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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3 08:43:38瀏覽878|回應9|推薦67 | |
溫哥華冬季奧運中美國名將Lindsey Vonn在贏得下坡賽(downhill)金牌後,大轉彎(Super–G)則居第三. 她的教練丈夫若有所指的說, 奧國教練設計的大轉彎滑雪道,是沖著不利Lindsey來的(奧國選手分得一二). 老公護妻心切,酸一下無傷大雅. 當然引來一些討論,有人說即便是事實又如何,那一國的教練不設計對自已選手有利的場地? Play by rule. 至於那規定是不是公平,和結果不相干! 大哉斯言? 何謂公平(fairness)?
如果公平的意義,就是每個人都有相同成就的可能(odds), 再想想! 不論何時何地, 人生(life)怎麼可能是公平的!常聽到所謂某種測試,設計偏差不公,因為結果對某些人不利! 事實是任何考試都不可能公平,因為人生原本不平(個人能力長短),測試不過反映其已存在的差異!一般人往往混淆既有的差異和人為(尤其是透過公權力)差異的不同.一百公尺你跑十三秒,種種因素,我跑十五秒,這是既有差異. 但裁判如讓你先跑十五公尺再讓我跑,那是不公平. 但多年來的趨勢,隱然一有等差(disparities)便是不公! 而且每每是社會不公,所以政府當如何如何. 你身高195,我165. 你爬高下低不用梯子; 我過門從不低頭!公平乎? 同樣的父母,排行的不同,(父母關注,經濟狀況…)對日後的發展當然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即便遺傳基因幾乎相同的雙胞胎,成就也不一樣.你生在那水路方便,人文薈萃的江南魚米之鄉;我生在那貧瘠不毛,蔽塞難通的山坳,咱倆的機運怎比? 熟悉挺時髦流行的弱勢或優勢(privileged)論? 勸您也別太入戲. 如果以收入來衡量,加拿大多倫多的日裔,獨占鰲頭! 所以日裔為優勢族群!上網看看. 當年日本偷襲珍珠港後, 日裔加拿大人和樓下的兄弟 - 日裔美國人一樣倒了大楣,捉將拘留(集中)營內,勞改多年.身家財產,或沒收或損毀. 日本戰敗後,這些人被強迫驅離或遷遣,遲至1988年加拿大政府才對殘存者道歉平反和補償!(美國亦同) 請問如果日裔加拿大人是privileged; 那他們父祖乃至曾祖以上,飽受歧視待遇於先,橫遭迫害在後,可是不折不扣如假包換的弱勢(under-privileged)! 這先弱後優,怎麼說? 黑色笑話!其實亞裔相對其他族裔較重視教育,勤儉持家,在任何移民社會,經濟地位較高,並非異事. 而日裔加人多少印證了孟夫子:” 舜發於畎畝之中, 傅說舉於版築之間... 困於心,衡於慮,而後作,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只是這族裔差異和生於憂患之說,政治不正確罷了. 在加拿大"勞改"中的'加拿大人' - 取自維基 人,高矮精壯不一,上智下愚有別,生下來的環境條件良莠不同...後天勤惰努力,機運成就各異,貧富不均只是人類發展的自然現象,未能就和不公平畫上等號!一如勞心者役人,勞力者役於人,真要強行換角色,天下能不大亂? 一般左派liberals 在公平一事上,過份強調了無法掌握的先天差異; 而忽略個人奮鬥,克服阻礙努力才是一切成就的要件. 每每專注於人為浥助,保障(名額),甚或截長補短, 彷彿有魔杖(政府政策,學校,社會機構)可彈指之間,變弱為強,化貧為富! 美國高初中小孩常喜咕噥,不公平 it’s not fair! 多年前比爾蓋玆就送了高中畢業生那句名言: Life is not fair - get used to it! 又: 成稿之際,台灣正人道,人權的起釆. 請問, 誰的人權? 誰的人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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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