨土宗之信心具足「捨自歸他」二種內涵。深信:機無出離之緣,法救度如此之機;機法一體,生佛不離。 ---------------------------------- 《廣論》下士道/修「念死」理:如何修念死者?謂應由於「三種根本、九種因相、三種決斷門」中修習。此中有三,一、思決定死,二、思惟死無定期,三、思惟死時除法而外,餘皆無益。 《略論》念死無常: 一、不念死的過患:今後當死之一念,雖盡人皆有(知),然以於日日中,每念今日不死,今日又不死,則心將執於不死之一面。若不作意於彼對治,而為如是心所障蔽,隨起久住 此世之心,便覺現前一切皆為需要,專務於求此世樂、除此世苦之方便。于後世及解脫成佛等大事不加觀察,心不入道。 縱或聞思修,然以趣重今世之故,任作何善,其 力定然薄弱,且必摻和惡行咎戾而轉,其不雜惡趣之因 者鮮矣。縱使緣及後世,思欲進修,亦必不能滅除推延之懈怠,及以睡眠、昏沉、喧雜、飲食等事紛擾度時, 不能精進如理而修焉。又不特此也,為求現世圓滿故, 煩惱及其所引之諸惡行等漸漸增長,背甘露法,引入惡 趣,孰有甚於斯之不善耶?《四百頌》云:“三世自在主,自來作死緣,而我猶安臥,不善孰勝斯。”(上師口授頌文為:誰為三界之死主,自死而無他作者。) 又《入行論》云:“須捨一切去,於此自不知(我未如是知)。為親非親故,而造種種罪。” 二、念死的勝利:若生一真實念死之心,且如若知我今日明日定死, 稍知法者,即見親等無可共住,遂能遮制於彼愛著,並 任運生起從施等門而取心要。且能見及為利養恭敬等之 世間法而致力者,一切皆無堅實。遮諸惡行,積集皈戒 等善業。自身既得勝妙之位,亦能接引諸余有情,於彼 安置,更有何事較此為重要者哉。 諸經於此念死之心,曾以多種譬喻而為稱讚。如 《大涅槃經》云:“諸田業中秋實勝,一切跡中象跡勝。一切想中,無常及死想是為最勝。”以由此能除遣 三界貪著、無明、我慢故。複以為頓能摧壞一切煩惱惡 業之錘,頓能成就一切善妙之門等而稱歎之。 總之,能有修行之機會,唯是得此殊勝之身(人 身)時。我輩長劫處於惡趣,雖偶一得生人天,亦多無 暇,不得修法。縱或一次得堪修之身,而亦不能如理修 法者,蓋為住此今日不死之想耳。 心執不死者,乃一切衰損之門。念死者,乃一切圓 滿之門也。是故莫執此為諸無餘深法可修者之所行,或 雖為應修,唯宜初時略為修習,非恒常之所修也。應於 初中後三皆必須修此法之理,心起決定解而修習之。 三、發何種念死心 若以親等當離而生怖者,是乃常人之心,此處非 為生起彼心也。若爾云何?謂由煩惱業所受之身終不 免死,僅於此生怖,暫時亦不能遮止。須念惡趣之因未 滅,現上決定善因未修,此當畏死也。若於此興怖,則 能起修,死時無恐。若不修此義,總於流轉不能解脫, 別於惡趣或將沉墜,死時追悔熱惱而已。 四、修念死之法 1.思惟定死 ① 死王必來,而無法避免 任所受何身、所住何地、隨在何時,皆為死王所壞 (皆為死王所能摧毀),此《無常集》所言也。死王若 來,縱以迅速騰躍、極大勢力、財物咒藥,無能逃避, 此《教授國王經》中說也。昔噶當大德噶馬巴有云:“現 在即須畏死,死時不須怖惱(恐怖)。我輩則(恰)與 此相違,現在不畏,臨死乃以手椎胸焉。” ② 壽量無增而日減 如《入胎經》所說,壽量百年者希矣。縱然能到此 邊際(縱使能達到百歲),亦於彼之中間,年為月、月 為日、日為晝夜而盡之。每一晝夜,仍為上午、下午等 而使之盡。壽之總量,去日已多,所餘亦無增,且無間 而減故(所餘亦唯有減而無增)。 《入行論》云:“晝夜無有(少)住,此壽常滅壞 (壞滅),無有餘可增,我豈能不死。” 又如織師織布,及被殺之牲畜牽赴殺(屠)場,步 步逼近,與牛為牧兒所使(所鞭策),不能自在,被驅 入住處等,多喻為門(多門設喻)而思惟之。 如《大戲樂經》云:“三有無常同秋云,眾生生死 等觀戲(劇)。眾生壽行似空電,如崖瀑流(如懸崖 瀑)疾疾行。”