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早期南戲的婚變劇
2021/03/13 08:58:28瀏覽120|回應0|推薦0

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早期南戲傳奇的婚變劇

   本文所要討論的劇本包括〈張協狀元〉、〈琵琶記〉、〈荊釵記〉、〈白兔記〉、〈幽閨記〉五種。這五劇都以夫妻婚變為主要內容,而造成變故的因素則是男性功名及其伴隨的問題。這牽涉到中國傳統社會所謂「富易交,貴易妻」的現象與爭議;並反映了個人成長歷程中,某種身分轉變的劇烈情境,所導致的社會成就與家庭倫理之間的矛盾,也就是在新陳代謝的過渡階段,主要人物所面臨的自我省察、人際調整,與利害抉擇。這類題材的理論性與批判性甚強,所根據的多是傳統的道德教訓及生活的累積經驗,有著分明的愛憎與絕對的是非,但可以透過不同的人物情節作多層面的呈現。在探討這些問題時,必須兼顧劇中人事的典型構成(傳統格套)與差異表現(時代背景)。例如,其共同格套是:這五劇的生旦都是正式夫妻,婚後有過短期的蜜月;但為了改換門閭(報親封妻),男人必須離家去求取功名,而致姻綠與音訊的中斷;丈夫在京師中舉成名後,被高門權貴招為女婿,自此不歸;髮妻則留在家鄉,飽受威逼折磨,或者守節自盡,或者上京尋夫,或者痴情苦候;最後則由於特殊巧合或神意安排,夫妻再得相逢,闔家團圓,美滿收場。這樣的格套在五劇裏幾無例外,甚至後起的婚變劇,也大多遵循這個結構模式。然而,它們還是有細節上的差異,這就形成五劇的個別主題與特殊風采。如婚姻情況,有的是完成傳統儀式(父母主婚,媒妁說合),有的是男女私訂終身(危難相逢,從權結合)。其次,功名的求取,有的是主動赴試,志在富貴;有的是被迫參加,隨緣而已。再次,對高門逼婚的反應及對髮妻的態度,有的是欣然相諾,忘卻前妻;有的是怕事勉諾,愧對前妻;有的是先拒後從,迫害前妻;有的是抵死不從,守定前妻。最後結局,有的是棄而復取,既往不咎;有的是一夫二妻,平等同居;有的是從一而終,彼此無虧。從這些大同小異的情節裏,我們可以看到這類婚變劇所關心的問題及其處理的手法,也就是劇作者對於功名與婚姻的互動關係的看法。

以下即分別討論這五個劇本:

 

一、〈張協狀元〉

張協與王貧女的故事,在早期南戲中是與〈王魁〉、〈趙貞女〉、〈陳叔文〉等,同屬「負心漢」的主題,但他們的結局卻不相同:前者是重逢團圓,後者則是生死報應。其次,在本文所列舉討論的其他婚變劇裏,〈張協〉也有其特色,遺棄並殺害王貧女的,只是張協個人的因素(境遇的轉變,嫌貧棄舊,忘恩負義),而沒有任何外力的介入(王府招婿,他亦推辭,不曾被逼);這與後四劇的歸罪於第三者(父母、兄嫂、權貴),把衝突客觀化的作法,顯然不同。因此,〈張協〉在南戲發展史有關「家庭倫理悲喜劇」的類型中,有著承先啟後的意義。張協是自願離家應試,且得其父母同意的,他對功名懷有積極的想望,所謂「十載學成文武藝,今年貨與帝王家」、「欲改換門閭,報答雙親」;這個強烈的願望,從頭到尾支持著他,並且無可取代。出發前雖曾夢見「此身兩山上行,瞥見個人如虎類,被他傷卻股肱」,但經圓夢先生解說為「先凶後吉」之後,他卻勇於前行。路經五雞山,果被強人劫去盤纏,又打傷肢體;幸得土地公指引到破廟安身,因為「張協有佳名,桂籍之中有姓名」,所以諸神呵護,此時邂逅王貧女,伊的身世是:「幼失恃怙,又沒弟兄,遠房親族,更無一人,諸姊妹又絕一個,祖無世業,全沒衣 裝,白日三餐勤苦,村莊機織,黃昏一覺彎跧,古廟荒蕪……。」這樣的身分與苦境,使伊原自安分,不曾有過度的奢望:「受萬千愁悶,千種寂寞,虛度奴年少, 每甘分,粗衣布裙,尋思令般格調,若要奴家好,遇得一個意中人,共作結髮夫妻,相與諧老。」伊只能用這種卑微的想法安慰自己。但另一個困難在於「婦女羞自 荐」,而伊既貧且孤,似乎不能通過正式的結婚儀式來覓取歸宿;除非奇遇巧逢,否則只有耽誤了。據伊自供,伊家也曾豪貴,而後沒落,所以伊還有幾許骨氣與貞 烈,伊曾拒絕李小二的求婚,又不肯與張協苟且成奸。張協落難到廟裏,雖說是天註因緣,而王貧女全然以同情與母性來照顧他。張協卻起了不良意圖:「病相將漸 效可,恁地歸猶未得,娘子無夫協無婦,共成比翼」;他並非真的感恩或日久生情,而只想利用伊,伊婉拒,他便保證:「飽學在肚裏,異日風雲濟,身定到鳳凰 池,一舉登科……帶汝歸到吾鄉,真個好哩。」又經李大公夫婦的攛掇,以及求神指示,伊才首肯。兩人的結合,仍不免隨便而草率,預定了「始亂終棄」的結局。 貧女雖暫免孤伶,得其依靠,卻又耽心:「貧窮困苦,誰知道雙眉暫舒,異日休得要忘卻奴厚期,忘卻來廟裏。」這是卑辭懇求,冀得終老;因為身既相許,命亦隨 人。而張協的回答只是「詩書禮樂曾諳歷,我敢負伊?」其實這些私事與私心都是沒定準,而張協也沒誠意,他心中算計著:「近日雖諧貧女,未是吾儒活計……爭 如投上國,赴舉奪科名。」這才是他所熱衷的,但「怎得盤纏到宸京」;於是與貧女商量,伊雖則說「方得兩月安靜,教奴又成愁悶」,而夫命不可逮,只得剪下頭 髮向李大婆典借銀錢,作為人妻,伊自有婦女的貞順與寬容,對丈夫是有求必應,是母性的奉獻,也是共命的意識:「不是奴家,又誰管你行?」相對的,張協卻稍 不順意,便要責打老婆出氣,他說:「貧女那賤人,十人打底,九人沒下,自家不因災禍,誰肯近傍……正是情知不是伴,事急且相隨。」這樣猙獰無恥的面目,把 貧女與婚姻,只當作是暫時的效用,隨用隨棄。湊夠錢,臨行前,貧女說:「你莫學王魁薄倖種,把下書人打離聽。」這種未經父母與媒妁的婚姻,是沒有保障的, 婦人只能被動的寄望於男子的信義而已:「只恐我夫榮貴也,嫌奴身畔貧。」伊的顧慮極現實,也極具體。而張協也曾被感動說:「一回上心阿好悶,感伊有許多村 價至誠。」但上路之後,隨著眼界的開展,他的功名野心又壯大起來:「娶他貧女是不得已,幸然脫此處,都城在眼下裏,盡總是繁華地。」張協竟然有著柳暗花明 又一村的感覺,這是很可理解的;同時,就他與貧女的結合來論,會演變成負心遺棄的結果,也不能全然怪罪張協;因為這件婚姻原不是建立在堅實長久的基礎上, 彼此不曾慎重其事的考慮門戶問題,亦未培養起相依為命的共識情感。貧女只是孤貧中胡亂找個依靠,無可選擇;而張協更是落難中臨時歇下腳步,徒然無奈;兩個 人若在正常情況下是絕不可能撮合的;貧女長期活在絕望裏,只想嫁人糊口;但張協雖則偶然失志,卻不曾滅除功名的想望。因此,造成悲劇的是這件婚事,它是個 根本上的錯誤。兩人貧難中暫且伴隨,然後又各奔前程;若要重逢復合,必須在下個階段,雙方都脫離舊時困境,在全新的環境裏改頭換面;所以張協考中狀元,而 貧女被貴族收養。這便是因為「境遇的轉變」所帶來的新的人生觀與社會地位。張協果然一舉登科,這時心滿意足,別無所求,因而即使當朝宰執奉聖旨欲招他為婿,他也推拒了,理由 只是:「求名,不求妻」,他說:「寒窗苦志知幾秋,忽登桂籍魁鰲頭,已表年生丈夫志,身名端與居金甄;棲頭有女顏如玉,自度此生慳分福,不如歸去奉雙親, 侍奉雙親食天祿。」從這個不尋常的想法裏,我們可以看出某些問題:張協不是迎新棄舊,巴結攀附的人。他拒絕高門贅婿,是謹守貧士本分,不願因為齏大非耦而 終身受制於岳家;他寧可憑自己的功名與本事,安穩作官,並奉養雙親,自在悠游。其次,他僅是熱衷於科舉成名與改換門閭,這是私人因素,並未因此被逼重婚而 遺棄前妻,他對王貧女的看法與態度是在考中狀元之前便已決定了;可以說,中舉與棄婦,並沒有必然的關聯(而如前述,是婚事本身不和諧)。這在後起的婚變劇 裏是很特殊的例外。

