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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3 10:46:18瀏覽555|回應0|推薦8 | |
預立安寧療護意願 讓善終如願 更新日期: 2011/06/11 04:11 文/譚淑華 台灣從1982年由康泰醫療教育基金會成立安寧居家療護,正式將安寧療 護重要的精神帶入國內。歷經18年,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於2000年在立法 院三讀通過。 2011年第二次修法希望能保障病人的意願,然而立意雖好,執行上仍是 困難重重,唯一真正能保障病人的就是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意願。唯有儘 早將意願註記在健保卡上,一旦當我們罹患不可治癒的疾病,才能自我 保障想要過的臨終生活。 緩和醫療在台灣推行將近30年,以筆者超過20年的臨床經驗,那些最幸 運的人是能進到安寧病房的末期病人,雖然清楚自己不久人世,但在臨 終前,受到最有品質的照護,醫療團隊中的每個人都是以病人為中心的 照護。然而,那一群散在急性病房、加護病房的人,為了活下來,辛苦 地與死神搏鬥,活下來,不知是為誰而活,也許是自己,但大部分是為 了家人!只要是自己願意的,有誰可以否定它的價值與意義? 有時候我們在面對病人時,常覺得不應該這樣,不應該那樣,為何這麼 辛苦?然而,我們都不是當事人,我們都無權替他人做決定,無權代表 他,因此,在決定醫療計畫時,如果有機會,應該給病人平衡的報導, 也就是好、壞都要說清楚,往往當病人在詢問時,為了符合醫者個人的 醫療喜好,會強化好處,對副作用或缺點卻是輕描淡寫地帶過,往往出 現副作用時,處理的方法及效果都不盡理想,還要病人一味忍耐、忍耐 、繼續忍耐。 但是當忍耐過後,仍然發現治療失敗時,到底是要選擇再戰?還是放棄? 1967年將安寧療護引進醫院系統的英國修女桑德斯醫師說:「人是怎麼死 的?會一直存在活著的人的記憶中。」因此不管結局如何,讓生命抵達終 點站前是一個美麗的回憶,不管對自己、對家人都是永遠的記憶;預立安 寧緩和醫療意願,讓善終得以如願。 (作者為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護 理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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