以此種種譬喻而詮顯之。蓋於心內明瞭 者,外一切物無不示現無常。以是從多門中屢次思惟, 生起決定。若僅修少次,心則難生,殊無所益。 如噶馬巴云:“汝言思而不生,汝於何時思耶?晝 日散亂,夜間睡眠,汝勿說妄語。”吾人非但壽盡始為 死王所壞,而往他世。即于現生存在(生存)之間,亦 皆是不住之時。蓋自入胎以來,無一剎那暫停而不向後 趣者。雖於中間稍得存活,亦唯為老病死者引赴死所而 行。故不應於此存活之際,認為不趣後世而得安住,輒生歡喜。譬如從高崖墜時,其中間尚未至地之際,不應 喜也。 《四百頌注》中引云:“人之勇識如初夜,若於世 間住胎已,從此彼於日月中,無少止憩而趣死。” ③ 生前無暇修法而死必決定 縱能至彼許之壽算,亦無有餘暇修行。如《入胎經》言:“初嬰兒時,于十歲內未獲修法之意樂。垂老 之二十年,無修法之氣力。中時亦為睡眠耗去一半,複 以病等耗去多時,僅少許光陰可修法耳!” 如是現生一切圓滿,當思皆同作夢,于臨死時僅成 一種意境。死仇既其(既然)必來,胡為現世(胡為彼現世)之心所欺而猶喜耶?應于必須修法生起決定,多 為誓願。 《本生經》云:“噫嘻世間惑,匪堅不可樂。此夜 開花會,亦當成念境。” 2.思惟死期無定 今日以後,百年以前,死王必來。然于此未來之中 間,究竟何日當到,亦無決定。即如今日死與不死,亦不 能定。雖然,心則須執於死之一面,發起今日必死之心。 若想今日不死,則心必執於不死之一面,力謀此身 久住之準備,不修後世之資糧。於其中間,終為死王所 縛,則懷憂而死焉。若於日日中常為死備,則便多作後 世義利。設或不死,修善固佳。若即死者,尤屬正當所 需要也。 ① 人壽無定 北拘盧洲壽量決定,余雖于自類壽量不能決定,然 亦大多有定。而贍部洲者則極無定也,劫初壽有無量歲 者,將來十歲即為長壽之最大限量。即如現時,於老壯 少間何時當死,皆無定準。《俱舍》云:“此間壽難定,末十初無量。”將諸師 友等未滿天年,忽遇內外死緣奄然命過者而為作意,如 是我亦不免,數數思之。 ② 死緣甚多,活緣甚少 於此生命,有情無情之損害甚多。謂人與非人、 魔類之所損害,各種畜生之所吞噬,內諸疾病、外諸大 種之侵淩,而細思之。復次,自身者,內四大種之所成,彼等亦互為克損,此大種界稍失調和而增減者,即有病生,能奪壽命。彼等與自俱生,故於身命,有似堅實, 無可保信(而實無可保信)。《涅槃經》謂:“修死想者,當知此生壽命恒為多數 仇怨圍繞,剎那剎那,念念損壞,全無為作增長者也。” (命根常為眾多怨敵所圍繞,剎那剎那,但作損害,決無作饒益者。) 《寶鬘論》亦云:“人住死緣內(人在死緣內), 如燈在風中。”故雖在生時,仍恒常無間趨於死地,自 謂生緣多,實不(無)可保信。 《寶鬘論》又云:“死緣者甚多,生緣唯少許,雖 生常趨死,故當勤修法。” ③ 身極危脆,死期無定 人身如水泡,最極微劣,無須重大損害,但以一荊 棘刺之,便可摧壞身命,諸餘死緣毀之亦易。 《親友書》云:“大地迷盧海,七日出燒燃,況此 微脆軀,那不成煨(灰)燼。”如是思已,死王何時當 壞身命既無定期,趁茲有暇,應決定即從現在須勤修佛 法。 喜乍迦打米者云:“國主如是假借身,未病未老安 樂住。即此時中修心要,於老病死作無畏。若時老病衰 苦來,爾時雖念有何用。” 三根本中最扼要者,即思死期無定,故於此當勉力 修之。 3.死時除佛法外,餘皆無益 若見及此身定須趨於後世,爾時雖極憐愛之親友圍 繞,無一能留住(不死)。雖盡其所有悅意之財聚,一微塵許不能攜去(亦攜不去)。即與生俱有之自身骨肉 亦須棄捨,何況其他。 由此三種因相,應知此身一切圓滿,決定終當捨離 於我,我亦有終當捨離彼等而去他世之一日,須念今日 即是彼日(即是彼時)。故應決定不為眷屬、身命、受 用等緣所轉,而專修佛法焉。 此心雖難發生,然為入道之根本,故有勵力思察之 必要。 博多瓦云:“我能除現世之榮耀(心)者,即修此 無常。