張協拒絕入贅,致使勝花小姐「難忍羞恥」而病死,於是王太尉決意報仇。另外,古廟裏的王貧女則起身來尋訪丈夫:「自從嫁他,奴辨至誠,不成他負心。一舉登科有姓名,果然負奴絕耗音,萬水千山奴也去尋。」伊本質上是個自食其力的農村婦女,嫁給落難的張協,或許暫時相配;婚後伊也曾作好人妻的職分,並不奢望丈夫求取功名來改善生活;而丈夫上京趕考,伊 只感到分離的孤苦,卻不懂得用五花官誥的憧憬來安慰自己;及至丈夫中舉,音耗斷絕,伊仍不懷疑彼此的關係,所以親身上路,千里尋夫,為的不是去享受榮華富 貴,而只是因為夫妻名分,必須保持。伊是個極單純、樸質、刻苦、安分的女人,只想與丈夫終身廝守,不論貴賤。但此刻張協已經完全變心了,自從他離開古廟, 貧女即失去利用價值,隨即被棄了。他沒想到貧女敢來找他,於是下令驅逐:「曾聞文中子曰:辱莫大於不知恥辱,貌陋身卑,家貧世薄,不曉蘋蘩之禮,豈諧箕帚 之婚?吾乃貴豪,汝名貧女,敢來冒瀆,稱是我妻?閉上衙門,不去,打出!」這種話早在結婚時,便蘊藏在心了,中舉後更加強他的輕蔑姿態。到這地步,貧女終 於看清了張協的面目,也放棄了諧老的想法;但伊孤苦慣了,兩個月的婚姻生活並未磨損伊的志氣與本事,所以,明知被棄,也不致於悲痛欲絕,卻只想到回古廟去 過舊生涯:「是我夫不相認,見著我忙閉了門;我當初閉門不留伊,你應及第是無分。千餘里到此來,望你廝存問。目下要歸沒盤纏,我今宵更無投奔……沒盤纏,叫化歸,買柱好香祝蒼天,願你虧心。長 長榮貴。)這裏話意,沒有悲傷沮喪,沒有咀咒毒恨,而只有少許抱怨與諷刺。伊已經放棄夫妻關係了,但張協卻不肯放過伊,在赴任途中經過五雞山,又藉故把正 在採茶的貧女砍殺:「黃泉路上必知羞;是非只為多開口,煩惱皆因強出頭。」他是想要斬草除根,完全切斷往日落難的經歷與人際關係,而從頭迎接新生活。對他 而言,古廟姻緣像一場惡夢,是不愉快的記憶。然而,王貧女沒死,只傷及手臂,又被前往梓州報仇的王太尉遇見,因為伊長相仿似死去的勝花小姐,於是認為養 女,帶挈上任。到任所後,王太尉是上司,卻不許張協參見:「教他自省,不接線鞭病。」果然,張協低頭認錯,由老將譚節使作媒,把王府養女許配為妻,此時兩 下相認,各說前非:

