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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1 12:19:43瀏覽2211|回應3|推薦22 | |
愛滋病患現身 反對健保卡註記 更新日期:2011/09/01 04:11
〔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愛滋行動聯盟發起「反對健保 IC卡註記愛滋」,兩天已有六十個團體及四千兩百人連署,聯盟 呼籲加強愛滋教育,個人及醫護人員接觸大量體液及血液時,應把 所有人當可能的感染者,做好標準防護措施。 資深感染者B先生疾呼,不應把台大器官移植不遵守程序的疏失, 轉要感染者當墊背!他曾在急診時表明是愛滋感染者,護士立刻加 兩層手套並戴上口罩;另曾因痔瘡求診,兩家醫院各以設備不足、 只需服藥為由,將他當「人球」,第三家醫院才為他手術。 香港愛滋防治基金會成員JOEY,感染二十一年,體格健美,他透露 :「自己曾陷入憂鬱、想自殺,如今認為生活品質比活得長久更重 要,因為接受自己,也能接受別人拒絕自己!」 法律學者張宏誠說,大法官曾釋憲應保障穩私權,健保卡註記有違 憲之虞。愛滋聯盟成員林宜慧說,社會上存在更多從未檢驗的黑數 ,且感染者具有檢驗不出的空窗期,健保卡註記無助器官移植安全 ,應以捐贈當下檢驗為準。 露德協會秘書長徐森杰指出,愛滋病毒離開人體三十秒至三分鐘就 會死掉,唾液和汗水病毒量稀少不具傳染力,握手、擁抱、吃飯、 游泳、泡湯、共用馬桶,都不會被感染,只有非全程使用保險套的 不安全性行為、母子垂直傳染、共用針頭、輸血才可能感染。 身為醫護人員的我,84年曾經當過被稱為二十世紀黑死病(AIDS)的,主護護理師,當時民智未開,不止民眾,連醫護人員大多很害怕去接,觸這樣的病人,我因為莊召集人兩句話[有一天我的一個病人,哭著拿抽血單回門診說,檢驗師看到檢驗單上有註明疾病名稱,就不肯幫我抽血~~] ~~我認為好可憐,[敵暗我明最可怕,身為醫護人員居然知道他是HIV帶原,就該知道如何防護。]~~我心想,學醫護的人不救他,誰敢救他。 就這兩句話我接了我們醫院第一個愛滋住院病人,還被同事罵(因為你要接所以才會收他住院~)~~這和我現在幫助浪貓狗是一樣的痛點~~不被一般人接受。 後來我調任手術室,在手術室偶會有人被手術刀械劃傷,除了愛滋,還有B肝、梅毒~等,都是血液傳染的,所以手術前有些醫師個個病人,都驗愛滋與B肝 ,以防萬一 。 但是有沒有想到如果急刀,急診插管,根本來不及做檢查,還有拔牙,如果沒有傳染疾病的記錄也是依照一般無菌技術來處理。他說[做好標準防護措施。] , 說得簡單,誰不知道,但是如果像這樣,一個失誤誰會料到,最簡單的,如果送入急診的病人是休克或昏迷的,他無法主訴,健保卡有記註它是愛滋病人,我們就會知道[做好標準防護],按照這些一知半解的說法,我們醫護人員是不是平日也要做好SARS的標準防護措施~~戴氧氣罩,戴N95口罩~~,要做好所有可能被感染的防護。 居然知道是愛滋 , 為何只是因為你的自尊 , 而可能害那麼多人處於極危險當中,這不符合道德標準 。一台刀牽連到的人不只醫護人員 , 還有清潔的工友以及術後照護的員 , 簡單的說 ; 帶原的人用的器械要先高壓蒸汽消毒或瓦消以後才能洗器械再消毒一次,一般沒有傳染病的人用過的器械就直接消毒水清洗乾淨然後高壓消毒 。 以一個醫護人員的立場,因為人性的〔隱醜〕性格,以及遇到不少愛滋帶原者不老實說出自己是帶原者的歷史,我認為有必要做記註。 醫護人員也是有家人朋友~~,我們會希望這些帶原者必須要有英文或圖騰註記 ,一眼可以讓內行人知道是帶原者。 在護理站的病人名牌和病歷夾外面上,我們是有貼記號標示病人是何種〔傳染病的]只要看到就知道 ,並非只針對愛滋病。但是我們很保護病人隱私(敏感的字眼盡量用外文術語交班) 我認為要有大愛精神,基於互相保護原則~醫護以及相關人員也是人生父母養的,必須受到與帶原者一樣的保護,所以 ; 一定要標示而且要很快被清楚看到的標示,不可以等開完刀 插完管 拔過牙~~後才發現大叫〔糟糕他是愛滋 , 怎麼辦?〕於事無補了。 還有在今天以前從來沒有醫院挺身幫醫師護理師告過〔隱瞞自己病情的愛滋患者],希望今天以後如果被發現隱瞞者一定要〔告到底],因為醫師護理師也是人 ,不要因為一件事就一面倒 。 PS; 在我當AIDS主護期間 , 我娘家母親叫我暫時不要回娘家 ,在我輪到[篩檢]SARS期間 ,就送過四個疑似病例上隔離病房 ,一切都是最高階的隔離技術 ,醫院一接到電話轉來這樣的病人 ,如臨大敵 ,那個期間就是6天 ,真的不敢到處去 。 不是每個醫護人員一生的職場生涯都可以有此經驗 ,我不以為苦 ,但是我想傳達的是 ; 每個人都要對它人體貼一些 ,不要只站在自己有利的立足點說話 ,所有的職業做錯事幾乎都可以重來,只有醫療這個行業~醫死人是無法重來的,一定要非常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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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