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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評論(6):著作權文獻之整理
2014/07/14 19:15:29瀏覽282|回應0|推薦0

(本文原載八十五年五月七日自立晚報第二十版)

  在立法上或學術上最需要文獻。當行政機關要提某一個法案的修正草案,如果對修正案的某一個爭議點,都能夠詳列過去所有發表過的文章,盡閱過去所有的正反意見,這個法案一定成熟、可行。在立法通過後,一定少有爭議。反之,如果法案的修正,先沒有充份反映歷年來的爭論,那麼在法案立法通過後,爭論的還是爭論,寫文章、做學術研究、開會討論等於都是浪費時間,沒有什麼意義。在我國的著作權法的立法過程上,最需要的是過去整體意見的反映,而反映過去的意見,最需要的是著作權文獻的整理。

  日本在一九七年(昭和四十五年)大幅度修正著作權法,而由日本文部省在一九六五年就出版「著作權制度審議會資料集」六冊,蒐集各方的意見,在一九六六年出版「著作權制度審議會答申暨說明書」。一九七年四月,日本國立國會圖書館調查立法考察局並出版「著作權修正之諸問題」一書,厚達四百餘頁,將各家學者有關著作權法修正意見,逐一討論,並作成結論。由此可見日本在立法上是充份呈現所有學者及業者意見的。

  另外,在有關著作權文獻目錄方面,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編有「編年、著作權文獻目錄」,將日本的著作權文獻,從明治元年(一九六八年)開始整理起,將每年出版的著作權書籍、文章作完全的整理,包含「著作權名稱」、「著(譯、編)者名」,「刊物或出版社名」、「發行年月日」及「備註」等。至於有關著作權大事年表,日本著作權資料協會編有「著作權事典」,從明治元年(一八六八年)一直編到最近。日本有斐閣發行的「著作權判例百選」,也附有著作權大事年表。有關著作權的歷史,除了學者倉田喜弘寫了一本「著作權史話」外,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更編輯「日本音樂著作權史」上下二冊,內容十分詳盡,可見日本對著作權史料及文獻整理的重視。

  其次看中共,中共在一九九一年初即創辦「著作權」雜誌季刊,該雜誌由國家版權局及中國版權研究會主辦,雜誌每年都會有當年的著作權研究文獻目錄,分門別類加以詳列,很容易查閱。一九九五年三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又出版一本由杜學亮主編的「著作權研究文獻目錄匯編」,該文獻目錄內容包含圖書及論文兩部分。圖書部分包含一九四九年以前出版的著作、一九四九年以後出版的著作及台灣香港地區著作權著作三方面。有關台灣、香港地區著作目錄雖然不全,但一九四九年以前出版的著作,卻列了不少聽都沒聽過的珍本,例如一九二九年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徐鳴之所著「著作權法釋議」、上海世界書局所出版林懷生著「著作權法釋議」及一九三六年上海政治學社出版朱方所著「著作權法詳解」等,這是在台灣任何圖書館都找不到的。十幾年前,我在台北工專旁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的舊書中借到一九一四年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秦瑞玠所著「著作權律釋義」,喜出望外,還以為一九四九年以前的大陸著作權法書籍只有一本,沒想到還有將近十本,這是相當珍貴的文獻。

  去年四月,赴香港參加兩岸三地出版著作權會議,發現香港想在九七之後另訂自己的著作權法,因此香港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出版一本「版權法律的改革研究報告書」,充分反映各界意見。

  目前台灣還沒有著作權文獻目錄的整理,東吳大學圖書館雖然每年編中文法律論文索引,中央圖書館也有目錄索引,但都太分散,沒有特別集中在著作權法方面,而且目錄也不全。至少政府應撥點預算,定期出版類似中共「著作權」季刊的雜誌,並定期整理文獻,否則舉辦「著作權週」及其他宣導列車等,都是過眼雲煙,都不是紮根工作。

(轉載自蕭雄淋著,著作權法時論集(一),頁150~152,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97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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