外:賢既曉文墨,不當恁地合沒道理。丑:它是你妻兒,怎拋棄?生:張協本意無心娶你,在窮途身自不由己,況天寒舉目又無親,亂與伊家相娶。

即使到了這個時候,張協仍不承認他與貧女的關係。幸而伊如今已脫胎換骨為貴家養女,彼此勢均力敵,門當戶對,他就無可推辭了:

合:既當初已得做夫妻,今日天教重會,休得要恁說日前事不是……。都休要恁說,交歡處,飲三盃。

丑:從今兩情如魚似水,日前那怨語,如今盡撇在東流水。

古廟相逢結契姻,才登甲茅沒前程;梓州重合鸞鳳偶。一段姻緣冠古今。

此處的團圓結局似乎是說他倆破鏡重圓,舊情新續。但從情節發展與人物心理來看,張協所娶的只是王太 尉的養女,也就是改頭換面後的貴家千金。至於昔日古廟的王貧女,其婚姻既不被承認,且五雞山一劍,已經砍斷這段往事,張協心中並無此人。在當時的社會背景 下,中舉成名的張協,似無可能再回頭認娶苟且成婚的農村孤貧女。因此,他的遺棄,或不該視為一般的負心(迎新棄舊、重婚再娶);他的罪名最多只是嫌貧愛 富、忘恩負義而已。前面說過,張協畢生致力的是「改換門閭、奉養雙親」的科舉功名,這是無可取代的,而婚姻問題倒在其次。因此,他既不容許貧女阻礙他的仕 宦前程,卻也不肯夤緣高門美眷而仰人鼻息。這是他的坦白耿直處,始終如一,不受脅誘,雖則因此傷害兩個婦女(貧女被棄,勝花羞死);但這種人格描述的特殊 例子,總比後起婚變劇慣用「一夫二妻永團圓」的結局,來粉飾生角的軟弱貪欲,並轉移讀者的情感批判的作法,更具人性的深度與藝術的真誠。全劇的悲劇成因乃 由於誤會,而集中於王貧女身上;伊的質樸、無依、柔順,以及對婚姻的信賴,使伊不能如實覺察自身的困窘與卑賤並窺知張協的薄情與野心。他倆的條件是極不適 配的,又且沒有同生共死的愛情作為默契,因而無法突破現實與心理的種種障礙,終於轉成惡緣,彼此遺憾。李大婆曾對貧女說:「你高門不求,低門不就,嫁個張 協,惹一場臭。」便是此意。

此外,不論是中舉前或後的張協,按其爭取功名富貴的心跡,是絕不會與貧女復合的;而此劇乃曲折的透 過貧女被王太尉收為養女,終能再嫁張協而夫妻團圓,這種帶有神意巧安排的情節與結局,不過是為了說明「夫妻原是前生定,曾經蟠桃會裏來」的宿命觀;因此, 只要是註定的姻緣,不論其過程如何曲折反覆(外力阻撓或負心遺棄),到後來終究還是要成眷屬的,這幾乎是所有團圓劇一致的模式與信仰。

〈張協狀元〉的內容結構,為後起的婚變劇開出許多典型的情節單元,人物造象、觀念形態,以及結局模式,這些典型的建立,長期影響了後來的劇作者,加以完整的套用,或略作局部的修改,但彼此遞承之跡,還是若隱若現的,以下分別探討其他四劇時,便僅說明其承改與同異的特徵:

 

二、〈琵琶記〉

有關此劇作者、緣起、成就、影響等專業問題,歷來學者討論極多,爭議也不少;這裏只略提幾點直接與婚變主題有關的來談。

1.它是繼承宋代戲文〈趙貞女蔡二郎〉的故事而來的,把原是忘恩負義,天雷擊死的反派蔡中郎,改寫 成全忠全孝,朝廷旌表的正派蔡伯喈。這種改變有著複雜的因素,它反映了中國戲曲中主題思想與倫理觀念的演進,從民間式有冤必伸,有仇必報的「玉碎」;轉而 為學院式遷就現實,既往不咎的「瓦全」;這固然對於個體人格與性情有著貶抑或曲解(尤其是那些被侮辱與傷害的傳統婦女們,不但要承擔始亂終棄的冤苦,還須 接受浪子回頭的團圓。這種無怨無悔的貞順寬容,使她們只有絕對的母性而喪失相對的女性);但也因為彼此適度的容忍與犧牲而完成社會群體更廣大更表面的和諧 共生。前者滿足了私人的是非恩怨的正面報償,有著意氣的快感;後者則兼顧了集團的和平安定的消極維持,更須有智慧的觀照。在文學表現的形式上,後者似乎較 易流於說教與迂腐,但卻反映了更深沉更普遍的人性與社會的需求——好死不如歹活,銜冤相報不如破鏡重圓。更何況,前者所用懲罰負心的方法,多是假托天譴或 鬼誅,這比較屬於虛妄迷信;而後者據以彌縫怨隙的手段,則只是強調綱常與妥協,這比較顧及現實真象。再者,從主要人物(生腳)的形象看,〈琵琶記〉的蔡伯 喈:「正反映了元朝知識分子苦悶的心情與窘態……他不同於王十朋,也不同於張協、王魁;正描寫出特定的元朝社會環境中,欲避世而不能,三被強而出仕,軟弱 的知識分子的典型性格。全劇所表現蔡伯喈的性格是始終一致的。」(錢南揚:戲文概論頁一四二)改造後的蔡伯喈,具有特殊的作用——反映特定的時代背景下 (元朝)知識分子的行為與心態。主題既已轉移,情節發展也就不必膠著於民間傳說中負心殛死的模式,而可以依照作者的創意導向與社會觀察,重新結撰,這已經 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情節內容,兩種各自獨立的表現形式,似不必再斤斤計較兩者間故事的承改並評定其結構理念的優劣。