此既能遣除親眷、資具等現前一世榮貴之愛著, 又知唯己一身,更無二伴同趣後世。便念除佛法外,更 無一事可作者。心不貪于現世,無常之觀乃生,故於此 心未生以來,即是障隔一切佛法之道也。”多巴云:“集資淨障,對於本尊本師啟白祈禱,勇悍殷勤,數數思惟。縱經百年不生,亦如是修。然有為 之法必不恒常安住,何由不能生起耶。”又有人欲改修所緣境,以問迦馬巴,迦馬巴但仍教如前。若問餘者,則答不知。如是,若依止善知識與暇滿、無常等諸法品類,凡經論中所有者,于彼彼等皆可了知,取而修習焉,則易 得佛之密意。其餘法類,亦當如是了知 根本1:思決定死。 因相1-1 思惟死亡無緣能卻退:試想一個人即使擁有任何的身分、住所、 時間或特權,然死主的必定到來,實無有一因緣能逃脫或退卻。 因相1-2 思惟壽量的無間遞減:每個人業報所感的壽量再長,總是晝夜不 停地消逝,催逼著我們迅速向死亡靠近。 因相1-3 思惟未及修行又當死:人生再長,扣除睡眠、老病和無義銷耗的 時光,真能修行的餘暇甚少。 決斷A:必須修行正法。思惟上面三因相後,反省自己對世法的貪戀,如夢 幻般受不實欺瞞,唯能肯定死亡的必然到來,於是發起在死前修行正法的決心誓 願。 根本2:思惟死無定期。雖由思決定死而有修行正法的決定,然平時的散心 妄念故相應於現法安樂的追求,所以,對治此的第二個修持根本,就是思惟死期 的無法確定,以一種今日必死的心態隨時為死亡作準備。 因相 2-1 思惟贍部洲壽量無定:不同於它處眾生壽量的固定,南贍部洲人 壽量的特色就是不確定,死期未知之下,不論老少皆有可能隨時離世。 因相 2-2 思惟死緣極多,活緣極少:疾病和四大不調的內緣損害,以及能 致喪命的種種外緣侵擾極多;而能長養身體延長壽命的活緣極少,甚至會轉變成 死緣。 因相 2-3 思惟身極微弱:身體並非想像中的堅實,其實微劣脆弱得如同水 沫,無須大損即能壞命。 決斷 B:從現在而修正法。在壽量的不確定、死緣眾多和身命脆弱三因相的 徹底思惟後,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死亡隨時會來、而且絕無定期可言。這是三種根 本思惟中最重要的想法,一旦具備死無定期的信解,將能扭轉眾生喜戀棧、好推 延的心態,決定即刻開始精進修行。 根本3:思惟死時除法而外,餘皆無益。除了慎防死亡隨到而發起即刻修行 的決斷,還有第三項根本法則必須思惟,就是臨命終時除了佛法,其餘皆無益處。 思惟前二根本縱然發起精進勇猛的力道,仍需有正法作為眼目,引導行者向於正 道,否則修行倚錯方向,也是徒勞無功。 因相 3-1 思惟親情不可替死:命終之時,親友縱有再多不捨,也無人能伴 隨或替死。 因相 3-2 思惟財富無可持往:生前拼命追求的財物受用,死時一毛一角都 帶不走。 因相 3-3 思惟身體必須棄捨:畢生最珍愛呵護的身軀,死到臨頭也得棄捨。 決斷 C:死時,唯法是依怙。此生擁有的親情、財富、身體,縱使幸福圓滿, 然而死亡來臨的那一刻,只得一一的棄捨放下,這是何等令人哀慟不安。因此, 除非收起外放尋求的心懷,反觀自省在孤寂的人生死路上,究竟可以幫助自己、 解決痛苦的,唯能依靠佛陀的正法
[1] 因果、生死、無常三觀是佛教之共法,因此,在聖道(通途)之外,另有淨土(別)三觀:學這法門而法喜的,是無常感深、因果觀深、罪惡感重、出離心強, [2] 《業思想概說》略註.1-2 [3] <"無常經"的啟示>、<善導師「無常偈」今詮-1> [4] 淨土法門,不外乎「機、法」二種深信:罪惡觀(俗)→救度觀(真)~~通途前方便:因果觀+無常觀(生死觀),可歸入俗諦的機之自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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