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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之理論與實務》:自序
2014/02/19 14:30:53瀏覽176|回應0|推薦0

自  序

 

    近十年來,國內文化的進展十分快速,出版、音樂、攝影、唱片、美術等各界的活動,均較過去增加數倍,甚至數十倍,但保護文化的基本法──著作權法,卻仍未改變。近一、兩年來,政府有鑑於著作權法不能因應當前的需要;乃擬議加以修正,並在六十九年三月十五日由內政部公布修正草案。筆者由於在研究所階段專門研習著作權法,畢業之後適逢著作權法蘊釀修正;因此常在報章雜誌撰寫文章,一方面對著作權法的修正有所建議,一方面則闡揚著作權法觀念,俾一般著作權人瞭解自己的權益,在著作權受侵害時能有所主張,以逐漸建立健全的著作權保護制度。

    本書係筆者在各報章雜誌所發表關於著作權法文章,加以蒐集而成的,主要分為兩部份:其一是觀念介紹部份,另一是立法評論部份。其中立法評論部份,依發表的時間而定其先後次序,以便後來的研究者,對著作權法立法的演變及得失,比較容易掌握,進而提出更新穎、更精闢的修正見解。

    在此次著作權法修正的過程中,筆者十分欽佩內政部負責此項工作的幾位主管,例如易君博次長、法規會王新民參事,著作權審定委員會楊鑫茲參事等諸位前輩先進,他們始終抱著認真負責的態度,以從事這部尚未普遍為人重視而又與文化發展息息相關之文化基本法的修正作。另外,恩師  楊崇森博士自筆者畢業後,奉省府徵召,出任民政廳副廳長,在百忙之餘,仍不吝垂教,並予賜序,在此謹申最大謝忱。

    去年八月,筆者偶謁法學碩彥  查良鑑博士。查博士知悉筆者專研著作權法,即囑以終生當以研究該法為職志。筆者當時猛然有一種知遇的感動,衝口即答以定遵所囑不負厚望,並暗自決定至少每隔兩年要寫一本關於著作權法的書。茲於本書甫出版之際,特附記之,以誌不忘。

民國七十年四月  蕭雄淋  謹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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