2.〈琵琶記〉於第一齣副末開場,已標出「不關風化體,縱好也徒然」的宣言;則此劇不是單純為了娛 樂民眾而寫些「佳人才子、神仙幽怪,瑣碎不足觀」的故事,它有著更嚴肅的倫理說教與典型建立的作意,因此題目並列著「極富極貴牛丞相,施仁施義張廣才,有 貞有烈趙貞女,全忠全孝蔡伯喈」,把重要人物分別配置特定的道德名目,形成確定的理念化的形象,讀者必須遵從這些指標進入戲中情節,隨時注意考查他們的表 現是否符合要求或者游離本位,而千萬不可沉溺於「插科打諢、尋宮數調」的輕佻習慣裏。在這裏「只看子孝共妻賢」的題旨極明朗的劇本裏,所要表演的不是一般 的民間傳說,也不容許讀者隨意聯想與曲解誤會。

高明把悲劇的成因歸納在「三不從」,使蔡邕也成為受害者而非負心人。他唯一應該被指責的只是性格的 軟弱與遲疑。〈六十種曲〉本的第一齣,副本問內:「今日敷衍誰家故事,那本傳奇?」內應:「三不從琵琶記」。因此,這三不從應即是北劇的關鍵所在:辭試不 從、辭官不從、辭婚不從;三種為難蔡伯喈的都是外力因素(父母、朝廷、牛丞相),作為全忠全孝的他,只有含淚順從,忘卻雙親與髮妻的恩義。這三項再歸結來 看,則真正造成家破人亡以及婚姻變故的禍根,還是「功名」與「田園」的矛盾,也就是忠孝不兩全的衝突。因此,我們必須集中討論這裏面有關「功名」的現實意 義,以及「忠與孝」的價值理論。

第二齣開場,便直接提出這樣的問題。蔡伯喈(生扮)白:「經世手,濟時英,玉堂金馬豈難登?要將菜 綵歡親意,且戴儒冠盡子情。」又「抱經濟之奇才,當文明之盛世;幼而學、壯而行,雖望青雲之萬里;入則孝,出則弟,怎離白髮之雙親。」在這種仕宦與養親的 衝突裏,蔡伯喈選擇了後者;「到不如盡菽水之歡,甘虀鹽之分,正是行孝於己,責報於天。」他的考慮並沒錯:齊家為治國之基、孝弟為行仁之本;且「父母在, 不遠遊」;這些都是原始儒家的學說,蔡伯喈能把握其義且踐行之;何況,他才娶妻兩月:「趙氏五娘,儀容俊雅,也休誇桃李之姿;德性幽閒, 儘可寄蘋蘩之托。正是夫妻和順,父母康寧。」這種全家團聚的田園生活,是他真正想望的,至少在短期內,他不願因為任何事故而破壞它,即使是唾手可得的功名 仕宦。但在高堂慶壽時,這個決定卻遭到考驗;作者分別讓爹媽妻各唱一曲「錦堂月」說明彼此心事:

旦:惟願取偕老夫妻,長侍奉暮年舅姑。

外:惟願取黃卷青燈,及早換金章紫綬。

淨:惟願取連理芳年,得早遂孫枝榮秀。

在原本「子孝雙親樂,家和萬事成」的氣氛裏,只有高年父親想起「人生須要忠孝兩全,方是個丈夫」; 於是要蔡伯喈「上京應取,倘得脫白掛綠,濟世安民。」而蔡伯喈仍持前議:「爹媽高年在堂,無人侍奉,孩兒豈敢違離?」這是苦衷,也是現實,何況他是獨子, 是雙親不可須臾離的,而外又云(醉翁子前腔):「論做人要光前耀後,勸我兒青雲萬里,早當馳驟。」淨則云:「真樂在田園,何必區區公與侯。」這裏已經提出 忠與孝的名目,又由父母分別代表功名與田園的立場,身為人子的蔡伯喈如何抉擇與曲全?

第四齣又把這個難題延續下來,並且回歸到儒家經論的根據與發揮。並且,除了前面由爹媽對立而成的兩 派之外,又加入一個張太公(末扮),也是主張科舉進取的:「子雖念親老孤單,親須望孩兒榮責。」(宜春令之前腔)於是情勢有了新的發展,這才引起嚴重的爭 議。爹(外)的意思是:「有兒聰慧,但得他為官,吾心足矣」(宜春令前腔);又「孩兒若做得官時,也改換我門閭。」而媽(淨)則抱怨說:「只有一個孩兒, 要他供甘旨;方才得六十日夫妻,老賊強逼他爭名奪利。天哪,細思之,怎不教老娘嘔氣。」(宜春令前腔)張太公插口說:「男兒漢,凌雲志氣,何必苦恁淹滯, 秀才,你此回不去呵,可不干費了十載青燈,枉捱過半世黃虀?須知,此行是親志,你休固拒。」(繡帶兒前腔)伯喈則答以:「親年老,光陰有幾?行孝正當今 日……終不然為著一領藍袍,卻落後五彩斑衣。」(繡帶兒)從這四個人對話的內容來分析,可以看出,他們對於科舉功名的觀點,多有不同。父親所在意的只是 「為官榮貴、改換門閭」,這比較是現實功利的;所以母親便直接指斥說是「爭名奪利」。倒是張太公的話頗能切中讀書漢子的心事,以「顯親揚名」為勸告;但是 到此為止,他們的意見最多也只涉及「孝」的問題,而孝有本末先後,蔡伯喈從最根本的綵衣娛親,長侍膝前為立論,是很明倫盡分的。無奈老父功名心切,故意歪 曲他的意思並且指責他「戀著被窩中恩愛,捨不得離海角天涯。」(太師引)這個指控雖未必事實,卻極嚴重:「戀新婚、逆親言」;於是父子倆便爭論起「孝」的 內涵:

生:凡為人子者,冬溫夏清,昏定晨省,問其燠寒,搔其痾癢。出入則扶持之,問所欲則敬進之。所以父母在,不遠遊;出不易方,復不過時;古人的孝,也只是如此。

外: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是以家貧親老,不為祿仕,所以為不孝,你若是做得官時節,也顯得父母好處,兀的不是大孝?

