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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3 15:09:40瀏覽2055|回應17|推薦91 | ||
引用文章 辛默曼效應 7月13日晚上回到紐約。在機場排隊等入關時,電視上播出新聞特報: 一年半以來備受矚目的「崔旺‧馬丁(Trayvon Martin)槍擊案」已經宣判,陪審團決議槍殺黑人少年馬丁的喬治‧辛默曼(George Zimmerman)無罪。 這個案件發生於去年2月26日晚上七點多。在佛羅里達州桑佛德郡,雙湖社區的守望相助隊員喬治‧辛默曼幫人送東西時,看見崔旺‧馬丁冒雨在社區裡步行,不時張望各家房舍,懷疑他居心不良,用手機報警並開車跟蹤。馬丁跑掉之後,辛默曼下車觀察他消失的方向。警察要辛默曼別追,他答應等警察到了之後提供方向,就掛斷電話。但是不久兩人發生暴力衝突,辛默曼用合法配備的手槍射死了馬丁。 警察大約在兩分鐘後到達,看見辛默曼站在馬丁附近,後者俯臥草地,已無知覺。辛默曼的鼻子流血,後腦受傷,衣服後面打濕了,而且沾著草。警察扣押了辛默曼,急救員為馬丁施救但是無效。警察盤問辛默曼五小時,並做了聲音測驗(voice stress analysis)。 根據辛默曼的說法,他下車查看路標和馬丁跑走的方向,準備回車上時,馬丁從左後方攻擊,把他打倒。他呼救幾十次但沒有人回應。打鬥時馬丁看見辛默曼身上的槍,想要搶奪。但辛默曼先拿到槍,射了馬丁。 警察局長認為辛默曼是在緊急狀況下合法自衛,沒有關押的證據和理由,所以放了他。這決定在美國各地掀起反對聲浪,六星期後佛州州長指定的特別檢察官以二級謀殺罪對辛默曼提出控訴。 因為開槍者和被害人分別為白人和黑人,很容易讓人聯想到種族問題。其實辛默曼有一半西裔血統,甚至其中還驂了少許非洲裔,可是表面看起來是白人,就註定讓某些團體拿來做文章了。案發時馬丁穿著有帽子的運動衫,有人說是他的穿著引起辛默曼的懷疑,於是大群支持馬丁的人穿著附帽子的衣服在幾個大城市抗議。有人聯想到非洲裔男性常遭受警察盤查,認為這是種族刻板印象(ethnic stereotype)的問題,連奧巴馬總統都出來說崔旺‧馬丁也可能是年輕的巴瑞‧奧巴馬。 美國雖號稱民族大熔爐,還是有種族偏見的問題。各種歷史和環境因素特別不利於男性黑人,使他們受到歧視的機會比較多。加上這幾年在某些州(包括紐約)發生過警察執勤時誤殺黑人,馬丁案讓人又朝著種族偏見的方向去假設。可是在槍擊案發生前,雙湖社區發生好幾宗竊案,其中幾次有人看到竊嫌,正好是年輕的黑人。辛默曼就處理過其中的一件。所以在下雨天看到一個年輕黑人行不由徑,難免從壞的方面去設想了。 起訴後經過一年調查期間,媒體不斷炒作,雙方也藉不同途徑放話。我對這類新聞沒有很大興趣,也沒有注意聽。紐約是一個比較偏向少數族裔的州,特別是紐約市,聽到的報導似乎比較不利辛默曼。知道他被判無罪時,還有一點意外。今天讀了CNN的分析,說辛默曼被判無罪有幾個因素: 1. 他被控二級謀殺罪,可能控訴的罪名太重。二級謀殺是因仇恨或惡意殺人,但不是蓄意。(Second-degree murder is defined as a killing carried out with hatred, ill will or spite, but is not premeditated.) 辛默曼顯然不符合這個條件。 可是如果控訴另一種罪名「過失殺人」(manslaughter),陪審團必須認定辛默曼“蓄意作為以致造成崔旺‧馬丁死亡” (intentionally committed an act or acts that caused the death of Trayvon Martin),這條件也不成立。 法律專家認為陪審團只是覺得辛默曼「無罪」,但並不認為他沒有錯誤(不是innocent)。 2. 證據不足,事件過程多半依靠辛默曼本人的敘述,控方提不出有力的反證。 3. 關鍵證人:馬丁的女性朋友。快要發生衝突時,馬丁正和一個女孩通電話。她作證說馬丁告訴她,他正被一個“可惡的白鬼(creepy-a** cracker)追趕”。 Cracker 這個字可能造成了無法挽回的錯誤。 對大多數美國南方的白人來說,Cracker 一字就相當於 Nigger 之於黑人,是一種最惡劣的貶抑稱呼。馬丁用cracker稱追他的辛默曼,可能只是無心的俚語,但是在以白人婦女為主的陪審團聽來,可能就變成了敵視白人的一種心態,間接讓她們相信辛默曼的自衛說法。 4. 案件發生時,也有別人打911報案,其間聽到求救呼聲。辛默曼說那是他在求救,他的家人和朋友也說那是他的聲音。但是馬丁的家人說是馬丁的聲音。因為錄音不夠清楚,無法確定是誰的聲音,這求救聲不能拿來作證據。 所以除了第一項控訴的罪名不適合,關鍵字眼可能就是那個“cracker”了。鞭炮(cracker的另一個意思)可不能亂放啊。 參考文章: Wikipedia: Shooting of Trayvon Martin CNN: Why this verdict? Five things that led to Zimmerman's acquittal CNN: Cracker' conveys history of bigotry that still resonates Wikipedia: Cracker (pejorative) 【後續】: 7月17日CNN電視台訪問了第37號陪審員,她說陪審團是根據證據做的判決,沒有考慮種族因素。她認為辛默曼當初不應該多事去追馬丁,這樣就不會有衝突。但是她也相信辛默曼開槍時感覺生命受到威脅,所以是自衛。不過她們討論時,起先只有一半陪審員認為辛默曼無罪。經過反覆推敲,她們確認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辛默曼有過失,才做了無罪判決。 訪問播出後四位其他陪審員聲明,37號只是她個人的看法,不代表所有陪審員的意見。 7月25日晚上,陪審團中唯一的少數族裔(29號)接受ABC電視台訪問,說她為了自己參與的判決難過到睡不著覺。她認為辛默曼犯了二級謀殺罪,可是證據不夠。她原來希望能得到一個“無決議”(Hung Jury)的判決,(這樣可以有另一次審判,給檢方更多時間蒐證),可是沒有成功。 馬丁案判決後,很多美國人,包括奧巴馬總統和馬坎參議員(John McCain),認為「自衛殺人」的定義太廣泛,覺得各州應該重新探討自衛法(John McCain: Arizona's Stand Your Ground Law Should Be Reviewed),所以這件案子的結果和影響還可以延續很久。 2013/07/29 20:27
Dear 看雲 (33wang):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一字之差」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部落客開講,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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