蔡伯喈所說的是基本的「事親」之孝,是孝子終身不懈的本分,也即是孝的主要內容,但被老父指為(小 節)。至於所謂(大孝),據這裏所引〈孝經〉的開宗明義,則須通過「功名」的取得以進而完成「事君」、「立身」之孝。傳統的儒家經典果真是如此說的,身為 儒者的蔡柏喈不能強辯,也不能自限;但是他還有一層顧慮:既然孝的精神在於「順事」,則奉親命參加科舉,便是行孝的;「但孩兒此去,知道做得官否。若還不 中時節,既不能夠事親,又不能夠事君,卻不兩下耽擱了?」這種顧慮是極有可能,也極為實際的,消極的作法便是:與其冒險,不如無為。又即使一舉成名,是否 便能圓滿的達成大孝的事實?這也是必須預料的,生唱:「只恐錦衣歸故里,怕雙親不見兒。」(三學士)總之,順逆進退之際,蔡伯喈的層層計較,絕非無故操 心;但也因此顯得過於遲疑悲觀,這正是他性格上的弱點。到應該決斷處,他就變得無主怯儒,而只能聽人逼迫擺佈。老父是決定不計一切要促成這趟功名的:「我 便死呵,一靈兒終是喜。」而母親卻又說:「忍將父母飢寒死,博得孩兒名利歸?你縱然錦衣歸故里,補不得你名行虧。」(以上皆為三學士前腔)父母意見的歧 異,給蔡伯喈造成極大的矛盾與壓力,他雖然被逼上路,卻不論成敗,都無法免除不孝的陰影;悲劇早已預伏在此了。

接著便是囑別新婦,趙五娘又給他添加一分煩惱:「你襦衣才換青,快著歸鞭,早辦回程,十里紅棲休戀 著娉婷。叮嚀‧不念我芙蓉帳冷,也思親桑榆暮景。」(犯尾序前腔)背負著沉重的厚望與猜疑,蔡伯喈成為這個家庭最可憐的工具與犧牲。在同樣的情況下,他也 全沒能力抗拒接連而來的其他權威命令。中舉後,他立即奉旨入贅丞相府,雖然他曾自道:「閑藤野蔓休纏也,俺自有正免絲和那的親瓜葛。」(第十三齣高陽台) 並曾婉轉辭婚,卻不得准。而後他又決意辭官回鄉,侍奉雙親,朝廷亦不從,且詔斥:「畢竟事君事親一般道,人生怎全得忠和孝?卻不見母死王陵歸漢朝?」(第 十六齣啄木兒前腔)這種下場違背他們當初祿仕行孝的理想,在強權的逼迫下,他只能移孝作忠,背棄了雙親與本妻。一切都成泡影,他已經身不由己,唯命是從, 只會獨自飲泣,消極反抗了。

婚變之後,他與家鄉完全隔斷消息。因為災荒與憂傷,他的父母相繼死亡,本妻趙五娘賣髮送葬,圖寫公 婆真容,身背琵琶,沿路唱曲換錢,上京尋夫,備受苦楚。而蔡伯喈坐困愁城,變成個軟弱負心人。幸得牛小姐賢淑,盤知此事,向父親苦勸力爭,要與丈夫同歸鄉 里侍奉公婆。後來,五娘訪知伯喈下落,到丞相府會見牛小姐,蒙其收留,終得夫妻重逢。彼此說知前緣,並無怨恨,卻把所有責任都推托出去:「只為三不從,生 出這禍苗。」(第三十七齣尾聲)又「這是三不從把他廝禁害,三不孝亦非其罪……這只是他爹娘福薄運乖,人生裏都是命安排。」(第卅八齣風入松)既然無罪, 又得團圓,則一切過去的悲苦也無須計較了。因此,這個婚變劇的結局讓我們感覺到啼笑皆非。作者似乎沒有正視婚變的情感細節,及其重會的心理矛盾,而只是以 樂觀的「全忠全孝、有貞有烈」的理想名目來美化劇中人物,讓他們從有血有肉的凡夫俗子突然昇華為無怨無悔的義夫孝婦。或許作者只是借用這段故事裏的苦命夫 妻作典型實例(蔡伯喈與趙貞女同樣都是受害者,被犧牲被利用的),以反映當時來自政治與社會的各種壓力,也就是揭發統治者以理想化的「大孝」——也就是變 相的忠君——來欺騙老百姓,爭取讀書人,讓他們捨家為國,移孝作忠。(詳見錢南揚戲文概論頁一四四~一四六)因此,原本情緒化的民間傳說「趙貞女蔡二 郎」,到此卻有著複雜的道德理念。而婚變及其苦難的發生,其根本罪惡,也都與劇中人格無關,而是忠與孝的不得兩全、功名與田園的現實衝突。

 

三、〈白兔記〉

由張協狀元的熱衷功名、始亂終棄;到蔡伯喈的忠孝雙全,夫義妻貞;婚變劇的發展逐漸把婚姻的變故, 轉移為不可抗力的外來因素(家庭或官場)。而不再歸罪於男女的負心。並且,功名的取得,不僅不再是造成婚變的主因或助緣,反而是突破外力困阻而促成夫妻重 會的轉機。而團圓的結局,更說明了彼此行為上並無故意的虧欠與嚴重的決裂。這些情況顯示了劇作家逐漸放棄心理現象(人格發展)的刻劃,而傾向於社會模式 (道德倫理)的認同。〈白兔記〉的生旦兩角,在歷史上實有其人,但傳奇所取不是發跡變態的故事(新編五代史年話),而是集中於家庭恩怨的情節。

劇中的劉知遠被描寫成徹底的無賴漢;「自幼父親早喪,隨母改嫁,把繼父潑天家業,盡皆花費,被繼父 逐出在外。日間在賭坊中搜求貫百,夜宿馬鳴王廟安身。」(第一齣)每值窮途末路,便只會夢想:「忽朝一日運通泰,男兒志氣終須在。」像他這樣的出身,既無 恆產也無恆心,只能行險僥倖,苟且偷活而已,其性格氣質隨著現實利益而轉向;自己不肯老實作事,卻又滿腔憤恨,自負而怨人;把個人的際遇完全消極的寄托在 天命:「朦朧喑啞家豪富,智慧聰明卻受貧。年月日時該分定,算來由命不由人。」(第四齣)因此,他就成為被動的無所事的人,既無知又無能,不爭取也不反 抗,聽憑安排,任他擺佈;但即使這樣的無聊投機的流浪漢,卻果真有著真命天子的福分,往往能得到貴人賞識與扶持,平步青雲。這便是劉知遠的劇中形象。第四 齣,他因為廟會偷雞,被李員外(外扮)識破收留,在家幫傭。偶然於睡夢間現出「蛇穿七竅,大貴人也」(第六齣)的異象,被李員外看見,認為奇貨可居,便定 想此計:「趁此漢未發達之時,將女兒配為夫婦,後來光耀李家莊。」(第六齣)而劉知遠也想:「休戀故鄉生處好,受恩深處便為家。)於是彼此各懷鬼胎,互相 利用,湊合了這段親事,也就是說,這個婚姻的基礎是投機心理,利害關係。李三娘起初只認為:「他是我家牧牛的……山雞怎與鳳凰栖?」但因父親作主,只得依從。伊對自 己的丈夫並無選擇餘地,以千金小姐下嫁無業流氓,已經委屈了;只因父親的貪他人前途,而致女兒斷送半生幸福,受盡折磨與負心之苦。即使後來夫妻團圓,身享 榮貴,代價也太高了。但伊的執意守節忍苦,只為的是傳統婦女「一馬一鞍」的觀念而已,是天性,是本分,並不貪想未來的報酬。這正是李三娘純樸堅強的形象。

劉知遠平白得到這種福分,心中自是感激:「得伊提掇起,免在污泥中。這恩德感無窮也囉。」(第八齣 金井水紅花前腔)但他仍然沒有任何營生的打算,只會享受現成家業。這就引起三娘兄嫂的妒恨;李員外死後,他們便逼劉知遠休妻出門;而後又派他去瓜園看守, 想讓瓜精害死他。誰知因禍致福,得到頭盔衣甲與兵書寶劍,他便決定離家覓取功名。臨行前發誓「此去有三不回」:若不發跡、做官、報仇,則不回鄉。而對於隨 他受苦的髮妻,卻只說:如果生下男孩,替他保留;而夫妻恩情永絕,聽憑改嫁。離家後,到邠州投軍,暫時先當雜役,卻因「巡更」時紫霧紅光以及「拷問」時金 龍護身等異相,又被岳節使識貨而招為女婿。這時劉知遠的想法是:「深感不棄貧寒,守居在沙陀村裏,受盡迍邅,欣然,平步上九天,姻緣非偶然。」(第廿一齣 黑麻序前腔)無賴漢一朝發跡變泰,便把前妻忘卻了,而只戀著新妻:「我和你一似皓月澄清團圓到底。」(第廿九齣柳搖金前腔)在他的感覺裏,無所謂忘恩負 義,迎新棄舊;假若當初沒有外力逼迫,他也願意守著荊妻在家胡混一生的;但因貧賤難容,被妻兄掃地出門後,彼此恩斷義絕,已不相欠。他又一心只想爭取功名 富貴,可以不顧廉恥(欲求生富貴,須下死工夫),不擇手段;所以另贅高門,仰仗提拔,這是情勢所需,並無罪過。但是,別人卻不這麼想,火公竇老(淨扮)諷 刺他:「石灰布袋,處處有跡。」(第廿四齣)兒子咬臍郎也罵他:「忘恩負義非君子,不念糟糠李氏妻。」(第卅一齣)其實,這些指責是值得商榷的,彼此觀點 歧出,價值判斷也不同。

不過,李三娘的遭遇與堅貞倒真是令人同情,自從結婚後,伊便認定這個男人是終身伴侶,曾經勇敢的扯 破休書(第十齣),又曾說:「就是鬼,也是我丈夫。」(第十二齣)劉知遠離家後,伊懷著身孕,不肯改嫁,被兄嫂逼著:「日間挑水三百擔,夜間推磨到天 明。」(第十六齣)種種虐待,伊都忍耐下來:「一不怨哥嫂,二不怨爹娘,三不怨丈夫。」(第十九齣)只當作自己命苦。曾經想自殺,又怕「耽擱智遠」。後來 磨房產下咬臍郎,卻被兄嫂騙搶去荷花池淹死;幸得火工竇老(淨扮)救起,並且決定「不辭辛苦,將小官人送到并州,待他顧乳母養他長成,也得子母團圓。」 (第廿二齣)李三娘對這個親生骨肉的感覺,真是又苦又哀:「十月懷胎娘生受,兒子是眼前花水上鷗。」(第十齣僥僥令)又「空教你枉出世,死了孩兒,誰來與 娘爭口氣?」(駐雲飛)為娘的已經夠苦了,兒子又生不逢辰,才下地就被迫分離,仍然留伊獨自承擔那些永無盡期的勞役。伊唱道:「奴元是李家,李家嫡親兒 女,今為奴婢,想到郎他那裏厭厭悶,我愁煩只為伊。」(第廿八齣桂枝香前腔)又「哥哥毒害,是我前生結債,他將我萬種凌辱,這苦何日得泰?我願丈夫丈夫榮 歸故里,稱奴心意。」(前腔)萬般苦悶不計較,最後只望兒夫歸。但是,劉知遠那裏早已把李三娘遺忘了。並且,十六年遠別,連親生兒子都不認識親娘。在這種 隔絕不通的情況下,身不由己的李三娘似乎沒有任何希望。幸而「姻緣本是前生定,故令個白兔來引」,(第卅三齣剔銀燈)夫妻終於在命運安排下重逢,見面時, 李三娘唱:「思之你是個薄倖人,伊家戀新婚,交奴家守孤燈。我真心待等,你享榮華,奴遭薄倖。」(第卅二齣孝南枝)這的確是看來不公平的,但也是自取的, 不得怨怪他人。何況劉知遠也有說辭;「望娘行免淚零,若不取繡英,怎得我身榮,將彩鳳冠來娶你,取你到京中做一品夫人。」(前腔)這話雖有理,卻未免無 恥,恰好呈現他的無賴心態:全靠仰贅高門淑女,換取富貴前程,然後回頭蔭榮前妻,真是吃軟飯,看人臉色的。劇作者處處點出劉知遠的卑劣人格與軟弱性子,有 如〈琵琶記〉的蔡邕;但並沒有更深入的批判,卻讓李三娘與他們「一夫二妻永團圓」,這似乎是一種格套,也是一種同情,因為這種階層出身的人,只知有現實利 害,而不必苛求道德操持。「功名」不是婚變的原因,卻是他改換身分的條件;但他是憑著棄妻重婚而取得進身的機會,並且富貴成名之後,又遺忘了本妻,這才構 成負心的事實。若非後婦賢惠,孩兒指責,他絕不會再吃回頭草。他自覺不曾愧對李三娘,因為離鄉時已經與李家切斷關係了。在婚變劇中,這也是個奇特的例子。

 

四、〈荊釵記〉

前述三劇有比較多的共同點:都曾因為功名而造成婚變,都曾負心棄妻而再婚高門,團圓結局大多為一夫 二妻(張協例外),生腳多半軟弱猶疑而旦角都是貞烈耐勞,髮妻留在鄉下受盡貧苦折磨而丈夫待在城市享盡榮華富貴,男人雖性行有虧而女方並不曾埋怨悔恨。這 種人物情節的典型,與下面所要論述的二劇,顯然大不相同:〈荊釵記〉與〈幽閨記〉中的男女,都是貞夫烈婦,從一而終的,表現一種互信互愛的平等關係,並且 彼此身世背景都較高級,都知書達禮,正是才子佳人的悲喜劇。

〈荊釵記〉開場後,王十朋(生)因堂試魁名,浼人作媒,求錢玉蓮(旦)為妻,但家貧無財,僅以「荊 釵」一股為聘,成就了婚事。錢員外(外扮)亦是貢元出身,認為「王秀才是個讀書人,一朝顯達,名登高第,那其間夫榮妻貴。」(第八齣李子花前腔)寄厚望於 未來,不計較這當時。婚後半年,王生即啟程上京赴試,把寡母弱妻寄住在岳家。臨行,夫妻間有許多叮嚀:

旦:為取功名,反成拋閃,君今此行,又恐怕貪富別取房看詳細字形

生:休言,我守忠信。自古道:貧而無看詳細字形,肯貪榮忘恩失義,附

熱趨炎?(第十五齣降黃龍前腔)僅憑這點貞心,彼此信賴,王生中舉後,被萬侯丞相(淨扮)逼迫棄妻入贅,兩人對答如下:

淨:自古道,富易交,貴易妻,此乃人情也。

生:丞相豈不聞宋弘有云,糟糠之妻不下堂,貧賤之交不可忘?小生不敢違例。(第十九齣)

王生執意不從,得罪了萬侯相,於是被改調潮陽,絕他歸計。赴任前,曾寫家書托人轉寄,卻被同鄉孫汝 權(淨扮)套改為「休書」,又誑說王生已經被丞相府招為女婿;借此陰謀,欲騙取錢玉蓮改嫁。而玉蓮卻不從,認定:「王秀才是賢良儒士,未必辜恩負義;玉蓮 是貞潔婦人,焉敢再嫁?他果然重婚相府,奴家情願在家守節。」(第廿四齣)她是絕對信任王生,並且不計犧牲的。後來被繼母逼迫不過,竟投江自盡,以表貞 潔:「一怕損夫之行,二恐誤妾之名,三慮玷辱宗風,四恐乖違婦道。惟存節志,不為邀名。」(第廿六齣)這樣的心事,極其敦偏守志,因而感動神人,托夢給搭 船經過的錢安撫(外扮),囑他撈救,並收為義女。接著是王安人離開錢家,到京城尋訪兒子,並轉告玉蓮自殺事,隨後又是錢安撫這邊派人打聽得說是王十朋「到 任三月,不伏水土,全家而亡。」(第卅四齣)於是,彼此將錯就錯,都誤認對方已死,互相祭祀,且各立誓守節,終身不二。

五年後,因為萬侯丞相倒台,王十朋調升吉安太守,回鄉搬取岳父母到任同住。而錢安撫正好承辦「孫汝 權告錢流行圖賴婚姻事」,陰陽湊巧,致使二官相見,錢令向王生提親,想把義女嫁與,王生則說:「念學生貧寒之際,以荊釵為聘,遂結姻親。山妻守節而亡,焉 肯忘義再娶?」(第四十三齣)又說:「我做官守法言忠信,名虧行損遭談論,縱獨處鰥居,決不可再婚。」(歸朝歡)相對的,錢玉蓮聽說義父提起改嫁的話,她 便說:「妾聞仁者不以盛衰改節,義者不以存亡易心,截耳殘形,永杜重婚之議;劈面流血,難從再醮之言。」(第四十四齣海棠春)雖然事隔五年,雙方仍然堅守 前志,不稍動搖,這便造成夫妻重逢的阻礙了。於是第四十六齣特別安排了一場「玄妙觀拈香,彼此疑會」的巧合,由這裏展開追查試探,終於憑著當年下聘的荊釵 作證,而致夫妻相認,重聚團圓:「夫守義,真是傑;妻守節,真是烈。……申奏朝廷,禮宜旌表。」(第四十八齣)

在這本戲裏,生旦兩腳原已確定為義夫節婦的典型,訂婚之初,便是男歡女悅,相知相信的;而後雖因功 名拆散,又遭權相陷害、奸人謀奪等外力因素,層層耽誤;但彼此卻都堅定不移,矢志不改;儘管情節反覆,波瀾迭起,他們終於安然通過考驗,而證明了「才子佳 人總成對,夙世姻緣今生會」的真諦。「婚變」在這裏,並不構成任何威脅,反而是一種歷練。

五、〈幽閨記〉

此劇乃根據關漢卿的雜劇改寫的,吸收了原作的重要情節,融化採用了原作的優美語言,並增加了篇幅於人物心理的描寫。此劇與前述婚變劇大不相同的是:生旦兩腳的婚姻是自己作主,且經過長時間相伴而滋生感情與信賴才決定的。其 次,雙方的身世門第極為懸殊,且是女尊男卑,但他們能於觀念上突破這層偏見,且又於現實上取得功名以消除差距,這是難能可貴。再者,兩人在戰亂間旅舍成 婚,雖不免有「明知不是伴,事急且相隨」的意味,且這個婚姻後來遭到外力拆散而造成變故,但雙方卻能矢志忠貞,處變不驚,這也是真情可感。此劇與〈荊釵 記〉在這種義夫節婦的典型上,有著相似處,並且也都標明了「才子佳人永團圓」的口號,是浪漫主義的喜劇。題目以「幽閨怨佳人拜月亭」為名,筆墨也就著重於刻劃旦腳王瑞蘭的形象,尤其是人格的成長與轉變。 起初,伊只是兵部尚書的千金小姐:「正青春歲方及笄,家世簪纓,儀容嬌媚,那堪身處歡娛地。」(第八齣七娘子)所以「知他喚喚愁是甚的,總不解愁滋味。」 (朱奴兒)後來因為戰亂逃亡,與家人失散,而邂逅了同是難民的蔣世隆,造次顛沛間,伊「事到頭來,怎生惜得羞恥。」(第十七齣古輪台前腔)低聲下氣的央求 蔣生援助;這雖是權便,卻也自降了身分。誰知蔣生竟心存苟且:「曠野間,見獨自一個佳人,生得千嬌百媚,況又無夫無婿,眼見得落便宜。」(前腔)故作姿 態,誘使瑞蘭自願「權說是夫妻」,才肯帶挈同行。伊原有著婦女的謹慎與怕生,且頗能堅持男女禮防;但在路途間,先是遇賊獲救(第廿齣),有如再生,而招商 店中投宿,亦難保貞操;經不起蔣生的逐步要脅,以及旅店主人的婉言相勸,伊終於答應了,這叫做:「姻緣本無意,天遣偶相逢」(第廿二齣)。先拒後從,伊堅 持了自尊,也順應了情勢,頗有分寸,不算苟且。既已成婚,伊便守定為妻的職分,再不疑忌。誰知亂事過後,流民歸鄉,伊也被父親強扯回府,留下孤病的蔣生。 伊曾向父親抗辯:「人在那亂離時節,怎選得高門廝對廝當?」(第廿五齣豆葉黃)但父親仍然欺貧輕賤,伊又唱:「陋巷十年黃卷苦,那時禹門三月桃花浪,一躍 龍門便把名揚,管取姓字標金榜。」(月上海棠)這原只是一種預期,也算不得真,難怪其父不聽,臨行前,伊只能再勸蔣生:「休為我相思損天常,聚攻書,臨選 場。」此時的瑞蘭,已經是個堅強成熟的女人,雖不能於現實上抗逆父親,而內心裏卻迴護著丈夫。伊寧可拋棄養尊處優的小姐生活,去履行嫁雞隨雞的人妻本分, 這是出於良心的選擇,曾經許了身,便不得退悔。但如今身不由己,莫可奈何,感覺上有些愧對蔣生,也只能拜月訴心,並寄望他早取功名,以便夫妻再會。

第卅五齣,聖旨著伊父親招贅狀元為婿,伊堅定自陳:「孩兒已有丈夫,不敢從命。」並且還反勸父親 說:「爹爹高居相位,顯握朝綱,觀通書史,止有守貞守節之道,那有重婚重嫁之理?……世隆有日風雲會,須待團圓到底親。」父親還想用「朝廷恩命,誰敢有 違」來相逼,伊仍堅拒說:「我甘心守節,誓不再移夫。」後來,天從人願,窺知狀元正是蔣世隆,這才「天湊姻緣,請偕伉儷」,有情人終成眷屬。

劇中王瑞蘭性格的發展,隨其遭遇與變故,而有較合情理的描寫,也就是從嬌弱依賴的千金小姐,成熟為 有膽識而堅強的讀書人妻,正因為有著節義與真情的支持,才挽救了婚變而得重圓。雖然劇中使用太多巧合、誤會與抒情手法,使它成為喜劇,但仍不減弱它對於 (義夫節婦)的說教效果。


〈結語〉

個別介紹了五劇的內容,及其與婚變劇有關的情節後,這裏再作個綜結。錢南揚〈戲文概論〉認為南戲中 的婚變劇可分為三類(頁一五四):忘恩負義的王魁(1)、妥協屈服的蔡伯喈(2)、不忘糟糠的王十朋(3)。這樣的分類,大體上沒問題,並且都是從生腳的 性格及行為來區分;我們又可依次序分別加上張協(1)、劉知遠(2)、蔣世隆三劇(3)。但在細節上,這些婚變劇仍有差異,在前面的個別介紹裏都曾點出, 必須在此重覆的是它們的共同點,也就是證明它們可以歸納為一類,定名為「婚變劇」的條件:婚變的因果,必與功名有關,並且是決定性的影響;而不論婚變的過 程,男方是否負心遺棄,以及結局是否一夫二妻;這些天定姻緣的夫妻,必定重逢團圓,且夫榮妻貴,這正說明了:「糟糠之妻不下堂,貧賤之交不可忘。」是傳統 倫理所強調的,也是人情天命所肯定的。 

( 知識學習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6ccc7d15&aid=157568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